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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篇:企业介绍
第二篇:企业方针政策
第三篇:工作时间
第一章:工时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章:加班及加班费
第四篇:薪酬制度
第五篇:福利和假期
第一章:福利
第二章:休假
第六篇:劳动协议管理
第一章:录用
第二章:资料变更
第三章:试用期及转正考评
第四章:劳动协议签订、推行和更正
第五章: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
第六章:辞工手续
第七篇:奖励和处分
第一章:奖励
第二章:违纪处分
第八篇: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培训和教育
第一章:消防安全
第二章:职业卫生健康
第三章:个人财物、人身安全
第九篇:职职员操守
第一章:就职规范
第二章:宿舍管理要求
第三章:企业保密
第四章:职职员礼仪和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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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新同事:
欢迎您加入电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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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您提供良好住宿条件,齐全多样娱乐设施;企业关心职职员福利,同时也重视人才培养和发展,为全体职职员提供高水准培训禾众多晋升机会。期望您人生价值能够在这里得到充足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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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介绍:
东莞电子厂成立于,企业产品以电源及变压器为主,包含多种高,低频变压器,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移动电源,太阳能电源,LED驱动电源。并能依据用户要求,设计符适用户及市场需求多种变压器及电源产品。
企业在东莞市高埗镇 (设有两个独立生产工厂), 比邻广州和莞城,交通十分便利。其中友禾A区工厂拥有6000平方米标准厂房,现有职员400余人;B区工厂为新生产基地,拥有1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可容纳职员1500人左右,每个月可生产多种电源及变压器4,500,000只左右。
企业产品已取得UL/CUL, PSE,TUV/GS,VDE,CE/LVD,BS,KC,CCC & SAA 等世界各国安规认证。友禾质量管理严格导入国际标准,并经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从原材料采购,检验,制程到成品出货等步骤全部有严格,完善,科学,系统操作规范。
十几年来,电子厂及其管理团体不停拼搏进取,并在企业内部连续推行精益管理,以降低非必需生产成本及营运成本,并将此回馈用户.企业坚持在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同时,不停招纳社会精英,努力争取将电子厂打造成为一流电源企业。为使本企业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职员有所发展,严格纪律和有效规章制度是必需。本手册将企业职员规范、奖惩要求集一册,期望企业全体职员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认为我们共同事业取得成功确保。
企业挚诚欢迎各类人才到企业施展才华,共展鸿图。
第二篇:企业方针政策
本企业质量方针是:
规范管理
科技创新
卓越品质
连续改善
此质量方针陈列于各办公和生产场所,全部职职员全部必需明白此质量方针并自觉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有效地根据企业质量手册及相关运作程序开展工作,以满足日益改变市场需求。
本企业质量目标是:
企业总目标:
用户满意度达成90%以上
测算方法:满意用户数量/用户反馈“用户满意度测量表”数量X100%
企业建立《质量目标运作程序》来确保和评核总目标及各部门分目标建立及有效
运作,各部门职职员也必需清楚了叫企业总体目标和本部门质量目标并自觉采取行动
以配合部门质量目标实现及企业整体目标完成。
第三篇、工作时间
第一章、 工时制度:
第一条:企业实施平均每七天5天工作制,每七天平均工作时间是40个小时,天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企业各部门可依据生产需要,另行制订倒班制度工作方法,除企业正常出勤工作时间计划外,在国家要求休息日和公众假期出勤认定为加班,在平日延长工作时间视为加点。
第三条:依据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可对部分休息日进行调休。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时间:
项目
早晨
就餐及中休时间
下午
正常班
8:00-12:00
12:00-13:30
13:30-17:30
注:二班倒或三班倒上班时间段按各部门安排实施,正常上班时间均为8小时/天。
第二条:打卡要求:
1、打卡对象:
全部职职员(包含月薪职员)均要打卡;
2打卡要求:
2.1 职职员必需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她人打卡或授意她人为自己打卡;
2.2正常班出勤打四次卡,早晨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时必需打卡(倒班人员按部门编排上、下班时间段打卡),每次进、出厂必需打卡。
2.3加班打卡:
2.3.1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和平时加点不属于直落情况时,加班起止时间全部必需打卡;
