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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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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西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制度汇编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制度汇编4目 录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6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8四、煤矿监控室值班制度10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3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4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6九、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8十、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19十一、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20十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21十三、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22十四、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23十五、系统故障信息

2、反馈制度24十六、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25十七、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26十八、瓦斯信息传输制度27十九、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28二十、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29二十一、监控室来宾管理制度30二十二、监控系统人员请假制度31二十三、安全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32二十四、安全监控值班员岗位责任制33二十五、监控员岗位责任制34二十六、监控维修组长岗位责任制35二十七、监控维护工岗位责任制36安全监控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37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40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41二十六、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42二十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44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保证实现对本矿安全生

3、产信息的有效监控,数据储存和处理,做到矿井、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负压、温度、人员定位、产量等,24小时连续监控,发现异常能及时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地防止灾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中心管理组统一管理。4、监测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 监测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安装、检验

4、工作。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7、当班维护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8、监测中心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进行维修校正。9、井下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护由监测中心和机电科配合负责完成。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测中心、机电科、通风科共同完成,并首先确保传感器工作。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30cm,距巷帮大于20cm处,放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工作面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共同完成。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巷口1

5、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由监测维护工完成。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5、监测维护工每天必须对传感器校正对比一次,并有对比记录。16、监测维护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17、监测维护工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18、监测维护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

6、,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进行严肃处理。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护工不在,要向调度指挥中心或者监测中心汇报。20、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1、各队队长是本队辖区内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调度指挥中心以及监测中心取得联系。22、调度指挥中心要向监控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23、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24、

7、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发生事故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25、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效。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2、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3、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8、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4、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5、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6、现场管理: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

9、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矿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助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当班瓦检员和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监测室要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矿

10、井安全监测日报表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同时协助通风技术人员对矿井安全状况分析。监控中心主任每月向矿长、和分管矿长报送一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安全监测室必须绘制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布置系统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监控分站、定位、传感器等的位置和传输线路,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控室保存,每季度报通风助理处。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系统配接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交由档案存档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由值班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档案员

11、存档。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十天设备校验记录保存,月底前交由档案员存档。四、煤矿监控室值班制度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 2、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度,每班2人,一班8小时。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出整改指令,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备案记录。4、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否畅通,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领导。5、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6、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

12、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7、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8、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9、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10、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

13、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2、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3、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15天。因此。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员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4、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

14、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5、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测量风速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校对。(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6、所有传感器、便携式瓦检器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检查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的连接线缆数据接口、外壳、显示屏完好性,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机房应保持室内清洁,每班擦拭清理电脑及数据接口等设备的浮尘,试验鼠标、键盘等是否能正常操作。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及

15、各类传感器,以便备用。分站的备用量不少于使用量的20%,各类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少于使用量的100%。7、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8、维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9、维护人员要保证检修台的整洁卫生,要把检修好的设备有条理地放好,不准乱堆乱放、好坏不分。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6、。1、本系统功能主要有安全调度、瓦斯监测(包括设备状态管理)、人员监控、隐患监察、采掘跟踪、通风管理等各项功能,其中瓦斯监测、人员监控、网络监管是系统的主要功能。2、瓦斯网络监控与人工检测同步进行,原瓦斯检查系统保持不变;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控室值班人员统一管理,对入网计算机进行管理和控制,执行上级下达的网络控制和管理指令,完成县调度中心及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4、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班二人;5、任何非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监控主机,更改电脑设置与变动运行状态。6、监控系统由系统维护人员每月检测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7、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18、。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如遇移动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县移动公司进行处理。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维修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

19、的安全措施。常用电话:移动网络故障通知县监控中心:7296009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瓦斯浓度超限;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其它异常情况。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2、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指挥中心,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

20、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3、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调度指挥中心,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指挥中心。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5、每班必须由两名监控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瓦斯及其它参数的日报。6、系统屏幕显示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指挥中心或值班矿长查明原因,并写明原因,

21、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7、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8、监控室主任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存档备案。9、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10、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11、通风助理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自然发火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九、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执行

22、交接班制度,提前10分钟到岗,把遗留问题、注意事项、汇报处理情况等交接清楚,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干净。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下班。2、执行班中工作制度: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能够按规定正常进行操作。掌握井下工作面编号、施工队组、施工地点、分站编号及其服务范围,做到地面显示与井下实际对口。监测系统要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班中要认真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发现不通讯、发现瓦斯超限、局扇停止运转,首先向调度室及值班矿长汇报,详细做好问题及汇报记录,记录清发生时间、地点、问题、汇报人、接收人等。认真接收井下电话,清楚、准确回答各种问题。点号定义、设备图表定义、日报

23、表编辑,当班人员一定要按井下监控维修工作人员的通知,一并更改并详细填写点号更改记录表,以备后用。按时打印瓦斯日报表和瓦斯曲线图。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严禁干私活,严禁睡觉、脱岗、串岗、大声喧哗:服从领导安排按规定出勤,不得私自休息。十、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为了保证甲烷传感器灵敏可靠,监测数据准确无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甲烷传感器必须每十天检验调校一次(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2、配制甲烷标准气体的装置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有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

