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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技术与工艺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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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技术和工艺 4.1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提升工厂生产技术管理整体水平,合理组织工厂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生产技术活动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工厂生产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第3条 技术部是生产技术归口管理部门。 第4条 生产技术管理包含产品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2章 产品技术设计 第5条 技术部要在已同意技术任务书基础上,完成产品关键性能和关键零部件设计。 第6条 技术部进行产品技术设计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完成设计过程中进行试验研究,比如新原理结构、材料原件工艺功效和模具试验,试验研究完成,出具试验研究纲领和试验汇报。 2.制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对刚度、强度、平衡等方面进行计算和核实。 3.绘制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关键零部件图,并校准。 4.利用价值工程相关知识,对产品中造价高、结构复杂、体积粗笨、数量多关键零部件结构、材质精度等选择方案进行成本和功效关系分析,并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汇报。 5.绘出多种系统比如传动、电气、联锁保护等系统原理图。 6.提出特殊元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7.审查和修正技术任务书一些内容。 8.分析产品可靠性和可维修性。 第3章 技术开发 第7条 编制技术开发计划。 1.编制技术开发计划依据。 (1)中国外市场需要。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久计划。 (3)相关产业政策。 (4)工厂技术开发纲要。 2.编制技术开发计划标准。 (1)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工厂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形成商品化、产业化生产。 (2)以产品为龙头,以工艺为基础,配套安排原材料、基础件、元器件和相关设备供给,形成系统配套性。 (3)技术开发计划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计划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方面有效地促进工厂技术进步工作。 3.技术部相关人员应依据编制技术开发计划选择项目并申请立项,由工厂技术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批,必需时可聘用外部教授进行评审。 4.经过评审技术开发立项需要由项目实施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编制相关汇报,报相关责任人审批,审批经过后方可实施。 第8条 确定技术开发资金。 1.技术开发项目标资金关键包含总企业补助资金、项目主部门补助资金、项目负担部门自筹资金。 2.工厂建立企业技术开发资金,由财务部按销售总额4%~6%提取,建立技术开发专题基金,实施专款专用,支持工厂自主技术开发工作。 3.工厂技术开发基金使用范围以下。 (1)开发和引进新产品、新技术考察、咨询、图纸资料和软件费用。 (2)试制和试验及其技术准备(如专门工装制作、专用测试仪器仪表购置)费用。 (3)专用测试设备制作费、委托测试费用。 (4)专题培训费用和教授酬劳。 (5)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之间发生技术引进费、专利费和合作开发费。 第9条 技术开发结果管理。 1.技术开发完成后,负责项目标人员需要立即进行总结,申请进行判定验收。 2.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试验统计、数据、汇报等,根据技术档案管理措施整理归档,不得遗失,不得由个人占有。 3.技术开发计划取得技术结果归属根据项目协议书要求实施。协议书未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4.技术结果能够取得工厂物质奖励和证实书并可申请相关部门表彰奖励。 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技术开发项目应予撤销。 1.项目资金挪作她用。 2.市场需求发生急剧改变。 3.项目主持部门组织管理不力。 4.同时列入两种以上企业科技计划。 5.技术经济指标低于中国已经有同类技术结果。 6.和其衔接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基础建设计划难以落实。 7.项目主持部门补助资金、项目负担部门自筹资金不能落实。 8.项目负担部门项目责任人及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更、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9.其它原因。 第4章 技术引进 第11条 工厂从外部引进技术时,技术部应做好以下前期准备工作。 1.搜集情报、信息,初步了解技术和技术起源。 2.正确选定引进项目,提出项目提议书,并报上级审批。 3.结合引进方案进行谈判前实质性准备。 第12条 技术部在引进相关技术时应充足考虑技术优异性、可实施性和经济性,正确地进行技术选择。 第13条 技术部对欲引进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这个项目是否值得引进和怎样引进对策,必需时可申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第14条 生产技术引进时,工厂将成立谈判小组和供给商磋商,谈判小组组员由采购部、质量管理部、技术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15条 在生产技术引进后,技术部应检验相关技术资料,判定其是否配套,并由专员负责验收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相关事宜。 第16条 技术部对引进技术,在使用同时应加以模拟制造,主动进行消化吸收,在原技术基础上争取深入进行开发,以发明出新、优异、更符合工厂发展需要生产技术。 第5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17条 技术资料包含产品设计资料、工艺规程及原始统计等技术文件。 