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8血糖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引原则(修订版)本指引原则旨在指引注册申请人对血糖仪注册申报资料准备及撰写,同步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照。本指引原则是对血糖仪普通规定,申请人应根据产品详细特性拟定其中内容与否合用,若不合用,需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科学根据,并根据产品详细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引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指引文献,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可以满足法规规定其她办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有关法规前提下使用本指引原则。本指引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原则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原则体系不断完善
2、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本指引原则有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节。一、合用范畴本指引原则合用于有创型血糖仪,依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类代号为6840。本指引原则范畴不包括微创型血糖仪、无创型血糖仪、持续式血糖仪和将血糖检测模块嵌入移动设备或需将数据传播到移动设备中进行显示和分析血糖仪产品;通过内置蓝牙、WIFI、红外等模块实现与移动端传播血糖仪依然合用于本原则。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规定产品名称为血糖测试仪或血糖仪。(二)产品构造和构成血糖仪按其工作原理分为电化学式和光化学式两类产品,普通由检测模块、信号放大模块、AD采集模块、数据解决模块、显示模块、嵌入式软件、信号输出某些(如合用)、电源电路
3、以及按键控制电路等构成。产品构造框图如图1所示:图1 产品构造框图 图2中给出了基于两种检测原理产品图示举例,供审查人员参照。 (1) 电化学法血糖仪 (2)光化学法血糖仪图2 产品图示举例(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1.工作原理血糖仪重要分为电化学法和光化学法两大类。电化学法采用检测酶反映过程中产生电流信号原理来反映血糖值,酶与葡萄糖反映产生电子通过电流记数设施,读取电子数量,再转化成葡萄糖浓度读数。依照电化学法血糖测试条中所采用酶不同又分为葡萄糖氧化酶(GOD)法和葡萄糖脱氢酶(GDH)法两种类型。葡萄糖脱氢酶(GDH)在反映中还需联用不同辅酶,分别为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
4、)、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NAD-GDH)三种。葡萄糖氧化酶(GOD)法血糖测试反映原理示例如图3所示,葡萄糖脱氢酶(GDH)法血糖测试反映原理示例如图4所示。 葡萄糖酸 铁氰化物 亚铁氰化物 葡萄糖酸 铁氰化物亚铁氰化物 图3 葡萄糖氧化酶(GOD)血糖测试反映原理图铁氰化物亚铁氰化物 铁氰化物 亚铁氰化物图4 葡萄糖脱氢酶(GDH)血糖测试反映原理图光化学法是检测反映过程中试条颜色变化来反映血糖值,血糖测试条中所采用酶普通为葡萄糖氧化酶(GOD),通过酶与葡萄糖反映产生中间物(带颜色物质),反映后试纸颜色发生变化,运用检测器检测
5、试纸反射面吸光度,依照朗伯-比尔定律即可求出血糖浓度,测试示意图(见图5)。图5 光化学法血糖仪测试原理图2.作用机理因该产品为非治疗类医疗器械,故本指引原则不包括产品作用机理内容。(四)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和实例血糖仪注册单元原则上以技术构造、性能指标和合用范畴为划分根据。 1.技术构造产品基本原理不同,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例如:运用电化学法为基本原理血糖仪与运用光化学法为基本原理血糖仪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2.性能指标性能指标有较大差别,应考虑划分为不同单元。(五)产品合用有关原则表1 有关产品原则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1某
6、些:通用规定GB 4793.9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9某些:实验室用分析和其她目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特殊规定GB/T 14710医用电器环境规定及实验办法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一某些:通用规定GB/T 18268.26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26某些:特殊规定 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YY/T 0466.1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符号 第1某些:通用规定YY 0648测量、控制