24、体。3、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在矿井进风巷洁净的空气中进行。4、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专人负责(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5、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及时记录,随时监测传感器的使用情况。十一、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1、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调试、校正。2、甲烷传感器每十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3、每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4、必须遵照下列顺序进行: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5、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6、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调试,校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十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1、甲烷超限断电功能、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必

25、须每十天测试一次。2、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前必须先抽取1.5%的甲烷标准气备用(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3、将抽出的甲烷标准气样带至被测传感器,将甲烷标准气体对准甲烷传感器吸气口,观察甲烷传感器显示窗口的数字升至1.50%,观察工作面被控制设备是否断电。4、断电试验后,仔细观察传感器数字归零情况,如有误差及时调校正常后恢复系统正常监测监控。5、每次断电试验均应认真负责并做好记录。十三、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2、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3、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

26、定运行后,自动解锁。4、任何人均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发现系统故障要立即汇报监控室。5、监控室要详细记录好故障地点、原因、时间。6、监控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作业任务单,派技术员进行处理。十四、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设备,每十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7、。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十五、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监控室技术员排除故障后,要及时填写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表。2、监控室技术员要如实报告系统故障排除情况。3、监控主任要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制度。4、监控室值班员要掌握系统故障排除情况。5、在系统故障信息反馈链接段要切实有始有终,实行可追溯性管理,并登记建档。十六、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监控主任。2、监控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检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当班井下监控维护工在报警地点落实报警原因。3、因传感器的校验

28、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十七、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1、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控主任报告。2、监控主任接到瓦斯超限信息后,一方面积极组织维护人员处理,一方面向矿技术负责人、矿长进行汇报。3、监控主任要对瓦斯超限处理全程并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备案。4、超限原因查清后,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县局监控中心。保证系统数据正确

29、上传。5、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十八、瓦斯信息传输制度根据省局关于瓦斯监测监控有“四条标准”,特制定本制度:1、监控室井下维修人员必须保证井下各测点、各个传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确传输真实、可靠的实时数据。2、井下实时数据上传标定后,经山西省煤矿瓦斯网络系统逐级上传到县、市、省局监控中心。3、对实时数据上传过程中的报警,系统故障,上传中断等情况,监控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处理。4、监控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数据无故不能及时上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对各种不正常情况一定及时认真记录,以备查考。十九、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

30、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2、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3、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报表打印功能。5、甲烷传感器由监控人员、跟班电工,跟班瓦检员及队组负责人共同负责,出现断电故障,要从监控室和当班井下现场逐一进行追究,对负责人依据情节进行处理。6、甲烷传感器的安装、使用、调试应通过监控室,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十、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1、监控室值班人员

31、随时浏览矿井监控界面,认真做好记录。2、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3、报表打成后先由监控主任审核,再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审核备案后存档。4、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二十一、监控室来宾管理制度1、监控室是煤矿的管理重地,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2、对经过领导批准前来参观的人员,监控中心应安排专人接待、讲解,其他人员正常工作。3、参观人员须遵守机房制度。除事先提出要求外,应在规定范围内参观。未经同意,不得录影、拍照。二十二、监控系统人员请假制度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时间、事由、经相关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

32、备案,假期(三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2、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3、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病假、事假),须以电话于早上9点之前向主管/人事部报知,或者委托他人请假,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4、病假,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作为说明;5、因身体不适需要休息的、普通事假,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两次(5天/月)。6、未按流程操作擅自离开岗位,均以旷工论处。7、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办理请假手续以及假期期满未归,或应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以旷工论处。二十三、安全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等。2、加强

33、监测监控系统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3、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产量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三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全面责任。4、制定和审核三大系统业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把好三大系统安全技术关口。5、加强三大系统管理,做到故障判断准确、排查迅速及时。6、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救与追查、分析工作。经常深入井下,调查研究,熟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7、建立完整的安全档案资料台账,按时填写产量日报表、安全检查记录表,及时提供安全生产动态分析资料。8、对生产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亲自

34、到现场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迅速调度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参加各种安全检查,负责做好种类安全生产汇报,记录工作。二十四、安全监控值班员岗位责任制1、在监控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与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全矿安全工作动态。2、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矿、科的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熟悉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状况。3、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汇报。4、对井下安全信息的汇报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要接受监控系统维护工的汇报并做好记录。5、认真填写汇报记录和台账,按时上报各种报表。6、对各种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对领导的批示必须及时办

35、理。7、重大隐患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8、每天的工作动态、存在隐患、稳妥处理等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矿领导。二十五、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2、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业务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严格执行监控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禁止在监控室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室检查,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系统设备故障和损坏、重大事故、恶劣天气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5、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

