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总 则 - 1 -
1.1编写目: - 1 -
1.2编写根据: - 1 -
1.3合用范畴: - 1 -
二、本工程施工重要内容及重点 - 1 -
2.1斗渠(沟)工程: - 1 -
2.2田间道工程: - 3 -
三、监理工作流程 - 4 -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 4 -
五、监理工作办法与办法 - 5 -
5.1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产品 - 5 -
5.2监理准备工作 - 5 -
5.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 6 -
5.4施工过程监理 - 9 -
5.5斗沟(渠)工程及道路工程基本质量原则与检查办法 - 10 -
5.6承包方工程材料、设备及施工机具 - 12 -
5.7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 - 13 -
5.8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 15 -
5.9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 - 17 -
5.10施工过程监理及质量控制 - 21 -
六、监理过程中“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 23 -
6.1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 23 -
6.2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 - 25 -
6.3施工过程中投资控制 - 26 -
6.4施工合同管理 - 27 -
6.5信 息 管 理 - 28 -
6.6组 织 协 调 - 29 -
七、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 30 -
7.1砌体工程质量检查: - 30 -
7.2渠基、路基等质量检查 - 31 -
7.3砼、钢筋砼质量检查 - 32 -
7.4竣工验收 - 36 -
八、工程计量与支付 - 36 -
《********年度高原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一、总 则
1.1编写目:
为了指引监理人员有效地控制本项目工程质量,实现监理规划目的;同步也为施工人员理解工程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规定,互相勾通信息,减少失误而编制。
1.2编写根据:
(1)业主和承包订立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文献、资料。
(3)已批准监理规划。
(4)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
(5)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有关质量原则。技术条款、规程、规范;《**省高原则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国土资耕保发【】**号);《**省高原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国土资耕保发【】**号);《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3-98;《建筑工程质量评估原则》GBJ301-88;国标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有关法规等编制。
1.3合用范畴:
本细则合用于********年度高原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本细则依照项目浆砌石、埋石砼挡土墙工程、斗渠衬砌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进行编制。
二、本工程施工重要内容及重点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重点如下:
2.1斗渠(沟)工程:
(1)斗渠衬砌:按照各项目点现状图和规划设计图规定,斗渠采用矩形断面砖混衬砌;渠道净宽1000mm,渠壁厚为200㎜,渠底为200㎜砼底板,渠顶设200mm×120mm砼压梁和钢筋砼拉杆。开挖规定边坡1:1,渠道用砖为MU10。
(2)M7.5水泥砂浆砌石斗沟工程:砌石斗沟采用梯形断面M7.5浆砌石挡土墙;坡比为1:0.4,每15米设分缝板、间距2米设排水管;土方开挖坡比为1:1;浆砌石挡土墙斗沟宽度为2200~21000㎜不等。
(3)C20埋石砼斗沟挡土墙工程:采用重力式梯形断面C20埋石挡土墙;块石含量为20%、坡比为1:0.3;每15米设分缝板、间距2米设排水管;土方开挖坡比为1:1;斗渠宽度为4100~18000㎜不等。
在本单项工程中材料应用较多,工艺规定较高,也是施工及监理控制重点所在,本分部隐蔽工程较多,也是质量控制点所在,因而本某些施工作为施工方必要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且每分项均对质量规定高,在原材料控制上要按规定检测,只能使用合格材料,严格按监理程序及施工规范操作,方能达到设计及施工规定,满足灌排水需要。
本单项工程有大量土建方面工作内容,规定施工方工艺流程上应做到详细,如砖混矩形断面斗渠衬砌、水泥砂浆砌石(埋石砼)挡土墙施工工艺流程大体如下:
砖混矩形断面斗渠衬砌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放样→土方开挖与清理→挂纵线→砖混渠道砼底板浇筑→砖混渠壁砌筑→M10砂浆批荡→砼压梁及拉杆安装→成品养护→墙背回填→工程质量验收。
水泥砂浆砌石挡土墙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放样→基本开挖与清基→挂线→座浆→材料运送→浆砌石砌筑→清除缝间积渣→水泥砂浆勾缝→土方回填→成品养护→工程质量验收。
C20埋石砼挡土墙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放样→基本开挖与清基→模板支设→材料运送→砼砌筑→土方回填→成品养护→工程质量验收。
本项目砌体工程重要为砌体和埋石砼工程,为砖混矩形断面斗渠衬砌,斗沟水泥砂浆砌石挡土墙砌筑和埋石砼浇筑等。
浆砌体质量规定为:砖混砌体砌筑应横平竖直,水泥砂浆浆砌石护坡平整顺直,砂浆饱满,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接槎牢固,勾缝或抹面观感良好。
C20埋石砼挡土墙质量规定为:
(1)模板支设时保证浇筑体构造构件形状、尺寸和互相位置对的;
(2)依照实验室拟定最优基准混凝土配合比,结合现场材料实际含水率,来拟定现场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严格控制块石含量。
(3)混凝土浇筑按每一单体件安排持续施工,按一定厚度、顺序分层分段,斜面分层地向前浇筑,控制好砼浇筑上升速度,以使砼沉落至密实后,再将上平面找平。灌筑砼自由倾落高度不超过1.5米,竖向构造分层浇筑,入仓砼高度第一次不不不大于20cm,后来不不不大于50cm。
(4)混凝土养护及成品保护: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做好混凝土养护工作也是核心,混凝土养护派专人负责,在混凝土终凝后及时覆盖,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2.2田间道工程:
田间道路在原有道路基本上修整平顺,宽度为3500㎜和6000㎜二种规格。路面采用山岗土、砂、碎石铺筑整平压实.
田间路设计规定决定了其施工质量必要按道路施工验收规范,路基与路面都规定较高,路基必要达到设计所规定长度、宽度、密实度、顺直度、纵坡度、平整度等。这就规定在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送车行走路线及弃土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纵坡度、压实度、排水系统,并随时观测周边环境变化。而在本阶段土方回填分层压实是重点控制,唯有压实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进行路面施工,也能保证后来路基不致于下陷,路基施工中同步要作好排水办法。路面施工要加强原材料控制及级配精确,达到规定规定,混合料均匀不得离析,同步碾压时必要达到最佳含水量。
三、监理工作流程
3.1监理工作流程(含工序流程)。
3.2工地例会
3.2.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2.2工地例会应涉及如下重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贯彻状况,分析未完事项因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筹划完毕状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的及其贯彻办法。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办法。
