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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基础方法基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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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及检验方法标准 一、 总则 在一般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确保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久处于潮湿环境关键混凝土结构所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 然 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岩石颗粒。 碎 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岩石颗粒。 含 泥 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含量。 表观 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含内封闭孔隙)质量。 紧密 密度:骨料按要求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质量。 堆积 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质量。 坚 固 性:骨料在气候改变或其它物理原因作用下抵御破裂能力。 压碎 指标:人工砂、碎石抵御压碎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平均值。 例:5~10石子:计算:5+10=15/2=7.5 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和混凝土中碱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骨料。 二、砂质量要求 1、砂细度模数μf : 粗 砂 中 砂 细 砂 特细砂 3.7 ~ 3.1 3.0 ~ 2.3 2.2 ~ 1.6 1.5 ~ 0.7 2、砂颗粒级配区: 公称粒径 (mm) 级配Ⅰ区 级配Ⅱ区 级配Ⅲ区 累 计 筛 余 (%) 5.00 10 ~ 0 10 ~ 0 10 ~ 0 2.50 35 ~ 5 25 ~ 0 15 ~ 0 1.25 65 ~ 35 50 ~ 10 25 ~ 0 0.630 85 ~ 71 70 ~ 41 40 ~ 16 0.315 95 ~ 80 92 ~ 70 85 ~ 55 0.160 100 ~ 90 100 ~ 90 100 ~ 90 注:1、除特细砂外,砂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某一区。 2、砂实际颗粒级配和上表中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累计筛余外,其它公称直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小于5%。 3、当日然砂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对应技术方法,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许可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择Ⅱ区砂。当采取Ⅰ区砂时,应提升砂率,并保持足够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和易性;当采取Ⅲ区砂时,宜合适降低砂率;当采取特细砂时,应符合对应要求。 5、配制泵送混凝土,宜选择中砂。 6、特细砂通常没有筛余,只有些区有些筛余。 注意问题:细度模数和颗粒级配为两个概念。二者不存在直接关系。 3、石粉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量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 ~ C30 ≤C25 含 泥 量(按质量计,%) ≤2.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石粉含量(%) MB<1.4(合 格) ≤5.0 ≤7.0 ≤10.0 MB≥1.4(不合格) ≤2.0 ≤3.0 ≤5.0 注:①、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C25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应≤3.0%,泥块含量≤1.0%。 4、砂坚固性: 砂坚固性应采取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用质量损失百分比表示,其数值应符合下表: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5次循环后质量损失(%) 严寒及严寒地域室外使用并常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混凝土; 有抗疲惫、耐磨、抗冲击要求混凝土; 有腐蚀介质作用或常常处于水位改变区地下结构混凝土。 ≤8 其它条件下使用混凝土 ≤10 5、砂中有害物质含量: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时,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0.95。 注:①、有抗冻、抗渗要求混凝土用砂,其云母含量应≤1.0%; ②、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取。 6、人工砂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30% 7、砂碱活性: 对于长久处于潮湿环境关键混凝土结构用砂,应采取砂浆棒(快速法)或砂浆长度法进行砂碱活性检验。经检验判定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碱含量不超出3Kg/M3,或采取能抑制碱-骨料反应有效方法。 8、砂中氯离子含量: 混 凝 土 种 类 氯离子含量 钢筋混凝土 (以干砂质量百分率计) ≤0.06% 预应力混凝土(以干砂质量百分率计) ≤0.02% 注:①、除海砂外,对受到氯离子侵蚀或污染砂,也应进行氯离子检测。 9、海砂中贝壳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C35~C30 C25~C15 贝壳含量(按质量计,%) ≤3 ≤5 ≤8 注: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贝壳含量不应大于5%。 