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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室责任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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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室责任制度 为加强镇府机关办公室管理,使每个办公室做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完毕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室职责     要做好本办公室业务工作,把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以及党委政府批示精神宣传贯彻贯彻到群众中去,使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是本办公室第一负责人; 2、协助镇重要领导开展各项工作,搞好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实现脱贫奔康目的; 3、协调与各办公室关系,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制定本办公室工作思路和工作筹划,按分工贯彻到人,督促办公室人员努力完毕各项工作任务; 5、组织本办公室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办公室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她们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6、做好本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关怀她们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她们工作积极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督促本办公室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依时参加镇召开各种会议和组织参加各项活动; 8、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热情接待上级对口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虚心接受其业务指引; 9、健全本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和监督机制,保证本办公室经济管理制度正常进行; 10、定期向镇重要领导报告本办公室工作状况和本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动态及工作体现。 (二)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是办公室第二负责人; 2、办公室主任因事外出后,代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机关上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镇府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要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各办公室要严格考勤,作好记录。出勤状况要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 二、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聚众闲聊或吵闹喧哗。 三、禁止运用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在镇府机关内一律不准打麻将。 四、保持机关清洁卫生,不得乱丢纸屑、杂物或随处吐痰。办公用品和文献资料用过后要及时整顿,保持桌面整洁。 五、开会时要准时到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走动,不准接打手提电话。 六、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增强工作责任感,及时、高效地完毕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禁止推诿扯皮、马虎了事,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七、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各部门对下面反映状况、群众提出问题要进一步调查,及时答复,认真办理。对一时不能解决要阐明因素,做好解释工作,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重大事情要作好记录,并按关于程序迅速向关于领导或重要领导报告。 八、要转变观念,改正作风。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增强服务意识,坚决克服“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九、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认真制定年度工作筹划,明确应完毕重要任务,并定期检查贯彻。年终要认真作好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 机关请假制度 建立健全镇机关请假制度,是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一项重要办法。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程序 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参加会议、解决突发事件或镇统一放假期间离开本县范畴,均必要按规定向关于领导请假。 2、请假时必要向关于领导讲明请假因素、请假时限,经批准后报党政办登记。虽经批准但未报党政办登记,当作未请假解决。 3、因特殊状况不能及时向关于领导请假,事后必要及时补办关于手续。 二、审批权限 1、镇四套班子成员请假由镇委书记批准。 2、各办公室正、副主任(所长)、工作组长请假,由主管领导批准。 3、普通干部在封闭运营期间请假由镇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在非封闭运营期间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镇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4、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或解决突发事件,一律要按审批权限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三、惩罚办法 1、未经批准缺勤或无端超假,按如下规定扣除工资:非封闭运营期间缺勤一天,扣除浮动工资10%;封闭运营期间缺勤一天,扣除浮动工资20%;缺席会议一次或不参加扑解决突发事件一次,扣除浮动工资20%。 2、持续6天以上(含6天)缺勤,或未经请假全年合计4次以上(含4次)不参加会议,或未经请假全年合计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解决突发事件,扣除年终奖5%。 3、请假合计时间(以登记为准)超过一种月,扣除当年年终奖金10%,超过两个月扣除当年年终奖金30%,超过三个月扣除当年年终奖金50%,超过四个月扣除当年所有奖金。 机关请示报告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级和部门之间沟通,增强机关工作整体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畴内可以决定和解决事项,由本部门、本单位决定和解决。超过职权范畴或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领导报告事项,必要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二、要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各部门工作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请示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副职向正职请示报告。 三、在下列状况下,可越级直接向镇重要领导请示报告,或解决后再请示报告: 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生产事故、火灾等; 2、解决紧急事情,而又无法与上一级领导联系; 3、镇重要领导有规定向其请示报告。 