(4)检查工程核定及工程款支付状况。
(5)解决需要协调关于事项。
(6)其她关于事宜。
3.2.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照需要及时组织专项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种专项问题。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项目监理重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保和水土保持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规定控制目的。
4.1投资控制,依照项目投资筹划、工程进度筹划进行投资控制,投资目的、控制工程投资在合同价内,不超过概算。
4.2进度控制,用动态原理,对影响进度重要因素,如资金、材料、劳力、组织管理、机械及气候等因素进行系统综合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因素,提出调节办法,随时修正进度筹划。进度目的,满足度汛规定。且不超过合同工期。
4.3质量控制:重要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三方面着手,以数据为基本,以事实为根据,经规范为准绳,严把质量关,坚持防止为主,防检结合方针,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控制贯彻施工单位“三检制”,严格把工序交接检查检查制度。
五、监理工作办法与办法
5.1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产品
5.1.1监理方应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产品,业主提供产品涉及:
(1) 工程勘测、设计资料;
(2) 施工承包合同;
(3) 施工招投标文献、中标告知;
(4) 设计文献(含变更告知、设计图纸、设计阐明等);
(5) 其他。
5.1.2监理方重要对业主提供产品进行下列内容验证:
(1)业主单位提供产品完整性;
(2)勘测、设计文献有效性(与否有有效图章和签名等);
(3)其他文献真实性。
5.1.3监理方应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产品保存、管理,作好验证和收发文登记(如下简称登记),并在监理日记上作好记录(如下简称记录)。
5.1.4监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丢失、损坏或不合用状况,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同步予以记录阐明,并作好记录。
5.2监理准备工作
5.2.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关于规程规范、设计文献以及质量登记表式填写办法。
5.2.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析监理工程特点,进行质量策划,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毕有关专业工程监理实行细则编写工作。
5.2.3制定监理工作制度(详细规定见支持性文献)。
5.2.4总监理工程师应依照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组织监理人员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5.2.5总监理工程师依照业重规定,参加施工招标和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5.2.6监理工程项目划分
(1)监理工程项目划分根据。
① 经批准设计文献、施工图纸。
② 招投标文献、承包合同中采用技术原则,施工布置等。
③ 从水利、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评估规程关于条款。
(2)工程项目划分重要原则。
④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各分部工程工程量,不适当相差太大,不同类型各分部工程投资不适当相差太大,差额不适当超过50%。
⑤ 每一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数目不适当少于5个。
⑥ 单元工程为分部工程中由一种(无序)或几种(有序)二种完毕最小综合体。
⑦ 单元工程为分部工程中按设计、构造、施工布置或质量考核规定划分层、块、段。
(2) 监理方应会同业主、承包单位根据关于规程、规范和工程特点进行详细项目划分。必要时报中心工程技术部审查。
(3)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工程项目划提成果报业主方审批,然后将批准工程项目划分表发送到业主和承包单位。作好登记和记录。
5.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5.3.1签发开工告知
5.3.1.1在具备如下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向承包单位发出《开工告知》,并报送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
(1) 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允许证)已获业主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提供了完整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3) 提供设计文献有效,且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规定。
5.3.1.2工程项目没有满足上述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报告,请业主给以明确答复。在明确答复后,可依照实际状况签发《开工令》。作好登记和记录。
5.3.1.3当承包单位在接到《开工令》后,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从开工日起按订立施工合同步进度筹划进行施工准备。
5.3.1.4监理方应发出《监理工程师告知单》规定施工单位详细阐明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准备因素并提交保证工期办法。作好登记和记录。
5.3.2及时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
5.3.2.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献,并对图纸中存在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3.2.2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或参加由业主组织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作好记录。
5.3.2.3在设计交底提出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基本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向承包单位签发工程师图纸。作好登记和记录。
5.3.3审查施工单位开工报审文献
5.3.3.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审核、签认后报业主。作好记录。
5.3.3.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在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重要审核如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3.3.3如果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关于资质资料,符合关于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如下内容:
(1) 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公司资质级别证书、特殊行业施工允许证、国外(境外)公司在国内承包工程允许证;
(2) 分包单位业绩;
