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8月30日
总 说 明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行为,规避招标文件设计缺点和风险,确保当事人正当权益,提升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编制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称《招标范本》)。
《招标范本》结构体系科学、完整,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协议文本和关键条款、投标文件和附表格式等五大部分,并附有《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范本》适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能够参考采取。
《招标范本》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参编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齐宝库任主编,李明义、梁祥玲任副主编。参与编制有:齐宝库、李明义、梁祥玲、李丽红、王珏、高鸿利、白庶、朱娅、马博、刘帅、张铎、王丹、靳林超、王慧玲、张美琪、冷宜轩、李林轩。
《招标范本》主审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王向学、孙幼平任主审。参与审稿还有:孟祥珍、姜坤山、韩吉连、李义、朱玉华、奚澄。
《招标范本》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二O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
1.招标公告 1
2.投标邀请书 3
2.1邀请招标类 3
2.2公开招标类 4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1.总则 6
1.1项目概况 6
1.2招标范围 6
1.3合格投标人条件 6
1.4投标费用 6
1.5服务要求 7
2.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 8
2.1招标文件组成 8
2.2招标文件澄清 8
2.3招标文件修改 8
3.投标文件编制 10
3.1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3.2投标文件组成 10
3.3投标文件格式 10
3.4投标报价 10
3.5投标使用期 11
3.6投标确保金 11
3.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2
4.投标文件递交 13
4.1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3
4.2投标文件提交 13
4.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3
4.4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4
5.开标 15
5.1开标 15
5.2投标文件有效性 15
6.评标 16
6.1评标委员会 16
6.2评标过程保密 16
6.3资格审查 16
6.4投标文件澄清 16
6.5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7
6.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17
6.7.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18
7.定标及签署协议 19
7.1协议授予标准 19
7.2招标人拒绝授标权力 19
7.3中标通知书 19
7.4协议协议书签署 19
第三部分 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 20
1.总则 20
2.组建评标委员会 21
3.评标过程保密 23
4.评标准备 24
5.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5
5.1资格审查 25
5.2初步评审 25
6.具体评审 27
第四部分 协议文本和关键条款 30
第一节 协议书 33
一、工程概况 33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33
三、服务期限 33
四、质量标准 33
五、酬金或计取方法 33
六、协议文件组成 34
七、词语定义 34
八、协议签订 34
九、协议生效 34
十、协议份数 34
第二节 通用协议条件 36
一、词语定义、语言、解释次序和适使用方法律 36
(一)词语定义 36
(二)语言 37
(三)协议文件优先次序 37
(四)适使用方法律 37
二、委托人义务 38
(一)提供资料 38
(二)提供工作条件 38
(三)合理工作时限 38
(四)委托人代表 38
(五)回复 38
(六)支付 38
三、咨询人义务 39
(一)项目咨询团体及人员 39
(二)咨询人工作要求 39
(三)咨询人工作依据 40
(四)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返还 40
四、违约责任 41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41
(二)咨询人违约责任 41
五、支付 41
(一)支付货币 41
(二)支付申请 41
(三)支付酬金 42
(四)有异议部分支付 42
六、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42
(一)协议变更 42
(二)协议解除 42
(三)协议终止 43
七、争议处理 43
(一)协商 43
(二)调解 43
(三)仲裁或诉讼 43
八、其它 44
(一)考察及相关费用 44
(二)奖励 44
(三)保密 44
(四)联络 44
(五)知识产权 44
第三节 专用协议条件 46
一、词语定义、语言、解释次序和适使用方法律 46
(二)语言 46
(三)协议文件优先次序 46
(四)适使用方法律 46
二、委托人义务 46
(一)提供资料 46
(二)提供工作条件 46
(四)委托人代表 46
(五)回复 46
三、咨询人义务 47
(一)项目咨询团体及人员 47
(二)咨询人工作要求 47
(三)咨询人工作依据 47
(四)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返还 47
四、违约责任 48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48
(二)咨询人违约责任 48
五、支付 48
(一)支付货币 48
(二)支付申请 48
(三)支付酬金 48
六、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49
(一)协议变更 49
(二)协议解除 49
七、争议处理 49
(二)调解 49
(三)仲裁或诉讼 49
八、其它 49
(一)考察及相关费用 49
(二)奖励 50
(三)保密 50
(四)联络 50
(五)知识产权 50
九、补充条款 5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和附表格式 56
1.投标文件格式 56
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56
1.2投标文件封袋、封口格式封袋格式 57
1.3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58
1.4评审打分对照表格式 59
1.5开标一览表 60
1.6投标函 61
1.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63
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
1.9投标确保金退还申明 65
1.10本项目责任人简历表 66
1.11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 67
1.12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简历表 68
1.13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69
1.14投标人人员情况 71
1.15企业多年来工程造价咨询类似业绩明细表 74
1.16企业多年来工程造价咨询非类似业绩明细表 74
1.17企业多年来资信情况一览表 73
1.18服务方案 75
2.附表格式 76
2.1保密承诺书 76
2.2多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统计申明函 77
2.3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78
2.4服务承诺 79
2.5当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82
2.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其它资料 8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受 (招标人) 委托,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以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告编号:
1.招标范围及资质要求:
招标范围:工程造价咨询,详情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
(1)含有工程造价咨询 资质。
(2)含有此次招标项目标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此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服务。
2.领取招标文件:
(1)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可于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 - : (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2)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可登录 (网站) 购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元,售后不退。
注:
以上两种方法招标人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领取文件并不代表经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需携带上述资格证实材料原件。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 : 至 : (北京时间);在 (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 : 至 : (北京时间)
在 (地点) 召开开标会,到时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5.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络方法:
招 标 人: 邮 编:
联 系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络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 邮 编:
联 系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邀请书
2.1邀请招标类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人名称) :
(项目名称) 项目已按要求推行了相关报批及立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含有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企业参与此次投标。相关事宜以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领取招标文件:
