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茶叶产品包含全部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果味茶、保健茶和多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申证单元为1个。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1类或几类;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茶叶生产许可证使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础生产步骤及关键控制步骤
(一)基础生产步骤。
鲜 叶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茶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二)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1.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工艺参数控制不妥,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步骤。
原料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离开常常喷施农药农田10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最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最少在每十二个月茶季前清洗1次。
3.应有足够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二)必备生产设备。
1.绿茶生产必需含有杀青、揉捻、干燥设备(手工、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红茶生产必需含有揉切(红碎茶)、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乌龙茶生产必需含有做青(摇青)、杀青、揉捻(包揉)、干燥设备。
4.黄茶生产必需含有杀青和干燥设备。
5.白茶生产必需含有干燥设备。
6.黑茶生产必需含有杀青、揉捻和干燥设备。
7.花茶加工必需含有筛分和干燥设备。
8.袋泡茶加工必需含有自动包装设备。
9.紧压茶加工必需含有筛分、锅炉、压制、干燥设备。
10.精制加工(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必需含有筛分、风选、拣梗、干燥设备。
11.分装企业必需含有称量、干燥、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GB/T9833.1《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2《紧压茶 黑砖茶》;GB/T9833.3《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4《紧压茶 康砖茶》;GB/T9833.5《紧压茶 沱茶》;GB/T9833.6《紧压茶 紧茶》;GB/T9833.7《紧压茶 金尖茶》;GB/T9833.8《紧压茶 米砖茶》;GB/T9833.9《紧压茶 青砖茶》;GB/T13738.1《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2《第二套红碎茶》;GB/T13738.4《第四套红碎茶》;GB/T14456《绿茶》;GB18650《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GB18665《蒙山茶》;GB18745《武夷岩茶》;GB18957《原产地域产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GB19460《原产地域产品 黄山毛峰茶》;GB 19598《原产地域产品 安溪铁观音》;SB/T10167《祁门工夫红茶》;相关地方标准;立案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一)鲜叶、鲜花等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其它植物叶、花和杂物。
(二)毛茶和茶坯必需符合该种茶叶产品正常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无其它夹杂物;符合相关茶叶标准要求。
(三)茶叶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茶叶品质。符合SB/T10035《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六、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一)感官品质检验:应有独立审评场所,其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18797-《茶叶感官审评室基础条件》相关要求。审评用具(干评台;湿评台;评茶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茶器;计时器等),应符合SB/T10157-1993《茶叶感官审评方法》相关要求。
(二)水分检验:应有分析天平(1m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等,或水分测定仪。
(三)净含量检验:电子秤或天平。
(四)粉末、碎茶:应有碎末茶测定装置(实施产品标准无此项目标不要求)。
(五)茶梗、非茶类夹杂物:应有符合对应要求电子秤或天平(实施产品标准无此项目要求不要求)。
七、检验项目
茶叶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检验项目进行。对各类各品种主导产品带“*”号标识出厂检验项目,企业应该每十二个月检验2次。
茶叶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 注
1
标签
√
√
预包装产品按GB7718要求进行检验
2
净含量
√
√
√
3
感官品质
√
√
√
4
水分
√
√
√
5
总灰分
√
√
*
6
水溶性灰分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或为参考指标不检验
7
酸不溶性灰分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或为参考指标不检验
8
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OH计)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或为参考指标不检验
9
水浸出物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或为参考指标不检验
10
粗纤维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或为参考指标不检验
11
粉末、碎茶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不检验
12
茶梗
√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不检验
13
非茶类夹杂物
√
√
√
实施标准无此项要求不检验
14
铅
√
√
*
15
铜
√
√
*
16
六六六总量
√
√
*
17
滴滴涕总量
√
√
*
18
实施标准要求其它项目
√
√
*
八、抽样方法
按企业所申报发证产品品种,每一品种均需随机抽取某一等级产品进行检验。同一样品种,同一生产场地,使用不一样注册商标不反复抽取。
(一)抽样地点:成品库。
(二)抽样基数:净含量大于或等于10 kg。抽样以“批”为单位。含有相同茶类、花色、等级、茶号、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产品集合为一批。
(三)抽样方法及数量:抽样方法按GB/T8302《茶 取样》要求。样品数量为1000g。对单块质量在500g以上紧压茶应抽取2块。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用。
(四)封样和送样要求:抽取样品应快速分装于2个茶样罐或茶样袋中,封口后现场贴上封条,并应有抽样人署名。抽样单一式4份,应注明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方法、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和抽样人、被抽查单位签字等。样品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潮、防压、防晒等工作。茶样罐或茶样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能防潮、避光。
九、其它要求
(一)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二)在对紧压茶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条件审查时,应该有地方民族工作管理部门和边销茶商务管理部门人员共同参与。
(三)企业和质检机构负担茶叶感官审评人员,必需经统一培训,取得国家特有工种“评茶员”职业资格后,才能从事对应检验工作。
(四)茶叶产品必需包装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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