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1、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2、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负责人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焚烧处理。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保卫科人员应参与销毁,并签字,以兹证明。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应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