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NT0620 项目名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 信息技术实训系统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目 录第一章 综合说明 5 一、招标通告 5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总则 7 1、适用范围 7 2、合格投标人 7 3、投标费用 7 4、法律适用 7 5、招标文件约束力 7 二、招标文件 7 6、招标文件组成 8 7、招标文件澄清 8 8、招标文件更正和补充 8 三、投标文件 8 9、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衡 8 10、投标文件组成 8 11、投标报价 9 12、投标货币 9 13、投标确保金 9 14、投标使用期 9 15、投标文件签署
2、、形式及装订 10 四、投标文件递交 10 16、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10 17、投标截止时间 10 18、迟交投标文件 11 1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1 五、开标及评标 11 20、开标 11 21、评标委员会 11 22、对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2 23、投标文件澄清 12 24、评标及定标 12 25、评标过程保密 13 2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供给商不足三家处理 13 27、废标 13 六、授标及签约 13 28、定标标准 13 29、质疑处理 14 30、中标通知 14 31、签署协议 14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14第三章 协议通用条款 151.定义 152.技
3、术规范 153.专利权 154.包装要求 155.装运标志 156.交货方法 167.装运通知 168.保险 179.付款方法 1710.技术资料 1711.质量确保 1712.检验及安装 1713.索赔 1814.拖延交货 1915.违约赔偿 1916.不可抗力 1917.税费 1918.履约确保金 1919.仲裁 1920.违约终止协议 2021.破产终止协议 2022.转让和分包 2023.适使用方法律 2024.协议生效及其它 2025.协议适用 20第四章 招标书 21 一、招标书编制标准 21 二、评标措施 23 三、相关招投标事物和本项目标更正公告 24第五章 协议专用条款 25
4、第六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2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29 1.投标函 29 2.报价一览表 29 3.技术要求响应表 31 4.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情况书 32 5.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 32 二、资格证实文件 32 1.经过年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2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第一章 综合说明一、招标通告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准备对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实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合格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NT0620(二)采购项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实训设备 (三)采购方
5、法: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实训设备 (五)投标人应含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健全、有效管理制度和质量确保体系,注册资本或创办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企机关。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 X月XX日至X月XX日17:00止(早晨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七)报名时,供给商登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信息网,在首页右边“快速通道”导航处点击“采购供给商注册区”,按系统提醒填写注册信息,并下载供给商入库
6、记录表,在报名时携带供给商入库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供给商入库登记时确定相关原件无需携带。 (八)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炎陪楼物流研究室。( 九)确保金交纳形式:供给商应于X月XX日17:00时前将投标确保金人民币30000元整交纳至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室。(开户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南京市工商银行浦口分行帐号:432支付方法: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十)开标时间:X月XX日 9:30(十一)开标地
7、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炎陪楼物流研究室。 (十二)项目联络人:王正文联络电话: (十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联络人:XXX 联络电话:邮政编码:210031 传 真: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备注说明和要求1采购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招标项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实训设备3报名截止时间X月XX日17:00 (北京时间)4报名地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炎陪楼物流研究室5提交答疑截止时间X月XX日17:00 (北京时间)6答疑回复截止时间X月XX日17:00 (北京时间)7投标确保金人民币叁万元整8交纳确保金截止时间X月XX日
8、17:00 (北京时间)9开户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南京市工商银行浦口分行帐号:0060432 支付方法: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月XX日9:30 时(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X月XX日9:30 时(北京时间) 12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七个工作日13签署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14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除外)退还确保金15履约确保金中标人在协议签署前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10%履约确保金,凭收据退还投标确保金16履约确保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确保金17项目联络人XXX18联络电话(传真) 19投标使用期90天第二
9、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 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联合其它单位共同招标。2.合格投标人 2.1 凡有能力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投标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 2.2 投标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含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要求条件。 2.3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议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费用 不管招标投标过程中做法和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和参与投标相关
10、全部费用。4.法律适用 此次招标活动及由此次招标产生协议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5.招标文件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收了本招标文件中全部条款和要求。 5.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两个分册组成,包含: 第一分册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协议通用条款 第二分册 第四章 招标书第五章 协议专用条款第六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七章 招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验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和招标人联络处理。 6.2 投标人被视为充足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和推行协议相关多种情况,包含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
11、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投标人必需详阅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造成招标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视为无效。7.招标文件澄清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8.招标文件更正或补充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方法进行修正。 8.2 对招标文件更正,将在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及招标人网站上以公告方法通知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当招标文件和更正公告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最终发
12、出更正公告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招标文件更正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8.2条要求方法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 9.1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全部书面往来全部应用简体汉字书写。 9.2 投标人以印刷好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能够用其它语言,但其中关键点应附有汉字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要求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组成10.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目录及相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
13、格式”要求):10.1.1 投标函、投标报价及相关证实文件。10.1.2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10.2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指出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和商标、牌号或及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10.3 若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造成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1.投标报价11.1 此次采购采取总承包方法,所以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它相关全部费用。11.2招标人不接收备选投标方案或有选择报价。11.3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12.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
