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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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参与人:
项目
人员
姓名/职位
署名/日期
起草人
审核人
同意人
该文件分发到以下部门办公室:
序号
部门名称
序号
部门名称
1
行政人事部
2
财务部
企业外派及出差补助标准暂行措施
目 录
1. 目标
2. 范围及定义
3. 异地短期出差
4. 职员外派费用补助标准
5. 职员外驻费用补助标准
6. 交通相关说明
7. 住宿相关说明
8. 补助、交通相关说明
10.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1. 附则
企业外派及出差补助标准暂行措施
1.目标:为了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确保企业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础工作生活需要,规范企业管理,现制订本暂行措施。
2. 适应范围及定义:
2.1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委派长久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2短期出差:时间二十日以内;外派:时间二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内;外驻:时间在六十日以上至六个月;长久:时间六个月以上。在当地招聘人员及职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
时间
杂费补助
住房补助
备注
短期出差
在一个地域停留二十日以内
按等级区域,80至120元/日
按等级区域,160至350元/日
详看细则或表格
外派
在一个地域停留二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内
按等级区域,600至1000元/月
按等级区域,80至175元/日
详看细则或表格
外驻
在一个地域停留六十日以上,六个月以内
按不一样区域
租房居住
详看细则或表格
长久
六个月以上
同薪资标准
同薪资标准
参考薪资标准
2.3 区域分三档:
A城市四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B城市七个:天津、武汉、成全部、沈阳、杭州、南京、重庆。
C城市多个:其它省会或地级城市。
3. 异地短期出差:
3.1 异地短期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等级
火车
轮船
飞机
A类区域
B类区域
C类区域
住宿
补助
住宿
补助
住宿
补助
副总经理
硬席/硬卧
二等舱
经济舱
350
120
300
100
240
80
部门经理
硬席/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300
120
250
100
200
80
通常职员
硬席/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250
120
200
100
160
80
3.2 差旅费包含出差人员住宿费、交通费、伙食(生活)补助费、公杂费(具体包含邮电传真费、订票费、打包费、购办公用具、国外公交费、国外必需小费等)等,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人员出差费用实施标准。
4. 职员外派费用补助标准:
职务等级
外派补助
住房补助/天
市内交通、误餐、通讯及杂费等
A区域
B区域
C区域
经理级
1000元/月
175
150
120
主管级
800元/月
150
125
100
通常职员
600元/月
120
100
80
5. 职员外驻费用补助标准:
职务等级
外驻补助
租房补助/月
市内交通、误餐、通讯及杂费等
A区域
B区域
C区域
经理级
800元/月
800
600
500
主管级
600元/月
700
500
400
通常职员
400元/月
600
400
300
6.交通相关说明
6.1 职员出差遇特殊情况,需乘坐高于其等级标准交通工具,须经总经理书面、口头同意方可行;如是口头同意,在报销时须经同意领导签字确定。
6.2 职员出差要尽可能选择直达目标地交通工具,在起始地和目标地之间没有直达交通工具情况下,应选择最合理交通路线和工具,。
6.3 职员出差时如和比自己职务高人员一同出差,经总经理同意可享受职务高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若有舱位不一样,仍有舱位区分。
6.4 机场建设费、保险费(限一张票只能有一份保险)等可实报实销。
7. 住宿相关说明
7.1 出差人员和企业领导同行时,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同意,须和同行领导同住一家宾馆,其住宿费按该宾馆一般标准间标准报销。
7.2 住宿费必需列明住宿天数、单价、附有企业名称正式住宿发票,对单价、住宿日期等项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7.3 外派、外驻人员在某一地分企业工作,如分企业有宿舍尽可能住企业宿舍,如分企业无集体宿舍,则按上表住房标准凭票报销或补助(如住企业宿舍,则不再报销租房补助)。如职员个人原因造成租金超标准,超额部分由职员个人负担。
8.补助、交通相关说明
8.1 机场到市区交通费凭交通工具车票实报实销。如遇航班时间较早或较晚情况,机场仍有接送机场大巴,标准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需提交专题说明。
8.2 因工作需要必需发生公杂费(公杂费包含订票费、托运费、寄存费),凭有效原始票据实报实销(同时提交填写收寄单等)。
8.3 出差人员应提前安排好经济合理出差行程,可请行政人事部行政人员帮助预订往返交通票,并尽可能事先预订目标地住宿酒店。
8.4 补助已包含短途公共交通、小额通讯、自理饮食、其它零星费用,不得再另行报支。
8.5 港澳出差:按实际出差天数,暂按天天补助250港元(或折算成等值人民币,包含交通、误餐、通讯等费用,不含住宿)。标准上不得在港澳住宿,特殊情况须住宿,事前经企业领导同意。港澳出差回来报销包含外币时,按报销日汇率计算。
8.6 外地参与各类会议、参观考察、专题讲座、培训学习人员,主办单位统一收取各类费用(含食宿费),凭主办单位发票、收据实报实销。
8.7 职员在出差当日往返超出8小时,可享受一天出差补助。
8.8 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助通常采取“去头留尾”标准。比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给3天出差补助。
10.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0.1 出差人员于出差返回前,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如需绕道办理私人事务,经企业副总经理或以上等级领导同意,可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费用自理,回程车船费按直达或最合理路线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10.2 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企业后,必需请人事行政部主管及以上等级人员确定出差返回时间,并在出差申请单据上签字注明返回时间。
10.3 全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妥善保管好原始票据,在报销差旅费时,使用企业统一《差旅费报销单》,凭有效票据填报出差日期、事由、路线、金额、同行人等,并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报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销时间最长不能超出半个月,当事人须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责任人确定方可报销,超出出差返回之日起半个月差旅费不予报销,费用自理。报销程序按管理文件《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制度》中相关要求实施。
10.4 出差人遗失差旅费发票,需提交专题申请汇报,说明遗失原因及差旅费实际开支情况,经副总经理以上等级领导同意后,遗失发票差旅费方可按标准内实际发生金额50%报销。
11. 附则:
11.1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1.2 分企业视实际情况可租用一间二室或三室房,作为企业派驻或出差人员使用,分企业行政部作为租用房管理者,应确保在前一人离开后立即更换日常住宿用具,保持清洁,以确保以后人员能立即入住,以降低企业出差成本。
11.3 分企业有条件提供此住宿标准住房时,外派人员不再享受住房补助。
11.4 外派人员住分企业宿舍,房间水、电、气等费用由个人负担。
11.5 外派人员已在总企业购置了社会保险,分企业不再购置。
11.6 外派薪酬由派驻企业决定,标准上不能低于现行工资。
11.7 外派人员薪酬、外派补助由派驻企业负担。
11.8 为外派人员购意外保险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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