(3) 拟分包工程内容和范畴,在合同中有规定。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3.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如下规定对承包单位报送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办法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施工测量定位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检查内容为: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校核成果、控制桩保护办法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暂时水准点测量成果。
监理方可以批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既有错误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监理机构批示进行修正或补测。
5.3.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具备如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
(1) 施工组织设计及前述各项申请表(报审表)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重要工程材料已贯彻;
(3) 其他准备工作已完毕。
5.3.3.6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涉及如下重要内容:
(1) 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简介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业主依照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3) 业主简介工程开工准备状况;
(4) 承包单位简介施工准备状况;
(5) 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状况提出意见和规定;
(6) 总监理工程师简介监理规划重要内容;
(7) 研究拟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重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重要议题。
5.3.3.7在专业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实行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
5.3.3.8监理机构应依照关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关于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安全工作实行。监理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批示承包单位采用有效办法予以改正,若承包单位故意延误或回绝改正时,监理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治。
5.4施工过程监理
5.4.1工程质量控制办法与办法
(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节、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核心工序施工工艺和保证工程质量办法,审核批准后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承包单位报送相应施工工艺办法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项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4)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中报送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6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商定或关于规范规定比例采用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5.5斗沟(渠)工程及道路工程基本质量原则与检查办法
5.5.1地基解决
(1)渠基清理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50cm。
(2)依照设计规定,将表层杂草、树根、石块、淤泥、腐殖土、泥炭以及杂物清除。
(3)清基完毕后,应对基底进行平整压实。
(4)在清基过程中,如浮现软弱基本,应依照设计规定进行加固解决。若发现不明地质状况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与设计、勘探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清基弃土、杂物、废碴等,应运到指定场堆放。
5.5.2砖砌体质量控制
(1)砌(浇)筑前,先依照设计图纸尺寸进行槽开挖,开挖弃土应运指定地方。
(2)砌体所使用砖(石)抗压强度、几何尺寸等指标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水泥标号不低于325号。
(3)砌筑前先将砖浸泡湿润透彻,然后将砌筑工作面冲洗干净,人工按规定配合比拌制砂浆砌筑。砌筑过程注意错缝,不能有通缝。砌筑之后及时洒水。
(4)砂浆(砼)配合比应按设计标号通过实验拟定,同步应具备适当和易性。配制砌筑用水泥、砂,应按设计强度级别提高20%,在施工中随拌随用。常温拌成后应在3-4h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则应在2h内使用完毕。使用中如发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所拌水泥砂浆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水泥砂浆稠度可用原则圆锥沉入度表达,以40-70mm为宜。
(6)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为8~12mm,随铺浆随砌筑。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砌筑。上下层砌砖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
(7)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
(8)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
(9)砌筑过程中如遇中雨或大雨,应停止砌筑,并将已砌筑砌体中空隙用砂浆填实,然后加以遮盖,雨后应清除积再继续砌筑。
(10)质量检查
对合同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应按与承包单位按商定期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查。若监理方未按商定期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查,除监理方另有批示外,承包单位可自行检查或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或检查成果提交监理方。监理方应在事后确认承包单位提交检查或检查成果,若监理方对承包单位自行检查成果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样检查。作好记录。
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回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告知单》,书面告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浮现场。作好登记和记录。
5.6承包方工程材料、设备及施工机具
(1)承包单位应依照合同进度筹划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规定交货日期筹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并抄送业主。监理机构收到上述交货日期筹划后,应与业主共同协商拟定交货日期。
(2)当提供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监理应用《监理工作联系单》规定报送交货延期阐明,并及时告知承包单位。
