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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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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制度名称编制(修改)时间首次编制换版编制修订编制编制人编制单位废止编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xxx.6工程管理中心XX GC2001-xxx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4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10第四章 安全管理会议规定17第五章 安全管理检查规定19第六章 隐患排查、治理规定23第七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32第八章 安全管理奖惩考核规定40第九章 应急管理规定42第十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办法51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编制说明第一条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其他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公司在生产、服务及其他各环节所造成的工伤、意外财产损失和职业病等危害的发生,持续改进公司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 编制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原则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工作要从源头抓起,做好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各专业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依法依规,走好安全生产工作。(二)“落实责任制”原则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

3、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应该履行什么职责,应该如何履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出问题后应该如何处罚。第三条 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二)国资委及中国xx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三)集团现行制度、相关文件及集团、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中心、各子公司与专业公司(含下属公司、项目部)。第二节 相关术语及定义第五条 公司及部门简称(一)股份公司为简便文件表述,本制度将“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股份公司”。(二)职能中心“股份公司各职能中心”指本级各

4、职能中心,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投资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管理中心、品牌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商业经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海外事业部、发展研究院等。(三)各子公司“股份公司各子公司”指xx地产下属各控股地产子公司。(四)各专业公司“股份公司各专业公司”包括:1、广州市xx国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2、广州xx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简称“xx代理”);3、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富利建安”);4、重庆xx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简称“球会公司”);5、广州市xx锦汉展览有限公司(简称“展览公司”);6、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

5、重工院”);7、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公司”);8、xx商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商业公司”)。第三节 目标与指标体系第六条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一)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二)不发生5人及以上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三)不发生10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轻伤责任事故。(四)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第七条 股份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与各子/专业公司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各子/专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第四节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股份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所有。第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委会

6、授权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修订。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管理从上到下及从下到上工作路径、权责及义务,达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提升各项安全工作的快速推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各级人员及部门安全生产权责与义务第二条 股份公司人员与部门的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一)总经理1、全面领导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定及推进;2、审批公司级安全管理文件;3、审批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二)安全分管领导1、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定和推进; 推动公司安全文化的建设;2、审核公司级安全管理文件;3、审核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意

7、见。(三)安委会1、研究、部署、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活动安排;2、在上级公司安委会领导下,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重点;3、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4、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和指挥;5、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研究、部署和督促公司重大隐患的预防、排查和治理工作;7、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8、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9、完善落实安全奖惩制度,对各生产单位的安全表现定期汇总分析,表彰、奖励、处罚相关个人。(四)安委会办

8、公室(安委会为股份公司最高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下设安委办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一级安全管理)1、制定并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股份公司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2、研究提出股份公司重大安全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3、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4、指导各子/专业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督促、检查下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6、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和预防改进工作;7、落实公司安全培训体系,组织公司级安全培训;8、组织召开股份公司层面安全会议;9、具体落实上

9、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10、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人力资源部1、会同安委办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定位及奖励分配管理上促进安全建设;2、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对上岗人员进行宏观调控把关;3、与安委办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宣教、培训活动,推动公司安全文化的建设。第三条 各子/专业公司人员与部门的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一)各子/专业公司主管领导(包括地产开发子公司、物业公司、xx代理、商业公司、国贸展览公司、富利建安、重工院、球会公司)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1、分管子/专业公司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第一领导责任;2、负责贯彻子/专

10、业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及推动进程;3、负责子/专业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4、根据子/专业公司安全总体发展目标,审核本子/专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目标,确定所负责子/专业公司及人员的年度、月度安全工作目标。(二)各子/专业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包括地产开发子公司、物业公司、xx代理、商业公司、国贸展览公司、富利建安、重工院、球会公司)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1、子/专业公司安全管理执行第一责任人,对系统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具体负责贯彻子/专业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及推动进程; 3、具体负责子/专业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 4、具体根据子/专业公司安全总体发展目标,审核本子/专业公司安全

