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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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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洒水防尘工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洒水防尘工 第2条 洒水防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 2、 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 3、 负责大巷刷白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洒水防尘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入井人员相关安全要求。 2、 熟悉防尘管路、设施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和防尘相关要求。 4、 了解防尘管路、设施安装要求。 5、 了解相关煤尘爆炸知识。 三、 安全要求 第5条 要确保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第6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第7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定不洒水灭尘。 第8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周围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四、 操作准备 第9条 洒水防尘工刷白巷道应严格按方法要求进行施工。 第10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五、 操作次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检验(水池→水管→装置)→洒水防尘。 六、 正常操作 第12条 安装管路时,应根据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3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验。 第14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验。 第15条 对巷道积尘情况进行检验,假如需要清理,要采取方法进行清理(根据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第16条 对各作业地点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和使用情况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第17条 采掘工作面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员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 1、 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要求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觉不正常要立即进行修理。 2、 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需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3、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需洒水灭尘。 4、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5、 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18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以下: 1、 冲刷、刷白巷道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 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洁净。 3、 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和运输调度联络,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经过时,停止冲刷。 4、 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和相关部门联络,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些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5、 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19条 根据要求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七、 特殊操作 第20条 如发觉有不符合要求要求步骤,需要立即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21条 发觉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超标时,能够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方法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 收尾工作 第22条 必需认真填写防尘统计。 管路工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管路工 第2条 管路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采管路,防灭火灌浆、注砂、注氮管路运输、安装、拆卸、检验和维修等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管路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管路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相关防尘管路安装、维护要求。 2、 相关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维护要求。 3、 相关防灭火灌浆、注砂管路要求。 4、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相关要求。 5、 熟悉入井人员相关安全要求。 6、 了解相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知识。 7、 了解井下多种气体超限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 安全要求 第5条 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相关管路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6条 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验等工作。 第7条 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验操作环境安全情况,不安全不操作。 第8条 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管路和其它设施和设备安全间隙必需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9条 在运输巷道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安全方法。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11条 安装前应具体检验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 第12条 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转运所需材料。 第13条 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输。凡矿车装不下管材均装花车运输。管材装载高度不准超出矿车或材料运输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靠。 第14条 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输时,应事先和运输部门取得联络,并严格实施电机车运输相关要求。 第15条 严格实施斜巷运输管理要求,并有预防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方法。 第16条 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五、操作次序 第17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施工地点安全检验→验收物料→管路安装和拆卸→检验质量。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 接管路时,应根据从外向里次序操作逐节接入。 第19条 管路接头接口要拧紧,使用方法兰盘连接管路必需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 第20条 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 第21条 拆卸管路时,要2人托住管路、1人拧下螺丝。 第22条 接防尘管路时,应依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方便冲刷巷道。全部采煤工作面巷道、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输送机机道、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全部必需安装防尘管路,全部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合适。 第23条 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第24条 在较高位置施工时,要有牢靠脚手架,并佩戴保险绳,预防摔伤或管路砸伤,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 第25条 当管路经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和通防部门联络好,管路要从墙一角打孔经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开关。 