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修订说明
(一)客户、户口及账户的管理
1.根据3G客户资料规则,重新明确了客户号判断规则。
(二)预制卡/存折/存单开户
1.取消3002带密码信封卡片的代办开户。
2.界面嵌入联网核查照片及证件照片的展示,嵌入开户同时开通功能的业务。
3.对于事后监督人员应100%核查开户申请书,区分手工填单和非手工填单分别描述。
4.明确集体开户时,应对身份证明复印件、集体开户申请书和电子数据进行双人唱对,保证三相符。
5.对于批量开户,新增“对于未在我行留存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的,网点应主动留存单位印鉴,便于下次业务处理时的核对”的描述。
(三)定制卡开户
1.界面嵌入联网核查照片及证件照片的展示。
2.放开了定制卡开户申请制定领卡的范围至全行任一网点。
3.在定制卡领卡业务中嵌入了证件影像扫描。
4.对于事后监督人员应100%核查开户申请书,区分手工填单和非手工填单分别描述。
(四) 活期结算户关户及销户
1.国际卡销户40天的销户等待期,调整为30天。新增对销户申请失败的国际卡的结算户关户的功能。
2.冲销户支持老卡全行任一网点冲销、冲销完成实时更新客户等级、冲销补制新卡自动调用换卡申请。
(五)代理预约开立“金葵花卡”
1.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预约开立“金葵花”及私钻卡操作流程的通知》,重新修订“代理预约开立‘金葵花卡’”有关规定。
(六)新增《金融平台理财账户》节,描述金融平台理财账户的转账、关户等规定。
1.理财账户转账:允许代办、无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理财账户关户:“银行发起”无需授权。
(七)依据“规范评审意见反馈汇总(作业指导书)”调整部分业务描述。
1.新增集体开户检查凭证张数的描述。
2.明确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代办开户的,可不用电话核实。
3.调整无卡销户审批权限,由“支行运营分管行领导”调整为“运营主管及以上”审批。
4.明确定制卡申请业务无须填写单据。
5.明确集体开户申请书,我行已留存单位印鉴的,应验印处理。
6.新增代理预约“私人银行卡”的描述。
(八)依据法律合规部评审,对规范进行调整
1.新增开户相关规定,包括“由他人代办开立的银行卡,如需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以及其他电子支付等非柜面业务,是否由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申请”;代办开户时,“如理由明显不正当,或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明显无任何个人或业务关系的,应通过反洗钱系统报告可疑行为报告,并视情况调高客户的风险等级,必要时拒绝其代理开户”;“对于开户目的不合理的,应通过反洗钱系统报告可疑行为报告,并视情况调高客户的风险等级,必要时拒绝开户”;“在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禁止营业网点员工在本网点代理他人开户”等内容。
2.销户新增“伪冒账户销户”内容。
3.新增存单批量开户的描述。
4.明确代理预约允许开立银联金葵花
5.对“事后监督人员应核查手工填单模式进行开户的开户申请书中客户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录入系统,核查率为100%”描述进行调整,调整为“事后监督人员应核查手工填单模式进行开户的开户申请书中客户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录入系统,核查率为100%。如因人员配置等原因无法做到核查率100%,可通过正式邮件形式向总行报批,降低核查率”。
6.取消对新客户限制代理预约金葵花的限制。
7.新增代办开户激活参数配置应用的描述。
第三章开销户管理
我行以客户作为管理基础,客户在我行系统内以客户号的形式体现出来。客户号具有唯一性。客户开立的卡/折/单在我行系统中统一记录为户口,每一个户口允许挂载一个/多个账户。同一客户在我行仅可开立一个客户号,可开立多个户口,每一个户口可开立一个或多个账户。
第一节客户、户口及账户的管理
一、客户管理
(一)名词解释
1.客户号
客户号是我行系统为与我行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建立的唯一客户识别标识码。客户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系统永久留存。
2.客户号合并/客户号分拆
(1)客户号合并,指将同一客户在我行系统中存在的多个客户号,合并为一个客户号的操作。客户号合并仅支持客户号的两两合并。
(2)客户号分拆是客户号合并的逆操作,即将已完成合并的客户号分拆还原回分拆前的两个客户号。客户号分拆仅支持已合并客户号的拆分。
3.完全匹配客户/等效匹配客户/疑似匹配客户
我行系统在开立/确定客户号时,会出现完全匹配客户/等效匹配客户/疑似匹配客户定义,具体指:
(1)完全匹配客户,指在系统不做标准化检查的条件下,证件国别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客户姓名四个要素完全一致的客户。