11、管理体系目标,确定所负责子/专业公司及人员的安全工作目标。(三)各子/专业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包括地产开发子公司、物业公司、xx代理、商业公司、国贸展览公司、富利建安、重工院、球会公司,公司二级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1、协助子/专业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开展所属业务系统安全工作,对子/专业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配合安委办推行股份公司、子/专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安委办上报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项安全数据;接受安委办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3、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子/专业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4、负责子/专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

12、作的不断改进;5、负责推动子/专业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第四条 股份公司各职能中心、各子/专业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一)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二)对本部门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承担管理连带责任;(三)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策划与实施;(四)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股份公司、子/专业公司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第五条 项目安全员(各商用物业、住宅、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一)协助项目主管领导开展所属项目安全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管理责

13、任;(二)配合部门安全主管推行所属部门及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部门及子/专业公司安全主管上报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项安全数据;接受公司、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安全主管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三)根据股份公司、子/专业公司和所属部门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四)负责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第六条 岗位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实习、借调等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权责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并执行股份公司、公司和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对本岗位安全规程、措施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二)对本岗位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

14、故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必须有对应的公司予以书面确认。若在任命期间岗位有变动,应做好人员任命的变更工作,并将结果上报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第八条 每级安全管理组织应指定设置安全联络岗位,对口联系上级公司主管部门。附件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内容及其管理要求。第三条 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根据股份

15、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培训计划、执行本公司及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接受股份公司的指导与检查。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内各子/专业公司、部门及下属公司、项目部。第五条 本制度引用下列文件和标准:(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二)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三)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199913号);(五)厂长经理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劳安发1

16、99025号)。第六条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一)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公司员工必须进行三级(第一级:公司级;第二级:各部门级;第三级:各班组、项目现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四)“四新”教育:指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五)其它术语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用术语。第二节 职责第七条 安委会办公室(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一)编制股份公司层面上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

17、(二)负责实施股份公司本级员工安全教育;(三)对各下属公司安全教育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第八条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一)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需求计划的审核和实施工作;(二)新入职员工、来公司实习的大、中专技校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第九条 各子/专业公司、部门负责:(一)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一般工种的安全教育、考试工作;(二)对新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三)新增特种作业学习人员的申报(如有);(四)按时派送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复审和考试;(五)对发生工伤和离岗的人员进行复工教育;(六)对部门之间内部调动的员工,进

18、行转岗安全教育;(七)对节、假日参加工作和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八)对员工进行季节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第十条 工艺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的作业指导文件,应对操作者进行相关工艺文件中有关安全技术内容的教育;负责组织编制新购进设备的设备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第三节 教育培训的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三级教育范围:物业公司、富利建安、商业公司):(一)三级安全教育按第一级(公司级)、第二级(各部门)级、第三级(各班组、项目现场)教育逐级进行。(二)凡新入司员工(包括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短期合同工、外来培训、

19、调岗及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凡国家规定范围内必须参加三级教育的工人、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公司应当组织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三级教育实施机构、课时及教育内容详见下表:级别培训部门教育时间(含考试时间)安全教育内容一级教育(公司级)公司主管安全部门8课时1 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 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标准;3 公司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4 典型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5 公司安全生产方面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二级教育(部门级)部门安全主管12课时1 本部门的概况及主要产品(工作)工艺流程;2 本部门有

20、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3 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危险源、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4 本部门通用设备的安全要求;5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注意事项;6 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7 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8 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三级教育(班组、项目级)班组、项目安全员8课时1 本班组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产品的工艺流程、通用工具、工装设备的安全要求;2 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的作用,介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部位,防范和应急措施; 3 本班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的要求;4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方法;5 本班组曾发

21、生过的事故案例。第十二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安全教育(一)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含被任命、聘用上岗)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纳入年度员工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新任干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者(含新任干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三)培训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及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3、重大事故防范,应

