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支农的重要手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该项目的实施会大力提升我县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申报的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用)>的通知》(国农办〔2009〕163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和编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川农综办〔2012〕49号)及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我县作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之一,是农业部评定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是四川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有利于我县进一步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是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凸显我县财政在支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和编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川农综办〔2012〕49号)等相关文件对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编制的总体要求,大英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编制中的具体问题,在市农发办的指导下,大英县农发办及时组织县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深入拟建项目区调查研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定片选点,科学勘察,合理规划,精心编制完成了《大英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项目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项目区位于大英县隆盛镇,距县城15公里,辖隆盛、永前、石门、同心、民主5个办事处,50个行政村。大英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拟在隆盛镇的青坪村、土门垭村、赵坝村、长滩寺村、红岩村、冉家坝村6个行政村,61个社实施。
(二)地形地貌
项目区地形属川中典型丘陵区,地势西高东低,海拔305~453米,山顶多呈馒头状,乌龟背;山麓坡多呈台阶状,出露地层主要为侏罗系遂宁组、蓬莱组及少量冲击土。
(三)气候
项目区四季分明、有春早、夏长、秋短、冬不寒的气候特点。年均温17.1℃以下,最冷月均温6.3℃,最热月均温27.4℃,年总积温6095℃,≥10℃积温5297℃。无霜期30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为910mm,年均蒸发量为912mm,年均相对湿度<79%,年湿润度<0.99。年内降雨分布不均,大多集中在6~9月,强度大、夜雨多,夏季降水占年降的61%,冬春雨季(12~5月)仅占年降水的12.4%。主要灾害性气候有冬干、春旱、夏洪、秋天连绵阴雨和夏伏旱等,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6.4平方公里折合2.46万亩,现有耕地面积1.236万亩,林地面积0.71万亩,水域0.03万亩,未利用地0.08万亩,建设用地0.195万亩,其他用地0.21万亩。本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占项目区耕地总面积的81%。项目区田土比41:59。
(五)项目区水资源总量及利用现状
据大英县水资源调查及水利区划等相关资料查算分析,项目区幅员面积16.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10mm,多年平均径流深为228.8 mm,项目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75.2万m³,项目区水资源主要供灌溉及农村人畜用水,无工业及其它用水需求。
项目区现有山坪塘25口、石河堰2节, 提灌站19处,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的年有效蓄、引、提水总量326.7万m³,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水质好,水中氯化物、悬浮物、全盐量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指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相关标准值,水质无污染,能够达到农业灌溉水质要求。
项目区12364亩耕地中,田间配套率仅为5%,灌排渠道多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集体生产时期修挖的土渠,初砌率低,水量渗透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低,只有32%左右,田间水利用系数更低。现行农业灌溉保证率仅为50%,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的需要,农村人畜饮用水更是困难,亟需进行整治。
项目区现状年总需水量为761万m³,项目区总供水量为326.7万m³,缺水量为434.3万m³,通过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和衬砌田间排灌渠,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可增加水量49.6万m³。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总需水量为372.8万m³,可供水量为376.3万m³,供水能力大于需求,水源有保障。
(六)耕地地力状况
项目区现有耕地面积12364亩,项目区土壤共计三个土类,一是水稻土,主要分布于项目区丘陵坡脚、冲沟及郪江的河谷、平坝。二是紫色土,紫色土具有“缺氮、少磷、富钾”的特点,是项目区内面积分部最大的土类。此外还有少量的新积土,主要分布于项目区一级阶地。土壤中有机质8.3~12.3 g/kg,全氮0.7~1.5 g/kg,全磷1.3~1.6g/kg,速效氮40~110mg/kg,速效磷5~18 mg/kg,速效钾80~180 mg/kg,土壤呈偏碱性反应,pH值7.5~8.4。
(七)社会发展经济状况
项目区涉及隆盛镇的青坪村、土门垭村、赵坝村、长滩寺村、红岩村、冉家坝村6个项目村61个社,总幅员面积16.4km2(2.46万亩),现有耕地面积1.236万亩,其中田5114亩, 土7250亩。项目区总人口9609 人,农户2607户,劳动力0.49万个,农业劳动力资源较丰富。农业总产值1152万元,人均纯收入5560元。
(八)项目区范围
实施范围:隆盛镇的青坪村、土门垭村、赵坝村、长滩寺村、红岩村、冉家坝村等6个行政村,61个社实施。
二、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
项目区是大英县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但农田保护与建设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实地踏勘,现场调研,走访当地农民群众,目前困扰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是:中低产田比例大,改造任务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耕地质量有待提高;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性不足,水资源利用率低;项目区交通条件差,农业机械化程度滞后;这些障碍因素是制约项目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性不足
1、农田排灌渠网不成体系,不能对区域内的灌溉和排水进行有效调配,降低了农田排灌效率。
项目区干渠、农渠、毛渠多是土渠,渗漏、淤塞、垮塌十分严重,渠道底坡不顺直,局部过高、过低现象十分严重,水流不顺畅,很难与提灌设施配套,因此有水用不上的情况相当突出,虽然有郪江流域,但农民群众用水成本仍然较高,生产生活用水很不方便。
