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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指导手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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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 管理指导手册(试行)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 前 言 轨道交通车站装饰装修是一项包含到多专业接口、多工种交叉作业较复杂工程,既要处理前道工序----土建工程遗留问题,又要和车站风水电等小系统及通讯、信号等大系统机电安装工程相互协调,接口复杂,协调难度高、有一定工期要求、质量要求高,对于监理企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综合专业知识,又要有较强协调能力,才能完成对应监理任务。 制订《上海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目标是督促指导监理企业认真落实和推行监理职责,提升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总监专业技术和协调管理能力,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达成新更高水平。 主编单位: 参与单位: 关键起草人: 目 录 1. 总则 1 1.1 依据和标准 1 1.2 适用范围 3 1.3 车站装饰装修工程划分 3 2. 装饰装修阶段监理管理工作总步骤 5 3. 管理节点 6 3.1 关键部位(节点)验收 6 3.1.1 关键部位(节点)设置 6 3.1.2 关键部位(节点)验收条件 6 3.1.3关键部位(节点)验收程序 6 3.1.4 验收统计—《关键工序(节点)质量验收统计》,附表3.1.1。 7 3.1.5 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系统交接管理内容 7 3.2 关键节点监理控制关键点 8 3.2.1 土建和装饰装修交接节点 8 3.2.2 站体内部二次结构施工节点验收: 9 3.2.3 墙(柱)面、吊顶及地面节点隐蔽验收: 9 3.2.4 设备用房中间验收 10 3.2.5 参与人防工程验收 10 3.2.6 完工(预)验收及移交 10 4. 装饰装修工程 11 4.1 工程接口界面 11 4.2 工程特点 11 4.3 监理工作控制关键点(设备房\主体\出入口\公共区) 11 4.3.1 主体结构分部 11 4.3.2 装饰装修分部 14 4.3.3 建筑电气分部(电气照明安装子分部) 21 5. 材料设备管理 23 5.1 甲定材料设备管理 23 5.2 乙购材料设备采购 24 5.2.1采购控制方法 24 5.2.2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方法 24 5.3 材料设备现场管理 24 5.4 产品保护 24 6. 接口管理 24 7. 装饰装修工程中轻易出现问题及注意事项 26 7.1 装饰装修施工中常见问题: 26 7.1.1土建或设计存在问题 26 7.1.2 装饰装修工程存在问题 27 7.2注意事项 28 8 管理类附表 29 1. 总则 1.1 依据和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01.3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02.01);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年修订);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标准》;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9.22修订)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措施》(.10.27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措施》(.10.27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 《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GJ08-109-;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GA/T570-;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 《上海轨道交通车站装修通用技术文件》TB/CZ-01-(试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1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地铁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99-1999();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G/TJ08-6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规程》DG/TJ08--;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TJ08-8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 《金属和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JG 3050-1998; 《建筑用砌筑和抹灰干混砂浆》JG/T291-; 《预拌砂浆》JG/T230-;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 《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JG/T234 -;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89- 相关上海轨道交通测量工作实施管理措施(试行).10.1实施。 标准采取说明: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必需实施; 和工程相关其它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及多种规范、标准等技术要求有矛盾地方,以标准高为准; 碰到新规范开始实施,则采取新规范,原规范自动失效。 