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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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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一、安全体系1.1 安全生产方针1.2 安全目标1.3 安全管理系统1.4 安全生产责任制1.5 安全生产纪律1.6 安全教育1.7 安全检查1.8 安全管理二、瓦斯防治技术措施2.1 瓦斯监测体系2.3 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 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3.2 隧道通风和瓦斯防治四、瓦斯检测五、超前探测六、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七、瓦斯救护八、健康监护九、安全信息报送一、安全体系1.1 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强化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隧道施工规

2、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工作环境。1.2 安全目标:实现“五杜绝、二控制、三消灭、一创建”即:无因工死亡事故,无责任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违反劳动纪律、年轻伤率控制在10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12以下,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1.3 安全管理系统:1.3.1 明确项目部主要安全责任人及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1.3.2 设救护组、抢险组、消防组,落实现场急救、抢救和消防等安全人员及设备,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1.3.3 安全组织机构图:见下图1.4 安全生产责

3、任制:1.4.1 项目经理(1)、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颁发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及时布置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工作,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使施工现场、机电设备、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3)、组织领导部门、工区进行全员教育,并对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定期考核。(4)、组织领导项目部开展瓦斯隧道演练,发布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与奖惩决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5)、安全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重伤以上事故、多人事故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对爆炸、机电、交通、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今后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6)、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安

4、全防护用品、配备急救设备、消防设施,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1.4.2 项目书记兼副经理(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定各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执行、落实。(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3)、隧道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对重点、难点项目、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以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等,都应组织学习,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5)

5、、在生产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6)、发生重伤以上及多人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抢救。1.4.3 项目总工程师(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条例、规章。(2)、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方案、审核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原则。(3)、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4)、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作出技术性结论。1.4.4 工程部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2)、重点项目或技术复杂

6、、危险性大的部位,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经常检查其实施情况。(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及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4)、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传,限期改进。(5)、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处分和检查意见。(6)、对违反安全的操作,有权责令停工。1.4.5 项目部安全室(1)、编制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常检查其实施情况。(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

7、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及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3)、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传,限期改进。(4)、对洞内变压器、压力容器和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进行安全监督,加强对电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隧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5)、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处分和检查意见。(6)、对违反安全的操作,有权责令停工。1.4.6 设备物资部(1)、对洞内防爆机电设备,进洞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制度。使其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督促检查

8、。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报废机械。(2)、安装、改装、修理、拆装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并督促实施。(3)、按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1.4.7 经营财务部(1)、编制和下达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中应包含有安全指标和要求。(2)、在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措施项目的款源,正确列支有关劳动保护经费,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的奖金发放和罚款收缴工作。(3)、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1.4.8 办公室安全职责负责通讯、并接待上级安全有关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1.4.9 工区负责

9、人(1)、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细则、措施和指示、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班长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复查。(2)、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超劳、设备超疲、各种动力车辆超速而发生的事故,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3)、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4)、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施工机具。做到文明施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能处理

10、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5)、经常对职工、民工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对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人不得分配工作。对没有经过“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得安排上岗。(6)、掌握本工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带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应督促按期体检。(7)、发挥工区安检员的作用,保护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工班安全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8)、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布置、检查活动内容。(9)、督促材料人员及时领发安

11、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1.4.10 工区安全员(1)、工区安全员在项目部安全室和工区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工区各项施工操作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工区安全技术措施

12、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及时检查落实和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4)、协助工区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工区施工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负责工区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隧道、路基、桥梁的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9)、参加工区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

1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1.4.11 领工员(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的安全措施、要求。(2)、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3)、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解决,本班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工人撤离作业险区,然后向领导报告。(4)、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工作)现场,各种机具、

14、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封锁问题,并将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坚持工间安全检查制度、班后安全总结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班组分配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6)、按时组织周一安全活动日,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7)、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8)、固定专人领取、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9)、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10)、发生事故,要

15、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持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1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2)、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1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14)、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15)、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1.4.1

16、2 现场施工人员(1)、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诫、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施、工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4)、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参加各种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有权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

17、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1.5 安全生产纪律:1.5.1 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1.5.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严禁烟火

18、的地方吸烟、动火。1.5.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1.5.4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1.5.5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警告、安全标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1.6 安全教育:1.6.1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1.6.2 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1.6.3 电