(2)等效匹配客户,指在系统做标准化检查的条件下,证件国别地区、证件号码和客户姓名三个要素完全一致,证件类型虽属等效证件定义内证件但不相同的客户。
(3)疑似匹配客户,指系统做标准化检查后证件国别地区、证件号码完全一致,证件类型属等效证件定义内证件,客户姓名完全不同的客户。
注:标准化检查,指忽略下列情况下做的检查:半角与全角、有空格与无空格、英文大写与英文小写、15位身份证号与18位身份证号。等效证件定义内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
(二)其他规定
1.客户号的生成
(1)证件国别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客户的姓名四个要素是系统查找、识别、分配或确认客户号的四要素。
1)如客户未在我行开立客户号,系统将自动为客户分配新的客户号;
2)如客户已在我行开立客户号,系统将自动查询、调用该客户原客户号作为客户在我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号;
(2)同一客户号项下允许存在多个不同类型的实名制证件;同一证件类型仅允许存在一个有效的实名制证件。
2.客户号的管理
(1)客户号合并
客户号合并仅是对客户资料进行合并,合并后不对合并前客户号项下功能、协议产生影响。客户号合并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至全行任一网点申请。合并后柜员应单独对合并后的客户进行合并客户号提供证件的电子影像采集和留存。
例如:某客户存在A、B、C三个客户号,则将A、B先合并为D,再将C、D合并为E(D、E为系统内新产生的客户号),合并后当前有效的客户号为E。
对已存在的同一客户存在多个客户号的情况,可通过客户号合并的方式对多个客户号进行合并。
(2)客户号分拆
客户号分拆仅限已合并客户号进行拆分,未曾合并过的无法拆分。拆分后,拆分出的客户号项下的客户信息,将恢复原状(客户合并时的客户信息)。客户号拆分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至全行任一网点申请,或由银行内部发起。
接上例:可对E进行拆分,拆分为原有C、D两个客户号,其中可对D进行再次拆分,拆分为A、B两个独立的客户号;但不可将C再次拆分。
3.客户等级
客户等级仅与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卡片类型有关,与客户在我行的实际资产分布/多少等其他因素无关:
客户等级
分类的标准
说明
普卡客户
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最高级别卡片为普通一卡通卡
就
高
不
就
低
金卡客户
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最高级别卡片为一卡通金卡
金葵花客户
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最高级别卡片为金葵花卡
钻石卡客户
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最高级别卡片为钻石卡
私人银行客户
客户持有的、未销户的最高级别卡片为私人银行卡
(1)客户仅持有存折或存单,则客户等级为“普卡客户”;
(2)客户等级由系统实时更新,客户完成领卡手续后系统自动扫描客户持有未销户卡片,并依据持有最高级别卡片进行客户等级更新。
(3)若发生系统异常导致客户等级未及时更新,柜员可通过客户资料内“行内信息”TAB页的“刷新客户等级”按钮,手工点击后系统完成客户等级更新。
(4)客户等级更新后,客户将享受我行对应客户等级的优惠政策。
(三)风险提示与特殊疑难
1.我行实行客户号管理模式,若同一客户在我行存在多个客户号,系统将自动判断为多个客户,这一方面使我行无法按同一客户计算总资产等评级指标;另一方面使客户游离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对同一客户实施的监管政策之外,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因此,柜员在开立客户号时应主动了解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情况,避免为同一客户开立多个客户号。
2.客户号合并属高风险业务,经办员须核实待合并的多个客户号为同一客户,可通过与客户核实待合并客户资料是否与系统记录一致、核验待合并客户号项下的户口、证件等方式,核实业务真实性,防范风险。
二、户口管理
(一)其他规定
1.卡/折/单是户口实际应用的载体。
2.我行一卡通分为普通一卡通卡,一卡通金卡,金葵花卡,钻石卡和私人银行卡五类。除申请普通一卡通卡外,客户申请其他等级一卡通在我行的总资产均需达到对应的标准。不达标客户申请,则系统会触发提示或/审批:
卡片等级
客户达标资产X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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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系统控制说明
普通一卡通卡
—
无任何资产要求
—
一卡通金卡
X>=50,000
5万<=X<50万
仅作提示
金葵花卡
X>=500,000
