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地 籍 调 查 表
1. 每宗地填写一份,所有宗地都应填写;
2. 本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3. 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项目,使用“╱”符号填充;
4. 文字内容应填写工整,字迹清晰,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 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
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业和附 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6. 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界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地籍区(3位)+地籍子区(3位)+土地权属类型(2位)+宗地顺序号(5位)
土地权属类型(2位):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
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
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B、S、X、C、W、Y表示,
“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S” 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
“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
“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
土地权利人:
20 年 月 日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印制
基本表
土地权利人
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按照“××”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
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为自然人的填写省份证、军官证、护照
证件编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土地权属性质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填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乡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集体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其他。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其他。
土地坐落
宗地所在地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相关信息,个人用地不用填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代理人姓名
填写代理人姓名、无代理的不填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根据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及编码,没有的不填
预编宗地代码
填写在外业调查工作开始前,根据基础图件资料预编的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
同封面的宗地代码填写方法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图幅号
破宗时,填写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宗地四至
北: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名称。与道路、河
东: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与空地、荒山、荒滩
南: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
西:地貌、的名称、不得空项。
批准用途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批准的土地用途
实际用途
填写现状土地用途
地类编码
填写至二级类
地类编码
填写至二级类
批准面积/㎡
填写批准的宗地面积、不包括代征、代管的面积
宗地面积/㎡
此项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保留两位小数
建筑占地面积/㎡
填写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保留两位
建筑面积/㎡
宗地内建筑总面积,保留两位
使用期限
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不填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应全称填写共有/共用权利人的名称以及共有/共用情况。无共有/共用情况的不填。如因权利人过多填不下时,可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将详细情况填写至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说明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日常地籍调查时,填写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坐落、宗地代码及变更主要原因等内容。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还可说明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宗地代码如何被分割。
界址标示表
界址点号
界标种类
界址间距/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说明
钢钉
水泥桩
喷涂
道路
沟渠
围墙
围栏
田埂
篱笆
铁丝网
陡坎
内
中
外
从宗地某界址点开始按顺时针编列,例如:1、2、3、4…
…23、1
他有
共有
自有
例如:各自有墙、双墙
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的内容:
1、 宗地草图应现场绘制;
2、 本宗地号、坐落地址、权利人;
3、 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宗地内的主要地物;
4、 相邻宗地号、坐落地址、权利人或相邻地物;
5、 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距离;
6、 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7、 丈量着、丈量日期、检查者、检查日期、概略比例尺、指北针;
8、 宗地草图上标注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等应为实地调查丈量的结果;
9、 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注记过密的地方可以为放大表示。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1.现场核实申请书有关栏目填写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做更正说明;
2.界线有纠纷时,要记录原因(含双方各自认定的界址),并尽可能提出处理意见;
3.指界手续履行情况;
4.界址设置、边长丈量等技术方法、手段;
5.说明确实无法丈量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的原因。
如:经核实申请书有关栏填写正确/错误,本宗地界址线清楚/不清楚,权属权源证明材料齐全/不齐全、合法/不合法,双方/单方现场指界,与邻宗地有/无争议,共调查了××个界址点,均设置了界标/设置了××界标,实地采用钢尺和测距仪丈量了全部/部分界址边长(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丈量时应说明原因)。
调查员签名: 日期:
地籍测量记事
1. 测量前界标检查情况;
2. 根据需要,记录测量界址点及其他要素的技术方法、仪器;
3. 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4. 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如:经检查界标共设置了××个界址点,均设置了界标,并保存完整/部分缺失。地籍测量采用中海达V30RTK连接CORS网做图根控制测量,采用拓普康GTS-332极坐标法进行界址点测量,局部隐蔽地方采用钢尺或测距仪量距,符合规范要求,利用南方CASS2008绘制了宗地图,成果合格。
测量员签名: 日期: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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