19、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能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1.6.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1.6.5 作业工班每周一例行安全学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1.7 安全检查1.7.1 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组当天的工作范围,脚手架、施工机具、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若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班组排除不了的隐患,应立

20、即通知工长派人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1.7.2 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在工地巡视检查质量、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班组工人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1.7.3 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1.7.4 各班组每天上班前检查安全,下班后安全总结,未处理完的安全隐患向下班组交接清楚。1.7.5 各班组每周的周一,组织安全活动。1.7.6 专职安全员,除每天巡检安全工作外,每周未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通知有关部门处理。1.7.7 项目部领导和各工区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同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重

21、点地进行检查,针对施工专业性的特点,还应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检查,每旬进行一次,并结合各工区激励机制进行安全奖罚。1.7.8 项目部对各班组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作好检查情况记录,提出问题及隐患和整改措施,针对近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事项,进行总结,目的是使广大职工头脑里敲向警钟,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1.7.9 安全生产检查时作到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1.8 安全管理:1.8.1 进入隧道的所有人员(施工和参观),必须经过“瓦斯隧道”安全培训

22、。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进洞上岗作业。1.8.2 工区主任、工区专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长必须经过项目部“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如电工、电焊工、爆破工、瓦斯检测工、等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8.3 进入隧道施工的一切生产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1.8.4 进入隧道施工,精神要集中,不违章作业,不儿戏玩耍,不追逐打闹。1.8.5 严禁赤脚或穿化纤衣服进入施工现场,且各班组以整个班组进洞施工,各班组长必须随身携带JCB-CMK1型甲烷检测仪在各施工面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进入隧道前严禁喝酒。1.8.6 各班

23、组进入隧道施工,严格持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洞口建立进隧检身制度。1.8.7 洞内使用的各种防爆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防爆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防爆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1.8.8 工区必须建立救护队和消防队,同时成立工区医务室,必须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1.8.9 洞内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1.8.10 工区每季度必须组织1次隧道救灾演习,并总结演习经验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结后向上经有关单位进行汇报。1.8.11隧道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工区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

24、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1.8.12工程部必须及时填绘反映隧道内实际情况的“洞内开挖原始记录”。1.8.13 工区必须及时、正确、真实填写“施工日志”,要正确反映洞内地质水文、通风系统、通信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等各种数据和施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工区安全负责人进行汇报。1.8.14 洞内、外一切临时用电,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架设和管理,其它一切非机电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拉乱接。1.8.15进入隧道施工的各专业工种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指挥,按规定参加各种班前安全教育活动,不得随意缺席。1.8

25、.16 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服、简易防毒口罩)。1.8.17 各工区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1.8.18 项目部、工区安全措施制定要全面、要得力,要具有针对性,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关键在于落实。1.8.19 洞内工程严格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特种作业要持证上岗,要遵章守纪,反对违章作业、肓干乱干。1.8.20 隧道临时用电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架设和管理,要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规范要求,不使用破皮电线,不乱拉乱接,不准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瓦斯段必须使用阻燃、屏蔽电缆,机电设备及照明设施必

26、须使用防爆器材。1.8.21 隧道仰拱、瓦斯区段、台车、台架等危险作业区段应设警戒标志和防护栏,必要时还要有红灯示警。1.8.22 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洞内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1.8.23 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和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提高全员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瓦斯防治的技术措施2.1 瓦斯监测体系2.1.1 人工监测:现场各作业面工班长、当班领工员、专职瓦斯监测员配备JCB-CMK1型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及AZD-1智能多参数检测报警仪进行现场日常施工监测。2.1.2 KJ90自动监测系统:该监控系统采用分部式网终化结构,一体化嵌入式设计,具有红外遥控

27、设置,独特的三级断电控制和超强异地交叉断电能力,实现计算远程多级联网集中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该系统由洞外计算监控中心、洞内中分站、洞内风速传感器和低沼传感器组成。该系统瓦斯监测范围:010%CH4,瓦斯检测反应速度30S;该系统风速监测范围:0.315m/s。该系统可实现洞内传感器声光报警及洞外监控中心自动报警。瓦斯传感器分别布置在隧道掌子面拱顶下1m(两台),分站及风速传感器布置在K38+580拱顶下2m(瓦斯监测仪1台、风速传感器1台),随着隧道不断掘进,分站和隧道掌子面两台传感器同时前移,保持距离在800m左右。瓦斯监控系统布置图进口工区出口工区传感器布置横断面图进口工区出口工区KJ90

