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集团有限公司职代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协调公司劳动关系,增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照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职代会重要职责是:承担协调劳动关系,督促公司和职工双方共同遵守劳动法规,组织职工参加公司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职代会重要任务是:1.听取公司负责人报告本公司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状况,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推选集体协商代表,与公司方代表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监督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2、履行。3.检查、监督公司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关系、工资分派、安全生产、休息修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状况;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和关于建议。4.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国家、省、市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在公司贯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5.评议监督集团领导成员及其她高层管理人员,对她们奖惩提出建议。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畴内决定问题有不批准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第四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一、职工代表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规章制度。2.关怀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
3、毕生产(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对的意见。二、职工代表产生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票数需为小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成果报集团工会批准。2.集团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部室选举才干成为正式代表。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存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节,原选举单位撤除,代表资格不再保存。4.职工代表人数不低于集团职工总人数10%,职工代表中应有普通员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她方面员工,其中普通员工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25%左右,女职工和
4、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5.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要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第五条经职代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权是:1.召开职代会,负责会议筹办工作和组织工作等。2.监督职代会决策执行。3.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关于决策执行状况。第六条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决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经三分之一以上工会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职代会职工代表建议,可以召开暂时职代会。提交会议讨论和审议重要文献和有关材料,至少提前一周发到所覆盖公司,征求职工意见。第七条职
5、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会议必要有2/3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代会作出决策,必要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第八条职代会就会议议程作出决策,可以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第九条职代会届期三年,期满应当准时换届,并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备案。第十条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研究解决集团民主管理寻常工会。每年一次组织职工对职代会决策、决定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向职代会常委会报告。第十一条职代会作出决策和通过事项,履行范畴内应当贯彻,不得回绝执行。第十二条公司工会有指引、支持和维护职代会对的行使职权责任。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职代会
6、通过后执行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第一条 为推动本区域内小型民营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进小型民营公司健康发展与公司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依照工会法、劳动法规定,按照区委办30号文献精神,特制定本实行细则。第二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本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内所有小型民营公司职工按一定比例选举职工代表共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条 区域内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公司应单独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可以不参加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实行职工民主
7、管理基本形式,是进行平等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途径,是职工行使民主参加和民主监督权力机构。第五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在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引下开展工作。第六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工会联合会是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如下简称职代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寻常工作。第七条 职代会对本区域内各小型民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发展等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健康、社会保障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方面重大事项依法有效实行监督。第八条 职代会要支持本区域内各小型民营公司经营者经营管理权和生产指挥权,发动职工努力完毕公司生产经营任务
8、,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各公司要认真贯彻贯彻职代会意见和建议,支持职代会工作,尊重职工民主权利,并积极实行职代会各项决策。第九条 职代会重要职权:(一)知情建议权。定期听取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通报,组织职工环绕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目的、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等公司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二)协商共决权。审议通过建立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制度草案;讨论审议或决定工资、福利、劳动安全保护、奖励与惩罚、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参加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权益关于方案和规章制度。(三)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加区域性平等协商职工方代表。(四)评议监督权。依照公司安
9、排,评议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提出奖惩建议;监督检查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状况。(五)其他需要职代会行使职权。第十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工总人数100人以上,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如下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大会与职代会性质和职权相似。第十一条 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以民营公司为单位,经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向选举单位职工负责。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比例普通为职工总数5%20%,代表人数至少不低于25人。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70%;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3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恰当比例。其代表可以按公司或区域提成
10、若干个团组。第十三条 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届普通为35年,也可与联合工会届期一致。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其成员有缺额或不称职,按民主程序补选或撤换。第十五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公司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次必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若遇重大事项,公司、民营公司联合工会或三分之一代表提出,可暂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六条 凡须经职工代表审议或通过事项,公司应在作出决定前提交职代会讨论。职代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有效。第十七条 职代会依照需要可设立提案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和保障福利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负责
11、职代会议案提出和决策、决定贯彻解决。第十八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联席会议负责解决暂时性重大事宜,解决成果报下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联席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各团组负责人参加。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对公司执行职代会决策和提案贯彻状况检查;(三)参加职代会组织各项活动时,视为正常工作,享有正常出勤同等待遇。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能力;(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规定,认真执行和完毕
12、职代会交给任务和大会决策;(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四)关怀公司发展,做好职工与公司领导沟通工作,发挥桥梁作用。第二十一条 小型民营公司联合工会委员会职责:(一)做好职代会会议筹办、会议召集和代表提案收集,文献起草;(二)组织、主持召开好职代会;(三)组织职工代表督促检查会议决策执行状况;(四)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公司为职工服务。(五)接受和解决职工申诉,协调好劳动关系,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各项工作制度。兰州国芳百盛虹盛百货有限公司职代会实行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贯彻党全心全意依托工人阶级
13、主线指引方针,切实维护非公有制公司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增进非公有制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照党十六大精神和劳动法、工会法等关于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实行细则。一、职工代表产生及权利义务。l、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2、职工在100人以上公司必要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在100人如下,50人以上也可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在50人如下公司普通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比例普通占职工总数5至20为宜,但代表最低不少于25人。3、职工代表中工人和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代表总数60;科技人员
14、和普通管理人员不超过40;青年和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公司重要控股人员及其聘请高档管理人员可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4、职工代表选举方式和程序。职工代表以车间、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先由公司工会提出代表条件、人数、分派方案,并征求公司党组织意见。然后,以车间、部门或班组为单位,按划定选区做好职工代表候选人酝酿工作,由职工提出候选人名单,最后,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代表须获得本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批准时,才干当选。选举成果报公司工会,经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发布。5、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权利: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代会决策执行
15、状况和提案贯彻状况检查活动;因参加职代会组织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有应得待遇;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义务:努力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规定,认真执行职代会决策,做好职代会交给各项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l、职工代表大会届期普通为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代会。遇有重大事项,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建议,可暂时召开会议。2、职工代表大会
16、筹办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应在公司党组织领导下,以工会为主,协同关于部门,共同做好各项筹办工作,涉及制定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细则。3、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应提前一周将会议内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职工代表发布,职工代表应认真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才干召开;大会审议通过议案,采用职工代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占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5、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征集职工代表提案。由工会以提案征集表为根据,通过审查备案,分类登记,并由行政领导订立承办部门,研究解决。在下次职代会上工会要报告
17、提案解决和贯彻状况。6、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寻常工作机构。如遇有重大事项,可由工会召集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联席会议由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构成,研究解决成果,在下次职代会上报告,祈求确认。7、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策、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程序重新审议表决。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知情建议权。对涉及公司资产变更、调节经营方向等重大经营决策在内触及职工主线权益经营内容,对公司涉及劳动关系、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状况,有理解、提出征询建议、与经营者沟通权力。2、协商谈判权。对涉及职工工时、薪酬、休息休
18、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任和辞退等重大决策,有规定公司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列席关于会议,以及举办协商谈判,共同决策权力。3、选举罢免和评议权。对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对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有选举和罢免权,对公司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4、依法赋予权。对由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事项(如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劳模推荐和评比等)有审议、通过或决定权。四、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l、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承担寻常工作,并主持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作。2、依照工会和职代会性质和任务,也可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合一。工会会员代表与职工代表合一。3、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向上一级工会备案制,上一级工会有指引公司开好初次职代会会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