2.3.2平时加点直落时,不用打上班卡,但必需打直落下班卡 (注直落意思是:正常出勤后,中途30分钟吃饭时间后不休息,不离开岗位外出,直接开始加点工作)。
2.4卡钟开放时间:为每次正班时间前15分钟才能打卡(如:早班7:45分后才能够打卡上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出等均为考勤管理内容:
1、迟到、早退:
1.1每次迟到、早退≤5分钟为迟到、早退,30天内第一次迟到、早退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扣20元,第四次起每次50元起点加(如第四次100元,第五次150元);
1.2 每次迟到、早退≥5分钟,视为旷工行为。
2、旷工:
缺勤5分钟到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视为旷工1天,旷工一次(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除50元,(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扣除100元,职职员连续旷工3日(含)以上,视为职职员自动离职,企业能够终止劳动协议。
3、请假:
职职员请假以30分钟为单位,以整点或半点时间计算请假时数,职职员请假必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经审核同意生效。
4、出差和外出:
4.1出差人员考勤和加班统计报所属部门主管审批确定;
4.2因出差或外出而未能按时打卡职职员必需填写《出勤签呈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定,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到企业人事行政部进行出勤登记,不然按旷工处理。
5、如职职员正常出勤但因忘记或漏打卡造成刷卡数据缺失,应立即填写《补卡申请单》并按第八篇《处分细则》处理。
第四条:漏打卡职职员须于4小时工作时内报直属管理人员,立即填写《出勤签呈表》部门主管署名确定后考勤资料立即报送部门文员处,再统一交人事行政部文员进行电脑输入和查对。
第五条:职职员要调休(有薪假)由职职员写请假条上注明“调休”交部门审批,然后统一交人事行政部,不影响职职员考勤。
第六条:辞职人员考勤,离厂日期应为最终出勤日第二天,辞职人员最终出勤日以辞职单上<生效日期>为准,离厂当日办理辞职手续不视为出勤,且离厂当日不用打卡。
第三章 加班、加点及加班费
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能够安排职职员平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点,在生产任务紧急或其它很情况下也能够安排职职员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工作,即加班。
第一条:加班加点计算:
1.1加班加点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为单位,不足0.5小时则不计;
1.2直落加班加点用餐时间按30分钟计算(即用餐时间不得超出30分钟);
1.3企业支付加班、加点薪酬标准为;
1.3.1平时加班支付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1.5倍;
1.3.2公休日加班,能够按法规要求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则支付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2倍;
1.3.3法定假日加班支付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3倍。
1.4人事行政部后勤、保安、电工、司机、办公室月薪职员和生产部门月薪职员为非生产人员,工资设置不一样于生产人员,其工作无法量化,所以,在国家要求法定假期内经同意加班,可计算加班费用,其它时间如需临时加点,不计算加点费用。
第二条:加班加点申报:
2.1申请加班加点必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A.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
B.必需经过上级主管指派或同意。
2.2职员由其本人或所在班组统一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核,经企业指定部门或人员同意后,才可进行加班或加点;
2.3经审核同意《加班申请单》应该于当日加班加点前交人事行政部,方便于查对及保安执勤;
2.4企业不激励职职员每个月加班加点累积时间超出36小时。
第四篇、薪酬制度
第一条:企业依据经营情况及社会经济物价平均指数,在政府公布当年度最低薪资之日起30天内,企业对低于最低工资职职员进行一次调整,已超出最低工资职职员企业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作出调整薪资。
第二条:职职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最低薪资,试用期满后企业依据个人表现,测评后确定工资。
第三条:企业全部职职员工资实施时薪制。
第四条:每个月5日为工资支付日(发放上上月工资)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之前工作日支付,企业因故不能按时支付工资,能够延长10日,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改变需要延长10日以上,应该取得职员代表大会领导小组书面同意,但最长不超出30日。
第五条:企业对职职员工资资料实施保密管理,除相关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探听、散布或议论她人工资情况。
第六条:企业职职员工资发放,采取委托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方法,当月还未办理银行开户资料或因故没开户但经主管同意,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五篇、福利
第一章 福利
第一条:在企业用工期满十二个月以上职职员结婚情况符合企业要求,给结婚红包200元,夫妻双方在企业任职只支付一方结婚红包。
