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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实施专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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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异共产党员热潮,建立科学完善党员考评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足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经过实施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组管理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项管理制度,必需遵照“分类积分、量化考评;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础标准。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十二个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根据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施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方法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给予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关键包含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以下: (一)党员分类 依据年纪、职务、身体情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组员为A类;各支部书记为B类;通常无任职党员为C类;年纪较大、长久生病或行动不变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分类计分措施,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和评议积分按7:3百分比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局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积分统计卡,有条件制作统一党员活动直通卡,将党员学习教育、推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具体统计,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关键依据。各支部每三个月依据积分统计卡或直通卡统计情况,根据《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经过和报请局党组立案,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告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局各党支部领导参与指导和党员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告后报镇党委立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告时,公告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可向所在支部反应,所属党支部应立即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局党组提交情况说明立案。 (四)积分应用 为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有效实施,实施挂牌授星制度,经过直观“星级党员”表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关键依据。 1、星级设置及授予方法。分为五颗基础星和五颗优异星。基础星:依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授予,在各支部根据“2:5:10:2:1”百分比分别授予“基础五星、基础四星、基础三星、基础二星、基础一星”。优异星:设“学习提升星、争创佳绩星、服务群众星、遵纪遵法星、弘扬正气星”;授予对象必需是基础五星或四星党员,且分类项目分数要在150分以上;每颗优异星授予人数以支部参与积分制管理党员数2%为上限,不得超出授予上限;授予优异星由党支部会议依据日常表现和共有项目中各分项积分研究推选,并经党员大会票选和公告。 2、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优异党员评选关键依据。凡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优异共产党员,该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需为“基础五星”或“基础四星并有两颗以上优异星”;被推荐为本局优异共产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需达成“基础四星”以上。假如“基础五星”党员同时被授予了五颗“优异星”,可不经过评选,直接作为镇级优异共产党员给予表彰。 3、对星级评定较差党员要进行约谈督促。对基础二星党员,党支部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升;对基础一星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础一星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行对应组织处理。 4、对A、B、C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和年底业绩工资发放挂钩,合适给调整;和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评为基础一星A、B类党员要立即调整出两委班子,对评为基础二星A、B类党员要安排专员跟踪指导,如更正效果不显著,也要立即调整。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评评价体系一项关键举措,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责任人作为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推行职责,严格根据要求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局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支部党组织深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各支部负责党建党组织组员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快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验。局党组将不定时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验,检验结果列入千分制考评党建项目计分。各支部党组织要立即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评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关键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显著,立即给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经典在全局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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