(3)承包单位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方批准。
5.6.1监理机构一旦发现承包单位使用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应发《监理工程师告知单》规定承包单位更换施工设备。作好记录。。
5.6.2额外检查和重新检查
(1)若监理方规定承包单位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检查和检查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机构可以批示承包单位增长额外检查。
(2)无论何种因素,若监理方对以往检查成果有疑问时,可以批示承包单位重新检查。
5.6.3承包单位不进行检查和检查补救办法
当承包单位未完毕监理批示检查和检查工作时,监理人员可以自己或委托其她具备检查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和检查。
5.6.4现场材料实验
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时,应查看承包单位在工地建立实验室、配备人员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按合同规定规定承包单位进行各项材料实验,并为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实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机构在质量检查和检查过程中若需抽样实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单位提供,监理机构可以使用承包单位实验设备。
5.6.5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计量设备技术状况。作好记录。。
5.6.6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实行细则》中拟定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难以检查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记》上作好旁站记录。
5.7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
5.7.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照承包单位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成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序,监理人员应回绝签认,并禁止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7.2经承包单位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告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告知应阐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检查资料。监理机构按照告知商定期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规定,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单位才干进行覆盖。
5.7.3监理机构应在商定期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检查,不得无端缺席或迟延。
5.7.4对隐蔽工程或工程隐蔽部位按第4.4.9.2条规定进行检查覆盖后,若监理机构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规定承包单位对已覆盖部位进行揭开重新检查。
5.7.5承包单位未及时告知监理机构到场检查,擅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机构有权批示承包单位采用揭开进行检查。
5.7.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前提下及时报送《工程质量评估表》或《工序工程质量评估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依照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状况,及时评估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级别。作好记录。(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人员抽检必要符合关于规程、规范规定,使用质量评估表必要对的,填写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评估质量级别)
5.7.7对施工过程中浮现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告知单》,规定承包单位进行整治并填写《监理工程师告知回答单》,并检查整治成果,订立复查意见。作好登记和记录。。
5.7.8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也许导致质量事故或已经导致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规定承包单位停工整治。整治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规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订立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业主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
5.7.9对需要返工解决或加固补强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解决,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承认解决方案。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解决过程和解决成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采用记录技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规定承包单位提出防止办法,同步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作好登记和记录。
5.7.10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公司技术部以《专项报告》形式进行书面报告,公司技术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或派人到现场理解状况后会同关于技术人员解决。
5.7.11依照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5.7.12监理机构应参加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核心阶段时进行阶段验收。
5.8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5.8.1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关于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的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5.8.2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商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记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量,按施工合同商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商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作好登记和记录;
(3)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商定期间内订立《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
5.8.3监理机构应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工程量计量
