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标为规范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易制毒化学品被不法分子使用,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预防环境污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能够用于制毒关键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能够用于制毒化学配剂。本企业使用盐酸(HCl)、硫酸(H2SO4)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仅适适用于广东*电器股份4、 内容4.1易制毒化学品必需在有经营资质单位采购,要求经营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营业执照;4.2易制毒化学品购置应该由采购部在本市公安机关立案;4.3分厂易制毒化学品必需设专员看管,实施双人双锁管理,管理期间不得随意将钥匙交
2、予她人使用;4.4分厂易制毒品必需设独立存放间储存,做好储存间放入侵方法,预防无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储存间;4.5易制毒化学品装卸人员,应根据易制毒品理化性质佩戴对应劳动保护用具。物品运输堆放时必需轻拿轻放,堆放稳妥,严禁重压、拖行、撞击或摩擦;4.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求责任心强,熟知易制毒物品化学性质和防护知识,知道易制毒化学品应急方法;4.7易制毒化学品储存间(仓库)必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防火要求;4.8易制毒化学品在入库时,两名管理员要求同时在场,入库时对化学品数目、盛装容器损坏程度、化学品标识等有正确统计,同时签字确定。入库后要求定时检验;4.9 化学品标识必需有:名称(包含学名、俗
3、称)、生产时间、盛装条件、化学分子式、浓度含量等。生产厂家必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4.10化学性质相抵触化学品不得存放在同一储存间(仓库)内;4.11易制毒化学品发放时必需两名仓管同时在场,由使用车间车间主任审核后,分厂安全主任同意方可发放。使用申请单见附表一,申请表统一由分厂安全组收容保管;4.12易制毒化学品从储存间(仓库)必需双人搬运到使用场所,如有剩下量必需归还到仓库,由管理员确定归还数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严禁将剩下易制毒化学品存放在生产场所,或丢弃到垃圾桶、下水道等。使用记录表见附表三,记录表由分厂安全组统一收容保管。4.13盛装易制毒化学品容器不得作为其它
4、容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容器必需由生产厂商回收,不得丢弃。管理员做好回收数量统计,统计表见附表二,统计表统一由分厂安全组收容保管;4.14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分厂仓管员必需向分厂安全主任汇报。由分厂安全主任向综合管理部汇报,由综合管理部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4.15易制毒储存间(仓库)门口必需张贴安全通知牌;仓库周围应配置足量消防设施,应急物资等。参考文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GB694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12268-附件:附表一: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表附表二:易制毒化学品配送(回收)记录表附件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归还)记录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表申请部门(车间班组):申请人:申请时间:用途:申请数量:申请部门车间主管意见:指定同意人意见:附表一: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表附表二:易制毒化学品配送(回收)记录表序号配送单位配送时间配送货物名称配送量货物标识、容器等符合度仓管签字配送人员签字回收数量仓管签字附件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归还)记录表序号使用部门(车间班组)领取量领取具体时间领取人仓管签字归还量归还具体时间仓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