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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智达 幸福港湾项目工程
安
全
监
理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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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航工程设计咨询
10月19日
长葛市智达 幸福港湾工程项目监理部
目 录
前 言 3
一、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制度: 3
二、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4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5
四、安全技术方法审查制度: 6
五、专题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7
六、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8
七、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8
八、监理计划及细则安全控制制度: 9
九、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日志制度: 9
十、安全监理巡视检验制度: 9
十一、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11
十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 11
十三、安全事故隐患汇报制度: 11
十四、开工汇报监理工作审批制度: 12
十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3
十六、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验制度: 13
十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4
十八、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复核制度: 15
十九、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6
二十、设计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制度: 16
二十一、施工监理例会制度: 17
二十二、情况请示汇报制度: 17
二十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7
二十四、工程文档保留制度: 18
二十五、其它相关制度: 18
二十六、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20
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20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2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2
4、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23
5、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4
6、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4
7、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5
二十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5
前 言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为了监理在施工阶段安全监控,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建设部《相关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若干意见》(市建【】248号)文要求,特制订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制度:
1、 成立以企业责任人为组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方面负责本企业各监理部(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
2、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实施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项目负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项目负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控。
5、 严格根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 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相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尤其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内容。不停提升安全生产监控管理水平,主动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1、 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要求。
2、 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方面监控,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应认真检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检验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正当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含有正当资格,是否和投标文件相一致;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正当有效。
(6)检验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7)检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8)检验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方法,为操作人员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
(9)检验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应抢救援人员应配置必需应抢救援器材和设备;
(10)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制订情况
(11)审查施工总平面部署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设置和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 审查达成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题施工方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 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2、 审查施工总平面部署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和排水、防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地下管线保护方法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 基坑支护和降水、土方开挖和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专题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方法和电气防火方法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制订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安全技术方法审查制度: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表现安全管理预防和预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审查关。
2、 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
文标准;应抢救援组织或配置应抢救援人员,配置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审查关键:是否满足以下标准:
(1)坚持预防为主标准;
(2)遵照系统控制标准,在确保安全目标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
(3)覆盖施工全过程标准,以实现系统安全。
(4)必需坚持动态控制标准,施工生产全过程中不安全原因是不一样、动态,必需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是否坚持连续改善标准。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是否含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五、专题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 对下列达成一定规模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必需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签认。同时必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有:
(1)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现场施工用电;
(8) 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方案
(9)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10)井字架提升机安装、拆除方案
(1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
2、 施工方案必需表现立即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正当律法规性特点。
3、 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需经专业培训和考评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 专题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法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要求。
六、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 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单位应抢救援预案是否含有针对性,是否突出关键。结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轻易发生事故关键部位,分析可能造成发生事故事、物、人、机救援方法,有针对性制订应抢救援预案。
2、 督促检验施工单位应抢救援预案中组织机构是否落实,人员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强调统一指挥,配合、协调是否一致。
3、 要求应抢救援预案程序简单,含有可操作性。确保在事故突发时,能够立即开启,并能担心有序地实施。
4、 帮助施工单位做好抢救伤员及财产救援工作,并立即汇报业主和上级相关部门。
5、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方法预防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 帮助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七、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 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必需将安全监理方面相关事项向施工