第二条:在企业用工期满十二个月以上职职员直系亲属逝世给抚恤金300元,有直系亲属(如弟兄、姐妹、父母等)在企业内任职只能有1人享受抚恤金。
第三条:住宿:
6.1企业为职职员提供住宿,住宿费用由企业负担;
6.2职职员需外住应该填写《外住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并不给任何补助;
6.3已申请外住职职员,不再享受在企业住宿权利,外住人员本身安全企业不负担一切后果。
第二章 休假
第一条:结婚和生育:
1.1企业根据《婚姻法》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提倡晚婚晚育,国家确定晚婚晚育年纪是:
晚婚年纪:男性满25岁 女性满23岁
晚育年纪:女性满24岁
1.2企业正式职职员需要办理结婚手续者,在婚后应提供正当、有效结婚证原件给企业人事行政部立案,欲生育者应提供正当、有效计生证实(准生证)给人事行政部立案;
1.3职职员结婚,企业给3天有薪假期;属于晚婚者而且在企业工作已满十二个月者,有薪假期为7天,婚假应从结婚证出具日以后30天内一次性或数次休完有效,如因工作性质特殊,经部门主管同意能够延长分期休假;
1.4欲生育女职员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政策,结婚后怀孕者,在妊娠3个月内,要向企业人事行政部提交相关证实资料和书面汇报,属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由企业所在地计生办处理;
1.5女职员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职员结婚后怀孕流产,据由社保机构指定医疗部门证实给三天有薪产假。
第二条:丧事假:
2.1因丧事需要申请休丧假和领取抚恤金必需提供真实有效证实资料(如医院、公安部门等单位出具死亡证实,和村一级以上政府机构出具死亡者和职职员关系证实等),经企业人事行政部确定情况属实者,方可取得同意;
2.2企业正式职员,遇丧事企业可给5天有薪丧假(只限祖父母、父母、儿女、配偶等法定直系亲属)丧假必需在丧事发生起,30天内一次性休完有效。
第三条:公休假、年休假:
企业休假种类包含:国家法定假日及公休日、年休假
3.1国家法定假日为有薪假,体日期为:
新年 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 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 放假3天(10月1、2、3日)
3.2年休假:职员在企业连续用工满十二个月以上者,按连续任职长
短,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标准以下:
A.职职员请病假、事假可和当年年休假相抵扣;
B.年休假必需提前一周申请,当年年休假必需当年休完,第二年不予累积;
C.当年因个人原因未申请休假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对应工资且不得于第二年补休;
D.用工年资确实定,以职职员本人进厂日期为准;
E.企业能够公布年休假和当年春节假期同期休完,但以企业正式通知为准;
F.年资和休假天数对应要求参考以下表:
年 资
年休假天数
满十二个月不满
每十二个月5天
满不满20年
每十二个月10天
已满20年
每十二个月15天
G.职职员有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职职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不扣薪资;
2.累计工作满十二个月不满职职员,请病假、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职员,请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
第四条:病假、事假、工伤假:
4.1病假: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伤需要停工医疗时须主动出示社保指定医院证实,经确定后,可给病假或重病假,最长休假时间不得超出国家相关医疗期要求;
4.2事假:职职员有私事需要请假,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及企业生产情况给无薪事假,标准受骗年请事假限累积不得超出15天;
4.3工伤假:职职员因工受伤企业可依据医院出具诊疗书及医生意见给休假,休假时间不得超出因工伤医疗期要求,休假期间工资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支付。
第五条:请假申请要求:
5.1全部职职员请假不管是何假别均须完整填写《请假申请单》(以下简称请假单);
5.2请假单填写时间、日期,和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考勤请假结果错误,后果由填写者本人负担;
5.3请假单应在休假前一天填写并得到审核同意方为有效;
5.4部分假别需要在指定时间提交相关证实材料方可确定所请假别,说明以下:
假别
证实材料
提交时间
工伤假
工伤汇报、病历及复印件
和请假单同时交
病假
1.半天内提供病历证实
2.病假半天以上者需提供社保机构指定医院证实
休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交
婚假
结婚证(验原件)
休假后当月内提供
产假
1.夫妻双方结婚姻证、户口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2.社保机构指定医疗机构怀孕诊疗证实书
3.怀孕者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政府计生办出具准生证实
休假前30天内提供
丧假
死亡证实、亲属关系证实
休假后当月内提供
年休假
年休假申请书、部门主管确定
休假前提供
第六条:假期审批权限
6.1请假单除另有要求核准权限外,通常由职员所属部门负责审批;
6.2请假时间和核准人权限划分以下:
项目
内 容
拉长
主 管
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或委托人
请假
通常职员半天以内(含助拉)
审批
通常职员半天以上5天以内(含助拉)
初审
审批
通常职员5天以上
初审
复审
审批
拉长、后勤、仓管、
品管人员3天以内(含3天)
审批
拉长、后勤、仓管、
品管人员3天以外
复审
审批
工程师、行政文员及业务
3天以内(含3天)
审批
工程师、行政文员及业务
和文员3天以外
初审
复审
审批
主管级管理人员2天以内
审批
主管级管理人员2天以外