50万<=X<500万
触发审批
钻石卡
X>=5,000,000
500万<=X<1000万
无论资产是否达标,新开立均会触发审批
私人银行卡
X>=10,000,000
X>=1000万
不达标金葵花卡申请,由分行零售银行部“国际借记卡业务管理岗”审批;钻石或私人银行卡的申请,无论客户资产是否达标均由总行私人银行部审批。
3.支取方式管理
(1)支取方式分类
我行曾经为户口提供四种支取方式供客户选择,分别为:
支取方式
说明
今后仍提供
无支取依据
凭客户本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户网点办理
否
凭图章印鉴支取
凭客户预留图章印鉴在开户网点办理
否
凭密码和开户证件支取
凭预留密码及户口开户证件办理
否
凭密码交易
凭预留密码办理
是
今后我行仅提供“凭密码交易”支取方式的设置,但仍支持客户已设置并仍正常使用的其他支取方式。
(2)支取方式调整
其他支取方式需调整为“凭密码交易”,可通过“卡/折支取方式修改”或“存单支取方式修改”功能实现。
(3)“凭密码交易”支取方式的应用
“凭密码交易”支取方式的密码设置统一为六位阿拉伯数字。密码依据应用的不同,可分为取款密码、查询密码和专户/专用密码三类。
密码分类
应用
说明
取款密码
取现、转账等户口资金交易时使用,或柜面办理挂失、换卡等业务使用
支持卡/折/单
查询密码
一般为渠道业务查询时使用。遗忘后可通过取款密码进行重置,无须挂失
仅支持一卡通
专户/专用密码
用于专户/专用交易。遗忘后可通过取款密码进行重置,无须挂失
如:理财账户密码、网上支付密码
1)“凭密码交易”支取方式的设置,由客户在(预制卡/存折)开户,(定制卡申请)领卡时,直接设置取款密码;或者批量开户过程中,系统自动依据开户客户证件后六位连续阿拉伯数字(不足六位,前“0”补足)进行密码初始化设置。
注:预制卡代办开户由代办人直接设置取款密码。
2)密码一日内连续错五次(含),系统自动锁定户口,并禁止该户口柜面及渠道任一交易。当日系统日终后户口自动解锁,密码错误次数清0。
注:如客户须紧急用卡,可通过柜面申请密码挂失,并解挂,可实时解除户口锁定,并密码错误次数清0。挂失解挂受理请参见“特殊业务”章节
3)一卡通客户首次登录自助渠道前,必须先设置查询密码,否则不能登录。
4.户口的开户数量
为充分利用资源,避免产生、存在大量未激活或长期不动户,系统控制同一客户在我行全行范围内开立的普通一卡通卡数量不得超过10张,具体情况如下:
(1)存折/存单以及批量开立的卡片不受此控制。
(2)具有特定用途或有特别要求的某些卡片,如社保卡等不受此限制。
(3)银联金卡视同于普通一卡通卡管理。
(4)金卡(除银联金卡)及以上级别卡片的开立不受此限制。其是否允许开立受该级别卡片自身管理的限制(如我行各分行范围内仅允许并支持同一客户,一般情况下仅能够持有一张VISA金卡,或者MasterCard金卡),但其一旦申请成功,即占用10张的数量额度。如客户A仅持有10张普通一卡通,再申请国际金卡,则依据国际金卡仅支持客户持有VISA/MasterCard二者其一的规则,允许申请;如客户A仅持有9张普通一卡通,并持有VISA金卡1张,则客户持卡数量已经10张,不允许再次开立普通一卡通卡,但仍允许客户申请开立金葵花卡。
(5)金卡(除银联金卡)及以上级别卡片的开立数量为个性化设置,分行可自行依据管理需要进行设置。详见分行的有关规定。
三、账户管理
账户是户口下不同资金的核算单元,资金交易信息、计息积数信息都体现在账户上。账户的分类大致如下:
分类标准
种类
举例说明
存款期限
活期账户
如各币种存折户口对应的账户、卡类户口下的各币种活期账户、活期理财专户等
定期账户
如各币种定期存单户口对应的账户、卡类户口下各币种定期账户等
存款币种
本币账户
如本币存折、存单户口对应的账户、卡类户口下的本币定活期账户、理财专户、投资专户等
外币账户
如外币存折、存单户口对应的账户、卡类户口下的外币定活期账户。
存款目的
储蓄账户
指存款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存款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如储蓄存折。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的存款账户,如卡类户口下的人民币活期主账户
第二节预制卡/存折/存单开户
一、单笔开户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
岗位权限
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代发小分队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一卡通:预制卡开户
存折:存折开户
存单:整存整取开户/通知存款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账户开户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如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可否代办
是
授权审核要点
1.黑名单检查授权
确认客户是否为黑名单客户
2.开户存现时的交易金额大于经办单笔最大金额触发授权
确认存现金额与客户实际提供现金完全相符
质量记录日结码
040
是否需要审批
否
审批要求
-
(二)其他规定
1.个人账户开户有效身份证件
