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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Z湾东区”商品房销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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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Z湾东区”商品房销售实施方案 11 / 11 ———————————————————————————————— 作者: ———————————————————————————————— 日期: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商品房销售方案 汕头市澄海区乡镇房产开发公司 虹 璟 湾 西 区 2、4幢 开发企业名称(公章):汕头市澄海区乡镇房产开发公司 填报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备案机关(公章): 目 录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4 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情况 - - - - - - - - - - - - - - - - - -6 三、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7 四、项目销售计划和销售方式、销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及幅度- - 7 五、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节能措施。- - - - - 8 六、附件 1、项目楼盘表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位置、建筑结构、公建配套 我司开发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发路“虹璟湾西区2、4幢”,项目用地面积14191.67平方米,约21.29亩,土地用途:住宅、商业、综合用地,容积率:4.0,绿地率25.11%。该项目规划建设4幢14-15层的商住楼(含地下室一层),其中2幢14-15层(裙楼1-2层)、2幢15层(裙楼1-2层),1层小区生活市场1处。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总建筑面积75526.0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8278.49平方米,计799套,商铺建筑面积3846.64平方米,计44套;生活市场及停车1537.98平方米,社区管理等配套用房318.59平方米,地下室停车场及配套10476.70平方米,架空层(活动、消防通道)634.29平方米,非经营性架空层433.32平方米。区内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形式,车辆实行智能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小区地下室的层高约3.6米,首层商铺层高4.1米~4.8米,2层层高为3.0米,3至15层层高为2.9米。西区2、3幢首层及二层部分架空(中空约7.5米)。 项目公建配套面积共13400.88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等配套用房318.59平方米,地下室停车场及配套10476.70平方米。(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详见经规划批准的首层平面及地下室图纸) 2、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第2、4幢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已完成2/3工程量,已符合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现申请办理第2、4幢商铺、住宅的预售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30127.0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4977.53平方米,合计397套。(其中:商铺建筑面积为2174.6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106.22平方米,共44套;住宅建筑面积为27952.4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2871.31平方米,共371套)。 3、交房时间 小区定于 2011年7月31日交房。 4、资金来源:自筹。 5、付款方法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二、项目建设进度 一、桩基础工程 2009年10月8日开工,2009年11月7日完成桩基础工程。 二、基础地下室工程 2009年12月6日开工,2010年1月7日完成基础地下室工程。 三、主体工程 2010年1月6日开工,2010年7月2日完成主体工程。 四、装饰工程 2010年6月26日开工,2010年11月25日完成装饰工程。 五、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2009年12月25日开工,2011年1月31日完成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六、小区内道路工程 2011年1月10日开工,2011年3月31日完成小区内道路工程。 七、园林绿化工程 2011年3月1日开工,2011年5月15日完成园林绿化工程。 八、零星收尾工程及其他 2011年5月1日开工,2011年5月31日完成零星收尾工程及其他。 三、资金监管情况 我司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汕头市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我司已经与汕头市龙湖区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四、项目销售计划和销售 方式、销售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及幅度 我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和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在项目取得汕头市房管局核发的《汕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将该楼盘的可售商品房由我司自行公开发售,并将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方案原件等信息于售楼现场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悬挂《汕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售商品房面积及价格表、《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 严格按照本方案申报的价格范围,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在商品房销售方案申报的调价幅度范围内进行销售。 由于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幅度较大,为促进销售,我司将该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调价幅度定为正负15%。 五、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我司以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印制的《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汕头市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在购房人签订《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签发上述两书,并认真按照《汕头市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有关规定做好保修服务工作。该项目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汕头市澄海区乡镇房产开发公司承担。 2、住房节能措施 小区住宅卧室的窗户安装双层中空玻璃,外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铺高度度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进行隔音、隔热,减少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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