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论农民工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专 业 法律本科
年 级 12秋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论文完成日期 2015年 4月
目 录
一、农民工权益概述………………………………………………1
(一)农民工的概念……………………………………………1
(二)农民工的就业现状及影响因素……………………………2
(三)农民工合法权益屡遭侵犯………………………………4
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原因……………8
(一)社会历史原因……………………………………………8
(二)经济原因…………………………………………………9
三、农民工权益受损原因的法学分析………………………10
(一)不足的立法制度供给…………………………………10
(二)无为的行政执法手段…………………………………10
(三)阻滞的司法救济渠道…………………………………11
(四)缺位的工会维权组织…………………………………11
四、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路径选择与机制完善…………12
(一)加快制度创新…………………………………………12
(二)制约行政权力…………………………………………13
(三)确立司法特护制度……………………………………13
(四)完善维权组织…………………………………………14
参考文献:……………………………………………………… 16
论农民工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提高,“农民工”这个新型社会群体在城市建设及城镇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的合法权益却常常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的日趋严重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方面进行有益的探讨。众所周知,农民工这个新型社会群体从20世纪90年代出现以来,在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建设及城镇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在政治参与、社会保险、生活居住、业余文化和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却常常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的日趋严重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保护农民工权益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民生大事。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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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工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一、农民工权益概述
(一)农民工的概念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在某些人心中农民工是贬义的,其实农民工并不一定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做工的一类人群特殊的群体朱鸿召《中国流动人口心态调查》[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12
。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打工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将不再拥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社会学家艾君认为,在我国实施多年的实行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各地掀起"民工潮"。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目前离家外出打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已达1.4亿人,其规模比日本总人口还多一千万,而且今后还将继续增加。
(二)农民工的就业现状及影响因素
自2014年第三季度以来,受各种因素综合影响,部分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对农民工就业造成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的“就业情况快速调查”监测分析称,考虑到部分返乡农民工暂时失去工作,加上农村部分新成长劳动力,2015年需要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2000万人以上。但根据走访调研,目前相当多的企业仍然有招工计划,不同的是岗位数量、招聘需求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1.相当多的企业由于生产计划缩减,空港数量有所减少,招聘时间略有延后。但一些企业由于技术改造和创新所需,追加了一些新岗位的招聘需求。2.企业对新录员工的文化和技能水平要求提升。按照人保部的调研结果看,企业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以上技能的比重,在历年持续提高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了2个百分点和2.6个百分点。综合上述情况可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数量整体有所下降,招工时间推后,技能要求提高。
要研究农民工就业现状,不能不系统梳理农民工的就业影响因素。影响农民工就业的相关因素大致如下:
1.行业及企业外贸关联度及应对危机的能力。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或企业与出口外贸关联度越大,受到的冲击就越大。又因为这些企业多属于来料加工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位于整个产业链的末端,故而在这些企业中工作大量农民工群体,首当其冲地受到危机冲击。而在这些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受冲击程度最大。但即便在这些企业中,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也有区别。一些企业在危机中及时调整对策,推出了产业升级战略,这就为其下一步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另有一些企业以退为进,暂时捂紧荷包,缩减薪酬等开支,和员工一起过苦日子。等外商有新的订单调整,立即“反扑”,重新开工,这也是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希望所在。
2.区域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
整体看,越是区域经济活力比较强,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地方,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就越强。众所周知,在此次危机中,由于对外开放程度高,沿海比内地受冲击程度严重,在订单减少、推迟或接不到订单的情况,企业开工不足或部分企业倒闭,带来了企业减员或岗位消失问题,使得在这些地区从业的农民工不得不提前返乡。而农民工返回的家乡多是重庆、成都、河南等内地城市。根据笔者观察,在成都重庆这两个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活力释放,这些地区对于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扶持力度更好,也有可能有更多的就业岗位给予返乡农民工就近安置。下一步,需要对这些地方解决就业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政策扶持 左学金,朱宇,王桂新《中国人口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
。
3.农民工自身文化技能水平。