初审
审批
考评
助拉以下职员(含助拉)
提议
初审
复审
后勤、仓管、品管人员、
拉长
初审
复审
工程师、行政文员及业务
助理和文员
初审
复审
主管级管理人员
初审
复审
第七条:请假单经各部门同意后,由部门文员在同意后工作时间4小时内提交到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录入考勤系统;
第八条:休假注意事项:
8.1有薪假期应一次性申请并连续休完,除病假、工伤假、婚、丧假外,任何假期均不可和国家法定长假期一起连休,企业要求年休假和春节假连休时,应以企业通告为准;
8.2职职员因特殊原因请假时,应该时口头知会部门主管同意后,最迟应在返回企业一个工作日内主动推行续假手续,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续假单,考勤按正常请假处理,不然按旷工处理;
8.3请假手续标准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殊情况(如急病等)委托她人替换请假、打电话或发传真请假须得到部门主管同意认可,并在返厂上班第一时间补交请假单及相关证实材料。
第六篇、劳动协议管理
第一章 录用
第一条:企业各部门需要招聘一般职员时,应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本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再交人事行政部主管同意,安排招工。
第二条:各部门需要招聘职员或技术工人时,应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本部门主管审批,报送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后,再交人事行政部安排在人才市场现场招聘或以其它方法招聘。
第三条:如企业内职位出现空缺时,应优先考虑在内部调整或内聘,无法内部调整或内聘时才进行外部招聘。
第四条:招聘部门及责任人必需确保招聘条件、手续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含有下列情况不得录用:
A、年纪不满18周岁者;
B、体检结果不符合企业工作岗位要求者;
C、证件不实或履历不符合;
D、曾被企业革职或未经同意私自辞职者;
E、从企业正常辞职不满6个月者;
F、其它情形经企业确定不宜录用者;
第六条:招聘事项:
6.1应聘者在进行面试前,如实填写《新进人员履历表》交“三证”(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并提交符合要求相片(招聘人员关键审核应聘者身份证、计生证及疾病史);
6.2对于需求部门初步同意录用应聘人员由企业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应聘者能提交政府医疗机构出具正当有效健康证件,则不须再次休检);
6.3新进职职员需按企业指定时间到工厂报到并提供下列资料:
A.身份证复印件2份;
B.学历证实复印件1份;
C.女性需提供计生证实复印件1份;
D.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E.特殊岗位人员需提供上岗证或等级证复印件1份(如电工、电梯操作工等);
F.无未推行完劳动关系证实书;
G.企业要求其它证实材料;
第七条:企业招用职职员,应该如实通知职员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有没有职业病危害、劳动安全生产情况、劳动酬劳等情况,应聘者应该如实向企业提交本人身份年纪、学历、履历和文凭等文件资料及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
第八条:对于特殊工作,企业应该将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预防方法和待遇等情况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
第二章 资料变更、证件补办
第一条:人事资料变更申报:
1.1职职员在职期间,应保持身份证、流感人口婚育证实有效性,当证件要过期失效时要立即办理;
1.2职职员以下个人资料发生改变时,要用联络书形式立即通知到企业人事行政部给变更,以确保后续办理相关事项:
A.身份证号码变更,包含15位升18位,提供复印件;
B.户籍所在地变更,提供新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C.婚姻情况变更,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D.学历变更,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E.培训经历变更,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第二条:证件遗失补办:
2.1厂牌补办:厂牌为职职员出入厂区、宿舍区证实,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补办,自行书面提供申请,写明原因,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人事行政部补办,补办厂牌收职员工本费20元,当月工资中扣除;
2.2工作磁卡为职职员上、下班统计考勤使用,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补办,自行书面申请,写明原因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补办,磁卡工本费20元1个,补办后在职员当月工资中扣除,期间无磁卡造成考勤缺卡不管次数一律记警告一次;
2.3劳动保障卡补办,劳动保障卡遗失,职职员应在网上立即挂失以免社保被人冒用,新卡补办由职员书面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帮助办理,全部费用由职员个人支付;
2.4居住证不慎遗失,应经过本部门文员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帮助办理,立即缴交办证资料及补办费用(费用自理)以免给职员带来出行不便。
第三章 试用期及转正考评
第一条:录用新职职员必需经过试用期考评后方可转为正式职职员,试用期长短视劳动协议期限而定(通常一般职员工种为三个月,月薪职员通常为六个月)。
