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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总务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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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务部管理制度 总 则 部门结构 部门职能 岗位职责 第一章 维修与施工管理 第一节 维修管理 第二节 施工管理 第三节 联营厂家自装须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一节 治安管理 第二节 消防管理 第三节 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四节 营业安全管理 第三章 非商品材料物资的管理 第一节 包装物品、票据购置 第二节 工装管理 第三节 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 第四节 电加热器具管理 第五节 道具管理 第四章 餐饮管理 第五章 医疗管理 第六章 更衣室(柜)管理细则 第七章 各项目工作流程 第八章 使用表格样表 总 则 一、 总务部是公司后勤职能部室,主要负责公司装修图纸的审核、施工监理、零星维 修、消防、餐饮、医务室及除商品以外的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工作。 二、 为规范总务部门的工作程序,保障公司后勤系统的正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部门结构 总务部经理 行政课长 工勤课长 会计员 录入员 采购员 库管员 医务人员 审图员 维修员 部门职能 一、 主要职能 1、 负责各楼层卖场基础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及货架、展厅的装修、审图、监理工作, 保证卖场内设施的正常运转。 2、 负责公司财产统一分配、调拨、盘点的管理。 3、 负责非商品材料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员工餐饮、住宿、保健的管理。 二、 辅助职能 1、 负责共享空间、高空作业台及户外活动模特台的搭建工作。 2、 负责组织各楼层将调整的道具返仓。 岗位职责 一、 岗位:总务部经理 接受主管副总经理领导,全面负责总务部工作;任职条件:本科或相当于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其职责如下: 1、 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审核总务各项采购计划及订货合同,控制开支,降低费用,保障供给; 3、 审核公司设施、设备的改造、维修方案,并组织落实; 4、 员工的餐饮管理及餐厅承包方的优选; 5、 医疗、保健的管理; 6、 起草或修订本部门职能管理制度; 7、 本部门各课的管理考核 8、 协调与其它部室的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岗位:行政课课长 接受总务部经理的领导,负责行政课的各项工作。任职条件: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其职责如下: 1、 制定本课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2、 制定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工服的配作及领用标准; 3、 审核除商品外各种材料物资采购计划,控制费用支出; 4、 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5、 组织对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的检查; 6、 每周审定食谱,科学配餐,保证营养; 7、 餐厅餐具的清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及日常管理; 8、 组织召开员工餐厅回访会议; 9、 负责对各部门耗材使用的分析及考核;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岗位:录入(兼内勤) 接受行政课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高中学历,有熟练的微机操作技能,并掌握一般公文写作的知识,其职能如下: 1、 本部会议的通知和记录; 2、 本部文件、资料、函件、传真的收发、整理、归档及保管; 3、 本部工资、奖金及福利的领发; 4、 本部员工考勤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领用; 5、 本部录入工作; 6、 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 7、 负责搞好本部门卫生;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岗位:会计 接受行政课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具备大专或相当于大专学历,有会计证书,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其职能如下: 1、 建立财产、物资二级明细帐,准确核算除商品外各种财产物资的数量、金额。 2、 整理、装订总务部财务档案,定期归档; 3、 总务部各种款项的怍、付工作; 4、 定期汇报各种款项的收、付工作; 5、 配合财务部随时进行财产、物资的清点; 6、 根据财务部要求,及时报送报表,准确提供各种信息; 7、 医务室的核算工作; 8、 定期核对总务库存和医务室储备,参与盘点; 9、 总务餐厅就餐系统的管理及就餐卡续卡工作; 10、 做好每月耗材分析;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 岗位:采购 接受行政课课长的领导,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进行市场采价,优选采购渠道; 2、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药品等的采购; 3、 各种帐薄、发票、价牌、流转单据和其它印刷品的定制; 4、 收集物资价格信息,提出替代、更新物资建议;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 岗位:大夫 