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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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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版)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单位: (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 (盖单位章) 编制人员: (签 名) 二零一六年七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适适用于本市采取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负担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一章格式公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公布招标公告编入出售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公布所在全部媒介名称。 四、依据《相关深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通知》中评标措施及适用范围,该范本使用是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依据第三章“评标措施”前附表应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要求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原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造成废标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和“投标人须知”、“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依据相关要求作对应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 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依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和“投标人须知”、“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依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给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其它内容。假如必需引用某一生产供给者技术标准才能正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标技术标按时,则应该在参考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说明 (一)资质条件:按和招标工程规模相符最基础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使用总承包资质,通常不再增加总承包资质涵盖专业资质;如招标工程须采取两个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应许可联合体投标。 (二)信誉要求:投标报名期间没有被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以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评价平台(含经过其平台能查获相关链接信息)公布为准,时间以通报时间为准。(诚信评价结果产生后使用此条款) 九、否决性条款设置要求 否决性条款(包含不予受理、废标)必需单列,招标文件其它条款和该单列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未单列,以单列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该明确,易于判定,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收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条款。 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经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经过理由。如投标人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经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通常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经过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行业施工企业信息库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和企业信息网上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内容,不予经过评审。 十二、对联合体进行投标时,其施工能力为主办人和各组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十三、电子评标注意事项 (一)发生下列情况,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时间视情况而定。 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觉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 5、其它无法确保电子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意外情况; 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终止; 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 9、依法应该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情形。 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项目,相关诚信分值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相关诚信分值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 (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市招标办有解释权和处理权。 (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统计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 中标单位应将中标投标资料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招标办存档。 (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行为所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1、投标人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她人冒用、盗用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2、使用她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她人使用,作串通投标处理。 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报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负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其它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上传(经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除外),即被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无效,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5、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措施(试行)》进行处理。 现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诚信评价统计为准。 (五)参与投标之前,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查询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立案情况。 (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企业信息和资格审查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交易中心诚信评价系统中企业信息库登记信息,请投标人立即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立即维护、更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评价系统中企业库信息,造成其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不被认可、资格审查通不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含有法律效力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八)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填报,请各投标人在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填报,任何不一致将造成计算机不能读取而作废标处理。 (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中扫描件是指原件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 (十)电子招标投标其它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相关试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通知》(中建通[]8号)。 十四、现在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电子招投标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造成招标失败,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假如采取纸质评标,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前现场递交。 十五、招标人标准上根据本范本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不明确之处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试行版,将依据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立即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和提议,可向市招标办反应,联络电话:。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3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6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61 第六章 图纸 6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立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起源),项目出资百分比为 ,招标人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说明此次招标项目标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 2.2招标范围:说明此次招标具体内容(属土建、安装、二次装修、市政、园林及其它)、规模、标段划分等。 注:规模按以下内容进行表述(房屋建筑:面积、造价、幢数、层数、层高、最大跨度、结构形式等;市政工程:长度、宽度、最大跨度、管径、日处理量等工程项目特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填写。 3.2 此次招标 (接收或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达两个或以上标段,招标人须明确投标人能否同时中两个标段,是否须按标段提供项目责任人等。)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适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纸质投标文件(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或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7.联络方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络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起源 1.2.2 出资百分比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和第一章2.2内容一致) , 相关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按和招标工程规模相符最基础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使用总承包资质,通常不再增加总承包资质涵盖专业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立案和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如招标工程须采取两个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应许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报名。) 报名条件对注册资金有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没有标明注册资金,需投标人报原发证机关出具注册资金证实或其它可查询注册资金路径。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包含投标单位分企业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在公告公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统计。(适用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镇属集体资金市政房屋园林工程招标项目) 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其它要求: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 不接收 □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通常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现场 □ 组织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招标答疑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相关问题,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留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标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搜集相关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栏公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本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上传招标办立案。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定回复。 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1.10.2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答疑纪要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1.11 分包 □ 不许可 □ 许可,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 不许可 □ 许可 可偏离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许可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2.2.3 开标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如招标人没有明确要求,则填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其它资料”) 3.3.1 投标使用期 日历天(自开标之日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形式:转账(不接收现金交纳)。