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劳 务 分 包招 标 文 件(范本)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经 办 人: 联络电话: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发标时间: 年 月 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目录一、招标标准1. 确定投标人标准 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标准 3评标和定标标准 4协议授予标准 二、发包范围、工作内容、目标和要求11工程概况 12现场情况介绍 13发包范围、工作内容 14管理目标和要求 15投标报价要求 16劳务费结算和支付 17双方责任 18奖罚方法 19争议处理 20招标文件解释 三、须知要求5勘察现场 6投标要求 7投标费用 8投标确保金 9开标须知 10联合体投标
2、需要符合要求 四、附 件一、招标标准第一条 确定投标人标准1.1 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须经招标人资格预审,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相关要求和条件,准予参与该工程劳务分包投标。1.2 本工程采取设有标底以邀请方法进行招标。拟邀请 家俱有劳务资质投标人参与竞标。第二条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标准2.1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分包工程项目标特点和需要编制,用以说明工程发包范围、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标准和表格和补充条款、协议条款,招投标程序、评标措施等项内容,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依据,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内容来编织投标文件。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
3、自负。 2.2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解答,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日内(通常2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2) 全部问题解答,将在 日内提供给全部投标人。由此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以问题解答通知为准。3)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约束作用。4)修改通知必需送达每一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注明
4、,。5)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为准。第三条 评标和定标标准3.1 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组员为集团企业招标投标评标教授名册中采取抽签方法确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组员为_人。3.2 评标:按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招标评标和定标实施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 细则)中综合评定法进行评标。经济标计算措施按细则中第十九条第 1 项设有标底招标时,以标底价为基准价确定有效范围进行计算。3.3 定标:按经济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分之和,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第四条 协议授予标准4.1 评标结束
5、后,招标人将此次招标结果报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招标监管部审核,在公布中标结果5个公告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将此次招标结果通知到每个投标人,并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4.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日内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中标人不按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和没有提交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损失赔偿权利。4.3 全部招投标文件资料作为协议签署相关依据,和协议一样含有对应法律效力。4.4 协议签署4.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署施工协议。(使用统一协议文本)4.4.2 施工协
6、议签署前,中标人必需向招标人提交协议总价 %银行保函或协议总价 %由含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企业出具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确保金,共同或分别负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协议总价 %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4.5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7日内,将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二、发包范围、工作内容目标及要求第五条 工程概况5.1 工程名称: _5.2 工程地址:_5.3 建设单位:_5.4 设计单位:_5.5 监理单位:_5.6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5.7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_5.8 资金起源:_5.9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下: ,地上: 。5.10
7、 结构类型:_。5.11 建筑高度: 。5.12 层数:地下 _; 地上_;5.13 层高:地上 _; 地下_。 5.14 工程质量目标: 5.15 总承包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总工期: 个月。5.16 本工程在 ,由 开发 工程,其性质为 ,施工现场环境 。第六条 现场情况介绍(视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条款可做添加或删减)6.1 现场场地: 本工程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场地内部三通一平已经完成 ,局部需做处理。6.2 现场临时设施:办公室用房、监理办公室、库房、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大模板堆放场、材料堆放场、配电设施等已经建好(提供电源至B箱);6
8、.3 现场机械配置:塔吊、砼泵、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木工电锯、电刨等;12.4 生活区设置:生活区设在现场 侧,和施工区分开。其中包含办公室职职员人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需要外施队集中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维护。人员出入配置胸卡,专员管理。第七条 发包范围、工作内容(视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条款可做添加或删减)7.1 砌筑作业: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结构图纸上所标明全部结构施工内容,关键包含:场地平整、配合人工进行机械挖土, 清槽、钎探、回填土倒运和按要求规范扎实。7.2 钢筋作业:抽筋、翻样、钢筋成型、加工、绑扎、接头、预埋钢筋和铁件,钢筋得倒运。石制作业: 7.3 抹灰作业:室内外装修,
9、室内抹灰见白,外檐帖砖。7.4 脚手架搭设作业:搭设脚手架,铺设安全网、防护网,及安全网、防护网搭拆清理整理用工等。7.5 木工作业: 7.6 混凝土作业:7.7 油漆作业:7.8 模板作业:配模、支模、浇筑砼、拆模、清理修补全过程施工;7.9 焊接作业:7.10 水暖电安装 :按图纸要求系统安装完成,包含调试至完工验收。7.11 钣金工程作业:7.12 架线工程作业:7.13 其它:第八条 管理目标和要求:8.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奖项要求确保 ;a. 工程应达成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图纸、招标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时,
10、投标人应在取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b. 投标人必需根据国家要求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觉设计有误,须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窝工,由招标人给予经济赔偿,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窝工,工期不顺延,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担。c.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种施工完成后 日内由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招标人又交后道工序施工或投入使用,视为符合协议要求,工程交工。d.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8.2 分包工期要求: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自 年