接受行政课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有专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其职责如上: 1、 编制医疗用品、药品的采购计划; 2、 员工常见病的诊治及各种突发病症的急救处理; 3、 对员工出处就诊的审批,并建立相关的记录; 4、 提出员工病、休假建议; 5、 流行病症的预防和宣传; 6、 定期抽查员工饮食、饮水卫生; 7、 员工体检及卫生保健工作; 8、 与各大医院联系员工出外就诊事宜; 9、 医疗器械的保管和维护,药品的使用和保管; 10、 商场内顾客突发病症的急救处理; 11、 定期向会计报帐;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 岗位:保管 接受行政课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有从事库管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其职能如下: 1、 公司除商品、医药用品外所有财产、物资的验收、保管和发放; 2、 建立财产、物资二级明细帐或卡片,准确登记财产、物资的收、发、存数量; 3、 控制计划外领用; 4、 采购计划的汇总、编制; 5、 每月末库存物资进行清点,保证帐、卡、物相符,并与总务部会计核对无误; 6、 对库区、库容、规划、调整、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7、 对回收的废旧物资的管理; 8、 核对每月各部门领用计划、核算库存量,为采购提供依据;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 岗位:工勤课课长 接受总务部经理的领导,负责工勤课的各项工作。任职条件: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有五年以上实践经验。其职责如下: 1、 编制装修计划与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商场厂家装修的图纸审核及现场施工监理的工作; 3、 组织办公区域、购物环境、营业道具的改造; 4、 编制设备维修保养标准、按标准组织实施保养; 5、 组织日检修工作,审定维修用料及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6、 及时处理各部室提出的报修及其它的应急维修; 7、 与物业公司协调商场水、电、气的供应及维修,解决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公司维修工不能完成的维修、安装、保养等问题; 8、 负责装修施工队的优选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 岗位:工程审图 接受工勤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其职责职如下: 1、 对商场装修图纸及道具图纸的审核; 2、 配合楼层的调整计划,提供所需平面图以及一些工作方面的咨询; 3、 对厂家现场装修进行指导;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 岗位:维修 接受工勤课课长的领导。任职条件: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其职责如下: 1、 对公司办公区域、购物环境内的设施、设备、用具等进行检查维修,并详细登记检查维修内容; 2、 对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用具等的简单安装、维修更换和保养; 3、 对厂家的现场装修进行监理、指导; 4、 配合营销策划部搞活经济各项活动、制作道具、布置卖场等。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一章 维修与施工管理 第一节 维修管理 1、总务部维修工每日上午9点对卖场进行日巡视检查,填制《日巡场检修记录单》 2、巡视内容 ①公司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运行状况,包括:通讯系统、照明灯具、货 柜道具、试衣间、消防通道门、员工卫生间及员工饮水间设施等。 ②前日报修项目的维修情况。 ③回收楼层、厂家废弃的物品。 ④与楼层值班经理联系,了解楼层需解决的问题。 3、 巡视人员将每日巡视情况详细记录,并提出维修建议报维修负责人。 4、 维修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楼层管理部领取所需材料、配 件予以处理,如当时无法解决,须提出建议上报维修负责人并根据情况安排及时抢修,难度较大的维修项目经总务部经理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 5、 主要设备的损坏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需较长时间修复的(如:停电、 停水、严重跑水等)报告总务部经理及主管副总,通知各有关部门做好安排。 6、 各部室自行要求的维修项目应及时填写《维修审批单》一式两联,所属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报往总务部,总务部工勤接单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维修,同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如总务工勤无法解决的维修项目及时填写《维修单》,总务部经理审核后转物业公司解决。 7、 为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在行政班时段内,出现问题由总务部工勤负责解决;其他时 段除影响正常营业的重大故障可直接联系物业公司解决外,其余故障次日由总务部予以解决。 第二节 施工管理 一、施工设计 1、 公司自身的施工由总务部根据要求规划设计,出具区域平面图及形象图,同时 填写费用计划,逐级报批后方可施工。 2、 公司联营专柜施工的设计由联营厂家自已负责,图纸经总务部审核,逐级报批 后方可施工。具体见《厂商进场装修协议》、《厂商进场装修图纸审核流程》。 3、 施工设计图纸如需修改应有修改人签字认可。 4、 我公司的施工是指公司商场内专厅的装修,不同于建筑行业的施工,故施工设 计图需符合公司商场内形象消防要求即可。 二、施工申请 1、各部室(包括联营专柜)的改造、粉刷、安装电器设施、明火作业,必须由施 工部门填写《施工申报单》,并由物业保卫部、工程部及总务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大的施工项目要逐级报批。 2、 凡施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要提前三天报批;施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的,要提前十天报批;施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并需基础改造的,还应请市有关部门审批。 