根据前述有关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状况的分析看,目前对高中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工的农民工需求比重在增加。这与目前正在推进的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技能要求提升有关,也与劳动力市场更激烈的竞争有直接关联。
4.政府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水平。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及社会中介人才机构中介服务,诸如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供需见面会等,多聚焦于本地本市居民,或者有大学以上学历者,所以,大量高中以下学历的外籍农民工群体,其就业指导问题一直被忽略。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在户籍制度上给予更灵活的处理,并出台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人事代理企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激励措施常凯《从承受艰难到分享公平—关于新时期劳动关系问题的多角透视》,工人日报,2008
。
(三)农民工合法权益屡遭侵犯
所谓农民工权益,是指暂时或长期离开农村土地到城镇从事非农业生产而身份或户籍仍是农民的劳动者,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与社会等基本权利及其依法获得的利益。农民工权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宪法确认并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这是作为公民所不可缺少的权利。二是农民工作为城镇非农产业的劳动者,还应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以公民基本权利和劳动者的劳动权为核心,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根本出发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根本的内容上来说在于农民工工资即劳动报酬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及制度形成的城乡差别,农民与城镇居民差距显著。与这两个群体相比,由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则形成了一个相对庞大的“中间阶级”。众多因素更是直接影响农民工合法权益。
1.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缺陷。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劳动法。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劳动法》是将农民工视为普通劳动者,将他们与城镇及其他劳动者一体调整与保护的主体;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却又将农民工加以特殊对待,把农民工视为城市的二等公民,使得农民工遭受不公正的对待,这种对法律主体定位的不确定性,使得农民工的权益遭到侵害。同时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农民工对法律法规的诉求我们还不能满足,这使得农民工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完善而去买单。
2.农民工取得劳动报酬权频遭侵害。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有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然而农民工欠薪事件屡屡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着与城市职工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一般农民工的工资仅为城市工人工资的一半,且没有其他的福利,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让农民工深受体制的毒害,也加剧了城乡之间的鸿沟,不利于我们城乡一体化发展,这种同工不同酬现象也是对农民工人格的歧视朱鸿召《中国流动人口心态调查》[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14
。二是拖欠劳动报酬的现象严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生存的必要,但是现实当中的许多雇主存在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有些雇主甚至对讨薪的劳动者实行暴力威胁, 例如2009年12月14日,几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来到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徐东村的中博建筑集团武汉公司讨要薪资,与民工发生冲突,还有2010年2月9日26名农民工因讨薪被打在郑州闹市集体乞讨,讨薪农民工遭辱事件再一次证明了农民工生存的境况,生命安全竟遭到如此的写照。尽管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但在老板的暴力威胁下,民工显得很被动。另据新华社记者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72.5%的受访农民工表示,他们的工资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
3.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
说起用工环境,人们很容易想起“血汗工厂”的概念,尽管这些年来随着现代企业责任意识的强化,“血汗工厂”的理念面临社会舆论压力,要求改善用工环境,善待农民工,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人的思维和价值理念倾斜。人们的发展理念总要与社会这些不和谐因素做斗争,由于我们中国仍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低端及利益多元化的驱动,“血汗工厂”仍有较大的市场。据前不久新闻调查栏目就苹果公司背后的调查,发现苹果产业链条中污染最为严重的一环在中国,由于劳动保护措施缺位,正己烷化学试剂中毒事件已经让这些代工企业的职工深陷困境,同时也严重地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而苹果以不与工人发生正常的劳动关系为由而推脱责任,这背后深深地刺痛我们的神经,或许在我们面前展现一个真实的苹果公司。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2007年6月14日山西黑砖窑事件,民工在黑砖窑双肩骨折被逼干活,且发现被调查的砖窑中95%砖窑无证件。尽管黑砖窑事件是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的极端例子,它反映了农民工现实处境与权益受重视的程度。
4.基本的社会保障得不到满足。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的这些规定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只是一种奢望,农民工游离于社会保障网络之外。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和个体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数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农民工在患上职业病、因工受伤或因工伤残的时候,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赔偿,这些不利于稳定劳资关系,竟而影响到企业长远的发展。
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原因
(一)社会历史原因
农民工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过渡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一方面,传统农业积聚了大量的社会生产力,现代农业又排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另一方面,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导致农业劳动力逐渐参与到现代工业中。在这种转变中,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比较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农民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传统观念强,现代法制观念淡薄。