14、标文件另有要求,从其要求。13.投标确保金13.1 投标确保金是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需条件,金额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实施。我中心会员供给商不需另行缴纳投标确保金,但必需提交供给商证书复印件。13.2 投标确保金必需在现场署名报到之前缴纳。13.3 投标确保金缴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采购中心不接收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它形式确保金)13.4 若投标人不按第13.1、13.2和13.3条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3.5 投标确保金退还。13.5.1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其和采购人签署了经济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确保金。13.5.2 落标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
15、日内向我中心申请无息退还投标确保金。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2)中标人不按第31条要求签署协议;(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给商;(5)和采购人或其它供给商恶意串通;(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14.投标使用期14.1 投标使用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九十天,使用期短于此要求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取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能够拒绝接收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确保金将
16、立即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投标人,无需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受投标使用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使用期。15投标文件签署、形式及装订15.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实施,每份投标书均需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可提交复印件外,其它文件均需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需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5.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需修改时,修改处需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署名或加盖公章。15.4 投标文件需固定装订成册
17、。四、投标文件递交16.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齐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6.2专用袋(箱)尚需是、按招标人提供格式注明:(1)采购标号及项目名称;(2)分包号(如有);(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络人、电话和传真;16.3 投标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要求书写标识和密封者,招标人不对招标文件被放错或先期启封负责。17.投标截止时间17.1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要求投标地点。17.2 若招
18、标人按8.5条要求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截止时间为准。18.迟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必需使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书面内容或撤回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9.2 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要求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6.2条要求标识,还需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要求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包含投标报价,必需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
19、样,不然将视为有选择报价。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使用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要求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人代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监管人员、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20.2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活动,参与开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缴纳确保金、署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实其授权代表身份,招标人招标文件处理不负担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
20、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20.3 投标人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缴纳确保金、署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和其它招标文件要求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事项(如样品递交等)。20.4 开标时,招标人、公证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招标人认为适宜其它内容,招标人将做开标统计。20.5 若投标文件未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包含投标确保金不符合第13条要求),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投标人投标文件。20.6 根据第19条要求,同意撤回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有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
21、该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全部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2.对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1 资格性审查内容包含:(1)资格证实;(2)投标确保金;(3)报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22.2 符合性审查内容包含:(1)投标文件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投标文件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3)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招标文件无效。22.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显著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负偏离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同
22、意。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是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2.4 投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数错误修正标准以下:22.4.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一开标一览表为准;22.4.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 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 若投标人不一样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23.投标文件澄清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澄清
2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时间和地点接收询标。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需,可要求投标人对一些问题做出必需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充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补充。23.3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3.4 并非每个投标人全部将被询标。24.评标及定标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2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公布评标措施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选,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
24、原因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确保。25.评标过程保密25.1 在宣告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和评标工作无关人员。25.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不然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有专门人员和投标人进行联络。25.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细节问题进行公布。2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处理26.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要求实施。26.2 在评标期
25、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情形,比照前款要求实施。26.3 投标人若不接收采购方法改变,应在要求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视为接收采购方法改变。27.废标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7.2 如出现第一个情形,将根据第26条实施。六、授标及签约28.定标标准28.1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依据评标措施推荐出中标候选
26、人。中标候选人将在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8.2 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必需时可邀请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若无其它情况标准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给商;(3)和采购人或其它供给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5)不符正当律、法规要求。29.质疑处理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能够在知道或应至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