36、入监控室。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打瞌睡、扯闲谈、吃零食,不得在监控室吃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进入监控室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监控室整洁和室温稳定。7、监控室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监控室,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8、交接班前认真打扫监控室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设备运行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9、监控员不准私自做连班二十六、监控维修组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等。2、加强监测监控系统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3、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做到故障判断准确,排查迅速及时,确保装置性能有效发

37、挥。4、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掌握操作本领。5、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6、负责填写有关的记录、台帐、语言要简明扼要,字迹要工整,填写要规范。二十七、监控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的安设和回收工作;2、负责监测监控的维护及问题的处理;3、按规定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保证其可靠正常;4、做好对监测监控系统检查和问题处理的记录。二十八、安全监控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日常管理1、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2、仪器在搬动,拆卸时要小心谨

38、慎,不要摔碰,不要强行拉扯连线,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脆弱元件和线路板开焊。3、检测仪、断电仪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4、仪器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新鲜风流中,探头位置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确定,具体位置和安装移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并要根据生产布局变化随时安装回收移动。5、仪器的报警值为1%,断电值为1.0%,具体由专职人员执行。二、维护与调试1、要经常擦拭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进气孔上的煤尘,防止堵塞气孔,影响沼气进入探头气室。2、定期清扫气室中污物。3、仪器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将其回至井上进行全面清洗、擦拭、烘干,然后进行试运行,完好后方可

39、再下井使用。4、仪器初安装五天内,要每天检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点等。5、仪器正常工作后,每周检查调整一次主机稳流源输出电流(催化元件的工作电流);检查和调整差放零点、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6、催化元件更换。遥测仪使用一定时期后,催化元件活性要下降,当精度电位器调到头,而主机指示仍低于实际的瓦斯含量而又无别的故障时,要更换新的催化元件,更换时,需把探头拿到地面,在更换后进行调试。7、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5、接班后

40、,首先和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8、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0.3 米。9、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10、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11、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12、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13、排除故障时应注意

41、以下问题(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14、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15、每隔10 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三、仪器的修理1、专职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故障的原因和修理。2、仪器的检修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3、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理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室汇报后,要整机更换,旧机要及时打上井修理。4、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记录、图纸、报表。二十九、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一、监控机房

42、所有电脑及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与机房主接地极并联。二、机房主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局部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三、入户监控线路必须串接避雷器。并完好有效。四、供电电源必须串接避雷器,以及漏电综合保护装置。五、遇有雷雨天气,提前切断交流供电,使用直流后备电源。三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3、中

43、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必须说明无法上传的原因,上报县监控中心,故障排除后通知县监控中心。 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调度室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立即通知调度室井下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瓦斯员现场工作,并利用各自的便携瓦检仪随时检查重要地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三十一、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瓦斯瞬间超限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甲烷传感器失灵,造成工作面瓦斯假超限。二种是由于煤层瓦

44、斯含量不均匀,在炮后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回采工作面顶板垮落造成的瓦斯真超限。根据以上原因,我矿特制定瓦斯瞬间超限的处理措施:1、瓦斯超限监控分站断掉工作面供电以后,要立即由瓦检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进行检测,如果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符,要立即用其它瓦检仪进行比对,经比对是由于甲烷传感器失灵原因造成的假超限,要由井下监控维修人员立即更换甲烷传感器。在此期间不得进行一切与处理瞬间超限无关的活动。2、如果经瓦检员检测,确实是瓦斯浓度超限,要由瓦检员逐段检查巷道瓦斯浓度,一旦达到1.5%。不可再向工作面前进,如果在1.5%以下,要一直检查到工作面,检查分析瓦斯涌出的地段和原因,如果瓦斯浓度

45、持续不降,要利用调节风窗增大工作面风量。稀释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在处理瓦斯超限过程中,工作面不得从事其它活动。3、瓦斯超限要由瓦检员立即向跟班安监人员或跟班矿长报告,跟班矿长要向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及处理结果,监控室要向安监站及县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4、严禁甩开监控甲烷传感器不用,工作面严禁超限作业。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以重大三违人员论处。三十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一、传感器位置的规定1、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距工作面5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的回风侧无淋水的位置。2、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吊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顶板不大于30,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无

46、淋水的位置。3、风速、负压、开停传感器应安装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位置。二、井下设备的管理1、设备的安装、拆除,由矿技术人员负责批准,由监控维护人员实施。2、井下传感器的管理,由专职井下维护工进行检查、移动,放炮前放炮员必须维护好传感器及传输线路。3、每班专职瓦检员,必须对照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误差0.03%为正常),做到瓦斯排版、原始记录手册、日志报表、传感器显示数据“四对口”。4、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先停止工作面工作,向值班矿长报告,并向县监控中心汇报,通知瓦检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5、传输电缆、分站、井下设备由每班维护工巡视监护,如丢失、损坏要及时汇报。6、按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每十天校验一次,使用中必须对每台仪器的使用情况逐一记录(县煤局统一下井调校)。7、风速传感器至少每10天检查一次,并进行除尘。8、传感器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更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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