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泰安工业园勘察工程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件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第二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11
第二卷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15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 投标文件………………………………………………………16
第五章 辅助资料………………………………………………………20
第六章 资格审查表……………………………………………………23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件及协议格式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条款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投标单位资质:
工期:
招标范围:见总则1.2要求
2
2
资金起源:自筹
3
11.1
投标使用期:30天(日历日)
4
12
投标确保金:人民币元整(现金)
5
13.1
勘察现场时间:
6
14.1
投标文件份数:
7
1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9
29.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29.4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11
19.3
评标措施:见总则要求
12
联络人及联络电话:芦亚林
王 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除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外:
1.1.1 泰山明天工业园选址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占地1.2平方公里,一期工程占地300亩,此次招标勘察范围为一期工程4组厂房所占地内,详见计划设计图。该项目区域内地形高低起伏不平,为自然地段。
1.1.2 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证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1.3 招标方法:采取邀请招标方法来择优选定岩土勘察单位。
1.1.4 本工程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已得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建设局同意。
1.2 工程招标范围
1.2.1 泰山明天工业园初步勘察和具体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1.2.2 本条款未尽事宜,参考第三章《技术要求》中对应说明。
2、资金起源
建设单位资金经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方法取得。
3、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投报本项目所需资质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 为含有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资格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含有推行协议能力。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下列资料:
3.2.1 相关证实投标人法律地位原始文件副本(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取费许可证书)。
3.2.2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工程勘察情况和现在正在推行协议情况。
3.2.3 负责本工程勘察责任人和组织机构关键组员简历,及拟派驻派现场关键管理和施工人员情况。
3.2.4 按要求格式提供完成本项目勘察关键施工机械情况。
3.3 参与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书。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本协议招标文件包含下列文件及全部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投标预备答疑统计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件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
第二卷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辅助资料
第六章 资格审查表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投标须知、协议条件、要求格式、技术规范。假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解释
投标单位在取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预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包含对问询解释,但不说明问询起源)。
7、招标文件修改
7.1 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招标单位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法发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8.1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部分成本价。工程量清单是参与此次投标有经验承包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结合勘察现场计算,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基础,招标人对投标人误算、错算或漏算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标单价和合价。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招标人在工程建设中资金支付将以协议总价为准。
8.2 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含有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和报价汇总表中价格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它直接费用、间接费、政策性文件要求调价、利润、税金和现行取费中相关费用和现行取费中相关费用和采取协议总价固定工程所测算风险金等各项应有费用。
8.3 投标价格采取协议总价固定方法。在协议实施期间协议单位固定,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足考虑企业本身实力和承受能力。
8.4 报价依据
报价根据中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措施》要求,投标报价应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8.5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价格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编制
9、投标文件语言及文字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和投标相关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和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汉字。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内容
见第三卷投标文件内容。
10.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能够增加自行设计表格及内容,方便更具体全方面地说明其能力。
11、投标使用期
11.1 投标文件使用期为30天。
在原定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单位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单位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久内本须知第12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2、投标确保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2.2 投标确保金应为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
12.3 在开标前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2.4 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立即退还(无息),最迟不超出要求投标使用期满后14天。
12.5 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按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并签署协议协议后扣除相关费用,余款给予退还(无息)。
12.6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2.6.1 投标单位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或签署协议。
13、勘察现场
13.1 勘察现场
13.1.1 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自行勘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13.1.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能使投标单位利用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单位对每个标段投标文件需分别密封并注明标段)。
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修改而发生,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实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5.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5.2 内层和外层包封全部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5.3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单位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投标单位。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单位应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6.2 招标单位能够按本须知第7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16.3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招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单位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 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装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依据本须知第12条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使用期终止日之间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18、开标
18.1 招标单位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确定本标段项目经理必需出席开标会议。
18.2 投标单位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实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副本原件)。
18.3 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验,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确保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和是否按次序编制。但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8.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4.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志、密封;
18.4.2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18.4.3 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18.4.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18.5 招标代理单位当众宣读有效投标投标人名称、修改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确保金和招标人认为合适其它内容。
七、评 标
19、评标
19.1 评标内容保密
19.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中标单位授予协议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全部资料,相关授予协议信息,全部不应向投标单位或和评标无关其它人泄露。
19.1.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各评委组员或评标小组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投标资格。
19.2 评标组织:
建筑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代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组成必需报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建设局审查同意。
评标委员会组成措施以下:
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评委总人数1/3选派,另2/3评委将在开标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建设局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从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教授网中抽签确定。抽签时多抽出2名教授评委编号,以备有缺席者作为候补评委。
19.3 评标标准和措施
19.3.1 本工程采取综合评价法,以投标报价合理、勘察方案、技术确保方法、社会信誉等为评标
19.4 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
20、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标和比较。
21、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能够部分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不过按本须知第23条校核时发觉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判定
22.1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22.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文件,应该和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利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对协议要求招标单位权力及投标单位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单位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2.3 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单位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23、错误修正
23.1 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3.1.1 假如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1.2 当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显著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 按上述修改错误方法,调整投标书中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定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单位不接收修正后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24、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
