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制作合同甲方: 乙方: xx(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拍摄 ,为了保证该片摄制工作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二、拍摄自 年 月_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三、拍摄完毕后,将所有素材交于甲方。四、该片拍摄总费用为人民币(含税)52500元(大写:伍万贰仟贰佰圆整),甲方于拍摄完成后当日内一次性付与乙方。五、甲方负责提供该片整体策划和现场导演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拍摄并保证画面和声音质量;双方共同努力按计划完成该片的拍摄工作。六、乙方负责将所拍素材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并协调新闻报道一次,仅限于中文国际频道。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交与仲裁机构处理。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开户名: 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