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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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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
瓦
斯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编制单位: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
编制时间:2014年2月
黄梨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审批表
煤矿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驻矿
人员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煤管
所审
批意
见
年 月 日
局挂
片组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贯彻学习签字栏:
黄梨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13]25号)(宣煤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好转,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超前释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区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煤矿基本情况
1、矿井简要情况说明
黄梨树煤矿位于宣威市文兴乡文兴村委会,隶属宣威市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开同,单位负责人孟德寿。矿井始建于1972年,1975年建成投产,矿区面积:0.4972km2,证件齐全有效,属低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黄梨树煤矿位于宣威市51°方向,平距约49.0km,宣威至矿区为三级柏油路里程81公里,行政区划属宣威市文兴乡文兴村民委员会管辖。黄梨树煤矿矿区面积0.4972km2,开采标高1805m至1400m。地理坐标(极值):东经:104°31′28″~ 104°32′40″,北纬:26°30′01″~26°30′47″,黄梨树煤矿黄梨树沟井矿区范围内累计探明资源储量为291万吨;服务年限15年。
黄梨树煤矿为斜井开拓, 2个井筒:主斜井:运煤、运矸;风井:通风、行人;生产水平划分为一个水平+1636m水平,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采区划分为两个采区:现生产采区属于一采区.
2、煤层赋存情况
本矿井宣威组自上而下含煤层、煤线30层,其中可采煤层两层,编号为C5和C7煤层,均赋存于宣威组三段下部。
(1)、C5煤层下距宣威组底界218.57m,与C7煤层间距为42m.厚0.9~1.14m,平均厚1。02m,厚度变化系数18。3%。局部含1层夹矸,夹矸厚0~42cm,结构简单。本矿井全区可采,厚度稳定。直接顶板为灰色粉砂岩,局部有灰黑色碳质泥岩伪顶;直接底板为灰黑色碳质泥岩和浅灰色粉砂岩。顶板较稳定.
(2)、C7煤层下距宣威组底界149。13m,与C9煤层间距为43。10m。厚0.90~1.40m,平均厚1.15m,厚度变化系数3.26%。煤层含一层夹矸,夹矸厚0~2cm,结构简单.本矿井全区可采,厚度稳定。直接顶板为灰色菱铁质粉砂岩,伪顶深灰、灰黑色泥岩;直接底板为浅灰色菱铁质粉砂岩,并有灰、浅灰色泥岩伪底.顶板稳定。
3、地质构造
黄梨树煤矿黄梨树沟井地势西高东低,海拔高程+1880至+1750m。地势切割较深,有利于地表水及地下水排泄.植被不多,多为旱地,山脉走向呈南北向。区内仅有一条季节性溪流,向东南流入文兴河,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区位于格宜向斜北段东翼,区域构造线方向为北东向,褶皱发育,断裂不发育。
格宜向斜轴向20°,长33km,南段核部残存侏罗系下统,翼部地层为三叠系和二叠系,北段核部残存中三叠统关岭组,翼部地层为三叠系下统和二叠系.西翼地层倾角除南北两端分别为15~30°和25~50°外,一般40~80°;东翼倾角30~60°。北东端在少午戛开始地层呈圆滑的内倾转折,仰起角20~45°;南西端仰起,倾角17°左右。
本井田西部矿界外有一条走向与格宜向斜轴相一致而倾向北西倾角45-50°的逆断层,并被一条北西向的左行平移断层错切.属与格宜向斜配套的断裂。
四、矿井通风现状
1、矿井通风设备(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煤矿现有YBF200L1—6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用电机为YBF2-315S-6,额定功率Pe=22×2kW,电压U=380V,额定转速n=980r/min,风量Q=28.3~62.8m3/s,风压P=702~2650Pa,主通风机采用变频控制。
局部通风机:掘进工作面全部实行独立通风,利用局扇压入供风,使用长距离通风的抗静电、阻燃性能风筒,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并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每个掘进工作面选用2台FBNo5.6/2×11型局部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2、矿井通风系统
(1)通风方法: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2)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
(3)通风系统: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矿井开拓开采布置,由主斜井、进风,一采区风井回风。
通风线路:
新鲜风流由主斜井、经+1636m水平车场、集中运输巷、回风石门、工作面、回风上山、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排出地面。