11、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8.2.1 投标方以招标方工程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制订分项或分阶段工程计划并争得招标方同意后,必需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8.2.2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经招标人确定,工期对应顺延。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难或非招标人、中标人责任造成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b. 中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取得施工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c. 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8.2.3 中标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内容和所以产生经济支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汇报,招标人应于 日内就延长完工期限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书面回复。中标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汇报
12、,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招标人逾期未回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认可此事实。8.3 安全生产要求:(视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条款可做添加或删减)8.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小于0.15%0 ,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8.3.2 投标人应依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要求,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8.3.3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持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集团企业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上岗。8.3.4 施工现场内使用各类安全
13、防护用具、用具、设备必需含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符合相关标准化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必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8.3.5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严格实施中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确保安全。8.3.6 对施工中发觉文物、古化石或爆炸物和放射性污染源等,投标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招标人向文物管理部门汇报。发觉文物后隐瞒不报,由责任人依法负担法律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费用,由招标人负担。8.3.7 严禁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作业程
14、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善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8.3.8 食堂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国食品卫生法,做到“三证”(即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和培训证)齐全。8.3.9 宿舍及生活区管理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京建施382号)认真实施。8.4 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理8.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招、投标双方应采取紧急方法预防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需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统计或拍照。8.4.2 根据相关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者负担对应责任。在招标人和投标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认
15、定处理。8.5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8.5.1 场容达标实现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场容、噪声、污水排放、垃圾分类、控制扬尘、节水、节电、车辆进出现场等项管理。(环境保护标准 GB/T24001)8.5.2 投标人生活区使用应符合北京市建委和建工集团相关要求。8.6 材料供给方法和管理: 8.6.1 依据工程需要,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将所需材料立即供给到位,确保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连续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停工待料”,由甲方、乙方协商处理。8.6.2 对工程所需关键材料,如模板、钢管、顶托、扣碗架子、脚手板、安全网和组成工程实体材料实施限额领料,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按对应原价150%进行
16、赔偿。8.6.3 为预防因超出多种材料要求损耗率造成浪费或因使用、保管不妥造成浪费、损坏、丢失等现象。材料进场时,经过双方验收质量、清点确定后,由乙方保管使用。除此之外施工材料由乙方自行供给和管理;8.6.4 乙方应主动提前做好材料、设备使用计划,供甲方参考,双方协商决定。8.6.5 乙方自行处理材料和工具是: 自带生产工具:铁锨、洋镐、手推车、扫帚、铁锤、撬棍、攒子、钢丝刷、辊子、毛刷、水桶、胶皮管、安全带、安全帽、电气焊面罩、胶鞋、绝缘手套等全部装修所需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具(安全用具及劳保用具必需是正规检测部门,经过定时检测,发给合格证书,且在合格期限范围内)。 自带中小型机具:无齿锯、锯片
17、、手提电锯、电锤、磨光机、双轮车等全部装修所需中小型机具(电气用具、机工具用具必需是经定时检测,有合格证书,且在合格期限范围内)。 通常辅助工具:如焊线帽、灰桶、手持工具、安全帽等劳保用具由乙方自行处理。 自备低值易耗材料:火烧丝、钉子、铅丝、钢丝棉、砂纸、氧气、乙炔、焊条、建筑胶等。总而言之,投标人应依据第十四条“管理目标和要求”,结合该工程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和本身管理需要,编制出安全生产各项有效管理方法和方案。第九条 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关键包含内容是:(一)人工费、各项管理费、中小型机具和手使工具使用、维护费,劳动保险、劳动保护、
18、 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要求其它应缴费用;(二) 辅材费、现场300米内多种材料、料具清理倒运费; 冬、雨季施工、现场清理费、临时用工、往返路费、交通费、 工程修补、剔凿处理人工花费,不可避免技术间歇误工费,成品保护、维修费,地域性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况窝工费; 迎接质检站、文明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长城杯验收费用; 现场清理,生活区整理、整理费用; 现场临时水、电施工配合及维护用工费用等;(三)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奖。9.2 报价依据建筑设计图和北京市预算定额、参考市场价。 9.3 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实施。9.4 报价方法:按施工
19、面积以 元/m2方法进行报价,报价明细表,并汇出总价。9.5 报价需要说明相关问题:本工程除现场道路硬化、现场围墙、生活区宿舍、办公室搭建用工另行计算外,其它一律不发生零工,均包含在报价内;第十条 劳务费结算和支付10.1 结算:每个月按甲方和监理方对乙方实际完成部位或工作内容进行验收,经验收达成质量和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满足和符合协议要求,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建筑面积)给予结算;(工程完工后立即将料具完好交还办完手续)10.2 支付: 每个月劳务费随工程进度支付不低于实际完成量,已结算部分95%劳务费,预留5%维修费,待保修期满后,扣除发生保修费用后,付清全部余款;10.3 劳务协议价款结算