(1)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可于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 - : (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2)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可登录 (网站) 购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元,售后不退。
注:
以上两种方法招标人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 : 至 : (北京时间);在 (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 : 至 : (北京时间)在 (地点) 召开开标会,到时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4.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络方法:
招 标 人: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2.2公开招标类
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项目名称) 项目标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及要求,已对贵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贵方现已经过资格预审,邀请贵方参与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 - : (北京时间)领取地址为 。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之前给予书面确定。若未收到贵方书面确定,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协议方法
3
协议期限
4
资格审查方法
5
3.5.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日 □60日历日
6
3.6.2
投标确保金
人民币 元。
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无效。方法为以下三种之一:
□银行保函,□现金
缴纳地址:
□银行汇款
账 户:
账 号:
开户行:
7
3.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份,副本 份
8
4.2.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 位:
地 址:
9
4.3.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5.1.1
开 标
时 间:
地 点:
11
6.7.4
评标方法
1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络人: 联络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1.总则
此次招标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现经过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方法来择优选定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关键建设内容:
1.1.3项目投资规模:
1.1.4项目建设地点:
1.1.5项目建设期:
1.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含:(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1.3合格投标人条件
1.3.1投标人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1.3.2投标人必需含有良好商业经营信誉及推行协议能力。
1.3.3投标人需提供确保服务质量立即限承诺书。
1.3.4含有负担建设项目标(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等)业务能力。
1.3.5投标人须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 (当地主管部门) 登记,且在使用期内。
1.3.6满足项目内容和要求其它条件。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1.5服务要求
1.5.1中标人提供造价服务人员应和投标时承诺人员一致,应严格遵遵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1.5.2中标人必需能够提供咨询业务服务,具体负担工作包含:(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
1.5.3调配相关资源,从项现在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步骤,确保造价工作顺利完成,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任务。
1.5.4接收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2.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
第四部分:协议文本和关键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和附表格式
2.1.2除2.1.1款招标文件应包含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2.2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
2.3招标文件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能够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修改。
2.3.2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即时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接收人在首页签字回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较大工程内容调整变更等,自修改、补充内容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标准上不少于15日),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3.投标文件编制
3.1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汉字。
3.1.2除项目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最少应包含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7)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协议、社确保明和其它相关证实文件
(8)企业介绍(包含固定工作场所、企业现有办公设备、人员结构、管理制度、年营业额及收入、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
(9)服务承诺
(10)近 年来已完成类似咨询业绩(提供证实文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3.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和附表格式”提供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没有格式能够自拟。
3.4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人在实施业务时所发生和之相关全部费用,费用计算方法参考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制订和颁布《相关制订<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措施>通知(辽价发[]005号)》文件(以下简称:《省5号文》)要求实施。
3.5投标使用期
3.5.1为确保招标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和和中标人签署协议,要求投标使用期。投标使用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5.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3.6投标确保金
3.6.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进行缴纳。
3.6.2投标确保金缴纳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应该一致。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能够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银行汇款
(2)银行保函
(3)现金
3.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造成投标无效。
3.6.4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无息),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汇款账户(若采取现金方法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付款时应提供退款账户及账号)。
3.6.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1)陪标、弄虚作假、违反交易行为;
(2)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协议。
3.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3.7.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整齐美观,装订牢靠,页码清楚,便于翻阅。
4.1.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原件资料单独包封,并做好标识,方便退回。
4.1.3在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1.4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5全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4.2投标文件提交
4.2.1投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3.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4.3.2招标人可按本投标须知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4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4.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4.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