28、一体化监控系统原理原理示意图瓦斯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隧道工区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制度,保证安全、可靠、及时的处理洞内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经培训的专职瓦斯监测员(安全员),在洞内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及时发现隧道瓦斯的死角(避车道,预留洞室,初支与二衬结合部),以便采取措施。2.2 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隧道中煤(岩)层中瓦斯涌出浓度的大小是危险程度的标志,施工中必须将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的限值以内。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见下表: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表序号地点限值超限处理措施1低瓦斯工区任意处0.5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

29、强通风监控2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2.0超限处附近20m停工、断电、撤人进行处理,加强通风3开挖工作面风流中1.0停止电钻钻孔1.5超限处停工、撤人、断电、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等4工作面回风流中1.0停工、撤人、处理5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1.0严禁装药放炮6煤层放炮后工作面风流中1.0继续通风不得进入7局扇及电气开关10m范围内0.5停机、通风、处理8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1.5停止运转、撤出人员、断电、进行处理9竣工后洞内任何处0.5查明渗漏点,进行整治三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 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3.1.1 隧道内非瓦斯工区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禁止

30、非防爆设备和机械进入瓦斯工区。3.1.2 隧道内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3.1.3 瓦斯工区内各级配电电压应符合:高压不大于10000V、低压不大于1100V、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20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3.1.4 瓦斯工区内电缆线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3.1.5 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3.1.6 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3.1.7 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

31、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3.1.8 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3.1.9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隧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隧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3.1.10 隧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隧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3.1.11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隧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

32、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3.1.12 电缆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3.1.13 在瓦斯工区,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3.1.14 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型防爆照明灯;已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 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3.1.15 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3.1.16 瓦斯工区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向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

33、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3.1.17 瓦斯工区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3.1.18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避雷装置;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洞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3.1.19 隧道内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3.1.20 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

34、气设备进行修理。3.1.21 隧道内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3.1.22 工区应按表11的规定对隧道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3.1.23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3.1.24 防爆电气设备进入隧道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进入隧道。3.1.25 隧道必须设置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通信、监测、等线路平面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

35、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监测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3.2 隧道通风和瓦斯防治3.2.1 隧道掌子面的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瓦斯浓度不超过0.5%。 3.2.2 隧道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下表规定。 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二氧经化氮NO20.00025二氧化硫SO20.0005硫化氢H2S0.00066氨NH30.0043.2.3 工区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隧道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3.2

36、.4 瓦斯工区通风机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3.2.5 隧道各开挖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3.2.6 隧道能通风应保证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5%。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小于1m/S。3.2.7 二衬台车、回车道、预留洞室等为防止瓦斯积聚,采用局部风扇进行通风。3.2.8 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3.2.9 隧道内均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电闭锁装置。3.2.10

37、隧道内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风管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大于2%。3.2.11 隧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加通风。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以相应采取安全措施。3.3 钻爆作业3.3.1 隧道内钻孔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3.3.2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爆破地点20m内,台车、碎石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

38、局扇无循环风; 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3.3.3 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瓦斯区段需使用的含水炸药。3.3.4 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3.3.5 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

39、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3.3.6 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3.3.7

40、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3.3.8 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3.3.9 在洞内运送起爆药包,必须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木箱或提包内。禁止同时运送起爆药包与炸药。3.3.10 在有瓦斯爆炸危险的隧道内爆破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风量和风速符合煤矿的特殊要求; 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辅助爆破器材的各项指标,经煤炭工业部指定的部门

41、检查合格,并获得合格证; 装药前和起爆前,必须检查爆破点20m以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其值应小于1%;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开挖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对作业面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爆破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和防爆蓄电池灯,不得使用其它照明; 每次爆破后,必须经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3.3.11 爆破作业人员属特殊作业人员,爆破工必须经国家安全机关培训后,持证上岗。四.瓦斯检测4.1 隧道瓦斯检测采用人工检测和自动监测两种手段。人工检测瓦斯浓度设置瓦斯浓度报警点为1.0,自动监控系统瓦斯浓度报警点设置为0.5。4.2 当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报警时,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将