20、必需经过劳务企业或中标人在京单位进行结算;第十一条 双方职责11.1 招标方职责:1) 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务管理、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材料领用、行政卫生等方面监督和管理;2) 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包含技术说明),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办理洽商签证;3)负责提供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其它设施设备使用协调;4)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和完工验收。5)负责提供临时办公设施和生活休息场地;11.2 中标方职责:1) 中标方就分包工程和招标方共同对业主方负担连带责任;2) 中标方必需根据施工设计图所要求规程要求,按规范标准严格操作程序; 3) 根据招标方发出指令组织施工生产,并做好施工原始统
21、计搜集、整理工作; 4) 提供承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计划;5)中标方必需服从招标方相关管理要求和要求,无条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6)根据相关要求和要求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各项手续,(包含劳动用工、生命安全、医疗 保险);7)做好和本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协作配合,遇有矛盾时,服从招标方统一协调和安排;8) 保持文明施工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垃圾清运立即。第十二条 奖罚方法(视工程实际情况提出)12.1 安全生产:12.2 工程质量:12.3 施工工期:12.4 文明施工:12.5 劳务用工:12.6 材料领用: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如在双方就招标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向市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监管
22、部门进行投诉。三、须知要求第十三条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基础条件要求13.1 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责任人必需持有建设部认证二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经验。拟派往本工程关键管理人员必需拥有对应资历和经验,并含有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管理人员也应持有效上岗证书,配置齐全。中标方须配置2名以上专职安全员。13.2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项目责任人及关键管理人员。若中标人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及关键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和中标人解除协议关系,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13.3 对于不合格或不服从招标人管理管理及作业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
23、需无条件地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立即更换。第十四条 勘察现场14.1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组织被邀请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堪察。14.2 招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向投标人提供和施工相关所需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14.3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勘察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自行实施勘察现场时,所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和招标人无关,招标人将不予任何赔偿。14.4 因投标人自己了解错误,而造成投标人不能在全方面了解招标人意图时,所作犯错误结论,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担。第十五条 投标要求15.1 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人
24、应该根据领取招标文件要求和勘察现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提出每一项要求做出具体响应。2)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且须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第一部分(商务标)1投标函 2.投标担保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须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由被委托人随身携带,开标前交验) 4.承诺书 5.企业基础情况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标)1. 工程概况 2.编标依据 3.施工布署 4.劳动力计划安排 5.关键施工方法及技术方法 6.安全生产 7.文明施工管理 8.材料管理 9.生活管理方案 10.材料节省方法 11.环境保护方法 12.关键经济
25、技术指标。第三部分(经济标)投标报价:1.劳务项目投标书 2.“投标报价清单”3)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在开标会议前 三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涂墨水,用正楷书写或A4纸宋体字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须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错误且必需修改,修改处必需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6) 投标人应该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一样格式自行编
26、制和添补;7) 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按一式三份编制,并标明“正本”和“副本”(一正两副)。 15.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 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投标文件时,应按本文件第三条相关要求和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等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15.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见附件)1) 密封:投标人必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
27、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填写好密封日期及在何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日期,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 标志: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全部封装袋上全部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15.4 投标文件递交和接收1)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文件时,须向投标人开具接收文件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投标人也应主动向接收人索取接收清单。2) 当出现本文第二条2.3款和第三条3.3款情况时,招标人能够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
28、以前约定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以后新投标截止期。15.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1)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和递交; 3) 其它不含有受理投标文件。注: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第十六条 投标费用16.1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其参与该投标活动所需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予任何赔偿。16.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地点购置招标文件,而且每个投标人只限购置一份,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元整。第十七条 投标确保金17.1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法采取:投标保函;投标确保金。17.2 投
29、标确保金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人递交,此次投标确保金为人民币 元。17.3 投标确保金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法提交,银行支票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确保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付款人印鉴,不然该确保金无效。17.4 投标人若提交第三方出具投标担保(除现金外),必需同时提供第三方同意出具担保证实材料,不然视为无效。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a. 不按时提交投标文件;b. 不按时参与开标会;c. 会议进行时,无故中途退场,d. 不按要求时间签署协议。第十八条 开标须知18.1 本工程于_年_月_日_时_ _分在_地点召开开标会议