第26条 在有电缆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可能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许可,必需和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敷设在下方且应离开电缆300mm以上。 第27条 使用方法兰盘联接管路时,严禁手指插入2个法兰盘间隙及螺栓眼之间,以防错动挤手。 第28条 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每隔3~4m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井下不准使用非抗静电塑料管。 第29条 新安装或更换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试验,做到通畅、不漏水、不漏气。安装使用更换管路要检验管路铁皮被腐蚀掉渣皮堵塞管道问题。 第30条 连接瓦斯管路时必需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流量计时必需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第31条 拆卸管路要立即清点、运走,不能立即运走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栓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七、特殊操作 第32条 在竖井内接管路时,应根据管路规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时,必需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路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栓上齐拧紧,每遇横梁全部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接时,第一节管路要和平巷管路连接牢靠,一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卡牢。 第33条 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Φ102mm或更大管径管路时,必需先安管路托,管托间距小于10m。 第34条 在斜巷内接Φ102mm或更大管径管路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管路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管路托架上。 第35条 在倾角较大小井、联络巷(倾角大于25°)中拆接管路时,必需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工具或拆下部件随时装入内,严防坠落伤人。拆接管路前,应先用绳子一头将准备拆接管路捆住,绳子另一头牢靠地拴在支架或其它支撑物上,以预防管路掉下。 第36条 正在使用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需首先和相关部门联络好。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需把计划拆除管路和在使用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瓦斯管路内瓦斯排除后方可动工拆除。 第37条 在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假如巷道顶部没有足够空间,能够在确保安全间隙和不影响行人等情况下,敷设在巷道底部,必需在巷道底部加设牢靠水泥墩,间隔要均匀,符合设计要求。 第38条 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注砂、注氮管路时,要等管路内流体等全部流净,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浓度后,方可拆除或更换。 第39条 发觉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立即处理。 八、收尾工作 第40条 检验安装质量,确保管理符合要求。 第41条 清理现场,保持整齐、安全。 第42条 运走拆除管路和配件,带齐工具上井。 隔爆设施安装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隔爆设施安装工 第2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井下隔爆设施安装。 2、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维护。 3、负责井下隔爆设施拆除。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隔爆设施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相关安全要求。 2、熟悉隔爆设施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相关要求。 4、了解隔爆设施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相关煤尘爆炸知识。 三、安全要求 第5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立即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第6条 在下列地点必需安设关键隔爆棚: 1、 矿井两翼和井筒相连通关键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 相邻采区之间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 相邻煤层之间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7条 在下列地点必需安设辅助隔爆棚: 1、 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 采区内煤层掘进巷道。 3、 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其它巷道。 4、 和煤仓相通巷道。 第8条 水棚水量:水棚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关键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 第9条 水棚排间距为1.2~3.0 m,关键水棚棚区长度大于30m,辅助水棚棚区长度大于20m,分散式部署棚区长度大于120m。, 第10条 水棚距顶梁、两帮间隙大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大于1.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巷道断面应和前后各20m长巷道断面一致。 第11条 吊挂水棚挂钩,应采取650斜钩,钩长5cm,相向吊挂。 第12条 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直线段内,和巷道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13条 每处水袋棚必需使用同一规格水袋,不得混用。 第14条 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m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m处安设(首列距离)。 第15条 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需要改变,要制订专门方法,按方法施工。 四、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所需水袋、钩子、胶管、弯头及工具等。 第17条 检验所安设水袋(槽)地点顶帮是否完好,周围5m内有没有安全隐患,发觉问题要立即处理。 五、操作次序 第18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检验顶板(周围)→备料→吊挂→注水→检验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安装及回撤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 第20条 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需首先停电,并实施停送电制度。 第21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些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第22条 在安装及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 第23条 吊挂要根据具体要求,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 第24条 向水袋(槽)中注入清水,水量充足。 第25条 查验安装水袋(槽)质量,确保不漏水,不歪斜。 七、特殊操作 第26条 在顶板及周围巷道支护有隐患时,应首先处理,处理完后方可吊挂操作。 第27条 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改变时应停止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28条 把剩下水槽、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 第29条 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 注砂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注砂工。 第2条 注砂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操作注砂泵等机具,向采空区和巷道注砂。 2、 检验、维护注砂管路系统。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注砂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注砂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入井人员相关安全要求,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 熟悉制、注砂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制、注砂相关要求。 4、 熟悉注砂正规步骤、操作程序。 5、 熟悉注砂设备参数和对注砂相关要求。 6、 了解工作范围内管路系统(包含管径、接头方法、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 7、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火相关要求。 8、 掌握煤矿自燃发怒机理及防治知识。 