(1)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提交当月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拟定当月完毕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规定承包单位派员与监理机构共同复核,并可规定承包单位进行抽样复测。
(2)若承包单位未按监理机构规定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机构复核修正工程量应视为承包单位实际完毕精确工程量。
(3)监理方以为有必要时,可规定与承包单位联合进行测量计量。
5.8.4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单位每月报送工程量清单,清单应涉及如下内容:
(1) 已完毕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及其客观存在项目应付金额。
(2) 经监理方签认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应付金额。
(3) 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 价格调节金额。
(5) 依照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其他金额。
(6) 扣除应由业主扣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 扣除由业主扣留保存金额。
(8) 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业主其他金额。
5.8.5监理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工程款支付证书》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单位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批准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5.8.6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项目,订立施工合同后一方面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分解表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支付中,按实际完毕状况拟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4.5.3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5.8.7监理方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竣工)结算:
(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竣工)结算申报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竣工(竣工)结算报表;
(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竣工)结算报表,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竣工)结算文献和最后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
5.8.8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功能规定、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规定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拟定工程变更价款。
5.8.9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量,监理人员应回绝计量和回绝受理该某些工程款支付申请。
5.8.10监理方应按施工合同商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5.8.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毕工程量和工作量登记表,对实际完毕量与筹划完毕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节办法,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
5.8.12在工程竣工(未验收前)时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总监理工程师应注意索赔费用结算和工程变更结算。
5.8.13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间内,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如下详细证明文献:
(1)至工程竣工日期止,依照施工合同合计完毕所有工程款金额;
(2)承包单位以为依照合同应支付给她追加金额和其他金额。
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关于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价款总额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照本程序中5.8.6条规定进行解决。
5.8.14最后结算按施工合同规定进行。
5.9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
5.9.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关于条款、施工图及通过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的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业主。
5.9.2监理方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施工总进度筹划,符合规定后,在《施工进度筹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以为必要时,规定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进度筹划,并通过审批符合规定后,在《施工进度筹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筹划实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作好记录;
(4)当实际进度符共筹划进度时,应规定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筹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筹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告知承包单位采用纠偏办法并监督实行。作好记录。
5.9.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筹划实行,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有关状况。运用网络图或形象进度图技术进行实际进度与筹划进度比较分析。有条件监理机构应应用计算机技术对进度进行分析。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筹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告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用调节办法。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筹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定采用进一步办法。承包单位调节办法或延期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在网络图或形象进度图上画出新进度筹划。作好登记和记录。
5.9.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和采用进度控制办法执行状况,并提出合理防止由业主因素导致工期延期及其有关费用索赔建议。