第18条 技术部应建立专门档案柜,设置信息管理员对技术资料进行统一分类建档。 第19条 技术部应依据技术资料内容不一样设置不一样密级,并制订对应技术资料保密制度,严防工厂技术资料泄露。 第20条 技术部应建立技术资料借阅登记制度,并对技术资料销毁界定权限。 第21条 信息管理员应定时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和核查,对遗失技术资料应立即填补。 第6章 附 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订,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第2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2 技术引进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技术引进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标。为提升工厂技术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和学习中国外优异科技经验,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对工厂技术引进管理。 第3条 责任权限。技术部负责技术引进工作,技术引进工作须由董事会审批经过。 第4条 解释。技术引进指经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路径,从境内外工厂、企业、团体或个人取得技术,它包含以下多个类型。 1.专利权或其它工业产权转让或许可。 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工艺步骤、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专有技术。 3.技术服务。 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手段,比如提供生产线、成套设备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项目。 第2章 技术引进项目标前期准备 第5条 技术引进项目标准备。 1.工厂技术部依据工厂产品发展计划,确定需要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内容。 2.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足掌握需要引进新产品、新技术中国外发展情况。 3.技术部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财务部负责落实技术引进所需资金,报工厂总经理和工厂董事会审批。 4.按程序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第6条 技术引进项目标可行性分析和评审。 1.技术部在和供给方技术交流和初步询价基础上,选择2~3个供给方作为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必需时能够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出国考察。 2.技术部应编制技术引进可行性研究汇报,组织工厂内外相关项目教授,对可行性研究汇报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汇报并报送技术副总、工厂总经理和工厂董事会审批。 第7条 技术引进项目标其它准备工作。 1.工厂依据国家相关要求,选择代理工厂。 2.技术部应编制进口设备、仪表、散件等物资分交方案,报送国家相关部门同意。 3.技术部应依据已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和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包含土建、工艺设计等),并按要求报批。 第3章 技术引进协议签署和交货 第8条 技术引进协议谈判。 1.经过充足技术交流和价格、供给条件等方面讨论,技术部应筛选出一个对工厂最为有利供给方作为签约对象。 2.技术部应和进口代理工厂共同提出协议及其附件初稿,作为谈判基础。 3.每次谈判前技术部应认真做好预案,指定主谈人员,谈判后应立即研究,并为下一次谈判做好准备。 第9条 技术引进协议签署。 1.工厂和供给方签署技术引进协议内容必需符合《中国技术协议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2.对于和技术引进相匹配进口设备、仪表、工具等引进物资,技术部也应在充足了解性能、价格情况下择优签约。各项协议签字后应按要求程序上报审批。 第10条 技术引进协议实施时管理。 1.协议管理:工厂各引进协议应由引进工作专职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及人员根据进度表掌握协议实施情况,并随时处理在实施中碰到问题。 2.财务管理:财务部负责整个引进项目标财务工作,具体工作以下。 (1)按进度筹集资金,严格管理和使用资金。 (2)办理引进项目标预算稽核、付款、结算等日常工作。 (3)负责引进工程完工验收时决算工作。 (4)按工厂相关要求进行进口物资账务管理。 (5)监督引进项目并提出财务方面参考意见。 3.协议交货。引进工作专职部门负责按协议要求交货期组织进货,具体进货过程以下。 (1)按要求申报商检,依据相关要求办理减免税手续。 (2)商检经过后,办理货物到港后海关、运输手续,立即组织运货。 (3)会同工厂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 (4)对缺损货物必需在索赔期内办理索赔。 (5)对货物品质,质量管理部必需根据协议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品质检验。对本工厂无法检验物品,应会同对应管理部门联络检验单位。检验结果需做出书面汇报。 (6)在质量确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即和供方联络处理。 (7)进口设备、仪表由工厂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按上级和工厂内部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4章 技术培训和指导 第11条 出国技术培训。 1.工厂按协议约定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外进行技术培训,相关人员出国培训前应在中国进行必需预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外语学习、资料预习、必需操作技能训练等。 2.出国培训期间应严格根据要求日程和内容进行,受训人员应对所学内容作具体统计,回国后要进行认真书面总结。试生产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12条 教授技术指导。 1.供给方派教授来工厂进行技术指导前技术部应安排工作计划,对接收技术指导人员要有明确分工,事先熟悉加工图纸,做好准备。对其中难以掌握技术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 2.