2、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堰塘和囤水田以土坝为主,渗漏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不高。
项目区现有蓄提水利工程46处,其中,山坪塘25处,蓄水量9.8万m³,石河堰2处,蓄水量13.2万m³,提灌站19处,提水量为126万m³,共计蓄提水量为149万m³,山坪塘、石河堰按复蓄次数1.5及水量利用系数0.6计算设计年净供水量,项目区小型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合计为146.7万m³,地下水储量较小主要作人畜饮水。蓄水总量不足,有效水量不能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需要。提灌设施始建于70年代,年久失修、设备老化,加之遭受今年“7.4”、“7.22”、“9.10”暴雨洪灾损毁更加严重。因此,完善项目区主干渠和农田排灌设施及修复机电提灌设施,充分利用水源,是促进项目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中低产田比例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项目区属缓丘宽谷地貌,坡脚及平坝土壤排灌不畅,一遇暴雨,缓丘谷地水田串灌,稻田区冬水下湿田面积大,冷、烂、串、毒、湿害严重,有水灌不上,想排排不干,水稻、小麦、油菜、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产量低。项目区耕地缺水和渍涝两种因素同时存在,不少农户想一季变两季,增加复种、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条件不成熟,造成中低产田比重较大,是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
(三)交通条件差,农业机械化程度滞后
项目区村社的机耕道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主干道路基本通畅,但田块与田块、田块与居民点之间连通性差,路网混乱,占地面积大,不利于农业机械化。项目区现有村、社机耕道路共计21.0km,均与县道(大英—隆盛)公路相连接,但路况较差,大部分为崎岖泥土路。路面宽度一般在2.0~3.5m不等,路面狭窄且凹凸不平,坡度大,弯道多,路况极差,下雨天,路面全是稀泥,整个路面泥泞不堪,通行十分困难。晴天路面干燥时也只能供田间作业人员徒步或简单小型农机具通行,大中型农机具根本无法进入,耕作极为不便,更无法采取机械化作业,区内缺少便于农民田间作业的生产便道,农民所需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运输都相当困难。
项目区田间道路少,有机具不能下田作业,农机具拥有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可机耕、可机收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很低,农村机械化作业量小,机收、机耕、机插等主要农业生产环节仍然停留在人力劳动操作水平,农机化水平低,农机农艺结合不够。劳动生产率较低,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影响农民增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人行生产便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路不通已成为制约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障碍因素。
(四)新科技、新技术推广普及率不高
由于受到农业及水利基础设施条件的制约和农业生产基础知识淡薄,项目区农村经济目前仍以传统农业为主,还是老式耕作方式,没有普及先进的生产知识和机械操作知识,新技术、新机具不能得以广泛推广,农业生产水平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产值低、效益差,抵抗市场冲击的能力不够,农民科技知识掌握程度不够,所以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五)耕地地力差,微量元素缺乏。
农民接受新品种、新农药和新技术意识薄弱,重用地,轻养地,大量施用单质化肥,基本不施有机肥,轻视施用中微量元素肥料,导致土壤板结,肥力水平逐年下降,作物因缺素而减产。农民长期未对耕地切高垫底砌筑地埂,未掺沙、掺泥改良土壤质地,未对耕地增厚、培肥,未进行坡面“三沟”疏理,导致水土流失,耕作层逐年变薄。需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以达到增产增收。
(六)水土流失严重,亟待开展水土保持建设。
项目区郪江两岸非耕地,常年受汛期影响,水土流失严重,亟待开展水土保持建设。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耕地毁坏,使人们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水土流失导致江河湖库淤积,加剧洪涝灾害,对我县防洪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同时恶化生存环境,加剧贫困,成为制约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水土流失破坏土地资源、降低耕地生产力,不断恶化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经济发展。需结合生态防护林建设,同时结合林业后续产业发展,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开发的目标
(一)综合目标
1、项目区实施后,农田基础设施基本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适宜,科技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的总体目标。同时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项目区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
2、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按灌区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开发治理。按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开发治理后,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有明显区别,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基本实现园田化。
3、项目建设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密切结合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意愿,主动让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引导群众成立质量资金监督组织,确保工程建成一处、合格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实现政府出政绩,群众得实惠的惠民目的。
4、在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设置永久性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设置做到统一、规范、实用,包含项目区基本情况、总投资、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护运营、监督举报等基本信息。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工程完工后,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管护制度,层层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保证工程长期正常运行。
(二)具体标准
1、水利措施标准
本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灌溉系统完善,水源、输水、配水系统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合理,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标准。经过项目区水量平衡计算,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灌溉可供水量大于需水量。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有关规定。
