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东电网企业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 广州普诚工程咨询
二○○七年XX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第二章、协议条款………………………………………………………………………15
第三章、协议文件格式…………………………………………………………………27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33
第五章、图纸……………………………………………………………………………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37
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0
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5
第九章、评标细则………………………………………………………………………64
第十章、工程量清单……………………………………………………………………69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XXXX
2
1.1
建设地点
XXXXX
3
协议签署单位
XXXX
4
1.1
建设规模
XXXXX
5
1.1
承包方法
施工总承包(全部设备材料均由施工单位提供)
6
1.1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
7
2.1
招标范围
XXXXXX
8
2.2
工期要求
8月20日开工;2月15日完工;总日历工期180天
9
3.1
资金起源
广东电网企业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10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必需含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11
4.3
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资格审查方法进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2
13.1
工程报价方法
清单报价
13
15.1
投标使用期
为: 4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确保金数额: 万元
收款单位:广州普诚工程咨询
开户银行:招行东风支行 帐号:1
15
5.1
踏勘现场及答疑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集合地点:佛山顺德供电局
联络电话:-XXXX 联络人:XXXXX
答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必需在答疑会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人提出,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不然不予解答。
16
17
投标人替换方案
无
1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8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截止时间: 月 日9时00分
19
24.1
开标
开始时间: 月 日9时00分
评标时间: 月 日9时30分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
31.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评标细则。
21
最高限价
XXXX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为XXXX元,为非竞争性费用)
22
7.4
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为1000元。
在开标后5天内退回全部图纸,退回押金(不计利息)。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至第6项所述。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公开招标方法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3、资金起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资金起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并将全部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协议项下合格支付。
4、合格投标人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和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此次投标不许可联合体进行投标。
4.5 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应施工资质及施工同类工程业绩。为确保工程质量,严禁投标人转包或分包(含中标单位联营、挂靠),确需分包工程,事先须经业主同意。中标单位必需选派富有经验、技术过硬、认真负责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施工队伍。施工期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调换投标书中所报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然视为违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4.6中标房屋建筑工程中包含到模板、脚手架作业,中标单位必需和含有对应资质或经市建设局立案劳务分包企业签署分包协议,不然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5、踏勘现场和答疑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相关问题答疑,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6、招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投标活动本身所发生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评标细则
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
7.2 除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已负担。投标人同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 图纸押金退还:当投标人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整齐全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过期视为放弃。退还地点:广州普诚工程咨询
8、招标文件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法定要求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法定要求日期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法定要求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简体汉字。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 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形式):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汇总表;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表;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方法项目清单计价表;
(9)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方法项目费分析表
(13)规费计算表
(14)设备、材料价格表
(15)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
11.4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关键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方法;
(5)确保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方法;
(6)确保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方法;
(7)确保工期技术组织方法;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需说明其它内容。
11.4.2 企业简况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影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 企业至安全情况(安全报表);
(4) 企业至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及证书);
(5) 企业质量和社会信誉及ISO-9000认证情况;
(6)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及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7) 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8) 项目经理简历表及项目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获奖业绩证实;
(9) 招标前三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证实;
(10)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料;
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用A4 幅面装订,除部分地方手填外其它均为电脑汉字打印,手填部分应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不管打印还是手填均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12.2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要求内容和评标措施中要评审内容。
12.3 投标文件应包含一份电子文档,存放介质用软盘、光盘、U 盘均可,非软件自动生成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用Word格式,有软件生成如预算书部分按预算软件格式备份外还应导出为Excel 格式。存放介质表面贴上投标人名称标签。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须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要求编制。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方法。
13.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
1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给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
13.5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若有疑义,能够询疑文件形式提出,经招标人确定后,统一修改工程量清单,并以答疑文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任何投标单位不得私自变更工程量清单。任何私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将不予接收。
