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场地用作钢材加工和经营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场地位于 ,面积 m2。第二条 租金按每月 元/m2计算,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该租金不含税金,甲方保证 年内不涨租金。第三条 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租金起算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现场书面确认,以合同附件为准)。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要继续租用,双方协商处理。第四条 租金为一年一付,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第一次付款自本合同签订后,并在乙方设备进场正式投入使用同时(该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现场书面确认,同时为乙方支付租金
2、时间),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的租金。下一年度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超期一个月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将场地回收,对场地上的附属设施收归甲方所有。第五条 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场地内做混凝土地坪、地杭和满足加工经营需要的防雨大棚,其经济投入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正常搭设临时设施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由城管等政府部门干涉或破坏,导致设施、设备的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第六条 甲方保证道路的通畅及提供乙方用电、用水。电费每度 元,水费每吨 元,卫生费 元每平方每月。乙方按月及时缴纳水、电、卫生费。签订合同付款时一次性收取水电费押金 元,乙方不得拖欠和拒付,如有发现拖欠和拒付,甲
3、方有权收回场地终止合同,并处违约金壹万 元,剩余租金照常缴纳。若有发现偷水偷电行为按用水、电量中最高一个月所用水、电量乘以五倍的费用收取。第七条 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不得改变场地性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不得用甲方场地担保和抵押。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营、防火、防盗管理,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爱护好甲方的供电、供水、排水、道路、围墙等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第十条 租赁
4、期内,若遇国家、政府征用、征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费,甲方将当年已支付但未使用完的剩余的月份租期租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合同期间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因一方的行为(事故、过错、重大过失等)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外并处总租金2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 因政府拆迁、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产生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十四条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补充协议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事宜,前期由于手续等各方面原因,导致租赁起算时间无法确定。现甲乙双方现场确认后,租期定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租金的起始时间以此为准,主合同一切条款不变。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