(1)符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允许开立个人户口的证件:
序号
客户类型
有效开户证件
备注
1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
2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中国公民
由监护人代理开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监护人代理开户,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3
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
中国护照
我国在其所在国的驻外使馆、领管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的护照
4
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军人、武警等
1.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2.离休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
3.军事院校学员证。
5
香港、澳门居民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6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有效旅行证件
分别在证件类型栏选择“通行证”或其他个人有效证件
7
外国公民
1.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1.在证件类型栏选择“护照”
2.原则上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辅助证件
(2)通过个人账户开户有效身份证件无法核实客户身份的,可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证件,以辅助核实客户身份
P02:学生证
P16:居民户口簿
P31:护照
P99:个人其他证件
V01:工作证
V02:机动车驾驶证
V03:社会保障卡
V04:公共事业账单
V05:介绍信
外国人居留证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2.《个人账户开户申请书》的填写及使用
(1)老客户在明确客户资料未发生任何变化条件下,申请开立卡/折/单,可仅在申请书内填写名字、手机号码,勾选开立账户类型,签名后即可受理开户。
(2)同一客户一次开立多个户口的,可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网点事后如确实需要纸质留存开户申请书的,可将原申请书复印作为个人账户开户确认回单附件留存;如仅须留存电子影像的,可手工将该申请书扫描作为对应户口的开户申请书电子影像。
(3)申请书内容填写说明
1)除有关业务有特殊规定外(如“代理预约开立金葵花”,必须要求代办人提供客户本人手机号码),一般情况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为客户必填项,如遇客户强烈反对或无法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栏位可免填,其中“手机号码”信息系统内录入“00”即可。
2)“基本支付功能”/“附加服务功能”由原先的客户勾选后开通,调整为系统默认开通。原则上不允许客户关闭“基本支付功能”/“附加服务功能”,或调整系统默认额度。
3)“便捷服务功能”仅保留“开通”选项,客户勾选后即可在开户过程中直接为客户开通对应的服务功能。
4)开户时应将单页《借记卡章程》与开户申请书同时提供客户,以方便其了解、熟悉《借记卡章程》及“须知”,并主动提醒客户了解我行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开户完成后,应主动提示客户在卡片背面签名条预留签名。
5)为提高开户效率,允许经办员在开户过程中仅录入系统要求必填项内容后,直接发卡及进行银行卡功能的开通。客户资料的补录/维护可以在业务闲暇时间或者班后统一进行。事后进行客户资料补录或者维护的打印回单注明“事后补录(或维护)”后,依据要求统一纳入单据保管。
3.开户类业务已嵌入我行证件影像系统,须在业务受理过程中完成客户证件影像的确认、采集、更新,无须再复印、留存纸质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开户时无法完成电子影像操作流程的须复印、留存纸质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并在证件影像系统恢复正常后,完成客户证件电子影像的确认、采集和更新。对代办开户的,应复印、留存纸质的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4.对代办开户的管理
(1)对于代办开户,应主动联系被代理人确认开户意愿及客户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正常受理代办开户。
(2)禁止营业网点员工在本网点代理他人开户