1.2 适用范围 本操作手册涵盖范围是:二结构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及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部中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子分部,对于玻璃幕墙及出入口地面广场部分本手册未包含,现场按相关规范实施。 1.3 车站装饰装修工程划分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含二结构)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模板 钢筋 混凝土 现浇结构(结构) 现浇结构(设备基础) 砌体结构 砖砌体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填充墙砌体 2 建筑装饰 装修 地面 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砂浆面层 环氧树脂地面 板块面层基层(找平层) 砖面层(陶瓷锦砖、陶瓷地砖)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 预置板块面层 (预制混凝土水磨石板块) 料石面层(块石面层) 活动地板面层 抹灰 通常抹灰 门窗 特种门窗安装 金属门窗安装 吊顶 暗龙骨吊顶 明龙骨吊顶 饰面板(转) 饰面板安装 饰面砖黏贴 涂刷 水性涂料涂饰 细部 护栏和护手制作安装 玻璃隔断 出入口加盖及围护、残疾人电梯井 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安装工程 照明工程导管、线槽敷设 照明工程电线穿管、敷设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照明灯具安装(一般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 开关插座安装 配电箱安装 备注:(1)划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本表中主体结构分部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通常指二结构施工,在以后各章节中均以二结构称之。 2. 装饰装修阶段监理管理工作总步骤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这项程序很关键,实际上是对车站土建施工验收和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开始,意味着责任主体转移。同时是考量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组织工作管理和协调能力“第一堂课”。只有严格检验和验收了前土建施工和监理单位交出合格实体结构后,方可能在后续装饰装修工程中实施严格监理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装饰装修施工过程控制 土建和装饰单位实体移交 完工(预)验收和移交 进行保修期监理和质量跟踪 3. 管理节点 3.1 关键部位(节点)验收 3.1.1 关键部位(节点)设置 关键节点设定可依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由参建各方于开工前约定,通常每一关键节点可包含若干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依据轨道交通装饰装修阶段特点及其关键程度,通常设置以下多个关键节点: ⑴ 土建和装饰交接节点 ⑵ 二结构施工完成(粉刷前)验收 ⑶ 墙面、柱面封板前验收 ⑷ 吊顶封板前验收 ⑸ 地面铺贴前验收 ⑹ 设备用房中间交接 ⑺ 参与人防工程验收 ⑻ 完工(预)验收及移交 节点验收由参建各方参与,其中(2)、(3)、(4)、(8)需要质监站参与。 关键工序(节点)质量验收统计(见附表3.1.1) 3.1.2 关键部位(节点)验收条件 ⑴ 施工单位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要求,完成此次关键节点验收工程内容,并进行自检自评,形成施工小结。 ⑵ 监理单位应对此次关键节点验收内容进行检验,形成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⑶ 建设单在验收提前按要求时间将验收地点、验收内容以书面申请汇报工程受监质监站。 ⑷ 相关工程资料必需齐全。 3.1.3关键部位(节点)验收程序 ⑴ 关键部位(节点)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⑵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书面汇报; ⑶ 现场检验工程实体,进行外观和实测抽查; ⑷ 对质量确保资料进行检验; ⑸ 验收参与各方对该部位工程质量提出检验意见,对存在问题立项整改并开具整改通知单; ⑹ 如无质量问题(或整改消项达成合格),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应按验收部位填写“关键工序(节点)质量验收统计”,签署该部位验收意见。“关键部位(节点)质量验收统计”、会议纪要,连同整改、消项汇报作为整个工程完工验收资料备存。 3.1.4 验收统计—《关键工序(节点)质量验收统计》,附表3.1.1。 3.1.5 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系统交接管理内容 轨道交通装修装饰工程系统交接管理内容 名称 分类 部位 备注 土建向装饰交接 渗漏水展开图 站台层 站厅层 出入口 1、2、3… 风 室 工程实测实量及关键部位实测结果 站台层 净高、净宽、梁底高 站厅层 净高、净宽、梁底高 出入口 1、2、3… 离壁沟检验统计 站厅层、出入口 1.检验沟内预留孔数量 2.检验沟内防水工程质量 3.检验沟内坡度 4.附沟内影像资料(照片) 和铺轨接口交接 工程实测实量及关键部位实测结果 站台层 站台层和轨面标高 轨道中心线和站台板边缘距离 设备及管理用房确定单 放线确定 测量放线结果 确定单位:各专业使用单位 隐蔽确定(吊顶、墙抹灰前) 各类管线预埋 确定单位:各专业使用单位 中间交接(中途接管) 装饰工程基础完工(仅剩最终一道饰面涂料) 拟进驻关键系统专业单位 设备房走廊隐蔽确定 各类管线预埋 公共区隐蔽确定 站台层 吊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BAS)、气体灭火、通信、信号、机电安装、AFC、屏蔽门、导向标识等 地面 广告、商业用电、AFC等 墙面 广告、商业用电、通信信号等 站厅层 吊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BAS)、气体灭火、通信、信号、机电安装、AFC、屏蔽门、导向标识等 地面 广告、商业用电、AFC等 墙面 广告、商业用电等 3.2 关键节点监理控制关键点 3.2.1 土建和装饰装修交接节点 3.2.1.1 交接要求 ⑴ 由项目企业组织现场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交接会议。 ⑵ 由土建施工单位介绍土建施工情况,关键介绍和装饰装修相关界面完成情况,土建施工图内施工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过程中关键变更情况,预留孔洞情况等。 ⑶ 由装饰施工单位就关注关键点向土建施工单位咨询或确定。 ⑷ 工程现场移交: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共同进行现场实体移交,并形成移交统计,直接落实责任人。实体移交关键内容: 车站接地桩引出端、站台中心点和水准点交接和确定。 车站本体净宽、净高、限界实测实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底板堵漏完成,无渗漏,无积水。要求干燥一周以上。 土建结构施工排水系统满足设计及功效要求。 废水泵池(车站和区间旁通道内)、站台板下和风道内垃圾清理完成。对系统管线穿越人防门上预留孔道、结构楼梯和预留孔洞口查对由相关单位确定。 无土建施工阶段临时设施、设备遗留物。 ⑸ 由项目企业明确协调人(责任人)对土建和装饰交接中发觉问题进行整改督查。 ⑹ 由装饰监理单位代表项目企业形成会议纪要,并进行各方会签。 ⑺ 装饰监理单位就交接中发觉问题及交接后相继发觉问题签发监理工作联络单,其主送人为装饰建设单位现场责任人,同时抄送项目企业及项目企业明确协调人。 ⑻ 项目企业指定协调人立即督促土建监理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土建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土建监理单位应作好整改后复查工作并报指定协调人。 ⑼ 需要整改相关事项已经完成,能够销项,则此节点完成。 ⑽ 由会议纪要、交接单、联络单、通知单、通知单回复及销项统计共同组成此节点书面资料。 3.2.1.2 检验表式 车站实测实量交接单(见附表3.2.1.1~14)。 3.2.1.3 交接汇总表(见附表3.2.1.15)及交接销项统计(见附表3.2.1.16) 3.2.2 站体内部二次结构施工节点验收: 3.2.2.1 验收要求 ⑴ 各墙体放线定位,监理必需进行复核和确定无误。 ⑵ 结构柱、过梁钢筋和拉结筋设置(植筋),应经过监理隐蔽验收才能够封模板浇筑砼。 ⑶ 结构柱、过梁和砌体交界面采取钢丝片,经过监理验收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⑷ 各设备用房对应各使用单位,实施交、还钥匙制度,监理督促总包进行管理协调。 3.2.2.2 工序检验用表 二结构砖砌墙体监理检验控制表(见附表3.2.2.1)、二结构结构柱、过梁、设备基础监理检验控制表(见附表3.2.2.2)。 3.2.3 墙(柱)面、吊顶及地面节点隐蔽验收: 3.2.3.1 隐蔽验收要求 地铁车站墙面内、吊顶内、地面下敷设较多各系统专业设备和管线。在进行最终一道工序施工前,隐蔽部位质量必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时要确定各系统单位工程量已完成。 3.2.3.1.1 墙面隐蔽要求 地铁车站工程公共部位墙面关键采取搪瓷钢板、涂装板、花岗岩饰面板等材料,板后基层钢架安装质量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⑴ 钢架材质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⑵ 焊接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⑶ 饰面板和结构墙间距不得过大,预防占用有效公共空间。 3.2.3.1.2吊顶面板封板前隐蔽要求 ⑴ 吊顶内吊杆及龙骨架设、照明施工完成并经过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⑵ 站厅层装修板封板前,应对立杆骨架进行检验验收合格,重视表面焊接和防腐处理是否合格。 ⑶ 必需强调是站厅和站台净空要严格控制(地坪装修完成面至吊顶净空高度≥3米)。 ⑷ 吊顶隐蔽前装饰单位做好和安装单位及各系统单位吊顶内工程量完成确实定。 ⑸ 电、给排水、风管安装完成并经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3.2.3.1.3 地面 ⑴ 地面面层下如敷设有多种管线,在面层施工前要得到相关专业单位确实定,避免造成返工。 ⑵ 地面完成面高度至吊顶净空要严格控制,并符合设计要求。 3.2.3.2 隐蔽表式 上海市轨道交通装饰工程隐蔽确定单(见附表3.2.3.1)、墙(柱)面工程监理检验表(见附表3.2.3.2)、吊顶面板封板节点工程监理检验表(见附表3.2.3.3)、地面工程监理检验表(见附表3.2.3.4)。 3.2.4 设备用房中间验收 3.2.4.1 中间验收要求 设备用房主体结构完成,进行中间验收,满足要求后由装饰单位移交各系统单位,进行各专业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 3.2.4.2 交接表式 上海轨道交通装饰工程设备及管理房中间交接(中途接管)表(见附表3.2.4.1.)。 3.2.5 参与人防工程验收 验收要求见 《上海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手册》。 管线穿越人防工程检验统计表(见附表3.2.5.1) 3.2.6 完工(预)验收及移交 3.2.6.1 要求 ⑴ 车站应建成站厅、站台、风井及最少2个不一样方向出入口等设施,并验收合格。 ⑵ 车站内应含有没有障碍设施、运行服务标志、公告栏等设施,并符合设计要求。 ⑶ 车站内应含有对应管理用房和设备用房,并验收合格。 ⑷ 车站相关装修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并验收合格。 3.2.6.2 表式 采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附录G相关表式。 4. 装饰装修工程 4.1 工程接口界面 车站建筑范围内除轨行区以外全部公共区、设备管理区、出入口、风井、消防通道、区间旁通道,和各安装专业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BAS))、气体灭火、商业、广告、通信、信号及轨道等系统专业接口界面。 4.2 工程特点 轨道交通车站装饰装修是一项包含到多专业接口、多工种交叉作业较复杂工程,既要处理前道工序----土建工程遗留问题,又要和车站风水电等小系统及通讯、信号等大系统机电安装工程相互协调,接口复杂,协调难度高、有一定工期要求、质量要求高。 