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法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1. 本规定适用所有使用电动葫芦的岗位。 2. 参照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生产厂家“使用维护说明书”等。3. 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 4. 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5.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钢丝绳、挂钩、安全装置等配件是否有损坏现象,并检查吊具、料包带等是否牢固可靠。 6.操作过程中注意力要
2、集中,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操作: 6.1指挥信号不明白或没看清楚 6.2重物超过允许的负荷范围 6.3吊具使用不合理,物体有脱落危险时 6.4吊物上站有人员 6.5抱闸、刹车及安全装置失灵 6.6吊物带电、或埋在地下、或与它物相连 6.7光线不足,工作现场视线不清 6.8吊索斜方向受力,倾斜角度不应超过15 7.吊较大物体时吊离开地面少许后试抱闸是否可靠。吊运物不准从人头上方通过 8.不允许长时间带着载荷悬于空中,以防制动装置失灵 9.运行中发生故障如行走机构有异常,行走慢或有杂音应及时停车,断电后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10.运行中操作按钮失灵时按下“即停”开关 11.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不能当作行程开
3、关使用 12.随行电缆和设备连接处不能直接受力,电缆无掉轮现象,以防止电缆被挂断 13.每次工作完毕后要搞卫生(特别是控制器手柄卫生,以防物料进入使操作按钮失灵),钩升到最高限位,并关闭电源 14.检查和加注润滑油都要停电进行 15.本岗位人员有权制止其它岗位使用电动葫芦,尤其是不允许施工人员做起吊工具用 16.严格交接班制度,有情况及时反映给下一班 17.监督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检测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 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貌检查,确认其结构是否完整,运转部分是否灵活,以及充油部分时候有油等,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不良现象。 2、 吊挂葫芦的绳子、支架、横梁等,应绝对稳固可靠。 3、 葫芦吊挂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然
5、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 4、 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芦,应采取垫高措施,避免泥沙带进转动轴承内,影响使用寿命。 5、 使用3个月以上的葫芦,须进行拆卸检查、清晰和注油,对于缺件、失灵和结构损坏等,一定要修复后才能使用。 1、 在使用前,应进行静负荷和动负荷试验。 2、 检查制动器的制动片上是否粘有油污,各触点均不能涂润滑油或用锉刀挫平。 3、 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4、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并及时消除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正常情况。 5、 盘式制动器要用弹簧调整至是物件能容易处于悬空状态,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不得超过80mm。 6、 电动葫芦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干净。 7、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禁止把重物悬于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