(3)由他人代办开立的银行卡,如需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以及其他电子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应由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申请。
5.开户过程中对“反洗钱”相关规定的执行
(1)遇系统提示黑名单信息,经办员应通过“个人名单维护”功能菜单查询,并按查询结果处理:如“制裁或高风险原因”栏位为01001、01002、05001,则分别表示房贷逾期、车贷逾期和其他个贷贷款逾期,可报主管直接授权(无须审核)即可继续办理业务;如为其他类型的黑名单,则按系统记录的“处理预案”要求处理。
(2)客户为反洗钱黑名单系统提示的被联合国或者我国制裁对象的禁止开立账户;客户为反洗钱黑名单系统提示的政要或者高风险客户的,或属于其他国际组织或者国家制裁对象的需要经过开户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后开户。
(3)开户机构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4)在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6.查找客户时,当出现“等效”/“疑似”客户的处理:
情景
是否允许
“下一步”
是否允许
“新开客户”
后续处理
仅等效客户
N,不支持
N,不支持
1.如确定为同一客户,则进入客户明细后,将客户此次开户证件添加至客户证件信息内返回,刷新后,匹配标志由原“等效客户”转变为“完全匹配客户”
2.如确定非同一客户,则无法为客户开户
仅疑似客户
N,不支持
Y,支持
1.如确定为“新客户”,则点击“新开客户”为客户新开立客户号,走新客户采集流程;
2.如确定为“老客户”,则进入客户明细后维护原客户名称后返回,刷新后,匹配标志由原“疑似客户”会转变为“完全匹配客户”
同时存在等效+疑似客户
N,不支持
N,不支持
1.如确定仅与“等效客户”为同一客户,则遵循之前描述,将等效客户转变为完全匹配客户后进入“下一步”
2.如确定仅与“疑似客户”为同一客户,则无法为客户开户
3.如确定三者为同一客户,则先进行客户号合并再开户,或者先将“等效”转变为“完全匹配”,开户完成后再将等效与疑似两个客户号合并。
4.如确定三者非同一客户,则无法为客户开户
同时存在完全匹配+等效客户
Y,但仅支持完全匹配客户的下一步
N,不支持
1.如确定仅与“完全匹配”为同一客户,则选择完全匹配客户号后进入“下一步”
2.如确定仅与“等效客户”为同一客户,则无法为客户开户
3.如确定三者非同一客户,则无法开户;同客户则合并
同时存在完全匹配+疑似客户
Y,但仅支持完全匹配客户的下一步
N,不支持
1.如确定仅与“完全匹配”为同一客户,则选择完全匹配客户号后进入“下一步”
2.如确定仅与“疑似客户”为同一客户,则无法为客户开户3.如确定三者非同一客户,则无法开户;同客户则合并
7.现阶段代办开立的一卡通均默认为为已激活一卡通,通过参数配置可实现对具体凭证种类代办开户时须激活的控制。即:当某一分行任一机构受理他人代办条件下的一卡通(含银联普卡,银联金卡)开户时,由系统控制该机构代办开立的某一凭证种类,开户完成后是否为“未激活”的一卡通,须激活后才能够正常使用。
8.业务收费
收费项
业务情景
IC卡工本费
当客户申请开立IC卡时
9.事后监督人员应核查手工填单模式进行开户的开户申请书中客户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录入系统,核查率为100%,如因人员配置等原因无法做到核查率100%,可通过正式邮件形式向总行报批,降低核查率;对于非手工填单模式进行开户的开户申请书(如电子填单,持我行信用卡的新客户开户等),无须进行事后监督核查。
(三)业务流程处理
控制要点:
“身份审核与识别”:审核客户资料与开户申请书填写内容,重点审核:
客户(含代办人)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与申请人为同一人;代办开户的,还应按规定联系户主核实代办开户事宜,并记录核实情况(注:未满16周岁的须监护人代办开户,此时无需联系户主核实代办开户事宜);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开户的,还应审核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客户填写的开户申请书完整、有效,客户职业等必须登记的基本身份信息正确无缺漏,姓名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应请客户签字确认;移动电话原则上为必填项。如客户无移动电话,或客户不愿意提供,可请客户在对应字段栏位签名确认,并在系统内录入“00”进行标识;客户是否在开户申请书上签名确认。
“维护客户证件至完全匹配”,详见“查找客户时,当出现‘等效’/‘疑似’客户的处理”;
开户过程中的功能整合,已涵盖的功能包括:POS消费限额,ATM取款限额,专业版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动账通知,本人协议转账,自助设备转账,信用卡自动还款
(四)风险提示与特殊疑难
1.审核客户身份疏忽,开立虚假、假名等非实名制账户。