二、石质量要求:(本市现在用是花岗岩) 混凝土用粗骨料最大粒径要求: ①、混凝土用粗骨料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出结构断面尺寸1/4,且不得超出钢筋最小净距3/4。 ②、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出板厚1/3,且不超出40mm ③、泵送混凝土石:小于50m高度碎石≤1:30;卵石≤1:25 在50~100m高度:1:3或1:4 1、碎石或卵石颗粒级配范围:累计筛余,按质量(%)筛孔公称直径(mm) 级配 情况 公称 粒级 (mm) 累计筛余,按质量(%) 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 2.50 5.0 10.0 16.0 20.0 25.0 31.5 40 50 63 80 100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0 75 90 连续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 —— —— —— ——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 —— ——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 —— ——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 —— —— 单粒级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 —— —— —— —— 16~31.5 —— 95~100 —— 85~100 —— —— 0~10 0 —— —— —— —— 20~40 —— —— 95~100 —— 80~100 —— —— 0~10 0 —— —— —— 31.5~63 —— —— —— 95~100 —— —— 75~100 45~75 —— 0~10 0 —— 40~80 —— —— —— —— 95~100 —— —— 70~100 —— 30~60 0~10 0 注:1、碎石或卵石颗粒级配,应符合上表要求;混凝土用石应采取连续粒级。 2、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连续粒级;也可和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连续粒级。 3、当卵石颗粒级配不符合上表要求时,应采取方法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后,方许可使用。 4、小石用连续粒级,大可采取单一粒级。 2、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 ~ C30 ≤C25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8 ≤15 ≤25 含 泥 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0.5 ≤0.7 注:1、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1.0%。 2、当碎石或卵石含泥是非黏土质石粉时,其含泥量可分别提升到1.0%、1.5%和3.0%。   3、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强度等级<C30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0.5%。 3、碎石或卵石压碎值指标: 岩石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混凝土强度最少高2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取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 C40 ≤C35 压 碎 值 指 标 (%) 碎石 沉积岩(石灰岩/砂岩) ≤10 ≤16 变质岩(片麻岩/石英岩) ≤12 ≤20 深成火成岩(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橄榄岩) 喷出火成岩(玄武岩/辉绿岩) ≤13 ≤30 卵石 —— ≤12 ≤16 4、碎石或卵石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5次循环后质量损失(%) 1、严寒及严寒地域室外使用并常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混凝土; 2、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或常常处于水位改变区地下结构混凝土。 3、有抗疲惫、耐磨、抗冲击等要求混凝土; ≤8 其它条件下使用混凝土 ≤12 5、碎石或卵石中有害物质含量: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0.95。 注:当碎石或卵石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取。 6、碎石或卵石碱活性: 对于长久处于潮湿环境关键混凝土结构用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进行碱活性检验时,首先应采取岩相法检验碱活性骨料品种、类型和数量; 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时,应采取快速砂浆棒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碳酸盐时,应采取岩石柱法进行碱活性检验。 经检验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碳酸盐反应危害时,不宜用作混凝土骨料,不然应经过专门混凝土试验,做最终评定。 经检验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硅反应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碱含量不超出3kg/m3,或采取能抑制碱-骨料反应有效方法。 三、验收:砂石在采取大型工具运输时应为400m3或600T 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石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 四、取样: 从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分布,先铲除表层,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质量份数。 石子为16份,砂8份。 除筛分析外,当其它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加位取样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样品取回后将样品堆成圆饼形,用两条相互垂直直径分成大致相等四分,取对角两份再进行缩分。 