(4)采掘工作面通风
采掘工作面通风:根据年初采掘计划安排,矿井按“一采、两掘”布置,采煤工作面利用矿井主扇全负压通风,回采工作面设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无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采用“U”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全部实行独立通风,利用局扇压入供风,使用长距离通风的抗静电、阻燃性能风筒,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并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每个掘进工作面选用2台FBNo5.6/2×11型局部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3、瓦斯等级:经相关部门多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黄梨树煤矿近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表
鉴定日期
最大相对
瓦斯涌出量
最大绝对
瓦斯涌出量
最大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瓦斯等级
鉴定结论
2007年12月
1。69m3/t
0。18m3/min
2。76m3/t
0。29m3/min
低瓦斯矿井
2008年12月
1.35m3/t
0.17m3/min
1.29m3/t
0。17m3/min
低瓦斯矿井
2009年12月
4。22m3/t
0.34m3/min
4.33m3/t
0。40m3/min
低瓦斯矿井
2010年12月
3。12m3/t
0.39m3/min
4.40m3/t
0。55m3/min
低瓦斯矿井
2011年12月
3。08m3/t
0.38m3/min
4。47m3/t
0.55m3/min
低瓦斯矿井
4、监控系统
(1)井下分站设置地点要求
分站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2)安全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及数量
安全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及数量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监控主机
IPC-610L
台
2
2
系统软件
KJ90NA
套
1
3
激光打印机
HP1020
台
1
4
喷墨打印机
佳能4000
台
1
5
UPS
山特2kVA/2h
台
2
6
电源避雷器
AM2—40/2
台
1
7
通信线路避雷器
KHX90
组
2
8
数据通信接口
KJJ46
台
1
9
矿用网络交换机
KJJ137
台
1
10
矿用阻燃信号电缆
PUYVRP1×4×1
m
1510
11
矿用阻燃信号电缆
PUYVR1×4×7/0。52
m
3000
模拟量
12
矿用阻燃信号电缆
PUYVR1×4×7/0。28
m
2000
开关量
13
本安电路用接线盒
JHH—3
个
6
14
分站
KJ90-F16
台
3
15
分站电源箱
KDW0.36/660A
台
3
16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断电器
KDG1
台
3
17
甲烷传感器
GJG100H(B)
只
16
18
风速传感器
GFW15
只
16
19
风压传感器
GF100F(A)
只
2
20
风门传感器
GFK40T
只
6
21
馈电状态传感器
GKT16
只
12
22
开停传感器
GT-L(A)
只
16
23
温度传感器
GW50A
只
8
24
一氧化碳传感器
GTH500(B)
只
4
25
水位传感器
DGU9901
只
2
26
烟雾传感器
GQF0。1(B)
只
4
27
压力传感器
GPD10
只
2
28
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器
KXH18(A)
只
30
(3)、监控地点各类传感器布置
回采工作面
在11705煤柱回收点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各1只;在11705煤柱回收点回风巷距出口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粉尘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各1只;在11705煤柱回收点运输巷设置风速传感器各1只;在煤柱回收点总开关负荷侧、+1636m水平机电硐室总开关负荷侧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各1只。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0024%CO;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值、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详见附表。
掘进工作面
在距掘进头≤5 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各1只;在各局部通风机处设置开停传感器各1只;在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设置风速传感器各1只;在掘进工作面配电点总开关负荷侧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各1只;在掘进工作面设置声光报警器各1只。
总回风巷
在主通风机风硐内设置风压传感器1只、在总回风巷测风站处设置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声光报警器各1只。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0024%CO。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值、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详见附表.