42、风机转速提高,加大风机供风量;同时瓦检员加强对报警点及附近20m的瓦斯浓度检测,当瓦斯浓度继续增大并不大于1.0时,瓦检员通知瓦斯报警点的施工负责人安排该工作面工作人员将洞内施工机具整理好,并有秩序的撤出洞外,当瓦斯浓度上升较快并迅速超过1.0时,瓦检员立即通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立即将工作面工作人员有秩序的撤出;若风机加大转速增大供风量后,瓦检员再次检测的瓦斯浓度下降,则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责人,该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可以继续工作,同时瓦检员加大对该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测频率,密切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4.3 当瓦检员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报警时,则立即通知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该处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通

43、风组加强通风。若是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检测仪报警,瓦斯浓度未达到2.0,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对该地点加强通风(采取局扇等措施),并继续加强瓦斯浓度检测,该地点可继续施工,但应绝对避免火源的产生;当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浓度大于2.0时,瓦检员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责人,该地点及附近20m立即停工,并切断该处电源,撤出工作人员,同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措施,瓦检员加强瓦斯浓度的检测。4.4 瓦检员瓦斯检测频率与检测地点。检测频率: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瓦检员每一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在0.5以上时,应随时检查,检查作业不得离开该工作面;瓦检员必须保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检测地点

44、:隧道内各工作面(掌子面开挖、掌子面初期支护、仰拱开挖、仰拱砼施工、防水板挂设、二次衬砌立模、二次衬砌砼灌注、隧道散水治理);瓦斯可能产生积聚的地点(二衬台车部位、每个加宽道开始和结束里程的拱部、隧道内较大预留洞室的上部、隧道掌子面未施作初期支护的背后、隧道内具有明显凹陷的地点);隧道内可能产生火源的地点(电机附近、电气开关附近、电缆接头的地点);瓦斯可能渗出的地点(地质破碎地带、地质变化地带、煤线地带、裂隙发育的砂岩、泥岩及页岩地带);在隧道进行超前钻孔前,必须在超前钻孔附近进行瓦斯检测;被特批允许的洞内电气焊接作业地点、内燃机具、电气开关、电机附近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瓦斯检测。4.5 当两

45、台瓦斯检测仪对瓦斯浓度检测结果不一致时,以浓度显示值高的为准。瓦检员应在8小时内将瓦斯检测仪器送工区技术室校准。瓦检员应当加强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充电与维护管理工作,使用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零点是否漂移过大和电压欠压。零点漂移过大或电压欠压的瓦斯检测仪,不得使用。零点漂移过大的瓦斯检测仪需及时送试验组校准。4.6瓦检员瓦斯浓度检测信息反馈:瓦检员应作好人工瓦斯检测记录,并每天按时交技术室存档。 4.7 当洞内瓦斯浓度达到报警时,瓦检员应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并加强对报警点的瓦斯浓度的检测(监测)。4.8 当煤层段排放瓦斯时,瓦检员应通知施工组在洞口30m范围设岗。严禁烟火,除特许的人员外

46、,其它任何人员不得接近该地。4.9 若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后,瓦检员在确认没有发生二次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灾区没有火源)方可通知通风人员对灾区进行最大通风量通风。同时立即通知安全组进行救援。五 超前探测5.1 超前探测组钻探前做好煤层取样及孔内瓦斯测试等各项工作,钻探中每一回次进尺为20cm30cm,如遇到卡钻、突快突慢等异常现象,则及时提钻鉴定岩芯。在钻进的过程中,瓦检员应连续检测孔口空气中的瓦斯浓度。5.2 超前探测防突组掌握并收集钻探过程中可能出现顶钻、夹钻、喷孔等瓦斯动力现象。当遇到瓦斯逸出时,试验组及时测试瓦斯涌出量及瓦斯压力。超前探测防突组同时做好超前钻孔记录。5.3 超前探测一般采用湿式钻孔,当进入煤层或煤线地层取样时采用干钻。5.4 在距离煤层15m20m(垂直距离)的开挖面打超前钻孔1个,初探煤层位置。5.5 在距离初探煤层位置10m(垂直距离)处的开挖面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煤芯(岩芯),根据各孔见煤、出煤点探测开挖工作面前方上部及左右部位煤层位置,计算煤层厚度、倾向、走向与隧道走向的关系。5.6 在距离煤层5m处的开挖工作面打瓦斯测压孔,对瓦斯压力进行测试,预测煤层突出的危险性。六 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6.1 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工、电工、瓦检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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