如遇联网核查后无法判别证件真伪的,应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一步核实客户身份:一是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识别;二是为老客户时通过核查客户留存在我行的电子或纸质资料进行甄别;三是请客户提供辅助证件以辅助核实客户身份真实性;四是使用“居民身份证件查询一键通”软件作辅助核实;五是必要时可向发证部门核实。
2.为防范客户利用我行账户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关注同一客户频繁或大量开/销户口,或一次性代理他人开立多个户口情况。询问频繁开/销户或代理开户的目的及性质,了解代理人的职业背景,并据此判断个人代理多人办卡或频繁开/销的理由是否正当,如理由明显不正当,或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明显无任何个人或业务关系的,应通过反洗钱系统报告可疑行为报告,并视情况调高客户的风险等级,必要时拒绝其代理开户。原则上,个人一次性代理办理借记卡的数量不得超过3张。发现上述业务异常的,应向主管报告
(五)质量记录
1.受理申请成功后,打印一式两联“开户确认回单”,请客户签字确认。
2.“开户确认回单”第二联交客户保管
3.若开户申请书影像系统已上线,则开户申请书电子影像采集完成后,开户申请书作为“开户确认回单”附件装订保管;若开户申请书影像系统未上线,则开户申请书,“开户确认回单”第一联作“开立卡、折、单报表”附件留存保管。
二、批量开户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
岗位权限
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一卡通/存折/存单:批量开户新
客户提供资料
单位提供每位被代理开户人的个人账户开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清单,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招商银行集体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办理;
可否代办
是
授权审核要点
1.黑名单检查授权
确认客户是否为黑名单客户
2.“联网核查”阶段,若存在联网核查结果未通过,可“授权通过”或“全部授权通过”后触发授权
确认客户提供证件的真实有效,及客户本人的真实性
质量记录日结码
040
是否需要审批
否
审批要求
-
(二)其他规定
1.批量开户本身不触发协议的检查,即单位或团体无论是否与我行签订协议,均支持批量开户。批量开户如涉及代发,则仅限于已与我行签订代发协议的单位。
(1)未与我行签订代发/代扣业务协议直接办理批量开户业务的单位需在集体开户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已与我行签订代发/代扣业务协议的单位可在集体开户申请书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对于未在我行留存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的,网点应主动留存单位印鉴,便于下次业务处理时的核对;对于已在我行留存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的,应对集体开户申请书上加盖的印章进行验印,并由验印人员在该单位印章旁签名确认。
(2)单位如未在集体开户申请书上逐一填写被代理人信息,可以清单替代并作集体开户申请书附件。清单所盖印章需与集体开户申请书所盖印章一致。
2.单位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批量开户,网点还应审核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进行联网核查(签订代发/代扣业务协议时已审核上述人员身份并联网核查的除外)。当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无变化且相关授权在有效期内的,不再重复留存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相关资料,无须重复对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进行联网核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为单位负责人的其他人员。单位经办人是指集体开户单位指定负责与我行联系沟通、处理代发/代扣业务事宜的人员。
(2)集体开户单位分批次办理批量开户,若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无变化且相关授权尚在有效期内的,可不再重复留存相关资料。
3.批量开户申请时,应对身份证明复印件、集体开户申请书和电子数据进行双人唱对,保证三相符。但如确认集体开户申请书加载的开户客户信息为磁介质电子信息打印的,可无需唱对开户申请书。唱对无误后在集体开户申请书上注明“唱对相符”并由唱对人签章确认。如为批量开立存单,在唱对过程中应注意批量开户金额应大于0,且高于拟开立定期类型的最低起存金额。
4.如单位同时提交已录入批量开户数据的磁介质,应先对磁介质进行杀毒处理。“代发易”批量开户无须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直接打印单位通过我行网页加密传输的批量开户申请书,并按加密数据处理模式办理开户(无需双人唱对等)。
