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医床医师麻醉、精神麻醉、精神药品使品使用管理培用管理培训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概述一、概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日常管理日常管理 临床使用管理临床使用管理 2一一.概述概述 1.1.麻醉药品:麻醉药品:(1 1)定义: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定义: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物。赖性,能成瘾癖的药物。3 药物依赖性:药物及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药物依赖性:药物及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它表现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它表现出一种强迫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出一种强迫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应。
2、包含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包含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4(2)品种范围:)品种范围: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药类及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指合成药类及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植物及其制剂。51961年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年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有118种种1996年年1月卫生部公布的目录共有月卫生部公布的目录共有119个个品种品种62005年版目录增加强痛定、复方樟脑酊两年版目录增加强痛定、复方樟脑酊两品种品种(原按精神药品管理原按精神药品管理),共,共121种种2007年版新
3、目录又增加阿桔片、吗啡阿托年版新目录又增加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两品种,现共品注射液两品种,现共123种,包括其可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我国生产供应其中的我国生产供应其中的23种,目录由药监、种,目录由药监、卫生、公安三部门共同公布卫生、公安三部门共同公布7临床常用品种如下:临床常用品种如下:吗啡、哌替啶(度冷丁)、芬太尼、吗啡、哌替啶(度冷丁)、芬太尼、美沙酮、地芬诺酯(苯乙哌啶)、美沙酮、地芬诺酯(苯乙哌啶)、可待因、罂粟壳、奥施康定(盐酸可待因、罂粟壳、奥施康定(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美施康定(硫酸羟考酮控释片)、美施康定(硫酸吗啡缓释片)等。吗啡缓释片)
4、等。8 2精神药品:精神药品:(1)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9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依赖性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二类。10(2)品种范围:包括:致幻剂、中枢兴奋剂、巴比妥及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等。111971年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有年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有116种种1996年年1月卫生部公布的目录共有月卫生部公布的目录共有124个品个品种种12 2005年版目录年版目录,增
5、加增加6个,共个,共130个品种,精一个品种,精一52种、精二种、精二78种。种。2007年版新目录精一年版新目录精一-羟丁酸精二升;精二增加羟丁酸精二升;精二增加曲马多、氨酚氢可酮片两品种,现共曲马多、氨酚氢可酮片两品种,现共132个品种,个品种,其中精一其中精一53种、精二种、精二79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酯、醚、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学异构体、酯、醚、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定)。我国生产供应其中的我国生产供应其中的30种。目录由药监、卫生、种。目录由药监、卫生、公安三部门共同公布公安三部门共同公布13临床常用品种如:临床常用品种如:第一类精神药品:
6、哌醋甲酯(利第一类精神药品:哌醋甲酯(利他林)、三唑仑、氯胺酮、他林)、三唑仑、氯胺酮、-羟羟丁酸丁酸第二类精神药品:安钠咖、咖啡第二类精神药品:安钠咖、咖啡因、曲马多、地西泮、异戊巴因、曲马多、地西泮、异戊巴比妥、去甲伪麻黄碱比妥、去甲伪麻黄碱、苯巴比、苯巴比妥妥 14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15管理必要性:管理必要性:(1)有特殊药理、生理作用,使用不当严有特殊药理、生理作用,使用不当严重危害病患者健康。重危害病患者健康。(2)最易产生药物滥用,管理不当造成社最易产生药物滥用,管理不当造成社会问题。会问题。(注:药物滥用(注:药物滥用:指及医疗目的无
7、关,指及医疗目的无关,用药者采用自身给药方式,反复大量使用药者采用自身给药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用有依赖性的药物。)16管理特点管理特点:属处方药中管制最严格的一部分属处方药中管制最严格的一部分(1)更多的前置审批管理方式。)更多的前置审批管理方式。(2)更多、更具体、更严格的管理)更多、更具体、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度。(3)多部门协同、全环节管理。)多部门协同、全环节管理。(4)对违法行为给予更严厉的处罚。)对违法行为给予更严厉的处罚。17 要求:批号可追溯、双人管要求:批号可追溯、双人管理、所有环节有记录、必要安理、所有环节有记录、必要安全保证。全保证。18种植种植药监部门药
8、监部门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实验研究、生产实验研究、生产经营经营使用使用储存储存运输运输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农业部门农业部门铁路部门铁路部门邮政部门邮政部门国内管理机构国内管理机构19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条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工作。20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21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法律、
9、法规2005200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同年同年111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9871987年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年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81988年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年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781978年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年麻醉药品管理条例19501950年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年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1985 1985 年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年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2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2006年年11月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二议讨论通过,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七年二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发号发布,自
10、布,自2007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3 其他其他: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品管理规定(2005年年11月月14日起日起施行)施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鉴卡管理规定(2005年年11月月2日日起施行)起施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多部文件多部 24 第第三三十十条条 麻麻醉醉药药品品和和第第一一类类精精神神药药品不得零售。品不得零售。禁禁止止使使用用现现金金进进行行麻麻醉醉药药品品和和精精神神药药品品交交易易,但但是是个个人人合合法法购购买买麻麻醉醉
11、药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25 麻醉、精神药品麻醉、精神药品“五专五专”管理: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专册登记26专人负责专人负责专人:专人:专门管理小组专门管理小组 专人采购专人采购 专人验收、养护专人验收、养护 专人调剂专人调剂27专用处方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第四十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淡红色)开具麻醉药品和精处方(淡红色)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12、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28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前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组成;正文、后记三部分组成;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麻”、“精一精一”字样字样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精二”字样字样29资料保存时间资料保存时间处方: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年,麻醉药品和第一
13、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年。30临床使用管理临床使用管理 1、处方权要求:处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31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资格。32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
14、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33 2、处方用量、处方用量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34住院患者:住院患者: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处方应当逐日
15、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日常用量。用量。35门(急)诊患者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一次常用量;注射剂,一次常用量;控缓释,不得超过控缓释,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日常用量。36 哌醋甲酯(精一)用于治疗儿童哌醋甲酯(精一)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日常用量。常用量。37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一般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由于病种的特殊性,若诊断为失眠症,处方用量一般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若诊断为其他长期精神疾
16、病药品处方量一次不超过100片或30日用量。38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短期使用:短期使用:按照第二十三条按照第二十三条 执行执行39 长期使用:第二十一条长期使用:第二十一条 应建立疼痛病历,要求其签署应建立疼痛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 40 疼痛病历包含下列材料复印件:疼痛病历包含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三)为患
17、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件。41 疼痛病历时限:第二十七条疼痛病历时限:第二十七条 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或者随诊一次,须带证明及第一次须带证明及第一次办理相同。办理相同。42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得超过3日常用量;日常用量;控缓释,不得超过控缓释,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其他剂型,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日常用量。43 3、两点注意:
18、、两点注意: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44 说明:说明:院外使用前提:门(急)诊癌症疼院外使用前提: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必须建立疼痛病历必须建立疼痛病历 仅限制麻醉药品注射剂的院外使用。仅限制麻醉药品注射剂的院外使用。45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用。46 盐酸二氢埃托啡(含片剂、注射盐酸二氢埃托啡(含片剂、注射剂)仅供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剂)仅供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补充了第二十二补充了第二十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两药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且不得带两药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且不得带出院外使用。出院外使用。47 结语:医院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是政策性、法制性和责任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医、药、护全体人员人人重视,严格把关、规范使用,才能有效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做到依法管好、用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48资料整理仅供参考,用药方面谨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