(1)灌溉工程
①排灌系统科学规划,灌溉用水有保证,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综合采用工程、农艺、管理等节水措施,灌溉制度科学合理。
②灌溉保证率,旱耕地不低于75%,水稻田不低于8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左右。
③囤水田、塘堰、蓄水池等小微型水利设施,根据集雨面积、降雨、地形、耕地等条件合理布局,做到工程坚固耐用,使用方便。
④排灌渠系配套齐全,衬砌渠系美观、坚固、耐用、节水。
⑤推行科学合理的灌溉模式。水稻推广“薄、浅、湿、晒”,蔬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采用节水、丰产灌溉模式。
(2)排水工程
①排涝工程设计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
②排水系统健全,排水通畅,渠系断面和坡度设计合理,桥、涵、闸等配套齐全,固定的衬砌排水渠的深度和间距,符合机耕作业要求,符合农作物生长发育要求。
2、农业措施标准
(1)农田工程
①土地平整、集中连片,按排灌渠系走向建成格田,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
②10~25度坡耕地,按照有利保持水土的原则,建成梯田,地面平整。土壤活土层达25~30cm,地块宽度达到3m以上,田埂稳定牢固。
(2)田间道路
布局合理,顺直通畅,乡村生产道路简易硬化,保证晴雨通畅,保证中小型农业机械通行,社道路应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设施,便于农机进入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3)土壤改良
①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②改造坡薄地加厚土层,使耕作层达到25cm以上。
③良种推广,引进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优质品种1~2个,使项目区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
(4)梯田埂
在坡耕地改平筑砌地埂后,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3、林业措施标准
(1)因地制宜采取林业措施,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达到当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栽植林木能适应当地生长。本项目设计沿渠道和道路两边沿线进行柳树、杨树带栽植。
(2)主要道路、沟渠两侧,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造林时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方便农机下田耕作。
(3)人工造林树种根据项目区实际进行安排选择,优先选择有利于水土保持,能够固水保墒的树种。造林当年成活率达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到90%以上,做到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4、科技措施标准
本项目推广科技措施主要为对项目区农户进行科学种田指导培训,共计推广技术4项,培训达到80%覆盖项目区农业生产劳动力。
(1)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4项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技术.鼓励采用经济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2)技术培训。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区受益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次~3次。加强对项目区乡村干部、技术员、财务人员和受益农户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方面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扶持农技服务组织。适当扶持原有农技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具有技术推广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补助适量服务经费等方式,明确其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并严格进行考核。
四、开发措施及任务量
大英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区拟在隆盛镇青坪村、土门垭村、赵坝村、长滩寺村、红岩村和冉家坝村6个行政村,61个社实施,拟规划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其中:田0.51万亩,土0.49万亩。
1、水利措施:新建渠道35886米(含斗渠5698米,排灌渠2338米,农渠27850米),技改提灌站 7座,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20口,整治塘堰11处。
2、农业措施:田型调整3300亩,土壤改良1万亩,机械下田路60处,农机具购置37套。
3、田间道路:新建3.5m宽机耕道路3700m,新建1.0m宽生产路4092m,新建1.5m宽田间道路6225m。
4、林业措施:营造防护林0.1万亩,定植苗木18000株。
5、科技措施:(1)、科技培训1840人次。主要培训内容为农业科普知识,优质农产品、改土、科学施肥等内容培训。
(2)示范推广面积2000亩。主要根据项目区土壤、气候状况,选择适宜项目区的新型肥料品种示范推广,同时,配套进行测土配方,科学施肥,按土种类型,制定项目区土壤配制配方施肥,以各种单质肥料、复合肥料为原料,改善项目区土壤和粮食品种结构,实现粮增产、钱增收的目标。
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地力培肥、粮油高产创建、油菜良种繁育等4项农业技术推广。
五、投资构成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构成
项目投资1393.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0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92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71.6万元),自筹资金92.9万元(自筹资金中:自筹现金15.0万元占,自筹资金的16.15%,投劳折资77.9万元,占自筹资金的83.85%)。
(二)使用计划
1、水利措施
项目投资974.36万元(含工程监理费18.74万元,勘测设计费18.74万元),占总投资的69.92%,其中:财政资金933.47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71.77%;农民以劳折资40.89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44.02%。
2、农业措施
项目投资149.07万元(含工程监理费1.66万元,勘测设计费1.6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其中:财政资金127.57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9.81%;自筹资金21.5万元(其中投劳折资6.5万元,自筹现金15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23.14%。
3、 田间道路
项目投资181.92万元(含工程监理费3.36万元,勘测设计费3.36万元),占总投资的13.05%,其中:财政资金151.41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1.64%;以劳折资30.51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32.84%。
4、林业措施
项目投资22.98万元,占总投资的1.65%,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77%。