9、 了解井下多种气体超限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 安全要求 第5条 向密闭内注砂时,要安设排水管和观察管。 第6条 必需熟悉注砂管路系统,闸门位置,钻孔编号和人员撤离时安全路线。 第7条 向有火情残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砂时,要随时检验有害气体涌出情况,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第8条 疏排水系统必需通畅,用管路泄水时,泄水管总断面积应大于注砂管路净断面积。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检验管路系统,确保通畅各处闸门位置正确、且开关灵活,贮水池水量、贮砂池砂量满足需要(不足时需立即补充) 第10条 检验各机械、电器设备运转,确保正常、润滑油充足,水泵水压、水量满足要求。 第11条 检验照明设备,确保齐全,检验电话系统,确保通畅清楚。 第12条 井下注砂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管路中各个闸门位置正确,管路和钻孔应接好,压力表、三通要可靠。 2、各个钻孔编号和挂牌应一致,砂门子要牢靠。 3、注砂管路沿途要设置一定数量电话,以备检验管路人员和井上立即联络。 第13条 往巷道或工作面高冒空洞内注砂时,高冒处下方支护要牢靠可靠,两帮和支架上面全部要用挡砂滤水笆、苇、箔等物品包紧,起到挡砂滤水作用。高冒空洞内设置3根管路要求是:注砂管插在洞内离最高点约0.4米位置;排水管插在低于注砂管约0.3米处;观察管插在靠近高冒最高点(距离冒顶约0.2米处,即应高于注砂管)位置。 五、操作次序 第1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 地面操作:机具检验→开清水泵→注砂→停砂→停水→清理→统计。 井下操作:机具检验→供水→加砂试注→注砂→停砂→停水→清理→统计。 六、正常操作 (一)井上注砂操作 第15条 接到井下电话后,先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然后依据水压、水量等情况合理配砂,最终达成要求水砂比。 第16条 给砂人员要随时观察水量、喇叭口下水情况,掌握好配砂量,给砂要均匀,百分比要合适。喇叭口翻砂、水位上升时要停砂给水,待喇叭口水位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给砂。 第17条 扒篦子人员要勤扒勤清理,大砂团、大土块要打坏,篦子上草根、树枝、树叶、大砂子等要随时清理,预防造成堵篦子、堵孔。 第18条 注砂注意事项以下: 1、 注砂时要保持砂浆量常常盖住整个喇叭口,预防空气进入管路。 2、 供水泵一旦出现故障,看泵人员应立即向给砂人员打信号,立即停砂,并打开净水阀门继续给水。 第19条 井上通讯人员应随时和井下保持联络,假如和井下联络不上,要通知给砂人员停砂,还要设法从另一条通话线路和井下取得联络,问清原因。接到井下任何注砂人员停砂电话后,全部要立即通知给砂人员停止给砂。 第20条 当喇叭口翻砂、下砂不通畅、停砂给水还不通畅时,要开清水泵,用高压清水疏通管路,待管路通畅后再进行正常注砂。 第21条 接到井下停砂电话后要立即停砂。停水前要将管路、钻孔中存砂冲洗洁净。 第22条 停水后要放尽水管内存水,关闭各阀门,并将喇叭口内清理洁净。 第23条 停砂后要核实当班当班注砂量,保养好多种设备,清扫室内、广场卫生,水池存水量和砂仓储砂量要符合要求,为下次注砂做好准备。 第24条 下班前应将当班工作情况具体填入注砂日报表,报送相关领导和单位。 (二)井下注砂操作 第25条 井下注砂操作应根据以下次序进行: 1、 首先通知井上注砂站供水。 2、 当听到管内有流水响声或听见砂门子里有流水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水量。 3、 待听到管路内有大流水响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大量水泄出后,确定管路、钻孔、砂门子全部没问题时,才能通知井上注砂站给少许砂试注。 4、 当听到管路内有砂粒无阻碍地流入钻孔流动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砂粒落入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砂量,但必需根据作业规程要求注砂比注砂。 5、 井下注砂人员要和注砂站保持不间断电话联络。 第26条 要随时注意正在注砂孔压力表指示值,压力表指针急剧上升时说明钻孔堵塞,可打开备用钻孔或保护三通阀门排出砂浆,然后关闭故障孔,并立即通知井上停砂 第27条 应巡回检验注砂管路,发觉管路阀门、弯头等有渗水、跑浆或管路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地面停砂,经处理后再注砂。 第28条 管路堵塞后,要用锤子轻敲管壁,具体查明情况,判定堵塞部位,确定掏管方法;不得乱掏、乱拆。为了不破坏管路完整性,掏管路时可先从预设三通砂门上掏砂。 第29条 看管砂门子人员要和砂门子保持一定距离,并立即堵漏。 第30条 通知井上停砂后,要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 七、 特殊操作 第31条 发觉砂门子鼓破、泄水系统堵塞时,要立即汇报,通知井上停砂。 八、 收尾工作 第32条 交接班时交代仪器运转情况、注砂情况(注砂量、注砂位置、注砂时间)。 风筒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风筒工。 第2条 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运输、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或已经损坏风筒立即回收上井。 3、立即修补更换现场破损风筒。 4、立即整理、接好脱节风筒。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风筒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机开停相关要求。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择风筒相关要求。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相关要求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掘进工作面情况。 5、了解相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知识。 6、了解井下多种气体超限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相关安全要求。 三、安全要求 第5条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必需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求,必需确保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第6条 风筒必需使用有“煤安”标志合格产品。 第7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 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8条 一台风机不许可同时向两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9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距离超出作业规程要求、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她人改变风筒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入井时要携带必需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五、操作次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 安装时:运输→吊挂→检验。 拆除时:拆除→运输→检验→修补→保留。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风筒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并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爆破崩破。 第13条 风筒吊挂要缝环必挂,尽可能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14条 吊挂风筒要采取有里向外方向,逐节连接、吊挂。 第15条 风筒之间接口要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 第16条 铁风筒和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 第17条 风筒直径要保持一致,假如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第18条 斜巷和立井施工时,应设吊挂风筒麻绳、铁丝、钢丝绳、钢绞线(依据使用距离及载风筒重量选型),不应使风筒自负重。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靠,预防脱落。 第19条 常常检验风筒质量,发觉有破口、漏风、要立即修补。 第20条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根据同意停风计划实施。 第21条 在正常工作中,假如风筒忽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立即通知受影响地点人员撤出,应立即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验有害气体积聚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操作。更换完成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 第22条 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指挥下立即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 第23条 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第24条 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周围操作时,必需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络好,必需时能够停止输送机运转,确保操作者安全。 第25条 在电机车运行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要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 第26条 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经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 第27条 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预防爆破崩坏风筒。 