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市丽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日 期: 6月备 案 单 位:(盖章) 招 标 文 件 目 录第一章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概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三二、物业基础情况和管理服务内容(一) 物业基础概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条件(三)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综合说明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编制三、投标文件递交四、开标五、评标六、授予协议七、其它事项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二、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标措施附件一 开标
2、程序附件二 评标措施第六章 图纸(另附)第一章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概况一、投 标 须 知前附表一 项目名称丽水市莲全部区丽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地点丽华小区在迎春路以南,大猷街以北,宇雷路以东,紫金路以西招标联络人吕俊英 电 话招标方法公开组织方法委托物业类型及规模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约96382.06(不包含底层储藏间12103.54平方米,地下室25795.6平方米)投标人关键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含有独立法人资格, 建设部门核发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含暂定级)。(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服务等级要求达成丽水市区一般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甲级标准招标文件工本费30
3、0元(不退还)投标确保金(元)人民币 5000元整(不计息)。投标确保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帐户。投标使用期投标截止以后 60日历天内交易席位费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相关要求办理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 肆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管理 (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6月29日9时00分开 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措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时 间 安 排地 点1公布招标公告6月8日起丽水采购和招标网( 2发放招
4、标文件6月8日起 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获取方法1、网络下载:(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5招标人公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7交纳投标确保金同前附表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开标时间同前附表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9预中标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和招标网10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告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和招标网通知其它投标人中标结果。11招标立案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丽水市建设局莲全部区分局12签署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
5、之日起30日内丽水市安居房建设13投标确保金退还(不计息) 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要求退还注:中标人中标后物业管理处责任人必需跟投标文件中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前附表三-关键事项说明 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本物业前期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丽水市区一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结合丽水市各小区收费标准,制订本物业前期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一般住宅(多层)收费:0.40.6元/建筑平米月;非住宅收费(幼稚园、商店等):0.50.7元/建筑平米月;露天停车位场租费收费:80100元/月。2、装饰垃圾清运处理费:一般住宅装饰垃
6、圾清运处理费按套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参考相关印发丽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措施,非住宅物业(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内和一般住宅小区配套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物业)装饰垃圾清运处理费由双方协商确定;3、配套停车用房物业服务费:地下车库服务费收费:1525元/月个,杂物间(摩托车间)减半收取;地上杂物间(储藏间)不再另行收取物业服务费;4、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启资金: 10万15 万元(关键用于购置办公用具等固定资产);注: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取费区间自行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注意,物业经营用房、露天停车位收入处理方法在协议期限内归物业企业(若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生效,前期物业服务
7、协议终止。)在出租前必需取得建设单位同意。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必需到场人员a、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实参与;b、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置不足12个月,从设置时起)在委托企业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实参与。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应提交证件原件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 本项目物业管理责任人上岗证d、 业绩证实协议原件及获奖证实等有利于得分相关证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确保金缴纳方法交纳注意事项: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缴纳方法: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法交纳,汇票开具时
8、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汇票提交: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汇票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地方,必需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二、物业基础情况和管理服务内容(一) 物业基础概况1、具体情况 丽华小区在迎春路以南,大猷街以北,宇雷路以东,紫金路以西总用地面积62454.7,总建筑面积96382.06(不包含底层储藏间12103.54平方米,地下室2579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0306.7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196.79平方米,会所、幼稚园及公厕面积285
9、8.53平方米,容积率1.54,建筑密度26.6%,绿地率30%,地上停车位86个,地下停车位483个,建有幼稚园1幢,物管房1幢,住宅34幢,总套数810套,户内面积分别为40、60、80、100、120、1406个套型。小区分两期实施。本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31390.5平方米,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50999.4平方米(未包含架空层储藏室5319.43平方米,地下车库16312.5平方米,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建筑密度:29.037%,绿地率:30.15%,容积率: 1.625,包含小区市政、隶属、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小区必需设施等,由120幢楼组成(1幢物管房,19幢住宅,住宅套数43
10、0套)。详见施工图及相关资料。总停车位:330个,其中地面52个,地下278个。一期工程开工时间为9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约为6月。二期用地面积31064.2,总占地面积7469.51,总建筑面积45625.41,地下室建筑面积11761.2(未计入总建筑面积),具体以施工图为准。建筑密度24.045%,容积率1.469,绿地面积9397.09,绿地率30.25%,总套数380套,总停车位239,其中地面停车位34个,地下停车位205个。二期由一幢幼稚园楼,15幢多层住宅组成,详见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图纸另附)二期工程开工时间为12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约为5月4日。2、明细表(以下各明细仅供投标
11、人参考用,实际以现场为准)(1)物业组成明细类 型幢 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多层住宅34810约90306.74幼稚园1幢约1991.36公厕1个约30地面车位约86个地下车库(位)约483个物业用房会所约813.24(2)物业共用部位明细1)房屋承重结构:砖混结构2)房屋主体结构:砼空心砌块3)公共门厅:/4)公共走廊:/5)公共楼梯间:/6)内天井:/7)户外墙面:/8)屋面:/9)传达室:2个(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1)绿地:30%绿化率2)道路:按图纸;3)、化粪池: 23 个;4)、污水井:约 1000 个;5)、雨水井:约 600 个;6)垃圾箱:约35 个
12、;7)水泵: 1#地下室大水泵3个;1#、2#、3#集水井小水泵40个8)水箱:钢筋砼消防水箱2个9)电梯: / 部;10)信报箱: 约80 个;11)消防设施:有,含自动报警;12)公共照明设施:有,高杆路灯 37 只,邻里空间 约10 个,草坪灯 约法160 只;13)监控设施:监控 48 个;14)避雷设施:有;15)共用天线:/;16)机动车库: 约483个 ;17)露天停车位: 约86 个;18)柴间:810 个;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约 1200 平方米;20)物业管理用房:约813.24 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条件1)含有独立法人资格;2)含有建设部门核发物业管理三级
13、(含三级)以上资质(含暂定级)。3)投标单位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1、基础要求1)有专门管理处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优异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齐有序;3)服务和被服务双方签署规范物业服务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5)有完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6)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告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
