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着以下三个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激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取优异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
(2)确保设计工作进度,提升工程设计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设计结果。
(3)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紧工程建设进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适适用于从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图企业审核完成为止。
(2)该范围交付件为:经审图企业加盖印章施工图。
第3条 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1)设计管理部负责方案、设计阶段组织、实施和设计控制协调。
(2)总设计师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署设计协议、进行方案设计评选。
(3)设计管理部结构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跟踪控制和审查。
第二章 设计招标管理
第4条 设计招标标准
(1)确保企业选择合格设计单位,并充足表现集团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设计结果,确保设计文件有效性、连续性并确保工程项目标安全性、经济性。
(2)建设工程设计必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杜绝“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格根据“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标准开展。
(3)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必需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依据不一样项目制订具体标准)设计单位。严禁将设计业务委托给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设计单位。
(4)设计招标评标标准,包含设计方案优劣,方案所采取技术和工艺水平,整个方案投入产出经济效益评定,服务细则承诺,和设计单位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5)方案设计招标,必需选择在中国或国际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含有较高著名度设计单位。参与方案竞标关键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领域含有较高著名度。选择方案设计单位数量视具体项目而定,但标准上不少于三家。
第5条 招标程序和内容
(1)设计计划
对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设计师负责制订该项目标《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方法、要求、阶段性交付件等。
(2)设计任务书
①方案设计任务书
总设计师依据搜集到资料,确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②初步设计说明
收到政府计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相关问题,在满足计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控制成本。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集团同意实施。
③扩初设计说明
依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要求程序实施。
(3)招标邀请函。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
(4)集团、设计管理部、投资发展部等均可推荐设计单位。
(5)设计单位初选。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结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依据考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同意。
(6)发标
在设计管理部拟订邀请单位中,集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如集团决定招标,则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发标会,邀请各投标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进行设计发标,同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问题。
(7)评标
①在《投标书》确定投标日期,设计管理部负责接收《投标书》,接标人员依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要求检验《投标书》有效性。
②总设计师拟订评委名单,需报集团同意后实施。超出一定规模或有影响力项目,应按相关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确定评委名单并组织集团内外相关教授对各投标单位设计方案进行评标。
③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填写《标书评审统计》和《协议推荐书》报集团同意,同意后由总设计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拟订《委托设计协议书》报总经理审批。
(8)签约。总设计师代表企业和设计单位签署《委托设计协议书》。
第三章 设计过程控制管理
第6条 设计过程跟踪控制
(1)设计管理部应依据项目设计特点,确定对设计过程控制要求,并形成《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发放至设计单位。
(2)对每一个设计项目,在设计开始前,设计管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标设计计划和设计输入文件,由设计管理部指定控制人员审查认可,并填写《设计跟踪检验统计单》。
(3)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过程中,设计管理部应组织控制人员,依据《委托设计协议书》要求和《设计控制计划》要求,前往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跟踪检验。
(4)实地跟踪检验内容包含设计进度、人员资格及专业配合等。检验依据是《委托设计协议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设计计划》;检验结果应填入《设计跟踪检验统计单》,并将该文件报集团企业立案。
(5)检验中发觉不符合要求问题,由检验人员填入《专业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并要求设计单位将书面整改结果报设计管理部立案。
第7条 设计评审
(1)方案设计
①在收到方案设计后,设计管理部对方案设计进行施工成本估算,评定施工难度和工期。
