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规范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以下简称景区标识)导览服务功效,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础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导指示牌、3A 4A 5A 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景观讲解介绍牌、服务设施导向牌、安全提醒牌等元素标识导向系统建设制作。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考实施。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含五大类型:多种引导标识(包含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一、导游全景图(景区总平面图)包含景区全景地图、景区文字介绍,游客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全景导游图。二、景物(景点)介绍牌指景点、景物牌介绍,相关来历、典
2、故综合介绍,设计尺寸,景点说明牌,区域导游图.三、道路导向指示牌内容包含道路标志牌、公厕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等游客提醒牌。四、警示关心牌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部分温馨提醒牌、警戒、警示牌。五、服务设施名称标识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购物中心、厕所、游览车上下站等部分公共场所提醒标识牌。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计划设计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计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个功效和作用而进行旅游形象要素统筹布署和具体安排。应以树立景区高级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发明景区友好游览和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和游客信息沟通,增强游客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要素结构
3、和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连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2.2关键内容2.2.1全方面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计划区域发展和现实状况、优势和制约原因,及和其它相关计划衔接。2.2.2 分析景区导览标识计划需求总量、地域结构及其它结构,提出计划专题形象和发展战略。2.2.3提出景区导览标识计划发展目标,明确导览标识设计方向、特色和关键内容,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空间布局标准和措施。2.2.4 根据可连续发展标准,重视处理、保护、开发、利用之间关系,提出景区导览标识系统具体实施保障及其它合理方法。2.2.5 提出对景区导览标识体量、尺度、色彩、风格等要求。2.2.6景区导览标识计划
4、应和景区发展总体计划协调一致,计划期通常以5年为宜,并应经过教授论证,提升导览标识设置科学性和专业性,5a景区标识设计努力争取降低盲目性和随意性。2.3 基础导览标识景区全景导览标识、景点区域导览标识、景区服务导引标识、景区内道路交通指示牌、景区说明牌、停车场、售票处、游客服务中心导引标识;购物、餐饮、厕所、医疗抢救、公共电话、警戒忠言、服务质量投诉等场所导引标识等是景区标识系统必备基础导览标识。第三章景区类型和标识系统3.1景区分类按旅游资源组成将景区分为自然类景区、人文类景区及复合型景区三大类型。景区应依据不一样类型和服务方法差异,确定导览标识设置系统、种类和数量;处理和周围环境联络、过渡
5、和协调等问题;要形成结构完整,功效齐全,点、线连接顺畅,区域相互呼应有机整体。3.2自然类景区导览标识系统应尽可能保持原有地貌、水体、气候、动植物等自然地理要素,并从中提取关键元素作为系统根本。3.3人文类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要突出其多功效综合性和文化性特征,以此作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和设置依据,并在创意构思、具体形式、装饰风格上给充足表现。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建立导览标识系统时,应同时遵照相关法规。3.4复合型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要和景区整体宏观计划相统一,符合景区人文及自然特色,并视其所处具体位置,依据实际情况及特色,合理设计和设置导览标识。第四章导览标识系统设计4.1设计要求、标准、依据、
6、程序4.1.1设计要求导览标识必需达成其完整功效性,面貌完整、文字及图案内容清楚、直观;品质、韵味高尚,造型、风格合适,设计风格要突出生态性、文化性、艺术性、多样性和功用性;并应因类型不一样,区分色彩冷暖、强弱、软硬、轻重,区分形状明快和恬静、华美和质朴,使之适合旅游景区环境;其标识材质、外观和风格要和景区类型、特色、环境协调一致,设计多种类标识时,要根据不一样功效区分系统,并建立各系统之间有机结合。4.1.2设计标准设计理念要人性化,设计内容要规范化,设计风格要和环境相协调,导览标识种类和功效要系统化。4.1.3设计依据导览标识设计要依据景区对表示其经营管理理念和定位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线路及
7、内容要求、景区室内外环境条件、导览标识表示方法和导览标识导向分类原理进行。4.1.4景区标识系统设计程序a)概念设计程序:依据景区整体环境、形象及宣传定位,制订导览标识格调、档次,选择专业机构对其系统进行计划设计b)条件设计程序: 依据景区旅游线路游客流量评定及估计绘制导览图;依据导览图按分级引导原理进行导览标识布点定位;依据导览图、分级引导原理及实际环境需要,进行导览标识规格大小定位;依据分级引导牌规格及实际文字图形内容需要进行版式设计,确定排版风格;依据实际版式风格套入实际文本及图形,并选定适宜色彩组合。4.2景区标识设计分类:4.2.1景区全景牌(或全景导游图)要说明(或标出)景区所处地
8、点、方位、面积、关键景点、服务点、游览线路(包含无障碍游览线路);咨询投诉、紧抢救援(及夜间值班)电话号码等信息。4.2.2景点说明牌(或区域导游图)要说明(或标出)景点名称、内容、背景、最好游览观赏方法等信息。4.2.3景观介绍牌要讲究科学性,突出关键,通俗易懂。旅游景区标识牌设计。a)自然风景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景观介绍牌要说明地质地貌性质、结构特征、形成年代、科学价值、环境价值。b)河、湖、冰雪景观介绍牌要突出语言艺术性和美感,营造和烘托艺术享受意境。c)观景台介绍牌要说明环境、地貌、动植物和天象特征。景区标识牌设计d)动植物景观介绍牌要说明景物科属、外观特征、习性、珍爱程度、保护等级
9、。e)遗址遗址景观介绍牌要说明产生年代、背景、发展历程、文化内涵、保护等级。f)建筑和宗教景观介绍牌要说明建造年代、结构特点、民族文化内涵、建造者等基础信息。g)游乐设施介绍牌要说明设施运行方法、运行时间、可能产生感觉效果,并提醒不宜参与人群。4.2.4服务设施标识a)停车场、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厕所、购物点、游览车上下站、游船码头、摄影部、餐饮点、电话亭、邮筒、医务室、住宿点、博物馆存包处等场所标识必需使用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b)售票处标识要明示营业起止时间、票价、减免政策。c)服务引导标识:景区、景点、景观、服务设施、出入口等处设置引导牌,并视功效需要标明方向、位置、距离等。4.