投标确保金必需经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基础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详见“缴纳投标确保金通知书” 开户银行:详见“缴纳投标确保金通知书” 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确保金通知书”中账号。 银行地址: 业主联络电话: 金额:(工程造价2%,最高不超出80万元。) 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确保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完成),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许可 □ 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一、电子标书: 1、资格标、基础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假如由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及有效身份证;假如由交易员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授权委托书及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人须采取GDCA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署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纸质标书(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1.投标文件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基础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签字、加盖单位章; 4.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有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实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要求: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不许可盖私章替换签字); 盖章要求: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需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需要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交易员)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或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交易员)签字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电子文件一套 以电子文件形式经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递交下列文件: 1、资格标电子标书 2、经济标电子标书 3、基础资料电子标书 经广东省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 二、纸质标书一套(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资格标、经济标和基础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须为原件;副本2份,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正副本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按3.7.3(二)要求签字和盖章。 3.7.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资格标编制要求:按3.1.1.1(1)至(10)次序编制; 经济标编制要求(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按3.1.1.2(1)至(5)次序编制; 基础资料编制要求:按3.1.1.3要求编制 4.1.2 封套上写明 (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博爱六路22号)(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投标文件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议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5.2。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教授 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在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转帐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出中标价10%。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否决性条款 10.2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 10.3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10.4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10.5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措施 10.6 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诚信等级是否存在C级以下(不含C级)情况进行查对无误后才能进行评标 10.7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标评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间提出,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不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要求,能够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证实资料;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标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方法给予纠正,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本工程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联络电话:,传真:。 10.8 开标前须提交原件及其它资料备查:(1)有效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开标会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2)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易员参与投标提供);(3)营业执照(假如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然提供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三个月社确保明。 10.9 投标文件均须由总企业盖章,不许可盖分企业章。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 中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施工资质条件。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单位责任人和其它投标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 (11)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 (12)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通常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招标答疑 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相关问题,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GDCAKEY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留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标识。 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搜集相关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回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前,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送招标办立案,经立案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栏公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本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如不许可分包,此处应注明本项目不许可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具体要求在第七章具体表述。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总价、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累计、方法项目清单计价累计、其它项目清单计价累计、税金和规费累计和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依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山市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公布发给全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15天,酌情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本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投标人。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最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招标人酌情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本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3.1.1.1 资格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 (1)封面; (2)目录; (3)有效法定代表人证实书; (4)交易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易员参与投标提供); (5)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9)其它。 3.1.1.2经济标(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1)封面; (2)目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材料价格明细表、综合单价分析表); (5)其它。 3.1.1.3基础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并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 (1)基础资料; (2)项目管理机构。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不包含本章第3.1.1.1(8)目所指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适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 3.2.1 投标人注册造价师(造价员)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填写对应表格,并在经济标封面签字及盖专用章,或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造价员)编制并签字及盖专用章。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经济标(投标报价)中清单中对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相关要求。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确保金。招标人不接收同一账户分数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方法缴纳投标确保金。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转账账户必需是投标单位在中山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基础账户,且缴纳投标确保金必需以转账方法缴纳。投标确保金只向缴纳投标确保金账户退还。 缴纳投标确保金截止时间以确保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缴纳投标确保金,因为到账时间过期而造成废标,由投标人自负责任。 缴纳投标确保金时,投标人必需按“缴纳投标确保金通知书”中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收款账号共由2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20位,“—”后6位,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确保金不能按时缴纳到账,造成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严禁投标单位采取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法缴纳投标确保金,如采取此方法会造成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缴纳投标确保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确保金,由此造成废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 缴纳投标确保金时如碰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础账号改变,造成招标投标系统判定投标人未缴纳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立即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础账户新号立案手续。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3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 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应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5.2 其它要求按前附表须知实施。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本章第3.5.1 项至第3.5.2 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如招标人不接收备选方案,此处写本“项目不接收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基础资料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易员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交易员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资格标、经济标及基础资料格式见附件。如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造价员)编制,还需付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7.5 投标文件资格标、经济标或基础资料应分别单独编制,具体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需采取GD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 电子报名纸质评标投标文件分别按资格标、经济标及基础资料须分开各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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