30、,请各投标人按时进入会场。18.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18.3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开标。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给予密封或未按时送达; 投标文件中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投标人无代表参与或参与会议代表迟到;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18.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
31、选代表或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密封完好,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内容。采取综合评分法时还将同时宣读全部投标人参与评分所报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内容。18.5 招标人收到全部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将当众给予拆封、宣读、统计。18.6 唱标次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或开标签到时间前后逆次序进行。18.7 全部投标人唱标结束后,设有标底招标,招标人宣读标底后打印输出,并由全部投标人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18.8 投标人在开标统计上签字,以后由招标人宣告此次开标会议结束。该项招标开标工作完成。第十九条 联合体投标需要符合要求19.1 两个
32、以上劳务分包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时,需签有共同投标协议,且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含有负担招标工程对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根据资质等级低施工企业承揽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19.2 联合体应该指定一家组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组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证实其主办人资格。19.3 投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协议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组员均组成法律约束。19.4 全部联合体组员应该按协议条件要求,为实施协议共同和分别负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和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协议协议书中应该对此作对应申明。19.5 联合体各组员之间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该随投标
33、文件一起递交。19.6 联合体各组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同一个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和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组员投标资格。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解释本文件最终解释权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公室。第二十二条 附 件 1.评标实施细则、评分计分标准 2.投标函 3.投标确保金银行保函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6.劳务项目投标书 7中标方自行处理机具及消耗材料明细表8拟派项目责任人情况一览表9.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册1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基础情况表11工程量清单12.施工图纸附件一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工程
34、劳务作业分包招标评标和定标实施细则(试行)第一部分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企业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招标评标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合理控制分包工程投资,提升企业效益。依据北京市建委相关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京建法121号)和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相关实施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招标投标管理暂行措施,制订本实施细则。集团所属各单位均应落实施行。第二条 各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本细则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入招标文件。第三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集团企业评标人员库中抽取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组员为5人以上单数。第四条 集团企业招标管理机构对集
35、团范围内劳务项目招标评标和定标实施监督管理。第二部分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该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评标结果签字确定。并在完成评标后,将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书面汇报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该接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组员根据本措施,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计算出各有效标分值,即为投标人得分。第七条 按本措施评标取得最高分投标人标准上应成为中标单位,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变更中标单位。若发生并列第一名情况,由招标人依据招标工程需要侧关键(如质量、工期、造价等),从并列第一名投标人中选出中标
36、单位。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要求否决不合格某一投标或认为全部投标文件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确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致使招投标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能够宣告此次招标投标无效。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第九条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做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法表述,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对于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书面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给予拒绝。澄清、说明相关工作应做书面统计,评标委员会组员和投标人分别在统计上签字确定。第
37、十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进行评定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标准进行修正: 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要求调整后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觉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应报请评标委员会共同商议确定后,方可定为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觉某投标人报价显著高于或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标底价时,可
38、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属于不正当竞标,可按废标处理。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可按以下要求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已被废止;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投标人资质、投标项目经理及关键技术责任人等在经过资格预审后发生实质性改变;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第十二条 评标和定标应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投标使用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