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照明管理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标准。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应急照明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应急照明管理工作。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第16条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第5.3节/第9章 DL 5061-1996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
2、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T 5140-2001 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设备缺陷管理4 职责4.1 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灯的技术管理与技术支持。4.2 综合部负责公司应急灯的采购。4.3 维护班负责应急照明的安装、维护工作。4.4 厂部负责应急照明的监督管理。 4.5 其它运行各值按照区域责任管理原则负责对应急灯的日常检查。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应急照明工作原理5.1.1 公司办公场所、住宿楼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包括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
3、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5.1.2 公司生产区域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采用电源集中控制,以普通220V交流照明灯具为主,平时应急照明不工作,当220V交流供电电源消失时,蓄电池组220V直流通过逆变器变成220V交流为应急照明提供电源。5.2 应急照明定期工作5.2.1 每日运行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工作情况。5.2.2 每周生技部安全专工对重要生产场所、楼梯、步道应急照明巡检1次。5.2.3 每月维护班人员进行应急照明维护,所有应急灯具都要保持在完好状态。5.2.4 每月运行人员对应急照明进
4、行一次切换,并检查自动切换装置的完好。5.2.5 每月库房管理人员对应急灯具的数量、更换情况进行统计,并分类放置。5.2.6 每月生技部电气专工应对照明灯具、接触器、明/暗式灯开关、照明分线盒、照明盘柜等与照明相关的电气设备进行巡检。 5.2.7 每半年生技部应组织对照明电源开关、电缆、照明动力电源网络进行检修、清扫。5.3 应急照明要求5.3.1 对全厂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箱进行标示。5.3.2 危险区域应急照明要求5.3.2.1 油库或有爆炸介质存在的地方,应急照明都应装设防爆灯具,插座为防爆插座。在这些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的导线不得有外露部分,每月由电气专工对其进行检查。5.3.2.
5、2 在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急灯具采用防酸碱腐蚀的灯器具。5.3.2.3 在电缆沟、电缆夹层内低于2.5米及一些潮湿的地方应急照明应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灯具。5.3.3 使用行灯要求5.3.3.1 电压不得高于36伏;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时,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5.3.3.2 行灯应有保护罩;5.3.3.3 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3.3.4 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5.3.3.5 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5.4 应急照明管理程序5.4.1 计划、总结5.4.1.1 发现应急照明系统缺陷后,由生技部电气专工制定应急照明系统检修维护计划,经
6、生技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后实施。5.4.1.2 由生技部电气专工针对应急照明系统检修维护进行总结、分析,汇报生技部经理。5.4.2 技改、检修、维护5.4.2.1 生技部组织对应急照明系统技改、检修、维护计划的实施,安全专工负责质量验收。5.4.2.2 厂部对照明系统的整改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反馈到生技部,由生技部安排整改。5.4.2.3 运行人员负责现场应急照明的工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发光的灯具进行记录,按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处理。5.4.2.4 生技部电气专工负责现场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电缆、照明开关、灯具的脱落、接头发热、元件防雨、绝缘性能、老化情况负责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按设备缺陷
7、管理流程督促相关方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提出技改项目,列入设备治理计划,申请专项费用进行整改。5.5 应急照明的安装和维护5.5.1 应急灯不宜安装在户外及潮湿、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5.5.2 为了方便平时维护与管理,消防应急照明宜按层以专用馈电回路供电。5.5.3 相关安装工艺按照现行应急照明安装规范执行。5.5.4 应急灯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5.5.5 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办公区域、住宿楼应急照明每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生产区域应急照明应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确保应急照明系统能正常工作,每年对蓄电池进行放电一次,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并做好记录。 5.5.6 当应急灯应急时间小于额定时间(30分钟)时应及时更换电池。5.5.7 在检修和维护时,应切断供电电源。6 检查与考核公司对应急照明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