四、向县级以上单位及其部门领导请示报告,必要事先征得镇重要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关于办事程序进行。 五、镇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班子成员,均要自觉遵守请示报告关于规定。如因请示报告不当而导致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要追究关于人员责任。 六、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报告工作后,应视状况答复。对规定解决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当场答复解决;对一时答复不了应阐明状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答复;对超过职权范畴无法答复解决应尽快向上级请示报告,直至所请示事项有明确答复。   机关学习制度 为加强镇府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其思想觉悟、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学习中心组要结合不同阶段工作实际,每月至少组织成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因特殊状况不能出席,应另行补课。 二、各办公室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每月至少组织本办公室人员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也可运用晚上时间进行学习。 三、除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外,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自学,中心构成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30个小时,其她同志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15个小时。 四、学习内容重要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重要文献,领导重要发言,与本职工作关于业务知识等。 五、学习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学习心得体会。中心构成员每年至少要写6篇心得体会,其她同志每年至少要写3篇心得体会。 六、每次学习都要认真做好考勤登记,镇委定期组织检查。学习状况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   机关会议制度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质量,依照上级关于文献精神和我镇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 (一)重要职责,传达学习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批示精神,对本镇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对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决定人事任免,抓好党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讨论重要事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布置,研究制定全镇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经济项目、骨干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审议镇纪委、镇人大提出重大问题。 3、审议镇政府提出涉及全镇经济、财政和社会发展指引性筹划、规划,重要政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事项。 4、审议镇委各个工作部门提出重大问题。 5、讨论干部职务任免、奖惩等事项。 6、审议镇委工作报告及向上级党委报告关于问题。 7、审议和批准其她需要镇委决定重要事项。 (三)准备工作 1、党委会组织服务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 2、镇党政办公室对会议议题、材料要进行认真审视、把关。 3、做好与会人员签到。 (四)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决定。 (五)制度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依照需要暂时召开或增长会议次数,会议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2、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提前拟定。 3、每次党委会议,由组织部门、党政办负责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纪要或文献由组织部门送党群副书记审核,报书记签发。讨论其她工作纪要和文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书记签发。 二、镇四套班子成员会议 镇四套班子成员会议普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要对全镇具备重大影响工作、事件进行研究。参加人员为镇委委员、人大正副主席、副镇长、镇纪委副书记。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组织部门和党政办做好记录。 三、正副书记会议 正副书记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重要通报重要状况,研究重要工作布置和人事问题等。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委正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记录。 四、民主生活会议 镇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重要依照党内《两个条例》规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状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增强团结、增进工作目。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前组织、纪检部门要认真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会上反映出问题抓好整治,并在一定范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状况。 五、镇委工作会议 镇委工作会议普通不定期召开。会议重要环绕镇委中心工作,对各个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和布置。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委委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或依照会议需要扩大到全镇二级或三级干部会议。 六、干部、职工会议 干部、职工会议依照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重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献批示精神,通报重要状况,研究布置关于工作。会议由镇重要领导或副职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含暂时工)。 七、室务会议 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普通状况每月召开一次室务会议。重要小结前月本办公室工作状况,安排和布置本月工作,研究解决工作过程在遇到详细问题。会议由各主管领导主持召开。 八、“三会一课” 机关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重要组织学习党方针、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重要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诲和党风党纪教诲,研究讨论党内关于事项;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重要学习传达上级文献精神,党员思想报告,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党课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邀请镇委党校领导或教员上课。 