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 号 FND0301共 2 页第 1 页人 事 考 核 规 定 ()第一条 企业职员考评分为试用考评、平时考评及年中、年底考评等四种。 (一) 试用考评依本企业人事规则要求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个月。试用个月后应参与试用人员考评,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评。如试用单位认为必需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她单位试用或解聘,应附试用考评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出个月。考评人员应督导被考评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汇报。 (二) 平时考评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职员应就其工作效率 操行 态度 学识随时严正考评,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职员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统
2、计簿内,并提供考评之参考。 (三) 年中考评 于每十二个月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需时可予取消年中考评。 (四) 年底考评 职员于每十二个月月底举行总考评次。 考评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评统计簿及人事统计之假勤统计、填具考评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评年度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考评 (一) 试用人员。 (二) 复职未满三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与考评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评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与考评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企业职员年中 年底考评分为工作效率、操行、 态度 、学识 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评表另完
3、成)。 第六条 考评成绩分优 、甲 、乙 、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 、年底考评分初考 、复考及核准。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底考评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评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 所请各假(不包含公假)累计数超出人事规则请假措施要求日数者。(二) 旷工日数达天以上者。 (三) 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编 号 FND0301共 2 页第 2 页人 事 考 核 规 定 () 第十条 年底奖金加发和减发。(一) 本企业职员于考评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底奖金。 嘉奖一次加发年底奖金。 记功一次加发年底奖金。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底资金。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底奖金。 (二) 本企业职员于考评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底奖金。 所请各假(不包含公假)累计数超出要求满一星期者,减发,满二星 期者,减发,满三星期者减发。 记过一次减发。 记大过一次减发。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底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十二个月者,其年底奖金按其服务月数百分比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