22、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方法;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培训,由各级相关公司组织实施。(二)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4、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7、危险作

23、业点分布、危害程度,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8、典型事故案例。第十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全员教育(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素质。(二)夏季应进行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以及夏季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等教育。(三)冬季应进行防冻、防火、防滑、露天登高作业防坠落、机动车雪、雾天气

24、安全驾驶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四)节假日应对员工进行各种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对加班、检修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五)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当前事故通报等,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作好学习记录,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六)对重大施工、检修等项目,在施工、检修前,应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七)教育方式可采取授课辅导、班组学习、学习下发的安全简报、参观安全展览、安全知识答卷、召开事故现场会等。第十六条 日常安全教育(一)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在向员工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教育。(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在接到上级下

25、发的和公司要求贯彻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通知后应及时向广大员工传达。(三)公司内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在查明原因后,应及时教育员工吸取事故教训,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应在本公司范围进行通报教育。(四)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每月在进行工作总结时应同时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月的部门会议上应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四章 安全管理会议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职责第二条 股份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安委会成员、工程管理中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

26、管理人员参加,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工程管理中心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分管领导主持,各子/专业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总结半年安全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 各地产子公司、专业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会议由安全主要负责人主持,基层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总结季度安全工作,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第五条 根据需要,公司安委会、工程管理中心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第三节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27、第六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措施、制度及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实施和落实。第七条 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 对有关公司全局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或决定,协调各部门间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第九条 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动向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上次会议布置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公司安

28、委会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第四节 其它要求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在接到各级安全管理会议通知后,需准时参加会议,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实因其它重要工作无法参加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会议主持人批准缺席会议的,组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二条 各子/专业公司参照股份公司制度,结合业态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报股份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第五章 安全管理检查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全力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保持平顺态势,特制订本制度。第二节 检

29、查的组织与形式确定第二条 检查的形式根据股份公司及各子/专业公司的发展规模,xx地产检查分为三个层次,具体如下:第一层级:股份公司年度检查,股份公司年度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覆盖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根据具体情况作为对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二层级:子/专业公司的月度检查和季度检查检查结果宜作为对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第三层级:项目部周检查,项目部应在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其检查结果可作为对项目部、合格供应商的考核依据。第三条 检查的组织(一)各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股份公司每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在第三季度,由股份公司安委会统一布置,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0、,参加检查人员为股份公司各级主管安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团队等;不定期检查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子/专业公司的月度检查与季度检查由各子/专业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落实。项目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执行,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二)股份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前由工程管理中心根据生产状况确定需要检查的项目,明确检查的时间,拟定检查通知,并交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办公室发各受检项目和参检部门。参与检查的各职能部门、专家团队应根据本专业的要求编制好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表格作为检查的统一标准。检查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好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检查,确实因工作

31、原因不能参加检查的,应提前向带队检查的负责人请假,并确定本部门参加检查的人员。第三节 检查实施细则第四条 检查内容与各阶段检查重点:建设项目检查内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情况,施工现场标准化以及安全、CI等各专业过程管理资料执行情况。根据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划分三个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进行考评。(一)基础施工阶段检查重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基坑安全、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检查重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洞口防护、起重设备、机械、用电安全等。(三)装修阶段检查重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

32、、外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机械、用电安全等。运营的物业项目检查重点:包含弱电机房、消防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危险品库、车库、车场、仓库用房、员工集体宿舍、餐厅及中控室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及相应岗位防火,自用房、出入口及小区交通安全、货物出门查验、停车场的安防等执行情况。第五条 股份公司每次检查前,将制定检查方案下发至各子/专业公司;各子/专业公司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与公司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六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标准以及规章制度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并按照检查表进行评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组分专业发出整改通知