传感器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 电 范 围
总回风巷
≥0.7%CH4
井底煤仓上方
≥1。5%CH4
≥1。5%CH4
<1。5%CH4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
其它非本安型电源
掘进工作面≤5m处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气设备
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处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出口10~15m处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产品自配套性强,系列化齐全,性价比高,全套系统设备由重庆煤科院一家生产制造,售后服务有保障。
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伸缩性,采用模块化设计,组态灵活。能满足各矿井监控系统最优化、最经济运行。
系统显示画面采用文本、图形兼容方式,显示信息直观、生动,具有实时多屏显示功能.
具有实时数据存储和各种统计数据存储能力.数据存储时间长、查询和报表功能丰富,格式可由用户编排.
有系列化,多用途的监控分站,功能丰富,具有甲烷断电仪及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可靠的避雷保护措施。
为了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应设置管理机构,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可靠,设专业人员2人,监测值班员保证24小时值班,安装时由生产厂家负责培训,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复训,保证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五、瓦斯综合治理机构
为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煤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德寿(矿长) 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副组长:赵思永(安全副矿长) 负责瓦斯治理具体实施工作。
成 员:(各工种工程技术人员)在矿长、副矿长领导下,负责瓦斯治理各工序的操作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赵思永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瓦斯综合治理日常协调.
六、瓦斯综合治理内容
(一)矿井开拓开采
1、+1636米水平C7煤运输巷迎头前探梁支护背板不符合要求,排水沟淤泥未及时清理。
治理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对C7煤运输巷道进行支护,并规范职工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并组织职工及时清理排水沟.
治理负责人:马维勋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治理完成
资金:3万元
2、+1636米水平C7煤运输巷掘进供风距离长约500米,迎头风量弱。
治理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供风要求执行,把直径500mm的风筒布更换为600mm的风筒布。
治理负责人:赵思永
治理验收人:孟德寿
完成时间: 3个工作日治理完成
资金:3万元
3、石门揭煤前未按要求布置瓦斯超前释放钻孔。
治理措施:
(1)石门揭穿煤层前,必须按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2)石门揭穿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钻孔,掌握煤层瓦斯动力现象。
石门揭煤前探钻孔布置图
1、2—前探钻孔;3、4—测压钻孔;5—煤层。
(3)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尺寸应根据防治瓦斯措施要求、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加大法线距离。
3、在石门揭穿煤层前,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Mpa时,必须打排放钻孔排放瓦斯。排放钻孔需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为5m,正常取8m。
(2)排放钻孔孔径一般为75~120mm,正常取75mm;
(3)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石门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正常取石门两侧8.0m,上部8.0m,下部4。0m。
(4)所有排放钻孔施工时必须一次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
(5)钻孔孔底间距一般不大于2m,设计取2.0m。
(6)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时,排放钻孔的数量应随之增减。
详见:石门揭煤排放钻孔布置图
1~33—排放钻孔;P-煤层.
4、安全防护措施:
(1)石门揭穿煤层时采取远距离爆破,石门揭煤措施中,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门措施。
(2)在石门揭煤的全部过程中,与此石门有关的其他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远距离爆破时,井下全部人员撤至地面,井下全部断电,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小于30min.
(3)在石门揭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大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大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大于70m。
治理负责人:董则贤
治理验收人:孟德寿
完成时间:经常性工作
(二)矿井通风
4、矿井测风牌板不够,个别测风牌板的位置不合理。
治理措施:按照规定选择合理的位置完善测风牌板设置。
治理负责人:马显欢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立即治理,在3个工作日完成。
资金:6000元。
5、矿井+1636m水平C7煤运输巷掘进局部底鼓断面不足,通风阻力大。
治理措施:立即对矿井+1636m水平C7煤运输巷掘进进行卧底,确保巷道断面,对巷道内的杂物进行清理等以此来减小矿井通风阻力,确保风量满足需要。
治理负责人:陶如华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立即治理,8个工作日完成。
资金:1.5万元。
6、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部分风门未连锁,失修。
治理措施:按要求对风门进行连锁,更换失修风门.