5.公共修改
批量开户初始阶段,新增批次后系统自动建立对应批次的“公共数据”,通过【公共修改】按钮实现对“公共数据”的维护。
(1)公共修改部分要素的应用说明
要素名称
选项
要素说明
上门送卡标志
Y:是
N:否
对于采取上门送卡的业务,应在系统中选择“是”。
本公司员工标志
系统登记。系统按照公共录入的单位名称等信息自动赋植给所有批量客户。如为非本公司员工,则不自动赋值。
激活留存证件标志
影响“一卡通激活”的处理:
1.如“否”,则在分行渠道激活条件开放的条件下,允许渠道激活。
2.如“是”,则仅支持柜面激活,不允许渠道激活,即使是分行渠道激活开放的条件下
注:存折开户时,“激活留存证件标志”不能为“Y:是”
批次代发标志
影响批量开户是否触发“批量代发”操作的流程:
1.如“是”,则必须在批量开户过程中点击“批量代发”处理(批量代发还会检查其他内容,如协议,代发金额等);
2.如“否”,则无须在批量开户过程中进行“批量代发”;即使点击“批量代发”处理,系统也会提示“无需进行代发,请继续执行后续步骤”
(2)单位为非员工办理集体开户,系统不登记客户单位信息。除教育、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行业单位外,其他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员工代理办卡。
6.批量开户已嵌入联网核查操作步骤。考虑到系统资源的耗用,仅支持“非实时”核查方式。联网核查的处理流程调整为:批量联网核查发起,上传批量开户联网核查数据→通过“查询核查结果”按钮取回核查结果→上传核查结果。
7.开立客户后可以通过“个人数据”查询客户号开立情况,并对“待处理”状态(未能成功分配/确定客户号,须人工干预)记录进行手工单笔处理;当全部待开户记录系统处理完成后,才能进行“凭证签发”处理。
8.批量代发
批量代发操作流程:“协议号查询→取个人数据→数据上传”。完成上述三步骤后,系统自动从签订协议企业对公户扣款并进行扣款金额的代发。
“批量代发”功能的开通通过在“公共修改”中“批次代发标志”选择“是”实现,开通时,系统检查是否已签订代发协议、个人数据中登记的代发金额>0;
9.开户完成后,进入“打印报表”菜单打印“集体开户确认书”。如集体开户单位需要开户清单,可在“打印报表”菜单补打“集体开户确认书”给集体开户单位,也可选择给其“回盘”。
10.凭证管理
(1)集体开户不检查客户凭证张数是否超限。
(2)当日批量开立的卡/折,如未交单位签收,日终后应由运营主管或其指定人员核点后入库(柜)保管,经办员与运营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之间的交接应办理交接记录。需提供上门激活服务的网点应将所开立卡/折按开户批次由运营主管或指定专人入保险柜保管,待上门激活时由相关经办人领用,并做好各环节的交接登记与签收手续。
(3)单位经办人领取卡/折时,经办员应审核其身份证明并填写“招商银行个人存款凭证领用签收单”,银企双方当面办理卡/折交接签收手续。采取其他方式发放卡/折的行部应制订实施细则。
11.批量开立的卡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柜台办理激活,或由网点办理上门激活。
(三)业务流程处理
控制要点:
“单据审核”:
审核集体开户单位提交的集体开户申请书是否按规定加盖了相关印章;集体开户申请书要素填写是否齐全、无误。户名、身份证明号码等栏位原则上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应由集体开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确认。审核集体开户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相貌与证件相符;对经办人、被代理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联网核查。
“对批次数据公共修改”,注意“是否批量激活”/“是否代发”两项要素的选择,一旦选择错误,可能导致批次开户数据整体失败;
“批量激活”:目前批量激活仅支持“深圳住房公积金卡”,由参数配置。其他凭证无法批量激活。
“批次代发”:只有在公共修改中“是否代发”选择是,且批量开户数据代发金额不为0,企业与我行已经签订代发协议后,批次代发才有效。
(四)风险提示与特殊疑难
1.部分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已后移到激活环节,网点在办理卡片激活时须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批量开户功能实施洗钱等违法犯罪。
2.集体开户单位提供的集体开户申请书与电子数据内容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办理批量开户前应注意做好核对工作。
(五)质量记录
1.集体开户确认书、集体开户申请书作开户报表的附件留网点保管。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作集体开户申请书附件保管。
2.每日日终或第二个工作日,运营主管或指定人员对集体开户申请书和系统打印的集体开户报表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在报表上签章确认。运营主管或指定人员需审核集体开户申请书填写的完整性,并对照开户申请书抽查系统录入的客户资料是否完整和正确,每一批次至少抽查10个开户人资料。
