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会议时间:xx
会议地点:**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会议室
出席人员:xx
本企业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应到总经理办公会成员3人,实到3人。所有出席成员审阅并签署了本次会议决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本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本企业担任**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大桥至**段改建工程项目收益债券(债券最终名称以及发行金额以国家发改委关于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的核准批复文件为准)的担保人和差额补偿人,在****大桥至**段项目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券本息时,由本企业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签字:
xx
xx
xx
**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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