接收指导人员应主动掌握供方技术标准,以求达成能独立地生产出和供方质量相同产品。 3.对提升产品质量有显著效果工艺技术标准,应由工艺部门逐步推广到各个生产步骤,全方面提升工厂工艺技术水平和新老产品质量 第5章 试生产和验收 第13条 引进产品试生产和验收。 1.引进产品试生产应纳入工厂计划管理,试生产产品应达成供给方原设计质量、产量和性能要求,试生产中出现问题应按协议要求分清责任求得处理。 2.经过试生产对供方提供软件和硬件进行正式全方面考评,协议验收由专职部门承接。 第14条 工程完工验收。 技术引进工程完工后应按要求申报验收,验收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汇报和相关设计文件。在验收时应对整个工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做出定量结论。 第6章 技术消化和资料管理 第15条 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工厂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国家要求,负责编制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国产化计划,报上级同意后实施。其消化吸收包含以下内容。 1.对引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管理方法等,在掌握其系统设计理论和方法、制造技术、原料配方、工艺步骤、技术标准、检测方法和优质、低耗、高产、安全生产控制方法等技术诀窍基础上,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生产出质量、性能、成本符合预期要求设备或产品。 2.对进口关键设备、产品和元器件、基础件、原材料样品进行分析。 3.对引进技术或进口设备,在学习掌握基础上,提升工厂科技攻关和技术开提议点,结合国情发展、创新,开发出含有自己特色、达成国际优异水平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第16条 技术资料管理。 供给方按协议提供和引进技术相关图纸资料,是技术引进关键内容之一,是产品制造和消化吸收原始依据,同时也是工厂关键技术资料。为确保引进技术不流失,保持工厂相对优势,必需指派专员进行管理。 第7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订,解释权归技术部。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3 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标。为提升工厂技术水平,规范工厂生产管理,提升工厂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解释。技术改造是工厂在现有基础上用优异技术替换落后技术,以促进技术进步,工厂技术改造具体目标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1.改革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升新产品质量。 2.降低生产过程中能源、原材料等多种物资消耗和劳动消耗,降低成本。 3.合理利用资源,提升多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加强生产微弱步骤,提升生产微弱步骤生产能力。 5.促进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 第3条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工厂产品更新换代、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改革、工程改造、原材料综合利用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2章 技术改造工作责任权限 第4条 技术改造职责划分。 1.技术改造工作由技术部负责,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设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技术改造评审工作。 2.技术改造项目须由工厂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经过方可实施。 第5条 技术改造评审小组。工厂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技术改造立项、评审工作。技术改造评审小组属临时项目组,其组员由相关部门提名,由总经理同意任命。 第6条 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职责。 1.主动激励职员和相关部门提交技术改造方面合理化提议,搞好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 2.审核多种合理化提议和各相关部门提交技改方案,确定是否立项。假如某项目可立项,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别对该项目进行生产、技术、经济等方面可行性论证分析。 3.审核可行性论证汇报,召开论证会,决定是否实施该项技改项目,并将决议报工厂总经理审批。 4.项目审批经过后,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推进项目标实施。 5.对已完成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3章 技术改造实施 第7条 技术改造项目立项及可行性汇报论证。 1.技术改造项目标可行性分析,是指对准备进行改造项目经过调查研究和估计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较,提出是否值得改造、工厂是否含有改造条件及怎样进行改造等相关意见,以此作为技术改造项目标决议依据。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尤其是重大改造项目,需通经过可行性分析方可实施。 2.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内容 (1)投资机会论证。经过各方面调查和研究,分析项目标前途,确定是否有立项价值。 (2)初步研究。明确项目标基础情况,比如规模、技术要求等。 (3)具体研究。对现有资源、技术、设施、经济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定。 (4)结果评定。对可行性分析结果,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完成可行性分析汇报。 3.技术改造项目标可行性分析实施 (1)技术部应向技术改造评审小组提交技改方案,由技术改造评审小组决定是否立项。技改方案中必需注明立项理由及依据,并指出该技改带来经济效益。 (2)技术改造立项评审后,由教授委员会对技改方案进行论证,并提交可行性论证汇报。 (3)技术改造评审小组审核可行性论证汇报,确定最终技改方案和预算汇报,并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 4.