14、急修半小时内抵达,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抵达现场,有完整报修、维修和回访统计。遇紧急意外事件接电话后应立即抵达现场; 8)按要求实施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公告收费项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率90%以上; 9)按相关要求和协议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10)按相关要求和协议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题维修资金; 11)定时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为住户开展多项便民服务,主动帮助做好小区文化建设。每十二个月最少1次咨询业主、小区居委会对物业服务意见,对正当、合理意见立即采纳。 2、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统计和保养统计齐全;2)依据房屋实际使用年
15、限,定时检验房屋共用部位使用情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立即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立即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题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按相关要求提出汇报和提议,依据相关部门批复,组织维修;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和其它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统计,并立即维修养护;4)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相关要求和业主条约(业主临时条约)要求,建立完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要求审核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通知装修人相关装饰装修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发觉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立即劝阻并汇报相关部门;5)对违反计划私搭
16、乱建和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立即劝阻,并汇报相关部门。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关键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显著标志。3、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运行、检验、维修、保养等统计齐全;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实施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统计,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立即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立即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题维修
17、资金使用计划,按相关要求提出汇报和提议,依据相关部门批复,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通畅;6)设备房保持整齐、通风,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7)小区道路平整,关键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9)轻易危及人身安全设施设备有显著警示标志和防范方法;对可能发生多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4、帮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二十四小时站岗值勤;次出入口12小时站岗值勤;2)对关键区域、关键部位每1小时最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3)对进出小区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8、4)对进出小区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施临时出入证管理;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立即汇报相关部门,并帮助采取对应方法;5、清扫保洁服务1)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及果壳箱。垃圾桶(箱)和果壳箱要求在早晨8时前清运一遍。垃圾桶(箱)和果壳箱垃圾不溢满、日产日清,垃圾箱天天清运2次以上。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和果壳箱清洁、无异味。保持整齐,每七天清洗一次。2)做到车走地净,垃圾箱周围无遗留垃圾,搜集车不得沿路散落垃圾。3)垃圾清运车应密闭,在清运过程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4)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七天拖洗1次;一层共用
19、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七天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个月清洁1次。立即清除道路积水、积雪.5)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十二个月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个月检验1次,视检验情况立即清掏;化粪池每个月检验1次,每六个月清掏1次,发觉异常立即清掏。6)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时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7)清扫人员在工作时不得闲聊或在路面不洁净情况下休息,不得私自离开岗位。8)工作时间:早晨7时前全方面清扫洁净,全天10小时动态巡回保洁(早晨7时12时,下午 14时19时)。6、绿化养护管理(1) 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 草坪生长良好,立即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3)
20、花卉、绿篱、树木应依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立即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4) 定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5) 定时喷洒药品,预防病虫害; (四)其它项目说明1、中标单位应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中标单位在和建设单位签署前期服务协议后一个星期内,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驻物业现场,并推行下列职责: (1)熟悉物业管理区域地理位置、环境条件;设施设备配置、选型并参与安装调试;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公共配套建筑和隶属建筑和设施设备配套情况; (2)向物业买受人、搬迁户宣传和解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
21、规和政策,使之了解更多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方面知识; 3、中标单位在本物业完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应依据施工图要求和结合施工统计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觉不合格,以书面形式汇报建设单位落实整改。 4、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二十九条之要求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建筑图纸及物业资料,并经过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向业主交房手续。 5、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交房和接待业主入住各项工作,制订交房和接待业主入住方案,建立业主档案并和业主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修服务协议,制订业主入住手册。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整个小区产权移交于“丽水市统一征地拆迁办
22、公室”。交接前各项工作由丽水市安居房建设负责。交接后各项工作由“丽水市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7、物业经营用房、露天停车位收入处理方法在协议期限内归物业企业(若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终止。)在出租前必需取得建设单位同意。第二章 综合说明一、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全部按本章第(六)点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文件必需丽水市建设局莲全部区分局立案。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六)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
23、需要澄清,应于招标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经过书面传真或口头给予解答。2、全部问题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全部投标人。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方法发出。3、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经过书面(传真)通知全部投标人方法修改招标文件并经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立案。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为准。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投标须知、协议条件、要求格式、要求说明
24、、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及其它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步骤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七)物业管理招标标准本物业管理招标、评标工作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老实、信用”标准,按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措施及招标人制订评标措施进行。二、投标文件编制(八)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推行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置不足12个月,从设置时起)在委托企业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实复印件。3)投标报价表(2)技术投标文件包含:1)企业资信:a、企业
2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b、本物业管理项目责任人简历表c、企业经营业绩及创优获奖情况d、企业信誉情况2)物业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包含:a、物业管理人员配置、介入方案;b、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c、管理方案:含房屋保养维护、共用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生活、工作程序管理、小区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特约服务等;d、创优计划和创新管理方法;e、服务质量控制方法。2、投标人应该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一样格式扩展,无格式自行设计编制。(九)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私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6、(2)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十)勘察现场及招标答疑1、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本物业管理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招标人在现场踏堪后召开招标答疑会,会议邀请物业主管部门、投标单位和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书面问题。4、会议纪要(包含全部问题和回复),将在会后3日内提供给全部投标单位,并报市建设局立案。由招标答疑会