②设计管理部收到方案设计后五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向和会人员通报成本估算、施工难度和工期。
③方案设计方案最终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初步设计
在收到初步设计方案后,设计管理部依据计划部门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方案》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在满足计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控制成本。
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报集团同意后,设计管理部交给设计单位完善初步设计。
(3)扩初设计
①扩初设计完成后,设计管理部将设计文件同时送交投资发展部,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扩初评审。
②投资发展部取得审查意见后,应明确市政意见中修改是修改扩初设计还是直接在施工图中给予修改。为加紧进度,投资发展部应将市政部门审查意见直接电传至设计单位、设计管理部,原件保留于集团企业档案室。
③依据扩初意见,设计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扩初设计进行局部功效优化,工程技术部对设计资料进行研究,在满足使用功效且不降低项目质量前提下提出降低成本合理化提议。
④如市政部门意见影响到了项目标使用功效,则设计管理部应立即和营销策划部协商并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将该部分内容设计修改暂缓,待设计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项目开发部、营销策划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由设计管理部通知设计单位设计修改具体内容。
⑤全部市政部门意见和集团各部门意见应由设计管理部汇总交至设计单位,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4)施工图设计
①设计单位开始设计施工图前,设计管理部应将以下资料准备好作为设计单位设计依据,包含地质汇报、甲方和市政部门扩初设计意见和批复、市政配套具体条件(其中市政配套具体条件由地域企业和项目管理部取得)。
②设计管理部依据项目标进度要求,对设计单位设计进程准备具体书面要求,包含设计是否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出图数量、报建图出图日期、基础施工图出图日期、主体建筑施工图出图日期等。
③设计单位除了由设计管理部直接将设计图交项目开发部用于报建使用外,其它各阶段施工图均由设计管理部落实审图企业审图。
④设计管理部将审图企业审图意发回设计单位见,用于对施工图进行修改。修改完成施工图作为项目开发部招投标正式依据。
第8条 设计输出文件审查和验收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设计阶段完成后,依据《设计控制计划》,由设计管理部组织项目开发部、营销策划部、造价管理部参与,审图企业、设计单位分别按《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方案》和《施工图审查方案》要求对相关图纸进行审查,填写《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报集团企业同意后,发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完善设计输出文件。此项工作反复进行直至集团企业签署《设计验收单》为止。
(2)设计输出文件审查,应包含以下两个方面文件审查:对设计结果文件审查及对设计单位所进行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统计审查。审查应依据《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协议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和设计单位编制《设计计划》进行。
第9条 设计控制总结
集团企业签署《设计验收单》后,设计管理部组织相关控制人员撰写《设计控制总结》,内容包含设计进度控制情况、设计质量控制情况和设计投资控制情况等。经总经理审核签署后报集团企业档案室立案存档。
第四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10条 定义。施工图审图立案出图后,再对原图进行修改则称为设计变更(以下统称为“设计变更”),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
第11条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以下
(1)因企划、销售、配套、资产、物业等原因需提出设计变更均应和设计单位沟通,同时书面汇报给设计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申报表》,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申报表》内容修改并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管理部将修改结果送交相关部门。
(2)因施工单位原因变更设计时,可由施工单位以技术核定单形式送工程技术部和设计管理部进行会签,再送设计单位签证后生效。但在施工图交底时发生变更应以会审统计形式处理,由会审单位签字,交至设计管理部立案。
(3)因设计单位原因变更设计,可由设计单位以《设计修改通知单》形式送达设计管理部,由设计管理部发放至造价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单位。
(4)其它部门不能直接通知设计单位变更设计。项目进入销售期并于网上公布信息后标准上不再进行设计变更。
第五章 施工图管理
第12条 设计文件发放和归档工作是加强设计工作使设计及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关键确保。
第13条 经过审图立案正式出图施工图、方案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均应先交设计管理部登记归档,由设计管理部统一发放。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应设资料管理员,负责通知和分发设计文件,各收图单位由指定人员到档案室签领。
第14条 配套企业在咨询阶段和方案调整阶段所需工作图纸,正式出图后各部门所需增晒图纸可由设计企业直接发给所需单位指定人员。
第15条 超印、超晒设计文件,在工程结束后由设计企业凭《文件签领单》统一和项目经理部结算。
第16条 设计文件归档内容和负责归档单位按表4-1要求实施。
表4-1 设计文件归档单位一览表
文件名称
归档单位
设计任务书
设计管理部
详规设计
设计管理部
方案设计
设计管理部
初步设计
设计管理部
概算书
设计管理部、造价管理部
施工图审图立案图
项目经理部、监理企业、质量管理部
施工图电子文件
设计管理部
设计变更通知单
项目经理部、监理企业
施工技术核定单
项目经理部、造价管理部、监理企业
完工图
项目经理部
第六章 总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设计管理部拟订,其修订权、解释权归设计管理部。
第18条 本制度报总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经过后颁发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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