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汇报编制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汇报内容以下。 (1)项目背景和概况及项目改造必需性和可能性。 (2)项目具体实施计划。 (3)项目标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包含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计划、可获经济和社会效益估计等。 (4)项目不确定分析和风险估计。 (5)分析总结。项目优劣势分析,做出项目决议。 第8条 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工厂总经理和董事将对技改方案和预算汇报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财务部方可开启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第9条 技术改造项目实施。 依据技术改造方案分工和项目进程安排,相关部门在技术改造评审小组监督下开展技术改造项目。 第10条 验收和评定。 1.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技改评审小组必需立即验收。 2.技改项目在验收时,技改人员应如实填写已完成技术改造内容并由使用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认为该技改项目完工。 3.工厂技改项目验收完成后,由工厂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进行评定,评审内容包含技改项目是否合乎程序、其完成程度及可带来效益。 4.工厂依据评审结果和考评制度对技术改造提出人(部门)和实施部门进行奖励。 第4章 附则 第11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订,解释权归技术部。 第12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4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标。为加强工厂对工艺纪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实现标准化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工厂各车间工艺纪律检验和考评、评价工作。 第3条 责任权限。 1.生产部负责工艺纪律考评标准制订、落实、监督及组织工厂级检验、考评、评价工作。 2.技术部负责搜集各车间常常发生质量问题,监督各车间实施工艺纪律检验、考评、评价工作,并参与工厂级检验。 3.各车间负责工艺纪律具体实施、落实、落实工作,并对检验出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第4条 解释。工艺纪律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职员需实施工艺管理相关制度和工艺技术文件所遵照要求,它也是掌握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关键确保。 第5条 工艺纪律内容。严格工艺纪律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升效益确保。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全部应严格实施工艺纪律,其具体内容以下。 1.工艺文件必需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楚,并符合工艺文件审批、修改要求。 2.车间必需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安排生产,并努力做到均衡生产。 3.凡投入生产材料、毛坯、外购件、外协件等必需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4.工艺设备必需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符合工厂设备管理条例。 5.依据工厂相关培训制度,车间操作人员上岗前需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定人、定机、定工种。 6.车间操作人员在生产中必需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要求进行加工和装配。 7.技术人员必需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进行检验。 8.车间操作人员在生产实践中进行技术革新项目必需经由技术部会同车间人员共同进行验证,判定合格后纳入正式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第6条 临时变换工序要求。为均衡生产或生产急需,下列情况可由生产部提出,经技术部同意,许可临时变换工序次序或更改加工次序。 1.在同一车间内流转工序。 2.改变加工次序对于零件整体质量无任何影响,并对后续工序加工也无影响。 3.改用较高精度设备加工。 第7条 工艺纪律检验。 1.各车间应每个月定时对本车间工艺纪律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并填写《工艺纪律检验表》。 2.生产部应每三个月会同各车间对工艺纪律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填写《工艺纪律检验表》。 第8条 工艺纪律检验结果处理。 1.工艺纪律检验中出现不合格项目,由各车间自行提出整改方法,技术部负责验证,重大不合格项目由技术部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2.三次检验同一项目不合格部门,整年工艺纪律检验为不合格。 3.工艺纪律实施情况必需纳入职员考评奖励工作当中,对严重违反工艺纪律或造成重大损失人员应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9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订,解释权归生产部全部。 第10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5 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标。为规范工厂对工艺文件管理工作,确保工艺文件适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工厂工艺文件管理,包含工艺文件登记、保管、复制、首发、归档、注销、利用、更改、保密等。 第3条 责任权限。工艺文件管理相关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第4条 工艺文件分类。 1.指导性工艺文件是用来指导工艺人员编制多种文件依据,包含工程、工序技术文件、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 2.生产用工艺文件是指导生产过程各工序相互关联工艺文件,包含工艺卡、工序卡、工艺图、工艺守则、原材料消耗定额等。 3.新产品设计工艺文件。 (1)新产品试制文件是用来指导试制新产品或试用新原材料所用文件。其特点是文件中所要求参数未经实践证实,需在生产中继续探索,该文件在实施过程中,若发觉问题,经相关人员约定不经审批直接在现场修改,并做修改统计;试验成功后,再形成新文件。 (2)新产品设计工艺文件只在试验过程中有效,不能用于试制或批量生产,经试制判定后,文件自然失效,批量生产时,要重新形成正式文件。 第5条 工艺文件编制。 1.工艺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编制,技术部依据产品和市场需求制订工艺设计方案,经论证审批后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2.技术部依据设计方案所编制工艺文件,由教授委员会评审和技术副总审批后,正式颁布工艺技术文件。 第6条 工艺文件登记。 1.对于不一样类型、不一样版本工艺文件,需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号登记,并用显著标识进行区分。 2.对于临时性工艺必需明确标识,标明产品、使用期限及其它限制。 第7条 工艺文件发放。 1.生产所需要工艺文件由生产部统一领取,任何生产人员不得到技术部或档案室以个人名义领取工艺文件。 2.工艺文件需立即发放到使用场所或对应工作岗位,以确保操作人员在不中止工作前提下能够得到。 第8条 工艺文件实施。 1.技术部就新工艺文件立即向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于新上技术改造项目标设备,技术部和设备管理人员一样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讲解设备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生产部应主动发明落实工艺文件有利条件,如发觉工艺文件有问题需修改时,应按修改手续办理。 第9条 工艺文件更改。 1.工艺文件修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其手续和工艺设计审批手续相同,标准上必需由原编制者修改,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艺文件需修改。 (1)工艺技术改善时。 (2)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更新设备工装时。 (3)落实新标准或技术标准更改时。 (4)发觉设计错误时。 2.工艺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个人均可对工艺文件实施提出合理化提议,由技术部论证,论证经过后报技术副总审核,纳入工艺文件。 3.在工艺文件未修改前仍按原文件实施。 4.工艺文件更改时要做到同一文件更改到位、相关文件更改到位、相关岗位通知到位、设计实物时处理到位。 第10条 工艺文件注销。 1.工艺文件注销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其手续和工艺设计、更改审批手续相同。 2.工艺文件注销后将不再被使用,需将工艺文件从使用现场统一收回,避免出现使用注销过工艺文件情况。 第11条 工艺文件归档管理。 1.工艺文件要整理齐全,并分类归纳,便于查找。 2.过期失效或需处理文件要经相关人员讨论同意,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12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订,解释权归技术部。 第1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6 工艺装备管理程序 制度 名称 工艺装备管理程序 受控状态 编 号 实施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标。为规范工厂对工艺装备管理,保持工艺装备良好状态,确保工艺装备能力符合要求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第2条 范围。本程序适适用于工厂各工艺装备管理相关事项,包含模具、夹具、样板等。 第3条 责任权限 1.技术部负责工艺装备设计,并绘制图样及对应技术文件。 2.生产部负责工艺装备制造或请购工作,并负责做好在用及库存工艺装备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3.生产部指派专员负责编制“工艺装备总册”,为每一件工艺装备建立档案,统计工艺装备从验证合格归档到报废履历验收和标准工具选定,各车间负责工艺设备使用和保管。 第4条 工艺装备设计。 1.工装设计必需满足产品工艺要求、结构合理、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考虑制造工艺性,并落实标准化和通用化。 2.工装设计文件必需齐全,并推行审核和同意手续。在工装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以下内容。 (1)工艺装备消耗定额。 (2)工艺装备检定周期、检定内容和磨损期限。 (3)易损件明细。 第5条 工艺装备制造和加工。 生产部依据工艺装备图样和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造或外协采购(由供给部负责)。加工完成后,应报技术部进行工装验证,保留验证统计,并填写“工装验证单”。 第6条 工艺装备验证。 1.第一次设计制造关键工艺装备、新结构工艺装备、采取新工艺、新材料、用于产品新工艺、试冲或试压各类模具全部需要验证。 2.需要验证工装,应在工装底图零件明确细表右上角注明“验证”字样。 3.使用部门领用工艺装备后,需做好准备工作,和品质部确定验证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参与。 4.工装验证后,由品质部填写“工装验证汇报”并报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批经过。 第7条 工艺装备验证结果处理。 1.经验证需要修理和修改设计工装由生产部按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1)属于工装设计方面问题由技术部按图样修理,直至合格。 (2)工装制造问题,由生产部按图样修理,直至合格。 2.工装验证中,发觉所加工产品零件部分尺寸和产品图样不符合而不影响产品质量,由技术部按实际情况修改图样,只有在图样按加工情况确定更改后,才能认为工装验证合格。 3.验证不合格或无法修复工装应予报废,生产部应填写“工艺装备报废单”,并报总经理同意。准予报废工装,生产部应注销工装编者按号,直至给予销毁。 第8条 工艺装备维护保养。 在用、库存工装分别由工装使用部门和仓管员依据工装特征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分类贮存和标识,预防生锈和磕碰,确保工装处于完好状态。 第9条 本程序由生产部、技术部协作制订,解释权归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10条 本程序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同意日期 修改标识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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