第28条 风筒吊挂通常应避开电缆、多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 第29条 地面修补风筒 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胶浆应按要求配制。依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面应大于破口2cm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露出风筒原色,晒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终应在涂上滑石粉。 2、10cm以上破口,应先用先缝合后,在进行粘贴。 3、风筒上吊环应齐全,能确保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 4、修补好风筒应妥善保留。 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m。 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 7、汽油、胶水必需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 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 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置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 采取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风筒安设。 1、风筒必需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橡胶或塑料可伸缩式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需含有抗静电、阻燃性能。 2、安装有钢丝骨架风筒时,在安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端圆要对正就、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在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圆卡紧。接头软带收紧力要合适,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手把位置应在风筒侧下方。 4、风筒末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吊挂在钢绞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 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6、在处理风筒内部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 第31条 采取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通风方法时,须设专员进行风机、风筒管理。 八、收尾工作 第32条 整修完成风筒,要交存保管。 第33条 统计好风筒台帐。 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适用于全国给类煤矿通风设施工。 第2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施工及设施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安设。 3、负责调整风窗安设。 4、负责侧风站施工。 5、负责风桥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维修。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通风设施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相关安全要求。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整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相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要求。 6、掌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通风设施部分要求。 7、了解井下多种气体超限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要求 第5条 通风设施施工,必需根据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第6条 须使用设计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7条 密闭外钢轨、电缆、管路必需断开。 第8条 在架线巷道中进行相关工作时,必需先和相关单位联络,在停电、挂好“有些人工作,不准送电”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成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9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靠,要预防触碰架空线等其它物品。 第10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员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11条 每个风门前后5m内支护要完好,并应清理剩下材料,保持清洁、通畅。 第12条 每个密闭前5m内支护要确保完好,按要求要求设置栅栏。 第13条 行车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第14条 风门必需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确保不能同时打开。 第15条 通风设施完工后,要组织验收,通常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需整改至合格。 第16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带式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输材料。 第17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为遭破坏煤岩巷道内,尽可能避免设在动压区。 第18条 在有电缆、管路处施工时,有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预防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和机电部门取得联络。 第19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取爆破方法。 第 20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需佩带保险带,并制订安全方法。 第21条 砌墙高度超出2m时,要搭脚手架,确保安全牢靠。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知识 第23条 准备随身携带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24条 计划所需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员负责,多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出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第25条 料车入井前必需和矿井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联络,运输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相关要求。 第26条 井下装卸粗笨材料时要相互照应,靠巷帮堆放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 第27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觉不足或有误,必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更正。 五、操作次序 第28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次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施工→质量检验→清理操作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29条 检验施工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施工地点必需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出《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30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验施工地点前后5m支架、顶板、巷帮支护情况,发觉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第31条 拆除施工地点原有支架时,必需先加固其周围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定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在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第32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掏槽通常应按先上后下标准进行,掏出煤岩等物要立即运走,巷道应清理洁净 2、掏槽深度必需符合要求要求(通常大于0.2m),见硬底硬帮,和煤岩接实。 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方法施工。 (一)永久密闭操作 第33条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形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通畅又不能漏风。 第34条 根据1:3灰、砂百分比配制砂浆。 第35条 将砌墙用砖块用水浸湿,尽可能多吸收水分。 第36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需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不得小于0.5m)。 第37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事实。 