5、科技措施
项目投资25.67万元,占总投资的1.84%,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1.97%。
6、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
根据财政部60号令规定,按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计算标准为: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3.5%提取,1000万元以下的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5%提取。经计算为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90%,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的2.04%。
6、项目工程管护费
根据国农办[2008]183号文件要求,按年度计划中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总额的1%计提,为13.0万元,占总投资的0.93%,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
六、项目投资计划
(一)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1393.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0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92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71.6万元),自筹资金92.9万元(其中:自筹现金15.0万元,占自筹资金的16.15%,投劳折资77.9万元,占自筹资金的83.85%)。
(二)项目资金使用与计划
1、水利措施。新建渠道35886米,技改提灌站 7座,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20处,整治塘堰11口。预算总投资974.3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33.47万元,农民以劳折资40.89万元。
(1)新建渠道35886米,预算总投资669.7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43.88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49.53%;农民以劳折资25.89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27.87%。
(2)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20处,预算总投资39.0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34.09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2.81%;农民以劳折资5.0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5.38%。
(3)整治山坪塘11口,预算总投资9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6.0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6.62%;农民以劳折资10.0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10.76%。
(4)技改电灌站7处,预算总投资132.0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132.02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0.16%。
(5)其他费用37.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18.7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1.44%;工程勘测设计费18.7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1.44%。
2、农业措施。田型调整3300亩,土壤改良1万亩,机械下田路60处,农机具购置37套。项目投资149.0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7.57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9.81%;自筹资金21.5万元(其中投劳折资6.5万元,自筹现金15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23.14%。
(1)田型调整3300亩,预算总投资77.4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0.95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5.46%;农民以劳折资6.5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7.0%。
(2)机械下田路60处,预算总投资5.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3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0.41%。
(3)购置农机具37台(套),预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0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15%,自筹现金15.0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16.15%。
(4)土壤改良10000亩,预算总投资33.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3.0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2.54%。
(5)其他费用3.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1.6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0.13%;工程勘测设计费1.6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0.13%。
3、田间道路。新建宽3.5m的机耕道路3700m,新建宽1.0m的生产路4092m,新建宽1.5m的田间道路6225m。项目投资181.9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1.41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1.64%;以劳折资30.51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32.84%。
(1)新建宽3.5m的机耕道路3700m,预算总投资102.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3.58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7.2%;农民以劳折资8.5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9.15%。
(2)新建宽1.0m的生产路4092m,预算总投资23.8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03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16%;农民以劳折资8.8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9.47%。
(3)新建宽1.5m的田间道路6225m,预算总投资49.2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6.08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2.77%;农民以劳折资13.21万元,占自筹资金总额的14.22%。