3.开户同时办理代发的,集体开户申请书原件做开户业务日结单据,复印件做代发业务清单,运营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核无误后在集体开户申请书复印件上注明“开户兼代发,核实原件无误”字样,并签章确认。
三、柜面业务延伸服务
“延伸服务”,指我行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特殊客户,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有关特殊客户的判断由分行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延伸服务实施审批制度,即在开展延伸服务前,需分行、网点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审批权限及流程由分行自行确定,并通过制度进行规范。
(一)基本规定
1.延伸服务必须确保双人(含)以上办理。
2.为保证人身与财产安全,延伸服务不得办理现金收付等现金交易类业务。
3.延伸服务如需登录业务系统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1)配备充足的安全保卫措施,最大程度保护员工、客户的人身、资金、财产安全。
(2)妥善管理设备和信息资料,避免数据和信息丢失、泄漏或毁坏。电脑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按《招商银行员工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招商银行计算机运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通信安全设置与管理按《招商银行分行网络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引》以及远程无线接入等相关规定执行。为保证业务办理效率,延伸服务原则使用通讯速度较快且安全的通讯设备(如3G上网设备等)。
(3)登录业务系统必须使用Token动态密码卡,Token动态密码卡使用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Token动态密码卡应建立交接登记与检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分行信息技术部应建立交接记录,负责记录网点到分行信息技术部领取Token动态密码卡的具体情况。
B.网点应建立Token动态密码卡使用登记簿,负责记录本网点Token动态密码卡领入、使用与交接情况。Token动态密码卡使用登记簿可使用《重要物品使用交接登记簿》或分行自行设计的Token动态密码卡使用登记簿。
C.分行信息技术部应统计本分行Token动态密码卡的数量以及领用网点,相应清单应按网点造册交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按清单定期对网点Token动态密码卡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2)Token动态密码卡的申请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A.Token动态密码卡的正常使用时间为储蓄营业日08:00~18:00。网点应主动考虑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导致Token动态密码卡的使用超出规定时间,因此,网点在原申请办理延伸服务时,可预先延长使用时间,从而实现一次审批,不再因为时间延长而单独审批。当出现不得不单独申请延长使用时间的,应提前向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机房维护,机房维护申请中需列明用途、使用人、使用地点等内容,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转分行信息技术部处理。
B.网点在办理延伸服务前,向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提交机房维护申请,分行零售柜面运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转分行信息技术部系统管理员进行Token动态密码卡使用时间等要素的系统设置操作。
C.Token动态密码卡在非营业时间视同业务印章管理。如发生遗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提交机房维护申请,将遗失Token动态密码卡的序列号、用户名和具体情况上报总行,总行信息技术部将对遗失的Token动态密码卡在系统中作删除处理。
D.经办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携带Token动态密码卡到延伸服务业务现场,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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