中国的基层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至今基本上仍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长期在一个地方或者同一个单位生活,形成了各种相互牵连,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人们不愿意为了一般的权利纠纷而严格依法处理,伤及这种社会关系,倒是愿意放弃一些权利,赢得一些情理,以改善同周围的社会关系。农民工的这种传统意识和较低的文化素质,使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现代法治观念极难为他们所接受。这样,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农民工既不能以传统方式保护好自身利益,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2.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传统户籍固定制度使农民工很难取得城镇居民资格。在这种条件下,许多面向城镇居民的优惠政策农民工无法享有,农民工无论在城市居留多久都无法改变他们的城市流动人口的地位。相反,城市劳动力很大一部分人和城市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而对他们采取歧视性政策,因为过量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入,对城市劳动力就业和城市政府管理均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困难。
3.农民工的无组织性。
如果农民散落在城市而没有自己的组织,成为流民,他们是没有发言权的。从流民角度而言,他们的利益无法“自致其上”;从国家的角度出发,也因为他们没有组织,无法对他们进行有序的组织化管理。
(二)经济原因
在城乡互动关系中,劳动力受客观经济规律作用自由流动时,有几种可能的情况:
1.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各种待遇基本相当。
城乡居民间的对流保持一种动态平衡;如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美、法等国家对农业大量补贴,农业投资收益与工业基本相当,农民待遇与产业工人基本相当,人员对流保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
2.农村居民待遇优于城镇居民,劳动力由城镇流向乡村。
这一般只是特例。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煤炭行业整体亏损,一部分矿工回流到农村当农民。
三、农民工权益受损原因的法学分析
当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民工权益保障受损和缺失的现象,其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不足的立法制度供给
第一,缺少保护的基点和制度支撑。导致农民工权益的法益缺位、权利受损、救济不畅,表面上是现行法律政策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作为限制公民流动的户籍制度的合法存在。没有法律保障下的迁徙自由,使农民工成为城市中的二等公民。农民工即便进入城镇,就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也存在诸多限制。第二,法律条文的制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由于《劳动法》规定的过于原则给执法带来很大的困难,也使劳动法的许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有关违反《劳动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偏轻,对违法行为惩处不够严厉,使《劳动法》在许多严重违法行为面前显得执行不力。第三,从法律体系上来看,目前尚未形成种类齐全、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和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由于与《劳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欠缺,涉及到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领域尚无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范,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后寻求救济困难重重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
(二)无为的行政执法手段
首先,执法体系的城市主位倾向使一些城市将农民工仅仅当作劳动力,而不是城市社会的一员,个别地方政府甚至制定出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对农民工流动、进城就业实行限制。近几年,情况虽有好转,但在一些地区和某些环节仍然存在问题。其次,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即当出现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时,往往尽不到依法查处的职责,更少有事先预警机制,甚至自身的一些行政行为也在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阻滞的司法救济渠道
司法保护是农民工权益实现的最后保障手段。但目前我国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护却存在诸多弊端,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其一,劳动争议“先裁后审”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争议处理的需要。其二,劳动争议案件属民事案件范畴,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而农民工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取证、质证能力有限,使农民工无法举证或举证无力。其三,法律援助手段乏力。
(四)缺位的工会维权组织
农民工权益之所以被侵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民工权益代表主体缺失。农民工由于缺少一个真正代表自己利益、能为自己争取并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使得农民工权益保护中话语权较小。目前我国各类企业的工会只有少数农民工得以加入,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被发展入会。正因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各谋其策,各行其是,一盘散沙,难以形成维权合力。
四、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路径选择与机制完善
农民工也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存在,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反映在农民身上。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贫困是他们集中的写照,通过他们自身力量维护权益是远远不够的。农民工就业不能单纯的看作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过程,我们还应给予他们进城提供保障和公平的待遇,应该要让农民工在城市里面找到归宿及认同感,让他们的尊严实践在我们国家城乡一体化的格局进程当中。
(一)加快制度创新