3、 凡因施工聘请的施工队,要在事前到物业保卫部办理人员登记、注册手续,领 取临时工作证,且需预付施工保证金后,方能进场施工。 三、施工要求 1、 公司所有施工由总务部工勤管理。 2、 施工日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申报单》申报的日期进行,如需变动,应重新 填写《施工申报单》,并报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签字。 3、 施工要做到文明施工,对易产生挥发性气体和噪声的施工作业,一般应安排 在营业外或场外进行;活动道具均在场外制作;施工区域使用实体材料(灰色布或白色防火板)围栏,并用文字指明此地正在施工。 4、 单位用电须向总务部工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方可进行,不准私拉、乱拉 电线,使用各类电动工具、电加热器(包括生活用的)须到物业保卫部登记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使用。 5、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消防、保卫等规定,特殊工种(焊工、电工等)须先 交验操作证,并留复印件存总务部,动用明火的,根据《动用明火管理细则》执行,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 施工单位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场,须事先向物业书面申报,并落实专 人保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7、 施工场地中需严禁烟火的,必须注有明显标记。 8、 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工作,严禁在商场内走动或随意进出,特 殊情况须经保安人员同意,由保安人员陪同。 9、 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内部员工通道,施工材料应乘货梯上楼,严禁走顾 客楼梯或乘自动扶梯,确保商场环境整洁和顾客的安全。 10、在施工中损坏公司财物的,施工方应负责赔偿;严禁损坏和私自拆卸消防探 测器、喷淋装置及各种电路设施、设备,如非设计认定,而施工中必须拆动变更的,应事先征得物业保卫部的同意。 1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从公司带出物品,须经物业保卫部签发“出门证”,并 向保安人员出示外带物品;施工队退场到物业保卫部办理退场手续。 12、施工期间,总务部工勤和物业保卫部必须指派临时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督促管 理,施工楼层需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商品的安全。 13、更新、改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必须经总务部工勤课组织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14、总务部工勤组织验收,填写《施工验收单》一示四联,并将图纸归档。 15、施工结束,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 四、施工用电规定 1、 各楼层在审批装修图纸时,必须后附电路图。厂家进场装修应严格按照图纸审批 单所附的电器线路图施工并严格按太原市供电局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要求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以及《厂商进场装修协议》的内容。所装的用电负荷不准超过图纸审批单所附的用电量。 2、 厂家用装修时必须服从施工监理的安排,指定位置取电源。严禁私拉、乱拉电线, 严禁使用UPS电源,所用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合格插头、插座,不准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 3、 施工方负责道具及专厅内二次线连接,并要求加铁制开关箱,开关箱内的总开关 需根据所带负荷配制带漏电保护的开关,随后由中心总务部联系物业工程部负责引主电源(或指定电源位置)。严禁厂家私自上顶操作,如需上顶操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所需材料及费用(包括上顶操作的费用)由厂家承担。 4、 照明灯具须使用“飞利浦”品牌、电子镇流器要用扬州“四通”品牌、石英灯应 使用12W灯杯,除走电源线必须穿PVC管,接头处必须带分线盒,不允许有线外露,接头外露。 5、 装修完毕后,不准私加灯具,增加用电负荷。如需增加,按报批程序经主管副总 同意后,总务部方可实施。 6、 如发现私接、乱接电源,增加负荷,将对厂家及楼层负责人进行处罚,尤其是私 自在轨道灯上增加灯具。 五、施工监理的管理办法 1、 凡经过逐级报批允许施工的楼层管理部,在本层装修时需专设1名值班监理,要 求在装修日封场的前1个小时集中总务工勤课进行监理的专职培训。学习的内容: ①《厂商进场装修协议》; ②《华宇购物中心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及处罚办法》 ③《购物中心卖场用电规定》 2、 总务部工勤课为购物中心施工的总监理部门。主要负责: ① 装修图纸的审核及报批; ② 负责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和收取质量保证金; ③ 负责施工方用电的位置,做好物业保卫部和工程部的协调工作; ④ 负责组织楼层管理部值班监理员的培训; ⑤ 负责对各楼层施工现场巡回监理,并具体指导厂家安全装修。 3、 各楼层管理部为本层装修施工的一线监理部门,要求选拨的值班监理员必须有强 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并具有一定的协调及组织能力。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公共设施 的使用及财产、商品的安全管理,负责与总监理联系,监督施工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 各楼层值班监理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与总监理联系,施工总监应及时 奔赴现场指导解决,如无法解决,总监应及时汇报商场总值班经理协调解决。 