4.3 监理工作控制关键点(设备房\主体\出入口\公共区) 4.3.1 主体结构分部 4.3.1.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4.3.1.1.1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柱、过梁) ⑴ 若有电缆通道等结构板作业,模板支撑(架)要稳固,测量模板表面标高。 ⑵ 涂刷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⑶ 模板接缝不应漏浆。 ⑷ 模板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洁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取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隔离剂。 ⑸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杂物应清理洁净。 以上项目观察检验。 ⑹ 侧模拆除时,应确保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⑺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检验同条件试件试验汇报。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 4.3.1.1.2 钢筋工程: ⑴ 二结构钢筋安装较多包含到需在原结构混凝土上进行植筋处理。植筋应控制植筋胶质量、定位间距、孔径、孔深、吹尘、清孔、钢筋下料做好深度标志、钢筋除锈除污、注胶孔深大于三分之二、钢筋缓慢插入胶液孔边应有少许溢出。 ⑵ 现场植筋拉拔强度检测旁站统计。 ⑶ 钢筋绑扎接头符合规范要求,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大于25mm,箍筋末端应有弯钩、安装时弯钩应交叉设置。 ⑷ 砌体拉接筋应按灰缝设置,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⑸ 钢筋工序应作隐蔽工程验收统计。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 4.3.1.1.3 混凝土工程: ⑴ 商品混凝土进场检验配合比、强度等级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和试件留置应符合相关要求。试件制作监理见证员旁站见证,编号或植入芯片。检验施工统计及试件强度汇报。 ⑵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全部时间不应超出混凝土初凝时间。 ⑶ 结构柱混凝土浇筑应避免混凝土离散不超出2m高度下料,每层应控制在600mm高度。 ⑷ 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12小时内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按采取水泥性能进行7-14天养护。观察检验施工统计。 检验用表见附表4.3.3。 4.3.1.1.4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 ⑴ 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应全数检验。外观质量不得有严重缺点(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表8.1.1检验),对出现严重缺点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提议单位)认可后处理。对经处理部位应重新全数检验、验收。 ⑵ 通常缺点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验收。观察检验符合专题施工技术方案。 检验用表见附表4.3.4。 4.3.1.1.5 现浇结构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 ⑴ 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置、深度、孔垂直度符合设备基础设计要求。预埋地脚螺栓时注意标高、中心距。 ⑵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应控制标高、中心线位置、锚板平整度。检验坐标、中心线位置。 ⑶ 对较大面积锚板应留有浇筑混凝土时排气孔,避免出现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及孔洞现象。 ⑷ 外观缺点处理同4.3.1.1.4。 检验用表见附表4.3.5。 4.3.1.2砌体结构子分部 砌体工程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4.3.1.2.1砖砌体(混水)工程: ⑴ 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观察湿润程度。 ⑵多空粘土砖使用。应参考上海市人民政府10月12日颁发90号令《上海市严禁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措施》多孔砖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观察检验。 ⑶ 施工时施砌增压(养)砖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 ⑷ 撑控水平灰缝饱满度大于80%,用百格网检验,每检验批不少于5次、每次三块砖、取平均值。 ⑸ 斜槎按规范留置,水平投影长度大于高度三分之二为合格;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按要求设置留槎正确,拉结筋数量、直径正确。 注意:砌体和结构柱相交处应做到砌块先退后进。 检验用表见附表4.3.6。 4.3.1.2.2 一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 ⑴ 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检验出厂质保书。 ⑵ 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轻骨料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⑶ 宜选择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 ⑷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⑸ 水平灰缝饱满度大于90%,按净面积计算用百格网检验。 ⑹ 竖向灰缝不低于80%,竖缝凹槽填满砂浆,不出现瞎缝或透逢,观察检验。 ⑺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向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三分之二。 注意: 砌体和结构柱相交处应做到砌块先退后进。 检验用表见附表4.3.7。 4.3.1.2.3填充墙砌体工程: ⑴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出28天。 ⑵ 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预防雨淋。 ⑶ 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天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⑷ 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一般砖或多孔砖,或一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⑸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和块材混砌。 ⑹ 填充墙砌体留置拉结钢筋和网片位置应和块体皮数杆相符合,置于灰缝中。 ⑺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三分之一。 ⑻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检验用表见附表4.3.8。 4.3.2 装饰装修分部 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相关要求和要求 4.3.2.1 地面子分部 4.3.2.1.1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工程: ⑴ 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歇超出许可时间要求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⑵ 水泥混凝土采取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三分之二,细石混凝土面采取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观察检验和检验材质合格证实文件及检测汇报。 ⑶ 面层和下一层应结合牢靠,无空鼓裂缝,用小锤轻击检验。 ⑷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点,观察检验。 ⑸ 面层表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返水和积水现象,观察和采取泼水或用坡度尺检验。 ⑹ 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楼梯踏步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观察和钢尺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9。 4.3.2.1.2水泥砂浆面层工程: ⑴ 水泥砂浆面层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材质合格证实文件及检测汇报。 ⑵ 面层和下一层必需结合牢靠,无空鼓裂缝,用小锤轻击检验。 ⑶ 表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返水和积水现象,观察和采取泼水或用坡度尺检验。 ⑷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点,观察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0。 4.3.2.1.3板块面层基层(找平层)工程: ⑴ 找平层采取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三分之二,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观察检验和检验材质合格证实文件及检测汇报。 ⑵ 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⑶ 有防水要求地面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观察检验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验。 ⑷ 找平层和其下一层结合牢靠,不得有空鼓,空鼓面积小于400mm2,在一个检验范围内不多于二处,无裂纹,用小锤轻击检验。 ⑸ 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点,观察检验。 ⑹ 车站站厅和站台范围内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和结构一致有千分之二纵坡,标高一定要控制好。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1。 4.3.2.1.4 砖面层工程(陶瓷锦砖、陶瓷地转): ⑴ 板块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面层和下一层结合(粘结)应牢靠,无空鼓,用小锤轻击检验。 ⑶ 砖面层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楚,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围垂直,观察检验。 ⑷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度,出墙厚度一致,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尺量检验。 ⑸ 楼梯段对应踏步高差不应大于10mm。 ⑹ 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倒返水和积水。 ⑺ 和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靠无渗漏。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2。 