24.1 评标机构将仅对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在评价和比较时经过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八、定 标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要求。
九、授予协议
25、中标通知书
25.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收。在该通知书(以下协议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协议施工、完工和保修工程中标标价(以下协议条件中称为“协议价格”)和工期、质量和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地点。
25.2 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分
25.3 招标单位立即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它投标单位。
26、协议协议书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和建设单位代表签署协议。
27、履约担保
27.1 中标投标单位履约担保金额为2万元。
27.2 假如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7条要求实施,招标单位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28、不正当竞争和纪律监督
28.1 严禁投标人向参于招标、评标工作相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和招标、评标工作相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相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赞助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
28.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法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8.3 如发觉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确保金,并视其情节按《中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要求进行处罚,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第二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
本招标文件“协议条件”,采取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建设工程勘察协议》(GF--0203)“协议条件、格式”。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负担 任务。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1.6承接方法:
1.7 估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立即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同意文件(复印件),和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经有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坐标和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经有埋藏物技术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多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搜集,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对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1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递交勘察结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间
4.1.1 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结果资料,因为发包人或勘察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结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要求办理。
4.1.2 勘察工作使用期限以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或协议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改变、不可抗力影响和非勘察人原因造成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法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要求现行收费标准 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等方法计取收费。国家要求收费标准中没有要求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预算为 元(大写 ),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协议推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 %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 %,计 元;提交勘察结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地域(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负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立即为勘察人提供并处理勘察现场工作条件和出现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相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牌水沟渠和水上作业用船等),并负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管,尤其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相关要求,对从事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负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提供材料,应依据勘察人提出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多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实,并负担费用及运到现场,派人和勘察人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常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生产、生活条件,并负担费用;如不能按时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 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协议要求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8.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投标书、勘察方案、汇报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提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私自修改、传达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任务委托书几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协议要求时间提交质量合格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因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补充完善使其达成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时,勘察人应负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经济损失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勘察费外,并依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约定为实际损失 %。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和发包人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依据工程岩土工程条件(或现场作业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勘察人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安全保卫及其它相关章程制度,负担其相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因为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需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往返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往返进出场费和调道费。
6.2 因为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由勘察人负担。
6.3 协议推行期间,因为工程停建而终止协议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协议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不退还发包人以付定金;以进行勘察工作,完成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勘察费计 元;完成工作量超出50%事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金额100%勘察费。
6.4 因为勘察人原因未按协议要求时间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每超出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二。
6.5 本协议签署后,发包人不发行协议时,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勘察人不推行协议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协议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立即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同意由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要求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审查部门立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需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签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卷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
一、 技术要求: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要求要求对厂区进行勘察,对拟建场地稳定性和适应性做出评价;按要求勘察要求开展工作;进行相关水文地址工作。按单位建筑物提报具体工程资料和参数,并做出工程地质评价和相关结果。
具体要求以下:
1、 全方面搜集拟建场地周围相关地质资料,结合现场踏勘,采取适宜勘察方法;
2、 查明拟建场地内地层结构及分布规律,提供各层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改方案提议;
4、 对地基土稳定性、均匀性及承载力作出评价;
5、 查明地下水类型,水位埋深及对工程建筑影响;
6、 依据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结合实际建筑物特点,提议适宜地基建筑形式;
7、 在季节性冻土地域,提供场地土标准冻结程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
二、 结果要求: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要求提供厂区岩土工程勘察汇报,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
第三章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书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综合说明
对招标文件及协议条款认同程度申明
对岩土工程勘察收取费用标准及优惠条件
投标单位所特有优势
确保技术详实和对业主全方面负责服务承诺
如有违约及违法情况,投标单位承诺
(五)、提供勘察方案设计及关键技术方法等资料
(六)、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单位情况介绍、单位资质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情况、硬件配置情况、资信情况等资料
投标单位近二年所负担规模相近或相同工程业绩情况
(七)、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内容
一、投 标 书
建设单位:
1、依据已收到 招标文件,遵照《山东省招标文件管理条例》要求,我单位经考察现场研究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协议规范和其它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造价 价格,按上述协议条件承包上述工程勘察。
2、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自愿根据要求缴纳履约确保金,共同地和分别地负担责任。
3、我方同意所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接收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组成约束我们双方协议。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确保金已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标勘察,签署上述项目标投标文件,进行协议谈判,签署协议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物。
特此证实
投标单位:(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企业代理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 (招标单位) 项目勘察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协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物,我均给予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纪: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辅助材料
5.1 项目责任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纪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与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完工日期
工程质量
表5.2 关键勘察管理人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关键资历、经验及负担过项目
一、 总部
1. 项目主管
2. 其它人员
二、 现场
1. 项目主管
2. 项目副主管
3. 技术管理
4. 施工管理
表5.3 关键勘察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表5.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单位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含分包人在内估量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种、等级
按项目实施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第六章 资格审查表
表6.1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表6.2 现在劳动力情况
表6.3 财务情况
表6.1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建立日期
资质等级
经营方法
企业性质
同意单位
地址
经营范围
企业 职员 人数
有职称管理人员:
工人:
高工
工程师
助工
技术员
4-8 级
1-3 级
无级
关键施工机械设备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总功率(kw/hp)
制造国 工产地
制造年份
表6.2 现在劳动力情况
一、劳动力情况
人员数
累计: 人
其中
有职称管理人员
其它管理人员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技术人员
一般工人
8级以上
6-8 级
4-6 级
1-3 级
二、投标单位所负担规模相近或相同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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