第38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留设观察孔及方法,铁管空口应深入密闭墙内1m以上,外口距离密闭墙最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第39条 密闭封顶要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原支架棚梁上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步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石后在掏槽砌墙。假如最终剩下空间不足一砖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砖切成片砖,在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40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面要抹裙边,其宽度大于0.1m。要求抹平,打光压实,1m2 内凹凸小于10mm,无缝隙。 第41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高分子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临时密闭操作 第42条 用砖建筑临时密闭厚度不应小于0.24m,其它质量要求和永久密闭相同。 第43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依据巷道断面大小,确立打立柱数量,立柱要打牢靠,且和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条采取鱼鳞式搭接方法。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大于20cm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四面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需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体四面堵抹平整严密。 第44条 建筑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黄泥,上铺1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2、墙内有水时,必需预先埋下1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阀门。 3、木段墙和巷道顶帮之间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 第45条 施工完成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m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46条 在有水沟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需先砌反水池。 第47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在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和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相互平行。 2、依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通常以85o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定。 第48条 根据密闭施工次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步把门框牢靠嵌入墙垛内。 第49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经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 第50条 反向风门要和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和正向风门相反外,其它要求和正向风门相同。 第51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第52条 门槛施工,应将巷道底版浮煤清走,松软底版还应挖深,在砌出门槛,在轨道巷道,门槛高度不得超出轨道上平面,且轨道内边缘 留出矿车轮槽,用水泥抹平。 第53条 门框要包边缘口,有衬垫。安装门扇时,使门扇和门框四面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54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风堵严实。 第55条 安设自动开关装置关键通车风门时,应确保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第56条 风门要安设闭锁装置。 (四)临时木板风门安设操作 第57条 立柱安设要牢靠,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靠嵌入巷道两帮。 第58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取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mm,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59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喳抹缝,杂物要清除洁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确保墙面、四面不漏风。 第60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安装及调整和永久门相同,并要安设风门闭锁装置。 (五)调整风窗安装操作 第61 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整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正上方。 第62条 风门上设有调整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上方。 第63条 调整窗口要备有可调整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第64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根据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整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调整风窗框嵌入墙体。 第65条 调整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它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和风门,密闭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测风站施工 第66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次序进行: 1、如巷帮凹凸改变大时,用喷浆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2、用和匀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m。 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标测风站标识(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站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7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次序进行: 1、先检验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3、进、出风测钉成后应平滑。 4、漆画出醒目标测风站标识(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8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挡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它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要求一致。 第69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需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大于10m。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第70条 施工完成后必需清理测风站前后10m内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七)风桥施工 第71条 两坡挑顶要求以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m内支架。 2、依据施工要求打炮眼,爆破挑顶。 3、装药、爆破必需由专职爆破工按相关要求。爆破必需实施爆破工相关操作规程要求。 4、爆破后由施工责任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达上临时支柱后在清渣。 第72条 挑正顶要求以下: 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钻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需认真检验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 2、挑正顶时必需先加强下巷支架,必需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73条 卧底时,应先在周围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第74条 对砌墙要求: 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 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要求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锺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75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需穿鞋。正顶打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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