治理负责人:马显欢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立即治理,在5个工作日完成。
资金:4000元。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7、矿井部份瓦斯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合理。
治理措施:严格按要求设置各种传感器,确保数量满足要求,安设位置合理。
治理负责人:林万英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立即治理,3个工作日完成。
资金:1万元。
(四)矿井防尘方面
8、煤柱回收工作面装载点及掘进工作面防尘喷雾设施不完善.
治理措施:在煤柱回收工作面装载点及掘进工作面设置防尘喷雾洒水装置.
治理负责人:范庆懂
治理验收人:孟德寿
完成时间:2个工作日
资金:4000元
(五)矿井防灭火方面
9、矿井机电硐室部分灭火器失效。
治理措施:对井下所有失效灭火器进行更换.
治理负责人:赵德礼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1个工作日
资金:2000元
(六)供电系统
10、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停电频繁。
治理措施:严格按停复电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停电撤人,复电排瓦斯作业制度。
治理负责人:陆大伟
治理验收人:赵思永
完成时间:经常性工作
(七)紧急避险系统
11、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进度缓慢.
治理措施: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在七月底前完工并能正常运行。
治理负责人:赵思永
治理验收人:孟德寿
完成时间:七月底前
资金:100万元
七、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按通风能力核定,及采掘计划要求为标准,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主要进风巷的净高不足2米,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不足1.8米,要及时整改.
3)矿井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填写行记录.主扇房按要求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机电组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由技术室负责完善,并悬挂上墙。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技术部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审批,方可实施.
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抹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
7)通风组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10天一次的测分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采掘工作面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组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 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本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停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严禁使用2台以上(含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技术部门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采掘队配合机电组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凡无计划停电停风,严格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4)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导风筒拐弯要用弯头,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
6)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置风障法处理或采用抽放系统埋管抽排处理,严禁用局部通风机吹。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地质测量组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组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2)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矿安排通风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在通风系统未调整好前,停止矿井受系统影响范围内的一切工作.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置专职监控员,24h实施监控管理.2)严格按瓦斯监控管理《细则》安装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及传感器,并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电组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4)监控员配合机电组,在每组风门外设置一台风门开关传感器。
5)监测监控系统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7)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8)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4、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挂点、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少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风组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9)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0)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11)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12)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
5、防灭火管理
1)由技术室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2)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各井口检身工,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m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6)严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9)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0)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混泥土、碹石、沙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在矿井总回风巷,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一台烟雾传感器以实施预测预报.
1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科和安全科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6、综合防尘管理
1)完善防尘管路系统.机电组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m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套修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装车站煤仓放煤口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2)井下跟班副矿长、安全员负责督促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3)主井口附近60m以内不准放原煤,20m以内(降雨天除外)每天清扫一次撒落的煤(岩)粉并洒水降尘。
4)通风组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2m/s左右,即能稀释粉尘不会导致粉尘飞扬。每年必须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量1次。
5)在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并安排专人维护、加水。
6)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
7)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8)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9)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7、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m)。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3)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4)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制度。
5)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碛头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碛头工作.
6)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雷管。
8、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长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4)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搞打矿灯。
10、安全培训
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11、管理要求
1)必须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必须建立健全以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防突技术管理体系,必须加强防突工作的技术管理;完善防突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级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3)加快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以质量达标促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努力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八、瓦斯分析治理预期效果
1、通过通风系统改造,可以实现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善、风量充足、风流稳定,达到排放瓦斯的最佳效果。
2、监测监控做到设备先进、装备齐全之后,将对矿井瓦斯机构做到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理迅速、监控效果更好的目的。
3、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4、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可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通过各项措施的实现,可通过矿井的抗灾能力,增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6、对企业的管理者,可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7、安全就是效益,瓦斯治理效果好,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就会不断发展壮大。
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
二O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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