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2、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应报验和提供安全资料;
3、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标准、目标;
4、 相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八、监理计划及细则安全控制制度:
1、 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控制方法,做为一项必需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2、 在监理计划中应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安全监理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监理方法;安全监理职责;
3、 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法;安全监理方法;安全监理控制关键点;
九、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日志制度:
1、 做好每次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关键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制订有效对策。
2、 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法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题统计,月报中列出专题对每个月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十、安全监理巡视检验制度:
1、 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巡视检验,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部位,立即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责令施工单位临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 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方法,随时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验,对检验存在问题,应按轻重缓急来综合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该立即阻止,对于一时难以处理,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立即研究处理方案,把安全隐患消亡在萌芽状态。
3、 相关安全关键部位、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情况;
4、 巡视检验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刚度、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电和漏电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指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5、 检验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专题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立即阻止违章施工作业;
6、 定时巡视检验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7、 检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8、 检验施工现场多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方法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主动参与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题检验;
10、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十一、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1、 对工程包含安全关键部位、关键部位和包含安全特殊施工工序、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
2、 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坚守岗位,推行职责,发觉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总监汇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立即采取应急方法,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
3、 如实正确做好旁站监理统计立即填报旁站监理统计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十二、强制性条文监理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实施监理。
2、 严格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验。
3、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十三、安全事故隐患汇报制度:
1、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该以监理通知书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严重,应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机构应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 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如实根据事故等级及国家要求立即向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4、 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所上报一切事故由企业相关领导协同上级相关部门一同调查,按程序进行处理。
5、 在实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机构要主动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要全过程跟踪,并做好对应统计,各类相关资料,应立即整理归档。
十四、开工汇报监理工作审批制度:
1、工程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方提交工程开工汇报并进行审查,检验施工质量确保体系,施工机具、设备完好率,人员资质,安全方法、文明施工等条件。项目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协议要求开工日期在符合开工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2、在各关键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汇报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批。开工汇报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需基础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十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必需是在承包商自审手续齐全基础上
(即有编制人、承包商技术责任人署名和承包商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返回承包商修改,直至项目监理部审批经过,包含增加工程方法费项目经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建设单位立案。
3、经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应认真落实实施,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承包商应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承包商私自改动,所发生质量、安全、工期及方法费用等应由承包商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完成后,项目监理部应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
5、结合监理工程具体情况,要求承包商编制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文件,由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6、要求承包商提交针对工程质量通病所制订对应技术方法。
7、针对监理工程具体情况,要求承包商提交为确保工程质量而制订质量预控方法,并设置质量控制点。
十六、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验制度:
施工过程是因为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妥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此施工旁站监理和现场巡视检验制度加以控制。本工程根据建设部建市[]189 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措施(试行)》对以下方面进行旁站监理:
1、对形成工程主体关键工序及对工程质量含有重大影响工
序过程,必需进行旁站监理:基坑维护、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及回填、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细部结构处理、设备系统联动调试等。
2、对其它通常工序实施现场巡视检验制度。
3、旁站监理及现场巡视检验均应有具体统计。
十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包含结构安全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有对应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依据建设部建建
[]211 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
和送检要求》,对本工程以下部位进行见证取样:
用于承重结构砼试块;
用于承重墙体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用于承重墙砖和砼小型砌块;
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砼中使用掺加剂;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防水材料;
国家要求必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十八、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复核制度:
1、凡被其它后继工序施工所隐蔽和覆盖分部、分项工程即隐蔽工程,在隐蔽或覆盖前,必需经监理人员检验、验收,确定其质量合格后,才许可加以覆盖。
2、隐蔽工程应进行交接检验,即监理人员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签字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施工。若发觉其施工质量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不符合,则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指令其进行处理、更正和返工。
3、技术复核制就是在该工程还未施工之前所进行复核性预先检验,如轴线、标高、预留孔洞位置、尺寸等。这种预检关键针对工程施工之前已进行部分和之有亲密关系工程质量及正确性进行复核。
4、技术复核关键范围:
(1) 建筑工程定位:预检和复核标准轴线桩及水平桩。
(2) 基础工程:检验、复核轴线、基础工艺操作各项指标及预留孔洞、预埋件位置等。
(3) 砌体工程:检验和复核墙身轴线、楼层标高、预留孔洞位置尺寸、砂浆配合比等。墙面垂直度、砂浆饱满度、拉接筋设置等等。
(4) 钢筋混凝土工程;检验模板尺寸、位置、支撑锚固件、模板刚度、预留孔洞、预埋件、钢筋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等。