27、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方法发出。5、各投标单位必需派本企业人员参与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不然产生相关后果概不负责。(十一)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按A4规格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三、投标文件递交(十二)投标文件递交1、密封:投标人必需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
28、分开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2、标志:全部封袋外面上全部必需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全称。(十三)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要求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能够按本章第(六)条要求以修改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投标截止期。3、超出投标截止期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四)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
29、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十一)和(十二 )条要求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四、开 标(十五)开标1、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并携带按前附表要求证件原件,参与开标投标单位代表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浙江方圆工程咨询组织并主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2、开标时投标人必需提交营业执照、资
30、质证书、本项目物业管理责任人上岗证及评标打分过程中所需提供核实各项原件(供查对投标文件中复印件)3、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或各投标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各项取费报价等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内容。招标人做好统计,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定。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当众给予拆封、宣读。5、唱标次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前后逆次序进行。6、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需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验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
31、封;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和加盖印章;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5)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一样又未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哪一份有效;(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与开标会议;(8)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范围。五、评 标(十六)评标1、评标工作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措施及相关要求,组成评标委员会,制订评标标准、评标措施。评标、决标工作由
32、5人组成评标教授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中除招标人代表以外相关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评标工作由丽水市安居房建设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组织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现场监督下进行,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2、评标委员会应遵照公正、合理、科学标准,用招标文件确定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3 名并标明排列次序中标候选人。(十七)评标内容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相关授予协议信息全部应保密。(十八)投标文件澄清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33、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标准: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以弄虚作假和不老实等方法投标,该投标人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或拒不根据要求对投
34、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一)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二)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要求作废标处理:1、 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2、 投标文件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3、 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4、 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6、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7、 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格式
35、填写或内容不全;9、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10、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1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依据要求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三)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日历天前完成。不能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30日历天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应该对应延长其投标
36、担保使用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使用期造成投标人损失,招标人将给合理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使用期除外。对预中标单位提供资料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复核权,假如发觉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要求实施。六、授予协议(二十四)中标1、招标人按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标措施相关细则和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相关要求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汇报立案。经过中标公告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3、中标
37、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和招标人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标人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没有提交投标确保金,应该对招标人损失负担赔偿责任。(二十五)协议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应采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浙江省推荐文本。七、其它事项(二十六)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措施和相关招标投标管理法规,不得相互探询,相互串通,相互勾结,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不然视为投标违纪行为。(二十七)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书时,要认真了解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相关要求及其它多种需要了解情
38、况。凡在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由此而造成不中标或在中标后产生不利原因,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第三章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章 物业基础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计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组成明细见附件二)。
39、第二章 服务内容和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垃圾搜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4、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其它服务包含以下事项:1、 ;2、 ;3、 。第四条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成约定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 单
40、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法: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以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关键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
41、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利润;(11)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受或负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以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预收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酬金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业主全部,由乙方代管,关键用于以
42、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提取酬金:(1)乙方按 (每个月/每季/每十二个月) 元标准从预收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 (每个月/每季/每十二个月)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 %百分比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十二个月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负担。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完工但还未出售,或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之间交费约定,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具体时间)推行交纳义务。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施酬金制方法计费,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