砂、石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五、砂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含水率 堆积密度 表观密度 颗粒级配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取样数量(g) 500 —— 300 500 400 200 1、颗粒级配:用于测定一般混凝土用砂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注:当试样含泥量超出5%时,应先将试样水洗,然后烘干再进行筛分。 试验前应先用10.00mm筛过筛,并计算筛余, 正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特细250g),置于套筛上(5.00、2.50、1.25、0.630、0.315、0.160、底盘mm)最上一只筛中,装入摇筛机筛析10min,然后按筛孔大小逐一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筛出量不超出试样总量0.1%时为止;经过颗粒并入下一个筛,直至全部筛子全部筛完。 称取各筛筛余试样质量(精至1g),全部各筛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乘余量之和和筛分前试样质量相比,相差不得超出1%。 计算分计筛余(αi):各筛上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百分率,精至0.1% 计算累计筛余: 精至0.1% 依据各筛两次试验累计筛余平均值,评定该试样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至1% 砂细度模数计算: 正确至0.01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正确至0.1。当两次试验结果所得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0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2、表观密度:用于测量砂表观密度。   称烘干试样300g(m0)装入有半瓶水广口瓶中,搅拌水中砂排除瓶中气泡,加满水后盖上玻璃板静置24h,加满水使玻璃板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和玻璃板外表水,称其质量(m1),倒出试样和水并洗净瓶内外和玻璃板,加满广口瓶并盖上玻璃盖使盖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外玻璃板,称其质量(m2)。 计算: 精至10kg/m3 αt水温对砂表观密度修正系数见下表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αt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一部分水+砂 水 相关m0+m2-m1是体积讲解: 排出水 砂 + = + m2 m0 m1 排出水质量为:m0+m2-m1,又因水密度是1g/mm3所以m0+m2-m1为排出水体积,又因广口瓶体积是一定,加入多少体积砂,就排出多少体积水,所以m0+m2-m1,最终为砂体积。 3、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用5.00mm筛过筛,取筛下部分做试验。 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有漏斗或铝制勺将试样渐渐装入容量筒(m1)直至试样装满。用直尺将多出试样沿筒中心线向相反方向刮平,称其质量(m2)。 紧密密度:取样一份,分两层装入容量筒(m1)内,装完一层在筒底垫一直径为10mm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各25下,然后装第二层,装完后筒底垫和第一次垂直方向钢筋,一样颠实。加满后用一样方法刮平。称其质量(m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精至10 kg/m3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空隙率: 4、含水率:适适用于测定砂含水率 称取试样500g,放入干燥容器(m1)中,称取重量(m2),将容器和试样放入烘箱中烘干,称取烘干后试样和容器总质量(m3)。 含水率: 精至0.1%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5、 含泥量: ①、标准法:(本方法适适用于粗砂、中砂、细砂含泥量,不适适用于特细砂。)取烘干试样400g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砂面约150mm水,充足拌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将浑浊液倒入1.25mm、0.08mm方孔套筛中,滤去小于0.08mm颗粒。直洗到水清澈为止。将筛上颗粒烘干,称得质量为m1。 ②、虹吸管法:(通常见于特细砂)称取烘干试样500g(m0)置于容器中,并注入高出砂面约150 mm水,浸泡2h,每隔一段时间搅拌一次,使砂和粘土等分离,用搅拌棒单方向均匀搅拌1min,以合适闸板闸水,使水停止旋转。经20~25S后取出闸板,从上到下用虹吸管细心将浑浊液吸出,虹吸管最低位置应距离砂面大于30mm;再注入清水,直到吸出清水为止,把余下水吸干,并烘干试样,称砂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大于0.5%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泥块含量:将砂过1.25mm筛,取筛上为试验样品。特细砂按实际筛余量取。 取试样200g(m1)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砂面150mm水,充足拌匀后浸泡24h,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用0.63mm筛淘洗,直至水清为止。取下筛上试样烘干。称重(m2) 计算: 精至0.1%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六、石检验方法: 1、颗粒级配:适适用于测定卵石或碎石颗粒级配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3.2 4.0 5.0 6.3 8.0 12.6 16.0 按上表称取试样,将之样放入套筛中进行筛析。直至各筛每分钟经过量不超出试样总质量0.1%。 注:当筛余试样颗粒粒径比公称粒径大20mm以上时,在筛分过程中,许可用手拨动颗粒。 称取各筛筛余试样质量(精至试样总质量0.1%),全部各筛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乘余量之和和筛分前试样质量相比,相差不得超出1%。 计算分计筛余(αi):各筛上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百分率,精至0.1% 计算累计筛余: 精至1% 依据各筛累计筛余,评定该试样颗粒级配。 