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游乐园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游乐园安全运行工作,保护游客、受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游乐培训和工作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依据相关劳动保护法令,依据国家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游乐园安全运行相关要求,结合本拓展游乐园实际情况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游乐园安全运行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管运行必需管安全”标准,运行要服从安全需要,安全含有一票否决权,实现安全文明运行。
第三条 对在安全运行方面有突出贡献个人给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责任者,要给严厉处理,触及刑律,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游乐园安全运行领导机构,由游乐园经理和安全防护人员组成,实施安全运行经理负责制。其关键职责是:全方面负责游乐园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制订安全防护技术方法和游客、受训者保护计划,实施安全运行检验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经营单位成立安全运行责任小组,负责对职员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运行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运行监督检验,确保游客和受训人员安全。安全运行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并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防护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划分:经理是本园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安全防护员是园安全运行关键责任人。
第七条 安全防护员职责:
1.帮助经理落实实施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方法计划,并督促相关人员切实按期实施。
3.制订、修订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对制度落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4. 开展安全检验和设施维修。定时每七天一次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验,每个月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每十二个月两次进行闭园全方位检修。
5.立即更换安全防护装备。日常驻扎活动游乐现场指导活动中安全保护工作。遇紧急不安全操作时,有权指令停止任何活动,并立即汇报责任人处理。
6. 搞好安全运行宣传教育和参与专业安全培训。
7. 立即发放和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安全防护用具,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8、督促检验受训团体和游客必需穿戴安全装备进入高空拓展设施,并立即给安全规范使用教育,检验游客和受训人员是否购置保险,是否签署相关安全防护文件和协议。
第八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珍惜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具。发觉不安全情况,立即汇报经理,快速给予排除。
三、全员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第九条 对新职员、实习人员,必需优异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即企业、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第十条 对安全防护人员必需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严格考评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装备正确使用培训。
1、主动学习安全知识,不停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救护能力;
2、果断反对违反安全操作要求行为,纠正和阻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 对进入园区活动团体责任人常常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和指导。
四、安防设备和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多种安全防护设备购置要求生产厂家必需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汇报。
第十四条 多种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常常维护,定时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五条 游乐活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六条 游乐活动场所设施要立即检验检修,立即张贴悬挂安全使用警示牌、使用提醒牌和项目说明牌等标牌。立即关闭使用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设施。
第十七条 参与人员众多活动游乐现场和节假日人流加大时,必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疏导,严厉阻止非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操作。
第十八条 包含使用电源必需经专业人员操作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使用任何带电电器。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不得带电作业。不得在游乐园使用明火做饭。
第十九条 严禁驾驶机动车辆在园区道路游览,车辆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游乐园。工作人员进入水面作业必需穿戴安全救生衣。
五、游客(受训学员)安全管理方法
第二十一条 本拓展游乐园游乐和拓展项目存在一定风险,游客依据个人安全评定和运动能力选择适宜项目。接收工作人员安全指导,认真了解游乐项目标操作方法。注意安全警示牌、使用提醒牌和项目说明牌等标牌。
第二十二条 游客在游乐活动时发生发觉危险事故、紧急事件、违法违纪应立即拨打110、120或园区管理紧急电话,立即通知园区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遵守游乐园开放时间:8:30-17:30,超出此时间必需取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看护下进行活动。
第二十四条 照料好老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以上人员必需在健壮成人陪同下进行游乐。
第二十五条 严禁进入高空区域和攀爬高空项目,非拓展团体不得进入高空拓展区域,
攀爬高空必需穿戴安全装备,必需接收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严禁涉险翻越攀爬、翻越防护栏、防护网进入水上乐园,进出请走进出口。严禁在器械设备上嬉闹、玩耍,严禁晃动钢丝绳,以免损坏器械伤害生命。严禁在防护网上攀爬、行走、嬉闹、游乐。
第二十七条 严禁在公园内打闹、追逐,严禁乱扔乱移石块、棍棒和其它钝性物体。
第二十八条 严禁游客酒后进入园区活动,严禁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疾病等严重疾病游客参与游乐项目。
第二十九条 严禁游客携带管制性刀、剑、棒、枪等器具和硫酸、双氧水、液化气等有毒危害液体、气体进入园区。
第三十条 严禁在园区和她人发生谩骂、打架、斗殴,有冲突找保安、管理人员协
调。
第三十一条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园区营业,游客购置流动商贩商品存在严重卫生、
健康隐患。
第三十二条 游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私人财物,以免遗失、落水或损坏,不可随便
交给她人保管。
第三十三条 游客必需接收配合园区管理人员对场地和设施使用协调,确保团体公
众活动时间和空间。不得围观、干扰和进入团体公众活动区域。不得干扰团体培训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六、检验、维修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时或不定时安全检验制度。定时每七天一次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验,每个月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每十二个月两次进行闭园全方位检修。安全设备操作人天天检验安全防护装备。
第三十五条 发觉不安全隐患,必需立即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要立即汇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凡安全运行整改所需费用,经审批后确保使用。
七、 发生事故处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预防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需做出标志,具体统计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三十八条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汇报,事故单位即向主管部门责任人汇报。
第三十九条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企业责任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快速指示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通常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汇报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收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十条 制订整改防范方法。并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员。对事故有责任人作出合适处理。
七、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一条 企业安全工作应每十二个月总结一次,在总结基础上,由企业组织评选安全运行优异个人。
第四十二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给尤其奖励。
第四十三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责任人视情给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等处罚,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并追究负责领导责任。
第四十四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相关要求汇报。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责任者责任,对触及刑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假如各相关方面对于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者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交由主管部门处理。
第四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各经理、主管、职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推行或不正确推行自己应尽职责,有以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实施相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方法或方法不力。
3、不接收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她人安危,强令她人违章操作。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
5、对安全生产不检验、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
8、擅动有危险标志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说,进行违章作业。
、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以下
• 1、对待安全事故应给高度重视,表现出主动处理态度,不可 存在消极怠慢现象; • 2、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以最快速度采取对应方法,方便减轻 事故损失率并立即得四处理; • 3、常见方法:如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救治,减轻对当事 人人身安全危害;如若出现财产安全事故,应以最快速度采取 维修或寻求等对应方法,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 4、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应向当事人或知情人员了解具体 情况及事故发生经过; • 5、经过对相关人员调查,由当值领班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情经过 、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至水上乐园办公室; • 6、分析造成事故发生原因,立即将不安全原因排除,预防再次发 生事故; • 7、建立《意外事故统计本》,对每一次事故进行具体统计,并分 析原因,有计划对职员进行培训;
五、事故责任人及处理方法。
1、因为设备设施性能欠佳引发事故
责任人:当事职员、当值领班及其它相关人员。 处理方法: 轻度事故给以口头警告,处以50元——100元罚 款; 通常事故给通常警告,处以100元——300元罚款; 较重事故给以严重警告,处以300元——1000元 罚款; 严重事故给解聘或开除处分,并依据情况追究 其它责任。
2、服务人职员作疏忽引发事故。
责任人:当事职员负关键责任,当值领班负有领导责任。 处理方法: 轻度事故给以口头警告,处以50 元——100元罚款,通常事故给通常警告,处以100 元——300元罚款;较重事故给以严重警告,处以300 元——1000元罚款;严重事故给解聘或开除处分,并依据情况追究其它责任。
3、客人本身原因引发事故不由 职员承当责任,但应做好事故分析,以后做好相关提醒和预防工作。 4、其它原因引发各项事故,依据实情进行处理。 5、以上各项处理方法可依据具体情况临时修改,采取和实情相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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