(5)各项材料质保资料(分检验批水泥、沙、石、钢筋、钢
材、门窗电气材料、水暖管件等合格证书、材料单及试件试块等)符合性检验。
(6) 若经检验、复核后证实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监理人员应给予书面确定;若发觉和施工图纸、技术规程、标准等不符合,则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指令施工承包商更正和返工,并做好统计。
十九、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纸交付施工承包商后,应立即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
2、为确保设计图纸正确性、降低设计差错,应立即组织对将用于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进行由监理、设计、施工等方参与施工图纸会审。
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结束后,由项目监理部签发会议纪要。
4、未经会审和交底施工图纸,不得进行施工。
二十、设计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制度:
1、对设计修改(包含承包对设计修改意见)应由监理经过现场设计代表(或经过业主和设计单位联络),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须经监理、业主会签后交承包商施工。
2、项目监理部会签相关各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需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二十一、施工监理例会制度:
1、每七天召集监理人员小结上周监理工作,依据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周监理工作和要求。
2、每个月总监向建设单位提交月报,月报内容通常包含:本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施工质量事故和处理和需要上报其它问题。
3、总监定时召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参与施工例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
5、监理人员参与现场定时召开施工例会。
二十二、情况请示汇报制度:
1、施工监理过程中通常问题,由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处理,并立即将处理结果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重大事项由总监理工程师立即
向建设单位汇报,并会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分析处理。
2、监理日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日期填写工程监理日志,记载工程监理关键问题等。各专业监理人员按专业监理情况随时记入监理日志,监理日志应认真填写,方便以后查阅。
二十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收、发文:凡收到和发出文件均需编号并登记。
收、发文手续:收、发文本统一设置,按收、发文日期次序登记填写;收、发文本要有签字手续,收文由受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
由发往单位相关人员签字。
二十四、工程文档保留制度:
1、凡和工程相关文档均应妥善保留。
2、文档保留应按相关编码规则分类编码。
3、文档查找、借阅应进行专题登记。
二十五、其它相关制度:
1、学习制度:
(1) 定时组织监理业务学习。
(2) 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常常熟悉工程图纸,学习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和相关文件,做到全方面了解工程。
(3) 组织分项工程专题讨论,搞清各分项工程设计要求,利用规范和检验、验收标准,方便在监理过程中正确、一致地进行工作。
(4) 每季并组织一次监理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改善不足,提升监理水平。
2、质量确保体系:
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关键,本工程质量控制应表现出以下特点和要求。
(1)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标准,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为主,把质量问题消亡于施工准备期内。
(2) 对影响工程质量五个关键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进行全方面控制。
(3) 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在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验,着重帮助承包商改善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承包商以自检为主质量确保系统同时,充足体谅承包商因工期紧迫、技术难度较高实际困难,热心帮助承包商。
(4)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确保系统,推行三级自检、一级验收制度。在质量确保系统中,承包商质量确保系统是质量控制基础,要求做到:
1)施工班组自检;
2)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互检;
3)承包商专职质检人员自检。
(5) 监理单位质保体系将着重做好下列工作:
1)全方面落实ISO9001 质量体系。
2)做好现场监理,对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和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巡视、全过程旁站、全步骤检验以达成对施工质量有效监督和管理。
3)原材料、半成品、场外预制件检测和试验以抽检为主,抽检频率不低于规范要求。
4)加强工序检验,坚持上道工序未经二级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经验收不得覆盖,确保工程不留隐患。
二十六、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总责任人,全方面对所监理工程项目按监理计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协议、施工协议、工程特点等组织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实施监理工作中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或专题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验施工单位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题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法组织施工,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立即书面汇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立即书面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报。
(2)工作内容:
1)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和办理多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体系,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验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要和分包单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专题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安全方法和应抢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多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法或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题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阻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时天天巡查一次。发觉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验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
7)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多种设施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严禁施工单位使用。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协议、施工协议、工程特点等组织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给予实施。
(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有效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采取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专业施工方案。
(7)有效开展安全检验,立即签发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指令。
(8)有效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9)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10)定时召开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落实安全监理预控部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调查。
(11)检验本工程项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填月报考评表和编制监理月报。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实施总监理工程师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提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对应安全责任。
(2)要落实实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核施工单位多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多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专题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措施,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验各项制度方法落实情况,发觉问题立即纠正,问题尤其严重报请总监处理。
(5)参与事故调查,做好安全监理日志,搜集汇总安全资料,参与监理月报编写,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汇报安全工作。
4、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落实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有安全责任。
(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验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检验施工单位多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4)采取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本专业安全专题施工方案。
(6)有效开展安全检验,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7)帮助制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8)在施工中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方法落实情况。发觉隐患,提出整改,需要停工,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
