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直接从事隔尿垫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2、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3、生产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均应接受个人卫生知识、生产卫生知识、消毒知识、企业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4、生产人员平时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5、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更换工作鞋,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不戴手饰、手表、染指甲和留长指甲。6、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得进食、吸烟等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活动。7、生产人员生产中不得穿戴工作服、口罩、鞋和帽等进入非生产场所。离开生产车间应更换工作服,返回生产车间应重新洗手消毒和穿戴工作服。8、非生产操作人员和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车间或生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