10、2.5景区内公共道路设置交通指示牌,垃圾桶,景区休闲椅凳,仿木景观凳。参考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实施。4.2.6警示忠言标识景区必需在对应显要位置以牌示形式给游人以警示忠言,含安全警示、友谊提醒、公益提议等,必需地带需设置安全须知牌并明示景区内可能发生危险地带、景区所采取防护方法、需要游客注意事项。4.2.7管理说明标识a)游客提醒牌:要提醒景区所实施国家相关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等法律规章,和对应区域,明确受法律规章约束行为。b)景区界线牌:要明确位置、界线走向、和返回服务设施方向和距离。c)景区工作区(非游览区)标识牌:5A景区标识系统设计应明确位
11、置和范围。各类管理说明标识内容表示要通俗易懂简单明了,避免引发歧义;文字量要适合通常游览速度;语气恭敬柔和。4.3设计尺寸4.3.1形体尺寸要视景区环境实际需要和游客浏览距离和建筑结构特征而制订百分比,并视其功效性而制订大小;历史古迹、古今建筑及其它保护单位,其形体尺寸要符合相关规范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3.2文字尺寸要依据标识设置现场规格原因来确定视觉认知距离,进而确定其实际大小。景区综合介绍牌可参考公式Hmm(文字高度=Lm(距离)/20套用4.4用色设计导览标识及其文字、图案、内容、颜色要依据景区经营理念、环境背景色需要,并依据认知程度来选择较高反差颜色搭配,以取得文字和图形最好视觉效
12、果。4.5文字及图形符号使用4.5.1汉字、英文是景区导览标识使用基础文种,必需同时使用,所表示信息要和指向实物相吻合,文字含义正确无误。4.5.2汉字使用必需采取简写字体,不得使用繁体或其它不易分辨字体(见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历史古迹、名人书法、特殊标志等除外。4.5.3外文使用a)旅游景区标识英语必需符合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其它外文译法要符合对应国家旅游业
13、使用习惯。b)4A级(含)以上景区全景牌(或全景导游图)必需同时使用汉字、英文和其它两种(自行选择)外语语种。4.5.4文字设计效果要达成字体、颜色、排版视觉鲜明丰满;点、线、面、文字和图件要素有机搭配;整体信息传达能够产生强烈吸引力,给游客带来视觉冲击效果。4.5.5导览标识所使用图形符号要遵照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 10001.1-、GB/T 10001.4-、GB/T 10001.5- 、GB/T 10001.10-),自行标志图形符号设计需遵照标志用图形符号视觉设计标准(GB/T 14543-93)4.6 材料设计4.6.1制作材料选择应遵照环境保护、节能、科技含量高、成本低
14、、视觉美、易维护、易更新标准。4.6.2使用材料可视景区自然、人文特色及实际设置需要,参考相关材料学原理自行选择,但须确保文字、图形等内容全部有良好视觉反差及功效效果。4.7结构设计4.7.1钢结构要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及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7.2混凝土结构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4.7.3包含电气要符合民用电气设计规范4.7.4包含文物本体要符合中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物部门要求第五章导览标识系统设置5.1设置布局应遵照数量适度,5A景区标识标牌导览牌分布合理,设置到位,服从环境,融于环境,不妨碍游览观瞻,且和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标准。5.1.1景区停车场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
15、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场地内施划车辆标线、车流导向标识、收费提醒、限高限速提醒、大小车分区标识牌、景区介绍牌(或全景导游图)、厕所指示牌、售票处指示牌、安全须知牌等,特殊部位标识可增设发光或反光功效。5.1.2售票处应于建筑正面上方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于专用窗栏处标出营业起止时间、票价、减免政策说明。5.1.3景区出入口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景区介绍牌(或全景导游图)。5.1.4游客中心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5.1.5游览线路岔路口应设置通往各景点、服务设施、出入口方向导引牌。5.1.6旅游景点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景点介绍牌(景区关心警示牌或区域导游图)
16、。5.1.7购物点、餐饮点、厕所、医务室、公共电话亭、服务咨询和质量投诉点等服务设施,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5.1.8山体、水岸边、电动或机械游乐设施、景物和景点介绍牌,强电设施、高温设施、游览线路狭窄处、高台或地下设施,和需要向旅游者作安全提醒处,应于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醒牌。5.1.9景区边界应于显著位置设置景区界线标识牌设计。5.1.10非游览区域应于显著位置设置非游览区域标识牌制作。5.2文物保护景点历史古迹、关键古建筑等文物保护区域和公园景点,设置标识牌应同时遵照国家相关法规。5.3 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处需在显要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牌,并视功效提供相关使用说明。第六章
17、导览标识系统管理6.1旅游景区内各类导览标识计划、设计、制作、安装程序通常由旅游景区委托含有对应国家资质专业机构实施,受委托专业机构应严格实施对应专业技术标准。6.2外文文字审校导览标识使用外文文字须由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外文翻译机构统一审核后,方可交付使用。6.3日常维护旅游景区标识应定时进行巡视和维护,使导览标识安全、整齐。标识出现断裂、歪斜、倾覆等安全隐患,或出现破损、污迹、腐蚀和严重褪色,须立即维修、更新,确保标识正常功效。6.4临时标识因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在计划外临时设置标识牌设计,应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拆除。6.5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各类导览标识牌设计设置进行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