机关廉政制度 为加强镇府机关廉政建设,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照《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行政,不以权谋取私利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运用职务上便利收受她人财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 3、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谋到私利。 4、机关工作人员必要依法履行职责,不准运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她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二、勤俭办事,不挥霍挥霍国家财物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必要厉行节约,不准违背关于规定,禁止运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 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许巧立名录,运用公款到国内名胜地或出国出境观光旅游。 3、机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乔迁等活动中,应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挥霍或借机敛财。 三、自尊自重,不参加与职务身份不相称活动 1、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公务,不准在公司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2、机关工作人员必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以不合法形式经商办公司或参资、参股和进行其她非法经商活动。 3、机关工作人员必要品行端正,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准组织参加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四、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1、机关工作人员必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准虚报工作成绩、瞒报工作问题,不准运用职权或采用虚假手段,为个人谋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工资和福利待遇。 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运用职权为自己亲属子女在招工、招生、录取、入伍、任职、安顿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3、担任领导职务机关工作人员,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公务员录取、任免程序办事,不准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亲,不准推荐、任用有不廉洁行为人,不搞打击报复。 五、严格自律,不谋求特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待遇方面,不准违背规定为个人超原则占房、租房、购房、建房。 2、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购买、配备和使用工作用车规定,不准违背规定购买、更换及乘坐超原则小车,不可未经批准用公款或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机关工作人员必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定期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如违背本制度,将按党纪、政纪及关于规定予以严肃解决 机关医疗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府机关医疗费用管理,完善镇府经济管理制度,做到开源节支,堵塞漏洞,保证机关经费正常运转,公费医疗费用补贴有效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府机关干部、职工医疗费管理办法。 1、镇府予以每人每月10元医疗费补贴,随工资带发。非住院医疗费一律由个人负责, 2、需住院治疗者,应凭国家医疗卫生单位出具诊断证明,经重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住院治疗,其医疗等一切费用镇府按实际住院天数予以报销,报销原则: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每人每天报销各种费用15元;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每人每天报销各种费用30元;在市、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每人每天报销各种费用40元。别的某些均由其本人承担。 3、原则上到辖地医院治疗,否则镇府不报销任何费用,确需到外地医院治疗者,须经重要领导批准,报销原则按上述规定执行,旅差费由个人承担。 4、享有公费医疗镇府机关退休干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镇府公司干部(含电站管理人员)、职工医疗费一律由个人负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镇府机关财务管理,厉行增收节支,做到管好财、聚好财、用好财,保证机关经费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镇府机关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收支管理,合理调控资金;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挥霍;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领导机构 镇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党群副书记、纪检正副书记、财经办正副主任构成。财经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党和财政经济方针政策及上级财经工作布置,研究制定本镇财经工作指引原则、重大办法、财源建设筹划,控制和监督本镇财务活动,协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动全镇各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 三、预算管理 镇财政预算必要依法管理。要结合本镇实际认真编制机关内部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资金收支预算。收入预算涉及预算内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各项统筹收入,罚没款等其她收入;支出预算涉及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先吃饭后建设”原则及财力也许测算编制。 四、收支管理 (一)镇级经济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论何种性质收入,均须纳入财务账管理。镇府机关财务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关于银行账户。镇府只设一种基本账户,原各部门开设账户一律取消,不得私设“小金库”,禁止公款私存。部门一切收入均须出具镇财务收款收据,并盖上镇财务专用章,除镇财务部门可按规定付出钞票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支付钞票。 (二)为堵塞漏洞,防止多批、重批现象发生,镇内经济开支原则上由镇长一支笔按关于规定审批,特殊状况除外。书记、镇长该报销单据则交叉审批或由镇财经领导小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志共同审批入账。财务人员必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模范执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支付未经书记或镇长批准任何费用和单据,对一切违背财务规定单据,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三)镇府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办事等旅差费,按下列规定和原则补贴: 1、县内:主办单位负责食宿,补贴来回交通费20元,每天出差费10元;不负责食宿,补贴来回交通费20元,每天补贴食宿费50元;局限性一天,无需住宿,补贴交通、伙食费共40元。 