27、、七个工作日之外和匿名质疑将不予受理。30.中标通知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通知全部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在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公布媒体进行公告。30.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任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收。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收。30.3 中标通知书将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31.签署协议3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地点和采购人签署中标协议,不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应负担赔偿责任。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相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
28、协议附件。31.3 签署协议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它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采取分包形式推行协议。不然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履约确保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人还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32.采购代理服务费此次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三章 协议通用条款1.定义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列明协议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全部文件。(2)“协议价”系指依据协议要求,乙方在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价格。(3)“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协议要求,
29、须向甲方提供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相关资料。“工程”系指按协议要求进行施工。(4)“服务”系指依据协议要求乙方负担和供货相关全部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其它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它类似义务。(5)“甲方”系指购置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单位。(6)“乙方”系指依据协议要求提供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和服务制造商或代理商。(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安装和调试地点。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技术规范应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假如有话)及其投标文件规格响应表(假如被甲方接收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对应说明
30、,则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对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相关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指控。假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可能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 4.1 除协议另有要求外,乙方提供全部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均应采取对应标准保护方法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四侧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标
31、汉字字样做出下列标识:(1)收货人 (2)协议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标地(6)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假如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侧用汉字和适用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方便装卸和搬运。依据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特点和运输不一样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合适标识。 5.3 因缺乏装运标志或装运标志不明确造成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损失,乙方应负担对应过失责任。6.交货方法 6.1 交货方法通
32、常为下列其中一个,具体在协议专用条款中要求。 6.1.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相关运输和保险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全部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甲方自提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在协议要求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协议要求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形式将协议号、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
33、乙方应用挂号信将具体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含协议号、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和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在运输和仓储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不应超出协议要求数量或重量。不然,乙方应对超运部分数量或重量引发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现场交货或工厂交货条件下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已备妥待运输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协议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
34、具名称及起运日期,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发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8.保险 假如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是按现场交货方法报价,由乙方办理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这一段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根据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含乙方承诺装运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假如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方法报价,其保险由甲方办理。 9.付款方法 付款方法见协议专用条款。 10.技术资料 协议项下技术资料(除协议专用条款要求外)将以下列方法交付: 10.1 协议生效后60天之内,乙方应将
35、每台设备和仪器汉字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交给甲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一起发运。 10.3 假如甲方确定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无偿交给甲方。 11.质量确保 11.1 乙方应确保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是全新,未使用过,是用一流工艺和最好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含有满意性能。在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质量确保期内,乙方应对因为设
36、计、工艺或材料缺点而造成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依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在质量确保期内,假如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数量、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甲方应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无偿维修或更换有缺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或部件。11.4 假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填补缺点,甲方可采取必需补救方法,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11.5 除协议专用条款要求外,协议项下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质量确保期为自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经
37、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及安装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具体而全方面检验,并出具一份证实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协议要求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一部分,但相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觉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规格或数量或二者全部不和协议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依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标
38、准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企业或运输部门负担之外。12.3 假如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在第11条要求质量确保期内证实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2.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需提前通知甲方。12.6 货物(含设备及相关服务)安装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进行。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企业或运输部门负担之外,甲方有权依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 在第11条和第12条要求检验期和质量确保期内,假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同意下列一个或多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协议要求同种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