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当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已成为农民进城的一道门槛,户籍世袭制度不仅限制了农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也使农民失去了平等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因此,要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壁垒,使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要将农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通盘考虑,有关部门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如以居住地登记制度或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管理制度,把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等,清理针对农民在城镇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等,让农民逐步融入城市。其次是构建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现行《劳动法》对农民工权益的一些规定相当笼统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从而给有些用人单位留下可乘之机。解决的途径就是在具体的劳动立法中加以细化。其中如下几方面迫切需要解决:一是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明确禁止包括劳动力城乡歧视在内的一切与能力无关的就业差别待遇,保证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二是加快制定《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强化农民工利益的形式保障和手段保障。三是抓紧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四是尽早制定《社会保障法》,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畴。
(二)制约行政权力
要确立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或者不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我国法律对行政权力制约的乏力,造成一些人滥用行政权力,行政工作人员侵犯农民工权益而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吴清军《劳动关系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因此必须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严格而科学的执法监督机制。要加强劳动监察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配备和支持,加强劳动处罚力度。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力是导致农民工权益问题不断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加大劳动执法力度,明确劳动部门的责任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权。
(三)确立司法特护制度
设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专事劳动审判。借鉴国外劳动争议司法机构的做法,设立由专业法官和兼职法官组成的特别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按照特殊的劳动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律关系有其明显的特殊性,劳动关系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劳动关系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用民事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并不恰当。建立专门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有利于提高法院处理案件的专门化程度。同时加快案件审理的节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逐步建立相关案件的快速裁判机制。规定较为特殊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与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不同,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有其特殊性,因此,应在现有的诉讼制度基础上制定特殊的规则。第一,改变现有的“先仲裁,后诉讼”的制度,建立类似商事仲裁的“或裁或审”制度,以便节约成本,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第二,扩大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加重在各种资源上均占优势的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第三,在诉讼费用的承担上,以法定方式明确规定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一律缓交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改由判决时由败诉方一并承担。尽量降低农民工获得司法救济的门槛,从而降低诉讼成本,使农民工能够切实、方便、快捷、经济地获取公正的司法保护。搭建法律援助通道。解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援助,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承担。第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给农民工更多的事前法律援助。第二,政府要为农民工维权提供财力保障。第三,建立公益基金等民间慈善团体。通过广泛的社会捐助,解决法律援助资金不足问题。第四,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手续,及时受理农民工的申请,支持农民工权益的司法救济行为。
(四)完善维权组织
在农民工权益保护中,必须增加农民工的自治组织和博弈能力。首先是工会保护,由于工会是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合法组织机构,而农民工属于半工半农的身份,也由于他们的权益受损主要发生在工作场所,可以试行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纳入工会组织的保护之下。同时修订现行《工会法》,使工会真正成为农民工的代言人。其次是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协会,从而实现农民工享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及其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体。农民工协会主要由当地政府拨款,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工资中按比例上交一部分经费,建立一个类似于消费者协会的民间组织,专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农民工被侵权事件的咨询和调解。
综上所述,城市的四周高楼林立,城市的繁华和高质量的生活,这本质是农民工汗水的结晶,但他们的生存状况却是生活的另一面写照,农民工权益却遭到社会的践踏,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社会秩序。漠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就是对农民工的尊严和价值的歧视,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需要一个公正合理社会环境支持农民工融入城市,分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享受精神文化,提高农民工的幸福指数,增强农民工对国家的认同感,这是对农民工的终极关怀。
参 考 文 献:
【1】朱鸿召《中国流动人口心态调查》[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12
【2】左学金,朱宇,王桂新《中国人口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