(4)其他费用6.7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3.3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0.26%;工程勘测设计费3.3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0.26%。
3、林业措施。营造防护林0.1万亩,定植苗木18000株,所用苗木必须达国家Ⅱ级苗木标准以上。项目总投资22.9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77%。
4、科技措施。进行农业技术推广4项,项目总投资25.6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占财政投资总额的1.97%。
5、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根据财政部60号令规定,按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的一定比例提取使用,计算标准为: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3.5%提取,1000万元以下的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5%提取。经计算为项目管理费26.5万元,占财政投资总额的2.04%。
6、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根据国农办[2008]183号文件要求,按年度计划中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总额的1%计提,为13.0万元。
七、项目预期开发效益
(一)经济效益预测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达到了能排能灌、能水能旱,提升了耕地地力,“冷、烂、串、毒、瘦”等低产因素消除,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彻底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可新增有效灌面0.37万亩,恢复改善灌面0.26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2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26万亩,新增节水灌面0.4万亩,年节约水量24.0万m³,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1万亩,增加机耕面积0.2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0.02万kw,控制水土流失面积0.65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0.3万亩,粮油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预计年可增产粮食230万kg,年增油料12.1万kg;加上种植蔬菜等作物,项目区将新增种植业总产值508.8万元,农民增加纯收入总额424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预测
项目实施后,通过技术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普及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条件的改善使项目区形成了田园网格化、土壤肥沃化、渠系防渗化、排灌有效化、种植规模化、耕作机械化,项目区真正成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新技术展示区和高标准农田样板区。
(三)生态效益预测
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可持续农业和建设生态农业放在重要位置,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项目区地表水径流的蓄集能力,增强耕地土壤的蓄水能力,坚持缺啥补啥,促进项目区生态更加平衡。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的淋溶损失,生态环境将有明显的改善。
八、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为:2013年3月—2014年2月,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主要经历五个建设阶段,即:
1、宣传公示阶段:2013年3—5月
2、招标投标阶段:2013年6月—2013年8月
3、施工准备阶段:2013年8月
4、工程实施阶段:2013年9月—2014年2月
5、竣工验收阶段:2014年3月底
各项措施进度安排:
1、水利措施
①开挖疏浚渠系:2013年9--12月
②衬砌渠系:2013年9月—12月
③蓄水池、山坪塘等蓄水工程:2013年9月—2013年12月
④泵站技改工程:2013年9月—2013年12月
⑤桥、涵、码口、人行便道等渠系配套设施:2013年9月—2013年12月
2、农业措施
①改良土壤:2013年9月—11月
②下田道路:2013年9月—10月
③田型调整:2013年9月—11月
④农机具购置:2013年9月—12月
3、田间道路:2013年9月—10月
4、林业措施
①改良土壤:2013年9月—10月
②栽植苗木:2013年10月—11月
5、科技措施
①油菜良种繁育:2013年9月—10月
②测土配方施肥、地力培肥、粮油高产创建:2013年9月—11月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大英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工作部署、规划设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章立制、迎检汇报等事宜,实施乡镇成立相应机构。
县委、县政府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纳入县级目标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 建设管理
1、 强化施工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和大英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农发办牵头,水务、农业(农机)、林业等部门技术人员的负责技术指导,项目镇隆盛镇政府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组建项目法人单位,规范“招标投标制度、施工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开工申报制度、项目公示制”,严格资金管理和质量与安全监督。
2、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的规定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由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核算,设置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报销凭据采取会签制度, 项目建设每个阶段结束后,各标段负责提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申请,由县项目办驻点人员、乡镇现场质量监督员审查,由项目镇负责人签具意见,县项目办、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县农发办审定,县农发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由县农发办负责专户储存、专款拨付。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工程进度将项目资金划拨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对项目拨付款一律实行转帐。
3、加大政策宣传
一是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项目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二是采取项目实施前“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知道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建设投资的方针政策;三是项目建设内容、投资组成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邀请农民用水户协会代表参与决策和管理,使农民投入的以劳折资用在工程建设上,让农民放心;五是宣传工程动态,宣传群众筹资投劳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在大英县广播电视《大英周刊》、“工程简报”上宣传,争取在《遂宁日报》、《四川日报》上宣传大英县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及工作取得成效。