(9)参与监理月报、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做好安全笔录,搜集资料,整理归档,及其它方面应做安全工作。
5、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专业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认真实施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中专业安全方法、规章制度,依据情况可制订安全管理实施措施,并给予实施。
(3)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方法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它相关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
(4)在施工过程中常常检验专业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原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处理。帮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统计好内容,保管好资料。
6、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计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提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常常性监督检验,发觉问题立即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统计并汇报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给予实施。
(5)统计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帮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7、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实施各项要求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常常检验。发觉违规现象,立即纠正,问题严重时,立即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了处理,做好统计。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搜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二十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针对于本项目标安全监理知识培训,结合本项目标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每十二个月3月10日前企业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依据人员流动情况,对没有取得安全监理上岗证监理人员,企业应主动安排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标准上没有取得安全监理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监理工作。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正确统计安全培训内容,参与培训人员、培训课时数及培训效果。
5、安全技术方法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前7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技术方法。
(2)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法,应该立即召开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对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JGJ59-99)安全检验标准进行审查,如认为安全技术方法可行,应该给予同意;如认为某一部分安全方法不具体,存在漏项应向施工单位说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订后重报。无安全技术方法严禁施工作业。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觉施工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方法要立即纠正,对于施工中新发生安全技术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追加补报安全技术方法。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工程应抢救援预案和冬、雨期施工方案,和职员宿舍、食堂、临建设施、场地道路、排水、排污、防火等安全技术方法进行监督检验。
6、安全专题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该在进行专题施工前5天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施工方案,不得先施工后补方案。
(2)项目总监对施工单位申报专题施工方案,应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文件、标准立即召开监理机构研讨会,对专题施工方案安全防患方法进行逐条研究,假如认为方案可行,应立即给予同意。
(3)项目监理机构如碰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需严格按建设部相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题方案编制及教授论证审查措施》实施。企业安全监理技术责任人应直接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题方案审查论证工作。
(4)在专题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委派专员监督专题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立即纠正违反专题施工方案操作行为,确保专题施工方案顺利实施。
(5)建立专题施工方案安全监理档案资料,要正确统计专题施工方案申报审批情况和施工过程中相关工程报验审核情况。
7、安全隐患查处制度:
(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验过程中,如发觉安全隐患应该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方法,消除隐患。发觉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过程中,如发觉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应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觉安全隐患立即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
(3)对于已发觉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应该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立即和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4)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事项拒不整改,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汇报,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项目总监应该立即向企业安全技术责任人汇报,取得企业领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对发觉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过程,要认真建立安全监理档案资料,安全监理档案资料要能够充足证实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作用。
8、严重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快速控制并保护现场,立即开启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需方法抢救人员和财产,预防事态发展和扩大,立即汇报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责任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定事故严重程度,立即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关键责任人汇报。
(3)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汇报,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方法,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立即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汇报;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责任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提议,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5)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搜集整理和事故相关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相关部门汇报。
9、安全检验、安全物质查验制度:
依据《中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实施。
(1)项目监理机构在本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理。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3)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文明生产组织方法和技术方法,缺乏具体安全方法方案不得审批。
(4)分阶段按期检验各项方法实施情况,发觉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立案。
(5)督促检验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定时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验,定时召开安全、文明生产例会。
(7)承包单位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立即填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
(8)承包单位编制包含安全生产专题施工方案应立即报审。必需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符合监理单位对应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立即安排审查。
(9)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日常巡查,发觉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关键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关键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验和控制。
(11)塔吊、脚手架及多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并按期检修和测试。
(12)施工用电必需做到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照明必需使用 36V以下电源。
(1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关键设备、关键工种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多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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