【3】常凯《从承受艰难到分享公平—关于新时期劳动关系问题的多角透视》,工人日报,2008
【4】朱鸿召《中国流动人口心态调查》[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14
【5】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吴清军《劳动关系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 目 论农民工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姓 名 陈飞 教育层次 本科
学 号 1232101251184 省级电大 南京电大
专 业 法学 分 校 溧水电大
指导老师 储海平 教 学 点 溧水电大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提高,“农民工”这个新型社会群体在城市建设及城镇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的合法权益却常常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的日趋严重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方面进行有益的探讨。众所周知,农民工这个新型社会群体从20世纪90年代出现以来,在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建设及城镇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在政治参与、社会保险、生活居住、业余文化和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却常常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的日趋严重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保护农民工权益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民生大事。
学生(签名):陈飞
2015年 4月26 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省级电大 南京电大 分校 溧水分校 教学点 / 指导教师 储海平
学生姓名
陈飞
学号
1232101251184
专业
法学
第一次指导
指导时间: 2015年 3月11日
指导内容:选题及提纲符合,可写论文。
第二次指导
指导时间:2015年3月 19 日
指导内容:对关键词进行指导、修改,建议用本文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词语作为关键词。
第三次指导
指导时间:2015年3月29日
指导内容:对文章作了方向的指导,从而使思路更清晰明了。从逻辑结构分析论点论据,要求查找资料修改完善。
第四次指导
指导时间:2015年4月 6 日
指导内容:建议对论点二作更详细的论述,并对该内容作出重新调整,强化中心主题。
第五次指导
指导时间:2015年 4 月18日
指导内容:在全文的结构上建议增加完善建议及具体实施方法。
第六次指导
指导时间:2015年 4月26日
指导内容:对全文的结构提出修改意见,在内容摘要、关键词前后加上“【 】”,并对字体、字号、参考资料等提出具体要求,修改后定稿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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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基于单片机的轮轨力检测
47. 基于单片机的GPS定位仪的研究与实现
48. 基于单片机的电液伺服控制系统
49. 用于单片机系统的MMC卡文件系统研制
50. 基于单片机的时控和计数系统性能优化的研究
51. 基于单片机和CPLD的粗光栅位移测量系统研究
52. 单片机控制的后备式方波UPS
53. 提升高职学生单片机应用能力的探究
54.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自动低频减载装置研究
55.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水下焊接电源的研究
56. 基于单片机的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
57. 基于uPSD3234单片机的氚表面污染测量仪的研制
58. 基于单片机的红外测油仪的研究
59. 96系列单片机仿真器研究与设计
60. 基于单片机的单晶金刚石刀具刃磨设备的数控改造
61. 基于单片机的温度智能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62.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电梯门机控制器的研制
63. 基于单片机的气体测漏仪的研究
64. 基于三菱M16C/6N系列单片机的CAN/USB协议转换器
65. 基于单片机和DSP的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技术研究
66. 基于单片机的膛壁温度报警系统设计
67. 基于AVR单片机的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的设计
68. 基于单片机船舶电力推进电机监测系统
69. 基于单片机网络的振动信号的采集系统
70. 基于单片机的大容量数据存储技术的应用研究
71. 基于单片机的叠图机研究与教学方法实践
72. 基于单片机嵌入式Web服务器技术的研究及实现
73. 基于AT89S52单片机的通用数据采集系统
74. 基于单片机的多道脉冲幅度分析仪研究
75. 机器人旋转电弧传感角焊缝跟踪单片机控制系统
76. 基于单片机的控制系统在PLC虚拟教学实验中的应用研究
77. 基于单片机系统的网络通信研究与应用
78. 基于PIC16F877单片机的莫尔斯码自动译码系统设计与研究
79. 基于单片机的模糊控制器在工业电阻炉上的应用研究
80. 基于双单片机冲床数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81. 基于Cygnal单片机的μC/OS-Ⅱ的研究
82. 基于单片机的一体化智能差示扫描量热仪系统研究
83. 基于TCP/IP协议的单片机与Internet互联的研究与实现
84. 变频调速液压电梯单片机控制器的研究
85. 基于单片机γ-免疫计数器自动换样功能的研究与实现
86. 基于单片机的倒立摆控制系统设计与实现
87. 单片机嵌入式以太网防盗报警系统
88. 基于51单片机的嵌入式Internet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89. 单片机监测系统在挤压机上的应用
90. MSP430单片机在智能水表系统上的研究与应用
91. 基于单片机的嵌入式系统中TCP/IP协议栈的实现与应用
92. 单片机在高楼恒压供水系统中的应用
93. 基于ATmega16单片机的流量控制器的开发
94.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远程抄表系统及智能网络水表的设计
95. 基于MSP430单片机具有数据存储与回放功能的嵌入式电子血压计的设计
96. 基于单片机的氨分解率检测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97. 锅炉的单片机控制系统
98.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电磁振动式播种控制系统的设计
99. 基于单片机技术的WDR-01型聚氨酯导热系数测试仪的研制
100. 一种RISC结构8位单片机的设计与实现
101. 基于单片机的公寓用电智能管理系统设计
102. 基于单片机的温度测控系统在温室大棚中的设计与实现
103.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数字化超声电源的研制
104. 基于ADμC841单片机的防爆软起动综合控制器的研究
105.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井下低爆综合保护系统的设计
106. 基于单片机的空调器故障诊断系统的设计研究
107. 单片机实现的寻呼机编码器
108. 单片机实现的鲁棒MRACS及其在液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109. 自适应控制的单片机实现方法及基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中的应用研究
110. 基于单片机的锅炉智能控制器的设计与研究
111. 超精密机床床身隔振的单片机主动控制
112. PIC单片机在空调中的应用
113. 单片机控制力矩加载控制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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