5、 责任的划分:在监理过程中,当值班监理联系总监时,若总监理没能及时到岗, 造成损失,由总监承担主要责任;若值班监理不负责任造成:地面打眼、大理石墙面打眼、天棚损坏、施工方用UPS电源等破坏和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则由一线值班监理承担主要责任。 6、 厂家装修如需一次电源、上顶操作、动用明火,由楼层提前与总务联系,总务将 负责引领厂商去物业工程部和保卫部办理相关手续。 7、 若中心总务部联系物业保卫部和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时,对方配合不及时而影响 施工进度,由物业保卫部和工程部负主要责任。(如:动用明火许可证、临时施工卡、接一次电源、上顶操作等手续)。 8、 物业保卫部在接到楼层传递的施工审报单后,即安排保安蹲点监理。主要负责: 公司财产、设施的完整;施工方电动工具是否符合消防及电器安全的要求,若事发前未及时禁止,给公司造成损失,则由物业保卫部承担主要责任。 9、 各楼层动用明火施工时,物业保卫部安全员必须在场指导施工方带明火操作,否 则出现问题由物业保卫部负责任。 六、施工违章的处罚规定 1、 凡进入中心卖场施工的单位,要求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爱护大厦的财产 及设施,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厂商进场装修协议》的相关内容。 2、 要求施工方在进入卖场施工时,必须佩带施工卡,服从监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路 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乱窜楼层及区域,不准许私拿商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除按商品价值赔偿处,罚施工方2000元。 3、 施工人员严禁在大厦施工现场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4、 施工方动用明火作业时,需提前一天随同总务部工勤课人员到物业保卫部办理动火 许可证。施工时必须有保卫人员在现场方可动用明火。否则未经审批,擅自携带火种进行明火作业,违者罚款5000元。私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除照价赔偿外,现金3000元。 5、 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时,必须服从监理人员的安排,不允许使用超过2000W的大 功率用电设备。如需使用应提前与总务部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并按每度1.5元收取费用。示波器则对违规者罚款1000元。 6、 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电动工具必须带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插头, 不允许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损坏或破坏商场的建筑结构时。需申请总经理批准。否则按损坏公物处理。除负责修复赔偿外,另处罚款2000元。 7、 施工时必须爱护大厦的公共设施。如地面、装饰柱面、大理石柱面、墙面及顶部不 允许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损坏或破坏商场的建筑结构时。需申请总经理批准。否则按损坏公物处理。除负责修复赔偿处,另处罚款2000元。 8、 如厂商内部装修撤柜时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造成公司或其他专柜厂商 损失时,装修方应负赔偿责任。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1000元。 9、 电器系统的施工要严格按照太原市供电局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按消防要求配置铁制 开关箱,根据所带负荷配置电保护开关及分路开关。要求电源线必须穿管(PVC管、黄蜡管及金属软管),接头处需装分线盒,不允许有裸线外露,否则出现电源短路、打火等造成公司财产受损,除按价值赔偿外,另处罚金3000元。 10、施工方需上天棚顶部操作时,必须先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上顶操作(如 走线、吊灯箱等)由物业工程部操作,费用由施工方承担。遇特殊情况物业工程部监理人员在场方可操作。否则,私自上顶操作造成设施的损坏,除按价赔偿处,另处罚金1000元。 11、每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垃圾必须在早7点前清理 出购物中心,违者罚款200元。 12、工程竣工后,总务部将联合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对不合格项限期整改。如在接到 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处罚金500—1000元。 第三节 联营厂家自装须知 联营厂商在装潢设计及实施应充分考虑商场格局的统一性,在遵照商场设计标准的情况下,尽量变化内部设计形态和店面装潢风格,创造与众不同的特性,并严格按照《供货商进场装修程序》 一、 设计材料 1、 地面:厂家设计应先考虑现商场现有地板砖,除有统一形象要求须改变现场地 砖,可于设计图中明示,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破坏现商场的设计方案,自装设计时须改正。 2、 建筑结构:厂家设计应先考虑到现场建筑结构所带来的制约,须将梁、柱、楼 梯等融为店面装修的一部分,不可有裸露建筑结构的部分。 3、 颜色:厂家设计应在考虑自身的统一形象的同时,基于商场周围厂家的色调做 适当的调整,设计时应消除不佳的色彩对比。 4、 材料:店面材质应根据自身设计的要求和结构,采用适当的材质,应考虑到商 场防火、防水、耐用的特点。(不允许使用旧材料) 5、 店面结构:厂家自装设计原则上不可与商场的结构固定,如考虑安全因素必须 固定时须于图纸中明示,经同意后可施工。 二、 照明设计 1、 灯具:选材应优先按商场的要求,采用全套飞利浦光源及配件、电子镇流器、 2.5mm2铜护套线,除厂家有特殊设计要求,可使用新型灯具,但须符合国家电器防火要求。 2、 店面顶灯:厂家设计时不可改动现商场顶灯的布置,可在天花板上局部安装轨 道灯,(散区及形象散区除外)。 3、 店面道具:厂家设计店面道具时,应采用间接照明,背景照明和装饰照明相结 合,营造出多层次的店面效果。店面道具上所有灯饰应隐藏。 三、 天花板设计 1、 天花板利用现商场现天花板(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可适度做粉刷(散区和 形象散区除外)。 