4、部门协调联动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采取部门会商制度,在编制方案的同时,编制项目管理文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质量安全要求、建设工期、资金筹措等,严格按规定完成任务。实施中涉及问题,通过“会商”解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范围,明确工作职能和目标责任,落实专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督促检查和服务工作,并将协调联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班子政绩考评内容。
5、资金筹措整合
按照批准的资金筹措方案,分级负责,督促落实。农民以劳折资,按照“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项目镇村负责落实到位,县农发办做好项目建设进度信息通报,提出资金调拨计划。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调拨及时到位。
县委、县政府已成立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在中央、省级、县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批时,必须与本项目整合,报分管县长审批后方可报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中,我县将水务、农业(农机)、林业等农业部门项目资金等整合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项目区内实施,实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发挥规模效益。项目区整合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项目3678.3万元,形成强大的资金合力,实现成片建设,发挥整体效益。对项目区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进行全力打造。
6、推行绩效考核
县政府对项目镇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管理部门制订绩效考核办法,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县政府按照建设范围和财政情况,每年投入相应激励资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工程监管的工期、质量、安全、资金到位等工作,未按规定规程执行和实施的项目镇、村和个人,将进行警告发通报批评,同时两年内不再安排项目和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
(三)建后管理
工程建设后,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负责”等原则进行运行管护,工程完工后交付管理单位,由项目镇政府督促落实,具体负责工程交付、工程维护、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建后管理工作。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行政区划和灌区范围,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小型水源工程或各渠道所属灌区,在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农民用水小组,分别把工程管护的责、权、利落实到农户,实行政务公开,形成“自建、自管、自收、自发”的群众用水合作组织。
2、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及管理行业要求,合理确定工程管护主体,由项目镇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为管护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管护项目区内各类工程,采取积极筹集资金、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和“村民一事一议”等形式,参与修复项和工程管护。镇与管委会、协会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分级负责,层层责任落实。
3、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实行边建设、边维护,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维护机制,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制度,工程损毁修复制度,灌溉工程占用补偿制度,机具使用管理制度,用水管理制度,安全巡视监测制度。
4、积极探索产权制度的改革,推行工程项目租赁、承包等责任制和项目完后的业主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长效机制。
5、项目区耕地依法保护,不得擅自征用或转作它用。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需要征用,须依法报经批准,占一补一。
6、田间水利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由其所在项目镇及村、社负责管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第二部分 设计依据、说明、图纸
一、设计依据
(一)综合设计依据
1、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和编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川农综办[2012]49号);
2、《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批复;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
5、《大英县“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二)水利措施设计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2、《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9—91);
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5、《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6、《小型泵站设计规程》DB51/T990-2010;
7、《小型泵站施工规程》DB51/T989-2010;
8、《四川省用水定额》(川水[2010]4号);
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0、《雨水积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
1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三)农业措施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3、《农村机耕便民道通用技术条件(试行)》(川农业[2011]461号);
4、《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
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021—89);
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8、《四川省坡耕地治理技术规程》;
9、《四川省中低产田土改造技术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