本招标工程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单价和合价,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价格均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标成本、利润、税金、创办费、技术方法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费用等全部费用。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
13.7 本招标工程承包方法为按固定总价承包。
13.7.1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确定范围、招标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按固定总价方法承包,工程量清单漏项、少计工程量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予调整。
13.7.2结算价调整:
13.7.2.1 经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定单位工程变更工程量发生重大改变(增、减),经济数额超出5万元及以上时,此时调整标准为双向互调,但只针对该项单位工程超出5万元部分进行增减调整,和其它项工程无关。不然不予调整。
13.7.2.2承包商因施工原因自己要求并取得设计、监理工程师同意得设计修改而造成费用增加项目法人不予支付。
13.7.3 因设计调整、施工图发生变更或施工项目发生增减时,工程费用增减必需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容为依据,仅调整改变部分且单位单位工程包含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其变更计价结算方法为:
(1)、当变更增减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和可参考综合单价可实施时,其综合单价按投标价中综合单价实施[若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显著偏高不合理(高于建设单位所委托中介编审预算综合单价15%以上),则以建设单位所委托中介预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调整系数 i( i = 中标价协议价/中介编审预算)结算]。
(2)、当变更增减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可参考时,其综合单价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计价,但计价后要乘以投标调整系数 i 进行调整;
13.7.4 室内电器设备、强弱电插座、开关位置实际施工按甲方需要进行调整,所以产生工程量改变均不调整。
13.7.5 若中标单价费用和同期市场情况和相关要求出现重大偏差,建设单位所委托中介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工程结算最终以建设单位所委托中介审定为准。
13.8 方法费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佛建工()41号》文,列入投标总价,属非竞争性费用,应留足全额。
投标报价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及以外方法项目费由编制(投标人)自行计算,编制(投标人)人没有计算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额外费用不予支付。
13.9 投标报价和投标预算价必需一致;本工程设定投标控制价(招标公告价),本工程按广东省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措施>>设置最高报价。
13.10 招标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因为工程方案优化所造成增加或降低部分工程,投标人必需无条件接收,不得拒绝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及收费。假如工程方案优化后,有部分工程超越了本标段中标单位承包范围,则该部分工程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使用期
15.1 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必需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投标人,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6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6、投标确保金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相关要求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确保金采取银行汇票或支票。
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6.3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定标后 10 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6.4 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要求签署协议后 5 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项要求修正标价;
(2)按本须知第23.4项要求;
(3)投标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有违反《中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等相关法规行为;
(4)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协议。
17、投标人替换方案(无)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5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三份和投标时完全一样投标技术、报价文件副本(均需加盖红章)。
18.6 投标文件使用期为确定中标人后三个月内,招标人在此期间内保留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三个月后招标人将有权将其销毁。
(四)投标文件提交
19、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9.1投标文件分为两册装订,即:商务部分为一册,份数:一正、三副;技术部分为一册,份数:一正、三副;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19.2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技术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统一装在一单独信封中,信封不须密封但需标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和日期。
19.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5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第19.2 和第19.3 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 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20、投标文件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要求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要求。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23.5 投标人如放弃此次投标,应在开标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该通知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五)开 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评标委员会组员不能参与开标。
24.2 参与开标会议要求:
24.2.1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到会则必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书,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会议和全权代理。
24.3 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4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4.6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有效性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①无投标人单位盖章或有盖章但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②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
④投标人名称和报名时不一致;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支票或汇票须当面递交);
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
⑦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5.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2名(其中1名任评委组长),其它 5 名从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教授库中于评标日即时摇珠产生,其中施工和监理组教授三名,工程造价组教授二名。且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二名以上教授同时参与同一工程评标。
26.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6.4 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6.5 评标机组组员应严格推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评审意见负担责任。评标机组组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收投标人馈赠或其它好处。
26.6 评标教授在随机抽取时,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员不得进入评标机构,已进入应该立即更换。
27、评标过程及保密
27.1 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7.3 评标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需对外保密。在评审过程中,评标人不得有相互走动、串通、问询评审情况等行为。评标过程中,有些人举报某投标人和评标人有私下接触行为或利益关系,经核实后应立即取消该评标人评标资格。
27.4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5 评标机组组员应严格推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评审意见负担责任。评标机组组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收投标人馈赠或其它好处。
27.6 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7.7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7.8 凡参与评标、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对任何人透露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信息。