2、 可根据商品特点和店面设计要求,增设二次吊顶或吊顶灯箱。 四、 招牌设计 1、 招牌的内容只限于联营厂商的品牌名称。 2、 除非特别认可(营销策划部)不得在玻璃镜面和专柜门窗的支柱上贴宣传招贴、 横幅、旗帜、标识、商标或其他描述性的宣传物品。 3、 可在柱门的梁檐或天花板上装置联营厂商所特有的招牌及图文标识,但其尺 寸、材料须照规定设计。 4、 可以接受的招牌材料包括:磨滑的金属、油漆的金属、玻璃、油漆的材料、PVC 有机板等。 5、 招牌设计须有创意和美术图文质量,且与环境相协调。 6、 建议使用的展示牌。 (1) 有内部照明的镂空LOGO。 (2) 背面照明的字板。 (3) 边缘照明的喷砂玻璃和彩色玻璃。 (4) 使用非暴露灯光(霓红灯、日光灯)照明的字板。 (5) 用射灯照明的不放光展示牌。 (6) 使用玻璃纤维的美术图文。 附:1、《厂商进场装修协议》 甲方:山西华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全称) 乙方: (全称) 为了确保厂商顺利完成装修任务、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确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协议约定的装修时间: 1、乙方进场装修时间 2、乙方装修完工时间 3、装修应严格按协议规定时间完工,否则每延长一天罚款1000元。 二、对于厂商进场装修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开工前需要的各种资料: 1、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平面图、结构图、电器设备图等); 2、相应的文字说明; 3、施工用电负荷; 4、施工用材料、材质、样品的确定手续; 5、施工负责人名单,施工人员名单。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各项规定: 1、为确保工程质量及保证施工进度,装修厂家施工前须交纳质量保证金:散区2000 元,专厅及施工时间超过24小时者3000元。施工完成后(一个月)总务部根据《施 工验收单》办理退款手续。押保的范围:a、对公共设施的维护。b、制作道具尺寸是 否按审核后的图纸制作。c、联营厂家是否按规定时间到位等。 2、在开工前由总务部向乙方发放《动工许可证》,由物业工程部发放《施工人员 临时工作卡》。乙方持《动工许可证》及佩带《施工人员临时工作卡》方可施工。 3、公司只提供2KV施工用电,特殊供电时乙方需与总务部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并收 取一定费用。 4、需自备专用的施工用电电闸箱(带漏电开关),并从指定插座取电,严禁使用 银系统UPS电源。 (三)经确认后的图纸为施工依据,不得随便更改,乙方应严格照图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电梯使用、卫生、安全、明 火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卫生。乙方因 需对 经营场地进行分隔、装修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不得损坏或改变商场的建 筑结构,特别是柱面、地面、墙面,不得打孔。如有内部装饰,撤走时乙方应负责恢复原 样,并承担全部费用。造成甲方或其它专柜厂商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赔偿责任。如有特殊 情况需损坏和破坏商场的建筑结构的,需申请总经理批示,否则按照价赔偿。 (五)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现有消防系统、通讯系统、警报系统和烟感控制系统等设施。 (六)乙方应在施工区所有木制建筑结构上刷涂防火涂料,并出示消防局认可的该防 火涂料证明。 (七)货柜、柜台等物品必须在场外制作,场内原则上可进行简单的拼装组合。柜 台高度要求最高不超过1.40米,后墙柜高度不超过2.4米。 (八)电气系统的施工要严格按太原市供电局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消防要求。施工方 负责道具及专厅内二次线连接完毕,并加铁制开关箱,根据用电量配制开关,总开关需带 漏电保护器,根据用电量配备开关,主开关需带漏电保护,随后由物业工程部负责接通主电源,由乙方提供电源线。如需上顶操作,则由工程部负责,费用由厂家承担。照明灯具应使用“飞利浦”品牌,电子镇流器使用“四通”品牌。除装饰灯具或有轨投射灯外,店内的日光灯或白炽灯必须隐蔽起来。 (九)施工装修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不得使用废旧材料。 (十)乙方每日在场内进行作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并且在每日销售结束、 封场之后开始施工,施工做业时间一天以上的,营业时间可做一些响声小、无异味的工作, 如果需延长作业时间,改变作业方式,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 员不得乘用客梯,不得使用自动扶梯,不得随意到施工区域外活动。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 源线、裸线或使用电炉。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需沿面对场内及户外的施工区域边线,采用兰灰色布由天花 板至地面垂直悬挂或白防火板进行围栏,并在面对卖场及户外一面打出“* *χχ即将开业,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字样。 (十二)每日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出购物 中心,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三)工程竣工之后由有关各方共同验收,不合格者须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 可使用。如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罚款500—1000元。 (十四)施工期间如发现有以上违章施工现象,将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如由于 违章施工而造成商场布局、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五)合同期满不续约的,乙方应将经营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需要恢复原状的, 应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甲方。