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
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通常要求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定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考第12章相关要求。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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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本章未包含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依据设计文件和其它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取钢质材料时,必需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础要求
1) 交通标志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要求。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镀层。 3) 标志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点。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降低拼接,任何标志字符不许可拼接,当标志板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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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外观判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楚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现象,不能影响标志认读。标志板有显著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取拼接时,重合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取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出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许可有流挂、滴瘤或多出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点。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础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要求。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要求和设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
见表11.3.2
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
11.3.3 外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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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立即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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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2) 标线线形应流畅,和道路线形相协调,不许可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靠,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 11.4.1 基础要求
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要求。
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3) 为确保护栏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护栏立柱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波形梁护栏端头处理及和桥梁护栏过渡段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
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
11.4.3 外观判定
1) 焊接钢管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含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出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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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显著影响外观质量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点。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它有害缺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显著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和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抛物线形应和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4) 防阻块、托架、端头安装应和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显著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靠,其顶部应无显著塌边、变形,开裂等缺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5 混凝土护栏 11.5.1 基础要求
1) 混凝土所用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质量、规格必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按要求配合比施工。
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和基础之间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它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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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混凝土护栏块件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混凝土护栏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护栏块件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出20mm,不然应予立即修补。 11.5.2 实测项目 见表11.5.2。
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
11.5.3 外观判定
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错位小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点面积不超出该面面积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出0.5%减,2分:深度不超出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许可有显著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和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和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 11.6.1 基础要求
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结构(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
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取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出100mm)扎实;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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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大于设计要求。
5) 采取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显著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
见表11.6.2。
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
11.6.3 外观判定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显著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靠;托架编号和组合应和缆索护栏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7 突起路标 11.7.1 基础要求
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要求。
2) 突起路标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要求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和路面粘结应牢靠、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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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项目
见表11.7.2。
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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