2、离开本县:主办单位包食宿,来回交通按正常每位客运费(凭正式票据)补贴,每天补贴出差费用20元;不包食宿,交通费补贴同上,食宿费每天补贴100元;局限性一天,不需住宿,交通费补贴同上,补贴伙食费50元。 3、需缴交费用参加上级组织县外参观、学习、考察交费总额在300元如下,镇府予以报销;300元以上,个人负责50%,镇府负责50%,但必要自己先负责缴交所有费用,事后再按规定审批核销费用。 以上三项均须凭上级正式书面告知,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审批。 4、无上级书面告知,需外出办公事,必要事先请示书记或镇长,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差办完公事后三天内,出差费用由批准出差领导按规定审批核销,私事外出或未经请示批准外出,费用一律自理。 (四)电话费管理:镇府负责三部电话费用(即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凡各办公室及私人用党政办电话打县内电话联系业务均须自觉登记,私事不准使用党政办电话,更不容许用党政办电话打长途。 (五)镇府住宿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交住房费5元。 (六)办公用电补贴:在镇府住宿干部、职工,办公电费实行一房一表按月结算,每个办公房每月补贴办公用电10度,节余归公,超过某些由个人负责。在镇府以外住宿干部、职工,镇府不再另行补贴电费。镇五大办公室每月补贴办公用电40度;派出所每月补贴办公用电共60度(涉及干警住房用电);计生服务所每月补贴办公用电30度;财政所每月补贴办公用电30度,节余归公,超过某些由在职办公人员分摊负责。镇府院内公共场合照明用电由镇府负责。 (七)慰问费用管理:慰问离退休干部及在职机关工作人员,一律由党政办负责慰问,其他办公室同志可随党政办同志一同前去。慰问费原则:副科以上(含副科级)干部为120元;其她干部、职工为80元。自行慰问,费用一律自理。 (八)接待费管理: 1、镇内开会,每人每餐伙食统一原则为7元,因特殊状况经财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可增长到10元; 2、镇外来人,每人每餐伙食统一原则为(时间超过1天,原则上除头尾两餐按原则安排外,别的安排工作餐):副科级如下(含副科级)干部10-15元;正科级干部15-20元;副处级以上干部20-3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4元。陪席人员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由党政办公室、对口办公室各派一人,镇重要领导视详细状况参加。凡镇外来人确需用餐,各部门应先报党政办登记,领取就餐卡,一律安排到镇府饭堂就餐。来人接待餐费,镇党政办应在每月15日前与镇府饭堂老板核算清晰,交镇长审批后到镇财务处兑付。因特殊状况需要到外面饭店用餐,一律由党政办请示镇重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餐,用餐原则同上,超标某些由重要陪餐者个人负责。镇财务人员凭党政办告知及时与用餐饭店结算。党政办要严格按原则和人数安排伙食,否则追究经办人责任。 (九)镇府各办公室业务往来报销单据,应当月送重要领导审批,没有特殊状况超过10天一律不予审批,财会人员可拒收入账。 (十)镇村干部、职工普通不能在财务处借款,因特殊状况需借款,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在镇府领取当月工资(或补贴)总数50%。之后,镇财务应在其当月工资(或补贴)项下扣回借款。借款金额超过其当月工资(或补贴)50%,须报请重要领导批准。 (十一)其他费用管理。各办公室业务所需稿纸、信笺、信封、笔记本一律由党政办发放,茶叶和其他文具用品由总务统一购买,党政办主任审核。茶叶每个办公室每月壹斤(20元内)。领取以上物品应签名登记,由党政办主任统一交重要领导审批报销入账。 (十二)加强财经监督,违背上述任何一条之规定,视其情节,由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体对其作出经济惩罚,涉及违背关于法律、法规则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政法部门解决。   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府机关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机关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透明,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领导。镇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部门依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书记和党群副书记领导。镇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必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便利干扰组织人事工作。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工作实绩。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镇领导工作调动时,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借机提拔配偶及子女。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状况必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1、提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 2、干部、职工调入镇机关干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3、拟定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 四、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程序提拔任用干部和职工。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党委不予讨论。凡招聘、调用干部职工必要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用人单位(部门)依照工作需要,在单位集体讨论后报分管领导初审,再向镇委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2、镇委组织部门按关于规定和权限提出办理意见,送党群副书记审查; 3、经党委书记批准提交到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按关于规定报上级关于部门审批和办理关于手续。 五、坚持干部职务、职工调节由组织决定原则,坚持刹住拉关系、走后门、伸手要官恶劣风气。对跑官要官,要严肃批评教诲;对搞个人封官许愿也要严肃解决。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得自行招聘录取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一经发现未按规定程序聘任工作人员,将责成辞退并追究关于负责人领导责任。干部职工必要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调节、职务变动,必要不折不扣服从,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和组织部门讨论人事任免状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干部职工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告知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干部人事机密,都要认真追查,一查究竟,并作出严肃解决。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选人用人推荐制、考察制、公示制等制度,逐渐形成使先进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用人机制,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工作中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八、对列入公务员系列干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对非公务员系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及镇关于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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