乙方未履行此项义务时,由甲方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归乙方承 担。 (十六)施工监理费每日100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一节 治安管理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人身安全,根据总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形成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的局面,以保公司财产的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 公司治安管理的宗旨:采取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 总经理(副总)治安管理责任 1、 理对公司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 把治安工作纳入公司总体经营规划中,与公司经营活动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考核。 3、 组织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保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 三、 职能部(室)治安管理责任 1、 各部(室)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财物和员工的安全负责。 2、 各部(室)负责人认真抓好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并纳入部门经营管理计划。 3、 接受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保安工作的建议、监督、检查、考核、奖惩。 4、 各部(室)适时制定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充分发挥综治组作用,并认真遵守执行。 5、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强化公司财产、物资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刑事、经济案件的发生。 四、 商场治安管理责任 1、 坚持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每天营业结束前对贵重物品、易爆危险品等进行安全检查。 3、 各楼层要随时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物业保卫部解决、处理。 4、 重要岗位人员上岗前应严格审查。 5、 发生治安事件,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6、 对有严重过失或行为嫌疑的人员,要及时调离重要岗位。 7、 各楼层值班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每日启封场的执行情况,并对所属楼层负安全管理责任。 8、 公司综治委(含楼层综治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和治安防范意识,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 各楼层治安管理责任 1、 如员工在本区域或其它区域发现可疑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治组组长或组员,综治组成员立即通知保卫部,并发出信号,召集就近区组对可疑人员进行防范。 2、 如员工在本楼层发现有盗窃或盗窃团伙,综治组成员谁先发现,谁应立即通知保卫部和本楼层各区域综治小组,同时和保卫部门一道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3、 如员工所在楼层发生抢劫事件,综治组成员发出紧急信号报告保卫部,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保卫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4、 如遇特大刑事、爆炸等突发事件时,所有员工应保持镇定,由楼层综治组发出紧急信号,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并协同保卫人员和公安机关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置。 5、 营业结束后,因工作需要(例如工程队施工、商场布置等)进入 商场的,应事先向物业保卫部办理手续,由值班人员陪同施工或布置。 6、 如遇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应立即拨打“119”或“11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或总值班,采取相应措施。 六、 重大活动安全管理细则 1、 重大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⑴公司店庆活动; ⑵公司大型促销活动; ⑶商场举办的各类促销活动; ⑷联销专柜举办的买赠、降价、咨询、免费化妆等活动,特别是在各类宣传媒介发布广告信息、引起顾客大量集中的活动; ⑸邀请电影明星、歌星或名模来公司进行的广告活动; ⑹公司举办的各类公益活动,如广场音乐会、文艺表演会等; ⑺外单位借用公司场所举办的各类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 ⑻其它容易引起顾客大量集中的活动。 2、 营销策划部举办的各类促光彩活动,必须在活动前三日内向物业保卫部提供活动方案,详细说明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出席对象以及人数等。; 3、 商场楼层或联销厂商举办的各类促销活动,应将活动方案报营销策划部,由营销策划部与物业保卫部协调。 4、 各类重大活动的举办,综治委应协调物业保卫部制定详细的治安管理方案,报主管副部审批,对参加人数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活动必须报本地区公安机关审核同意。 5、 在制定重大活动的安全措施方案时,应根据活动的要求、活动的特点和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部门或环节,有的放矢投放保卫力量,加强治安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求保安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时要礼貌待人,避免纠纷。 