第二条:试用期内职职员认为企业实际情况和其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或其它原所以决定离开企业,必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协议。
第三条:职职员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者,可转为正式职职员。
第四条:试用期间因工伤、职员个人请事、病假时间等(超出10个工作日)不能正常出勤工作,试用期依据未出勤天数以后延,后延时间以天为单位。
第五条:职职员试用期间经企业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在支付其试用期工资后,能够直接解聘。
第四章 劳动协议签订、推行和变更
第一条:为依法建立企业和职职员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实施全员劳动协议管理制度。
第二条:企业依据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和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职职员个人原因不愿意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企业拒绝和其建立或维持劳动关系。
第三条:职职员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时必需提供其真实正当身份证实和文凭、学历证书等入职所需文件资料,采取欺骗手段,使用虚假证书或文件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无效,由此造成职职员本身不利后果(包含但不限于工伤事故、医疗等社会保险无效,受处罚和工资额度损失等等)由其本人负担。
第四条:劳动协议签订:
4.1企业依据不一样职级和工作年资和职职员协商签署固定时限或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4.2职职员两次固定时限协议结束后,第三次签署协议时职职员能够选择签署固定时限或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假如第三次选择固定时限协议,具体年限由企业和本人协商协议期限;
4.3原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协议,应在原协议到期之前30天内续签新劳动协议;
4.4企业和职职员签署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时,企业可依法和职职员双方协商工作内容、酬劳等劳动协议内容。
第五条:在劳动协议期内,依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生产改变需要,企业能够就相近工作强度,相近工作难度及相近技术要求岗位之间对职职员进行合理调配,企业和职职员能够协商变更劳动协议相关条款和内容。
第五章 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
第一条:解除劳动协议要求:
1.1企业和职职员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1.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职职员能够不受三十日预告期限制,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A.企业规章制度违犯法律法规,损害劳动权益;
B.企业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职职员劳动;
C.企业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支付职职员劳动酬劳;
D.企业未依法为职职员缴纳社会保险,在职员本人书面提出30天内企业仍然没缴纳;
E.因为企业原因造成双方签订劳动协议无效;
F.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职职员人身安全;
1.3因为职职员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A.试用期满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B.严重渎职,偷窃财物,侵害企业利益和声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C.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职职员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又同时和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经过企业提醒拒不更正;
E.严重违犯企业规章制度达成第八篇第二章第六条第6.5款项任何一项。
1.4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提前30天通知职职员或额外支付30天工资和其解除劳动协议:
A.职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企业另外安排工作;
B.职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C.在每十二个月企业例行体检出患有传染性疾病,和本人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协议或医疗期满仍未愈;
D.劳动合动签订时所依据客观事实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1.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裁员二十人以上,企业应该提前三十日向职员代表大会或全体职职员说明情况,听取职职员意见后,淘汰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汇报,能够淘汰人员:
A.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因难;
B.企业依据企业破产法要求进行重整;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法调整,经变更劳动协议后仍需淘汰人员;