5.9.5参加设计交底。总监理工程师在熟识设计文献、图纸资料基本上,组织设计人员向监理、施工等关于人员进行设计义底、使监理、施工人员理解设计意见图和施工中应注意事项。同步对设计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理人应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会同关于人员进行研究和早日作出答复。
5.9.6检查承包商开工前准备工作。其内容涉及:
5.9.7工现场“三通一平”状况。施工现场交通道路、用水、用电线路与否接通、电源是可靠,有无自备电源、施工需用场地与否进行了平整等等。
5.9.8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与否真实可靠,其内容涉及:
(1) 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设计工程量、施工分缝分块、施工工艺流程……)。
(2) 施工进度(工序进度、作业进度等)。
(3) 施工办法(选材、运送、保存方式及其他有关工序施工办法)。
(4) 施工技术装备及技术(工种)人员配备及相应资质。
(5) 工程质量控制办法。
(6) 如有特殊规定项目(如基本解决)还要作出详细办法筹划。
5.9.9审查承包商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立及机组人员配备。机械配备必要满足工程进度规定,机组人员必要有相应工种资质。
5.9.10审查承包商用于该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品质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5.9.11参加工程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并将其成果与设计图纸相相应,有较大出入时将向设计某单位作区别及提出补救办法解决。
5.9.12全面权衡承包商现场条件,当详细开工条件时,则对相应施工项目开出施工允许证。
5.9.13如果属于青苗补偿,拆迁某不属于承包商责任而影响工程开工时,监理人应将实际状况以专项报告形式,向工程主管部门回报,并在监理日记中将实际状况记下。同步要依照施工合同做好协调工作,努力避免索赔事件。如果工期容许,可找业主协商,给承包商恰当延长竣工时间,但合同中日历总天数应当有效。
5.9.14对承包施工人员进行监理细则内容交底
监理细则是指引监理人员从事工作监理文献。但也必要使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懂得其中施工程序、工程质量规定和应提供什么施工资料及如何进行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等一系列事件。才干互相配合好。因而,监理细则内容交底也是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所必要做。
5.9.15进行工程项目划分
监理人要在工程开工前,依照本工程施工项目,对照关于规程、规范项目划分原则,进行单项、单位、分部、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在划分中各工程要有相应名称、编号、桩号、高程及工程量等基本数据,这些数据应与施工合同工程量等关于数据相一致。如果施工中没有变化,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5.9.16审查承包商开工手续,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按开工允许证(开工令)申请程序(见后)办理开工手续。送监理机构审批,其程序如下:
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到指定监理单位领取工程开工报审资料表,并依照表中规定完毕开工前各项工作。重要有:
(1)依照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及自身施工能力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及详尽施工办法。其重要内容涉及:
1)工程概况(涉及工程部位、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工程量、单元划分、砌筑分快及施工工艺流程图);
2)施工顺序(基本清理→开挖→垫层→压实→砌筑→回填等);
3)施工进度(工序进度、作业进度等);
4)施工办法(含土料、石料运送、入仓方式等)
5)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办法。
(2)施工总进度筹划安排,并与合同工期对照进行调节,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毕工程施工任务;
(3)施工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体系建立。项目经理等“五大员”必要由有相应资质人员担任。
(4)进场施工设备到位及生产能力状况,要满足施工规定。
(5)作好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质量检查(复检)报告、合格后方能购进使用。
(6)要在监理工程师参加下进行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并将成果和设计图纸对照检查,不相符时要报请业主及设计部门确认及修改。
(7)要与业主等关于人员联系办好与工程开工关于各种手续(如拆迁、征地、补偿等)。
具备上述这些条件后,承包商可向监理机构报送一式四份开工报审资料。监理机构审视后在商定期间内订立审批意见:“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或“已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等四种,如承包商接到批复意见不属“修改后重新报送”即可向监理机构申请签发工程开工允许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到此报告后24小时之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开工允许证或工程开工批复文献。但不论什么时候开出开工允许证,其时间都是从施工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因此,如果承包商不积极抓紧时间作好施工前各项工作,误了工期责任由承包商自负,望尽早做好准备工作,按期开工。
5.10施工过程监理及质量控制
5.10.1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工程师将通过巡视、旁站、抽检或见证取样等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理。承包商必要认真按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方案、进度筹划等组织文明施工,抓好各个施工环节,严格按程序及关于施工规程进行。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某一工序或施工办法、进度筹划、使用原材料有所变化,必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变化状况,并经协商批准后进行实行。
5.10.2各工序施工质量必要达到设计原则,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才干直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现将水利及道路重要施工工序质量规定分述如下:
(1)基本面开挖(回填)工序:基本面必要稳定,土质(干容重)、构造尺寸和边坡等均达到设计规定。为此,如在回填土路基上砌护时,必要先将回填范畴扩宽(放宽)50cm左右,加压后再削去,如果在软弱路基上砌筑,则应先验证地基承受能力与否满足规定,否则要按设计或规范规定对路基采用换土(挖掉软弱土换填砂、卵石)等施工解决后再进行;如果在透水地基上砌护,则应先做一定数量排水沟,将渗水从砌护层如下排出后再护砌。
(2)路基垫层质量规定:
1) 垫层材料规格、尺寸必要符合设计规定
2) 垫层(砂、卵石)粒径级配压碎指标,渗入系数等必要符合设计规定,禁止采用风化料作为垫层
3) 铺设垫层前对前一层(或基本面)必要通过联合验收,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干进行铺设
4) 铺设办法和厚度要符合设计规定。特别是护坡垫层,必要在坡面整平压好后,按反滤层铺筑规定施工,按缝重叠宽度必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5) 有压实规定期碾压遍数要严格控制(惯用振动碾压)并做到无漏压和欠压。坡面碾压时,上、下一次为一遍,且上坡时振动,下坡时不振动。碾压后干密度应不不大于80~90%,表面质量达到平整,基本无颗粒分离,并达到构造边线。
6) 垫层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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