5.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证实其身份,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5.1.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1.3开标程序:
(1)开标由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
(3)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5.2投标文件有效性
5.2.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造成提前开封;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
(4)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5)未交纳投标确保金或投标确保金不足;
(6)有两个以上不一样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
(7)投标人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部分“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要求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6.1.2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6.2评标过程保密
6.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签署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及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2.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6.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6.3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采取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方法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后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名称、组织结构、资质等资格条件、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
6.4投标文件澄清
6.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6.4.2必需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作书面回复,该书面回复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内提交,由投标授权代表签署,并将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6.4.3澄清要求和回复不得寻求、提供或许可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6.4.4依据第6.6.1款相关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要求,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6.4.5除了上述情况外,从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和其投标文件相关任何问题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进行联络。
6.5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6.5.1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初步评审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在符合性检验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未缴纳投标确保金或投标确保金缴纳不足;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品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有效报价;
(4)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5)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6)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7)出现其它未列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6.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6.5.4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6.5.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确定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报价,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6.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 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2) 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当以费率形式报价时,假如费率和取费基数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费率为准,修正合价。
6.6.2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做出书面修正说明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7.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6.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初步评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6.7.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7.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依得分高低排序,排名靠前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按《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
6.7.4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
6.7.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6.7.6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
7.定标及签署协议
7.1协议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协议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第四部分“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要求评选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投标人必需含有实施本协议能力和资源。
7.2招标人拒绝授标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发觉中标人投标文件有严重失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其授标。
7.3中标通知书
7.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发表此次招标公告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7.3.2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质疑,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该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7.4协议协议书签署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严格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签署协议,同时按前附表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协议标、价款、质量、推行期限等关键条款应该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对任何因双方私自变更协议引发协议风险由双方自行负担。
7.4.2中标人如不按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和交纳履约确保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7.4.3中标人应该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她人。
第三部分 评标组织和评标措施
1.总则
1.1为确保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七部委12号令,23号令修改),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措施。并依据本措施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设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是此次招标评标临时机构,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1.3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以外任何人员不得干扰、干涉评标工作。
1.4评标委员会按本措施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投标人方案、报价、工期、质量确保体系、企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评价。
1.5评标工作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初步审查;
(3)具体评审;
(4)编写评标汇报。
2.组建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关键负责此次招标项目标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 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2/3。
注:
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由招标人依据项目规模自行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