4.3.2.1.5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工程: ⑴ 铺设板块和结合层填缝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⑵ 板块应晾干;结合层和板块应分段同时铺设,且注意表面平整无磨痕,镶嵌正确。 ⑶ 检验板块色差,分别堆放。 ⑷ 验证复试汇报。 ⑸ 检验大理石防腐、防水处理质量。 监理监控关键点基础同4.3.2.1.4砖面层工程。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3。 4.3.2.1.6预制板块面层工程(水磨石板块): 水泥混凝土板块面层缝隙,应采取水泥浆(或砂浆)填缝;彩色混凝土板块和水磨石板块应用同色水泥浆(或砂浆)擦缝。 监理监控关键点基础同4.3.2.1.4砖面层工程。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4。 4.3.2.1.7料石面层工程: ⑴ 块石面层结合层铺设厚度;砂垫层不应小于60mm;基土层应为均匀密实基土或扎实基土,观察检验。 ⑵ 面层和下一层结合牢靠无松动,用小锤轻击检验。 ⑶ 条石面层应组砌合理,无十字缝,铺砌方向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石面层石料缝隙应相互错开,通缝不超出两块石料,观察和用坡度尺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5。 4.3.2.1.8活动地板工程: ⑴ 活动地板面层用于防尘和防静电要求专业用房建筑地面工程。 ⑵ 活动地板全部支座柱和横梁应组成框架一体,并和基层连接牢靠;支架找平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活动地板面层包含标准地板、异形地板和地板附件(即支架和横梁组件)。采取活动地板块应平整、坚实,面层承载力不得小于7.5Mpa,其系统电阻:A级板为1.0×105~1.0×108Ω;B级板为1.0×105~1.0×110Ω; ⑷ 金属支架应支承在现浇水泥混凝土基层(或面层)上,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起灰。 ⑸ 活动板块和横梁接触搁置处应达成四角平整、严密。 ⑹ 当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其不足部分在现场依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并配装对应可调支撑和横梁。切割边不经处理不得镶补安装,并不得有局部膨胀变形情况。 ⑺ 活动地板在门口处或预留洞口处应符合设置结构要求,四面侧边应用耐磨硬质板材封闭或用镀锌钢板包裹,胶条封边应符合耐磨要求。 ⑻ 面层材质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应含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和导静电等特点。检验方法:观察检验和检验材质合格证实文件及检测汇报。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6。 4.3.2.1.9环氧树脂地面: 本节施工和监理要求按《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89-》实施。 ⑴ 环氧树脂地面通常见于变配电房、环控控制机房、牵降变室等专业用房建筑地面工程。 ⑵ 环氧树脂涂料施工前应做地面清洁工作,并保持干燥三天以上;控制地面基层含水率;空气中湿度,空气湿度超出85%,应停止施工。 ⑶ 按设计或使用要求确保底漆和面漆道数,在确保上道环氧树脂完全干固条件下,方可进行下道施工。 4.3.2.2 抹灰工程子分部(通常抹灰工程): ⑴ 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结牢靠,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观察用小锤轻击检验并检验施工统计。 ⑵ 抹灰前基层表面尘土、污垢、油迹等应清除洁净,并应洒水湿润,检验施工统计。 ⑶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方法,不一样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应采取预防开裂加强方法,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和施工统计。 ⑷护角、孔洞、槽、盒周围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应平整,观察检验。 ⑸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验施工统计。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7。 4.3.2.3 门窗工程子分部 4.3.2.3.1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涂色镀锌钢板门窗): ⑴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安装必需牢靠,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和框连接方法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手扳检验。 ⑵ 金属门窗扇必需安装牢靠,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扇必需有防脱落方法,观察、开闭和手扳检验。 ⑶ 金属门窗框和墙体之间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取密封胶封闭,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观察和轮敲门框检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 ⑷ 金属门窗扇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观察和开闭统计。 ⑸ 防火门安装前检验产品编号、开门方向。 注意,钢门窗和铝合金门窗要求基础相同,不详述。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8。 4.3.2.3.2特种门窗安装工程: 本条所指特种门适用轨道交通车站内和专业用房防火、防盗、自动、全玻、旋转、金属卷帘和有其它特殊要门。 ⑴ 特种门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汇报。 ⑵ 特种门安装必需牢靠,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和框连接方法必需符合设计要求,观察和手扳检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 ⑶ 防火门安装前检验产品编号、开门方向。 检验用表见附表4.3.19。 4.3.2.4 吊顶工程子分部 4.3.2.4.1 暗龙骨吊顶工程: ⑴ 吊顶工程前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² 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及水管试压。 ²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² 预埋件或拉结筋。 ² 吊杆安装。 ² 龙骨安装。 ² 填充材料设置。 为了既确保吊顶工程使用安全,又做到完工验收时不破坏饰面,吊顶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很关键,本条所列各款均应提供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署名隐蔽工程验收统计。 ⑵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和尺量统计。 ⑶ 暗龙骨吊顶工程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安装必需牢靠,观察和手扳检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和施工统计。 ⑷ 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吊杆应安装到位,主龙骨端头不应超出300㎜。 ⑸ 饰面板上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篱子等设备应合理美观,和饰面板交接应吻合、严密,观察检验。 ⑹ 金属吊杆、龙骨接缝应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观察检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 ⑺ 重型灯具、风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0。 4.3.2.4.2 明龙骨吊顶工程: 监理控制关键点同暗龙骨吊顶。 注意:金属龙骨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点,观察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0。 4.3.2.5 饰面板子分部 4.3.2.5.1 饰面板安装工程: ⑴ 做法同基层样板件。 ⑵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应按要求进行复验和检测: 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包含强度要求较高花岗石强度。 ⑶ 饰面板安装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及防水层处理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需牢靠,手扳检验,检验进场验收统计、现场拉拔检测汇报、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和施工统计。 ⑷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观察和尺量检验。 ⑸ 采取湿作业法施工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剂背涂处理。 ⑹ 饰面板和基体之间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用小锤轻击和检验施工统计。 ⑺ 饰面板上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观察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1。 4.3.2.5.2 饰面砖粘贴工程: ⑴ 饰面砖必需粘贴牢靠,检验样板件粘贴强度检测汇报和施工统计。 ⑵ 满粘法施工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观察和小锤轮击检验。 ⑶ 阴阳角处搭接方法、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验。 ⑷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观察和水平尺量检验。 ⑸ 有排水要求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2。 4.3.2.6涂饰子分部(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⑴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靠,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观察和手摸检验。 ⑵ 基层处理:新混凝土抹灰层基层上应先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混凝土、抹灰层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小于10%; ⑶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检验施工统计。 ⑷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3。 4.3.2.7 细部工程(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工程): ⑴ 护栏和扶手安全性十分关键,对每个检验批护栏和扶手全部检验。 ⑵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及护栏和预埋件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和施工统计。 ⑶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观察和手摸检验。 检验用表见附表4.3.2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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