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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实施实施方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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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张家界市委
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实施方案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年的关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救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上市公司乐于奉献、反哺社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向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捐赠爱心助学款30万元/年,长期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寒门学子铺就成才之路,为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基金
由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每年向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捐赠爱心助学款30万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生。捐赠户名:张家界市国库科(希望工程专户),银行:市农行紫午中路分理处,账号:894301040002324。
二、实施机构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把爱心助学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巩固好,不断提升爱心助学工作质量。由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团市委、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领导组成,具体为设置如下。
顾 问:范运田、梁碧、卢建国
组 长:陈叶峰、袁祖荣
执行组长:罗选国
副组长:罗选国、肖运谋
成 员:团市委希望办负责人、张旅集团总部其他高管及各成员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由肖运谋任办公室主任,王宏伟任执行主任、,刘如国任副主任,具体职责为:
1、负责与各学校联系协调助学活动相关事宜;
2、负责建立资助学生信息库;
3、负责督促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督;
4、负责跟踪了解受助学生成长状况。
三、受助对象的确定
1、根据捐方意愿,原则上只对市一中、市民中、武陵源一中、桑植一中、慈利一中等5所学校在校高中生进行资助。每年计划共资助100名学生,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的资助计划待公司走访调查了解后,结合各学校学生规模、县域经济状况综合确定。从2011年开始资助。
2、受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条件:
(1)籍贯是张家界本市的学生,自愿接受公司或个人资助,提交亲笔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签出意见;
(2)品学兼优。有理想、有抱负,学业名次在本校上一届二本上线人数以内,应是共青团员或学生党员。
(3)家庭条件十分贫困。对双亲早逝、单亲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困家庭优先考虑。
3、受助学生摸底、登记、初审工作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4、“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深入各学校确定拟受助对象,然后对其所在学校班级和家庭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受助对象。未进入此次受助范围的拟受助对象,纳入“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资助学生备选信息库。
5、受助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从高一年级直接资助到高中毕业,高三年级毕业后空出来的资助计划用于下一届高一新生,以此类推。受助对象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资助。
(1)享受了国家扶贫助学金或其他方面资助的;
(2)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以上的行为的;
(3)因个人学习不认真、不努力导致学业成绩下滑幅度过大的;
(4)生活奢侈、铺张浪费的。
助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学年对受助对象在校表现、学绩等情况进行一次跟踪回访,对不符合继续资助的对象提出终止资助意见,资格终止的名额从备选信息库中递补。
6、张旅集团公司员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受助条件的,可纳入资助范围,但每年不得超过受助名额的10%。
7、受助对象考入大学(本科以上),若仍符合本方案资助条件的可纳入资助范围,但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四、资助金额及方式
1、资助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
2、资助方式:由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年9月一次性向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捐赠30万元,并由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会同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具体捐赠事宜。同时,倡导、鼓励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奉献爱心,自愿结对资助信息库中的一名或多名学生。
五、助学金的用途和发放
1、助学金的用途原则上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发现偏离该用途的行为,助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纠正要求。
2、助学金实行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制度。对经研究确定获资助的100名学生采取集中发放仪式(注:仪式上不发现金,资助金直接转账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个人自愿结对的助学金可以由本人与集中发放仪式一起当面发放给学生本人,也可以委托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统一发放。
附件: 1、受助对象申请表
2、受助对象汇总表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 张家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8日
附件1:
2011学年“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受助对象申请表
学校名称
班 级
照
片
姓 名
学 号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手 机
电子信箱
入学时间
班级排名(成绩)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家庭地址
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乡(镇)______村
家庭邮编
家庭电话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姓 名
年 龄
与本人关系
职 业
年收入(元)
经 济
贫 困
原 因
举 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
校
意
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基金
走访
小组
意见
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及张旅集团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学校意见主要是针对学生是否贫困以及学习成绩、品行等。
2. 请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否则将不被列为候选资助学生。
3. 已获得其他部门资助的不再列为本次资助对象。
4. 此申请表上交两份至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同时报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
附件2:
2011学年“张旅集团爱心助学百人基金”受助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实施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 龄
就读学校
年级
本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卡号)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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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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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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