6、 举办重大活动,中控室必须密切注意商场和现场活动情况,并随时与现场保安人员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 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公司综治委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做到信息畅通,实行分管副总挂帅、部门经理负责制,责任到人。 8、 加强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综治委协调相关部门组顾联合检查组,对各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9、 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时发现、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节 消防管理 一、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确立“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消防管理目标。 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1、 总经理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物业保卫部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主要职能部 门,各部门积极配合,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2、 总经理(副总)消防管理责任 (1) 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总体经营管理规划。 (2) 审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在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时,担任救灾总指挥,直接领导抢险救灾工作。 3、 各部门消防责任 (1) 各部门根据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将消防任务、指标自上而下进行层层分解,提出措施,落实责任。 (2) 各部室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参加防火灭火专业性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做到四懂四会。 四懂: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方法。 四会:会报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逃生。 (3) 各部门严格遵守公司有关消防规定,对本部门各岗位和重点防范区域要定期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不得违章作业。 (4)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 四、商场消防管理 1、 商场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严禁在商场内吸烟,保安人员或营业员发现顾客在卖场内吸烟应予以劝阻;发现顾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应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处理。 2、 商场、柜台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材料不得随意抛散地面,应及时集中、整齐放置饮水间,由总务部派人进行清理。 3、 各楼层综治组组员,对本区域和本楼层的火源、电源、水源、易燃易爆物品,要作到心中有数,实行严格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 垃圾、杂物不得在柜台内过夜,营业员下班前应认真清理并检查是否留有隐患。 5、 综治组成员每天要检查本楼层和本岗位附近的防火卷帘下有无物品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参加大厦防火检查和坚持日常性的防火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 6、 经营乒乓球、喷罐型杀虫剂、燃气瓶、打火机、化妆品(指甲油、摩丝、喷发胶)等易燃商品的柜台,对柜台、内仓存量应加以控制,柜台内存放此类商品的货存量一般为两天的销售量为宜,其余商品应放置在外仓。 7、 卖场禁止使用非经营性电加热器具,不准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因工作需要拉接电线,必须报总务部工勤课核准。 8、 未经许可卖场内严禁明火作业。 9、 卖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品,更不得无故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 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关闭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 五、动用明火的管理 (一)防火重点部位、禁火区、非禁火区的划分。 1、凡可能引发影响到全公司安全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动用明火,属一级动用明火;动用一级明火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物业安保课签发“许可证”,并落实好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2、 可能引发影响到部门安全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动用明火,属二级动用明火;动用二级明火必须经总务部经理批准,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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