2、表观密度: 试验前筛除5.00mm以下颗粒。 称取烘干以下表质量试样(m0)装入有半瓶水广口瓶中,左右摇摆以排除瓶中气泡,加满水后盖上玻璃板静置24h,加满水使玻璃板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和玻璃板外表水,称其质量(m1),倒出试样和水并洗净瓶内外和玻璃板,加满广口瓶并盖上玻璃盖使盖下没有气泡,擦净瓶外玻璃板,称其质量(m2)。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2.0 2.0 3.0 4.0 6.0 6.0 计算: 精至10kg/m3 αt水温对碎石或卵石表观密度修正系数见下表 水温℃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αt 0.002 0.003 0.003 0.004 0.004 0.005 0.005 0.006 0.006 0.007 0.008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对颗粒材质不均匀试样,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 kg/m3时,可取四次测量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3、堆积密度: 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平头铲将试样渐渐装入容量筒(m1)内直至试样装满。除去容量筒内凸出筒表面颗粒,并以适宜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体积大致相等,称取质量(m2)。 紧密密度:取样一份,分三层装入容量筒(m1)内,装完一层在筒底垫一直径为25mm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各颠25下,然后装第二层,装完后筒底垫和第一次垂直方向钢筋,一样颠实。然后装入第三层,如法颠实。待第三层试样装填完成后,加料到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用钢筋沿筒口边缘滚转,刮下高出筒口颗粒,并以适宜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体积大致相等。称试样和容量筒质量(m2)。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精至10 kg/m3 以两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空隙率: 4、含泥量:(取样缩分时注意预防细粉丢失)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6.0 6.0 10 10 20 20 取如上表重烘干试样m0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石子表面约150mm水,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使石子和粘土分离。将浑浊液倒入1.25mm、0.08mm方孔套筛中,滤去小于0.08mm颗粒。直洗到水清澈为止。将筛上颗粒烘干,称得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大于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5、泥块含量:将砂过5.00mm筛,取筛上为试验样品。预防所含黏土块被压碎。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kg) 2.0 2.0 6.0 6.0 10 10 20 20 取试样(m1)置于容器中,注入高出试样表面水,充足拌匀后浸泡24h,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用2.5mm筛淘洗,直至水清为止。取下筛上试样烘干。称重(m2) 计算: 精至0.1%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针片状颗粒含量:本方法适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按最大公称粒径称取以下表试样(m0)。 公称料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试样最少质量(kg) 0.3 1 2 3 5 10 筛分成下表所要求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判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间距,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对应孔宽,为片状颗粒。 公称粒级(mm) 5.00~10.00 10.00~16.00 16.00~20.00 20.00~25.00 25.00~31.50 31.50~40.00 片状规准仪上相对应孔宽(mm) 2.8 5.1 7.0 9.1 11.6 13.8 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间距(mm)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公称粒径大于40mm可用卡尺判定其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设定宽度应符合下表: 公称粒径(mm) 40.0~63.0 63.0~80.0 片状颗粒卡口宽度(mm) 18.1 27.6 针状颗粒卡口宽度(mm) 108.6 165.6 称取由各粒级挑出针状和片状颗粒总质量(m1)。 计算: 精至1% 7、压碎指标:用于测定卵石或碎石抵御压碎能力。 将样品缩分后先筛除试样中公称粒径10.00mm以下及20.00mm以上颗粒,再用剔除针片状颗粒,然后称取每份3Kg(一般石子,尤其石子以距度盘高度100mm所需试样为准)试样三份备用。 将样品分三份装入压碎指标测定仪中,分二层装入,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垫放一直径10.00mm圆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下。第二层颠实后,试样表面距盘底高度应控制为100mm左右。 整平筒内试样表面,把加压头装好,(注意应使加压头保持平正),放到试验机上在160~300S(加荷速度为1.25~0.67kN/S)内均匀地加荷到200kN,稳定5S,然后卸荷,取出测筒,倒出试样并称其质量(m0),然后用公称直径为2.50mm方孔筛筛除被压碎细粒,称量剩留在筛上试样质量(m1)。 计算: 精至0.1% 以三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压碎指标测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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