28、投标文件澄清
28.1 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31条要求,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9.3 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9条要求,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细则见第九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七)协议授予
32、协议授予标准
32.1 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3.1 投标人应是能最大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报价合理中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4、中标通知书
34.1 确定出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告三个工作日无异议,招标人将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投标人其投标被接收,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它投标人。
35、协议协议书签署
3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5.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 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第二章 协议条款
实施广东省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略)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40 所采取书面形式包含:
文书
传真
2、协议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协议其它文件
3、语言及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
3.3 约定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实施市政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它送达方法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其它方法:
5、工程分包
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和发包人签定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本工程严禁转包。
6、现场考察 (见通用条款)
7 、投标文件完备性
7.1投标报价因包含招标施工图及现场实际形状中全部工作内容,除非施工图发生变更,不然工程量不作调整,工程按中标价结算。
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见通用条款)
9、事故处理(见通用条款)
10、专利权(见通用条款)
11、联合责任(见通用条款)
12、保障(见通用条款)
13、财产
13.4 发包人交给承包人使用材料、设备,在使用期间由承包人负责其安全保卫及运行维护工作,在工程结束后交还发包人。在施工期间损坏或失窃则有承包人负责赔偿。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约定: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时间:按通用条款要求办理。(工地办公室、材料加工场、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费用应包在本工程中标总造价中)
(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时间及地点:施工现场就近有水、电及通讯接驳点,报装及接驳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费用应包在本工程中标总造价中。
(3) 开工施工现场和城镇公共道路间通道约定:公共道路按现实状况已通至施工现场,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费用已含在本工程中标总造价中。
(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5) 办理相关所需证件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程质监登记、协议鉴证、施工许可证、防雷及消防设施、施工图报审、购置印花税等一切开工前审批,计划验收、申领手续和完工验收立案及办理房产证。(费用按政策要求各自负担对应部分。)
(6) 组织现场交验时间:开工前现场交验 。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约定:开工前。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
14.2 支付期及支付方法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协议支付相关要求
工程款支付:协议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10%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按月支付,第一期工程款在主体基础完成后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90%,完成完工验收立案和房产证办理后支付结算价款5%,剩下结算价款5%在完工验收合格两年后30天内支付。
(2)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按协议书所注明帐号银行转帐
□ 支票支付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和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约定:承包人自行准备标准和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按下款约定。
(1) 提供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
(2) 提供份数:5份
14.4 提供施工场地时间:开工前五天。
15、承包人
(9)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及要求
(9.1)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由承包人负责报装和接驳,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2)办理本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和完工验收手续。
(9.3)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签署廉政责任书、安全协议书等发包人要求签署协议书。
(9.4)协议生效后三天内派驻工地代表(即投标文件所指项目责任人),负责整个工程施工。
(9.5)开工前,向发包人报送开工汇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计划,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发包人下达书面开工令。
(9.6)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对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事故汇报。
(9.7)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条例和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安全方法,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
(9.8)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施工范围外现有道路,以免影响正常通车和行人。若对现有道路设施损坏,承包人须立即修复,发包人不予负担费用。
(9.9)已完工但未交付发包人接收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需负责保护、保养工作,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
(9.10)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依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
(9.11)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应依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对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9.1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按本协议通用条款实施。
(9.1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负担,且达成文明施工要求。
(9.1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承包人必需了解清楚周围建构筑物情况,确保不因为施工原因使周围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以后受到影响,如属承包人造成破坏和损失,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9.15)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所委派项目经理和其它关键管理人员必需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同意不得私自离开,不然,将给承包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最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后任者资质、业绩证实文件,未取得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协议文件约定前任项目经理职务,推行前任项目经理义务。 对承包人单方面作出实质性更换项目经理行为(如项目经理长久不到现场等),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有权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要求作出更正及给经济处罚。 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能够和承包人协商,要求其更换认为不称职项目经理,承包人应立即采纳发包人和工程建设责任人提议给予更换。
(9.16)签署协议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拟在本协议工程进行现场管理施工员名单,包含监理工程师要求相关证实材料,监理工程师将对符合资格要求施工员进行造册登记,并发给施工员证。施工员登记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必需条件之一。假如提供拟投入人员和投标文件中人力计划不符,处以协议造价1000元/人/次罚款。
(9.17)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必需派驻经登记施工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做好具体现场施工统计。施工员必需佩带项目施工员证上岗。
(9.18)正在进行施工时必需有施工员在场,超出一小时没有施工员在场而继续施工将被罚款1000元,超出二十四小时没有施工员在场而继续施工将被罚款5000元/人/次。
(9.19)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只要有充足理由,能够随时取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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