D.其它因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协议终止:
A.职职员达成法定退休年纪;
B.职职员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C.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决定提前解散;
D.劳动协议期满。
1.7企业和职职员解除劳动协议时,职职员需在《解除/终止劳动协议通知书》签字确定,如因职职员旷工或不辞而别已经离厂等原因,致使《解除/终止劳动协议通知书》无法送达或拒绝签收,企业能够在通知书上注明情况并由同班组长签字,视为送达。
第六章 辞工手续
第一条:为确保正常生产秩序,保持劳动过程连续性,在劳动协议期内职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即辞职)应按要求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第二条:职职员违反企业要求或劳动协议约定私自离职、不辞而别或拒绝交接工作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损害,应该负担赔偿下列责任:
A. 企业招收录用其所支付费用;
B. 企业为其支付全部培训费用(有培训协议约定尊从协议约定);
C.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损失;
D. 劳动协议约定其它赔偿费用。
第三条:职职员在劳动协议期满后不再和企业续签劳动协议或劳动协议内自愿离职,按下列时间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书:
类 别
试用期
正 式
职职员
3个工作日
30天
A. 辞职需由本人填写《辞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定生效,一旦生效便不得随意变更辞职单内容或撤消,如有特殊原因确实要撤消辞职单,不管是出于个人或部门原因,全部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部门主管签字书面材料,假如撤消辞职单理由有违犯企业现行制度,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撤消辞职单;
B. 职职员本人在取得部门主管同意情况下,能够缩短职职员申请辞职后在职日期,工资也只结算到实际在职日,如遇法定长假日放假时间不计为提前天数;
C. 因职职员本人提出辞职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在职职员办理完辞职退工手续后,企业应该为其开具离职证实文件,离职证实应该由职职员本人签收;
第四条:职职员离职(包含辞职、解聘、协议到期终止等)应该将已完成和正在进行工作向企业汇报,并将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物品设备填写《离职手续清单》移交企业指定接收人,具体包含:
A. 本部门交接工作,主管或其授权人确定;
B. 到企业人事行政部交还电脑用具,注销个人帐号,不得删除资料(有电脑职员办理此项);
C. 到企业人事行政部查对最终离职前出勤天数及归还厂牌和职员手册及工时磁卡等;
D. 归还一切企业资料、办公用具及其它企业交由其保管物品(不予归还按成本价扣除对应费用);
第五条:离职职员应该领取工资等,企业在职职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或在工资发放日统一支付到工资卡里。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通常情况下在每七天二及周五统一办理离职手续,协议期满职员可在协议期满日办理。
第七条:辞职人员应在辞职手续办完次日19:00之前离开企业,不能按时离厂人员应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交人事行政部主管审批后,按外宿人员处理,留宿时间最长不得超出3天,且天天收取10元现金住宿费,被企业解聘职员则必需在当日离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在企业留宿。
第八条:企业应该在劳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天内为离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职职员可在离职前书面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提前预约退保或转移手续,但申请预约日必需在离职后日期)。
第七篇、奖励和处分
第一章 奖励
第一条:职职员奖励分为以下四种:
A.嘉奖:奖励20元;
B.小功:奖励50元;
C.大功:奖励200元;
D.特殊贡献奖:奖励措施由企业依情况决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主管决定,给予嘉奖;
A.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够按时完成企业重大或尤其交办任务者;
B.有显著善行生活,为企业赢得良好荣誉者;
C.遵纪遵法、克服困难、努力劳动、工作成绩和团结友善足以成为本部门职职员标兵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者,由部门主管申报,报企业同意给予记小功:
A.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工艺步骤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效果者;
B.节省物料科学利用,有显著经济效益者;
C.遇有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处理适当、减轻或化解灾难者;
D.检举危害企业利益行为或汇报企业生产中重大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损害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部门主管申报,报企业同意给予记大功:
A.在意外事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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