33、单,确定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项目部应在一天内做好各专业整改工作安排,整改完成后再书面回复到检查组。检查组根据情况闭合检查。第七条 检查情况总结与通报检查完毕,各主管部门将检查及评分情况的电子文件拷贝交工程管理中心汇总,工程管理中心根据检查情况作出小结,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由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发。第八条 各子/专业公司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制定好项目检查检查方案,并予以落实。第九条 各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周检查制度;各物业、酒店、商业项目执行日检查制度。第十条 各类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满足可追朔性。第六章 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长

34、效机制,强化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全力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隐患的整改有效性与及时性,防范隐患失控造成事故发生,避免公司人身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事故隐患的定义与分类第二条 事故隐患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照隐患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公司将隐患分为以下二级

35、:(一)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或3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如消防隐患);(二)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2人以下重伤,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节 隐患排查第四条 排查内容:(一)查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四)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至少一季度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五)按属地管理原则,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六)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新建、

36、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第五条 组织领导(一)股份公司本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有工程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责统一组织实施。(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第六条 排查方式(一)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各重大节日前(如春节、国庆、五一等)、每年组织对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时抽查;(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人员结合本子/专业公司及部门业态实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性检查,至

37、少每半年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并上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并适时配合安委会组织的股份公司级安全大检查;(三)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点,如未取得开工证的在施项目、地下空间、受限空间等,责任部门需每月组织一次排查治理工作。第七条 隐患报告(一)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管辖权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上一级组织或直接向工程管理中心报告。(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分别向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安委会汇报。(三)在施项目施工期间,物业应提前介入,评估了解相关设计、设备对后期安全运营的影响,向项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发现可能给后期运营带来重大隐患的问

38、题,应及时上报安委会,安委会将布置、推动整改(具体详见交楼工作指导);(四)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每月/季度要对本所辖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上级部门。(五)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1、事故隐患类别:按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分为三类2、事故隐患等级:按本制度事故隐患分类。3、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4、整改措施:5、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6、整改目标。第四节 隐患整改第八条 工作方式(一)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间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

39、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督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三)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实行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通过隐患整改验收不放过。(四)股份公司在各项巡检和抽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将向各子

40、/专业及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情况,股份公司将监督整改。(五)股份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和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报告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子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实施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六)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限期,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七)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子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一)子/专业公司及部门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所在单位组织评估后,填写重大事故隐

41、患报告单及初步整改方案,报股份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中心将对隐患等级和整改方案评估后,根据隐患等级协助推动整改。(二)公司在各项巡检和抽检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向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完整整改方案,工程管理中心将监督整改。(三)隐患所在单位需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按治理方案组织治理,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五节 隐患复查第十条 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自查的隐患,应在整改期限结束后进行复查

42、,评估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继续跟踪整改。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内部进行整治情况评估,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向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复查。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中心在收到隐患所在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在10日内进行复查,复查人员应对隐患整改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并对整改现场进行检查。复查通过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予以销案。复查未通过的,责令隐患责任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第十三条 隐患建档:(一)安委会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适时跟踪。(二)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应对各类隐患的

43、检查与整改进行建档管理,并适时跟踪。第六节 隐患管理奖惩办法第十四条 奖励:各子/专业公司和部门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大隐患的及时有效处理,视具体情况,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考核加分或适当物质奖励。第十五条 处罚:各子/专业公司及部门在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中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如未按规定组织相关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视具体情况,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评降档、通报批评、扣罚年终奖金;因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其降职降薪、撤职等处罚(具体参照相关制度)。附件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XX GC 2001 xxx/B1隐患责任部门隐患地点隐患等级检查部门检查人员发行时间隐患描述:整改建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签名:检查部门签名:整改反馈单责任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检查部门(签字) :日期: 日期:备注:责任部门必须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将结果反馈检查部门,检查部门进行整改有效性验证。附件二:重大安全隐患改善跟踪报告XX GC 2001 xxx/B2责任部门报 告 编 号安全检查人员(签名)发行 时 间隐患描述:潜在风险判断。(事故促发诱因+事故类型)隐患形成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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