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监控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的监控系统由学校的监控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他任何人不能调取监控。二、如确实需要调取监控,必须书面申请,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取监控。三、在调取监控时,管理员做好相关调取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管理员陪同调取方一起调取监控;在调取监控时,管理员不能离开。四、管理员规范操作,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不得无意删除监控内容。五、管理员不得将监控密码告诉他人;对涉及学校秘密、教职员工及学生的隐私图像信息要保密。六、管理员不得在监控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参观。七、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物品摆放整齐;资料齐全。八、如管理员没有按照本规定执行,学校领导每发现一次扣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