7、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2-101某些: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专用规定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注:以上原则合用最新版本。上述原则涉及了产品技术规定和其她有关材料中经常涉及到原则,注册申请人应关注上述国标和行业原则有效性。有注册申请还会依照产品特点引用某些行业外原则和某些较为特殊原则。(六)产品合用范畴/预期用途、禁忌症1.合用范畴:该产品与配套血糖试纸配合使用,用于定量检测人体毛细血管全血和/或静脉全血和/或动脉全血(也可觉得血浆/血清)中葡萄糖浓度;可以由临床单位医护人员、纯熟掌握该项操作患有糖尿病非专业人员或其家属操作;只
8、用于监测糖尿病人血糖控制效果,而不能用于糖尿病诊断和筛查,也不能作为治疗药物调节根据。2.合用人群:血糖仪可用于普通人及新生儿血糖检测(注:新生儿血液与普通人血液存在较大差别,血糖测试参照值和红细胞压积范畴不同,如可用于新生儿检测,则应提供有关验证资料)。因葡萄糖脱氢酶产品还需联用不同辅酶,易受其她糖类物质干扰(详见附录A),不同酶有不同适应人群,应当依照不同患者状况选用不同酶技术血糖仪。3.预期使用环境:血糖仪产品可在临床机构和家庭中使用;注册申请人应依照产品设计状况,给出使用环境条件,至少应包括温度、湿度、电源条件等内容。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血糖测试产品反映过程需要氧气参加,易受氧气干扰(详
9、见附录A),因而还应明确海拔高度(注:应给出海拔高度验证资料)。4.禁忌症:应明确产品中也许存在禁忌症。暂未见有关报道。因详细产品构造及性能不尽相似,故上述预期用途仅为已注册上市常用血糖仪通用描述,审查中应结合产品实际状况做出更深层次评估。如果不同型号、规格产品临床应用不相似,则应分别进行阐明。(七)产品重要风险重要参照YY/T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风险管理活动要贯穿产品设计、生产、上市后使用及产品解决整个生命周期。要体现注册申请人风险管理活动筹划完整性,特别上市管理风险分析与评价过程。对于上市前风险管理中尚未认知风险,应在上市后开展信息收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0、采用控制办法,更新风险管理文献。血糖仪风险分析应参照YY/T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行业原则有关规定,逐个进行回答,也可以用列表方式列示。剩余风险分析时,一定要逐个采用风险控制办法后,会不会引入或导致更大风险,只有新引入风险能转化为可接受风险,方能以为风险受控。血糖仪必要进行风险与收益分析,收益不不大于风险时方可接受。提供血糖仪产品上市前风险管理报告,此报告旨在阐明并承诺:风险管理筹划已被对的地实行。综合剩余风险是可接受。已有恰当办法获得与注册申请人申报血糖仪产品有关和出厂后流通与临床应用信息。一 应随风险管理报告一并附上涉及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概述管理资料。至少应涉及
11、:产品安全特性清单;产品可预见危害及分析清单(阐明危害、可预见事件序列、危害处境和也许发生损害之间关系);险评价、风险控制办法以及剩余风险评价报告表。对于风险分析和管理概述,应涉及一份风险总结,以及如何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限度内容。从生物学危害、机械危害、能量危害、关于使用危害、信息危害和维护不周及老化引起危害等方面,对产品进行全面分析并阐述相应防范办法。1.风险分析办法1.1 在对风险鉴定及分析中,要考虑合理可预见状况,涉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和非正常使用条件下。1.2 风险鉴定及分析应涉及:对于患者危害、对于操作者危害和对于环境危害。1.3 风险形成初始因素应涉及:人为因素,产品构造危害,原材料
12、危害,综合危害,环境条件。1.4 风险鉴定及分析考虑问题涉及:生物相容性危害;机械危害;能量危害;操作信息,涉及警示性语言、注意事项以及用法精确性;使用过程也许存在危害等。2.风险分析清单血糖仪产品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关于规定,审查要点涉及:2.1 产品定性定量分析与否精确(根据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附录C);2.2 危害分析与否全面(根据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附录E);2.3 风险可接受准则,减少风险办法及采用办法后风险可接受限度,与否有新风险产生。依照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
13、对医疗器械应用附录E对该产品已知或可预见风险进行鉴定,血糖仪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涉及如下重要危害,注册申请人还应依照自身产品特点拟定其她危害。针对产品各项风险,注册申请人应采用应对办法,保证风险降到可接受限度。3.产品重要危害3.1 能量危害电磁能:漏电流,也许共同使用设备(移动电话、电磁炉、微波炉等)对血糖仪电磁干扰,静电放电对血糖仪产生干扰,血糖仪产生电磁场对也许共同使用设备影响等引起危害。坠落:坠落导致机械部件松动,导致测量错误、误差过大或显示异常。 3.2 生物学和化学危害生物学:公共场合未经清洗、消毒与人体接触部件引起交叉感染;血糖仪原材料有毒有害对人体导致危害。化学:使用清洁
14、剂、消毒剂残留引起危害;长时间不使用电池未经取出,导致电池漏液引起危害。3.3 操作危害不对的测量:产品检测装置超过寿命或长时间未经校准,导致误差过大;未按使用阐明书中规定进行测量,导致测量失败、测量误差过大;使用不同厂家或与血糖仪不相匹配血糖试纸条,导致测量失败、测量误差过大;在注册申请人规定使用环境条件外使用产品,也许导致测量误差过大,产品寿命减少;3.4 信息危害涉及标记缺少或不对的,标记位置不对的,不能被对的辨认,不能永久贴牢和清晰易认;不符合法规及原则阐明书,涉及阐明书中未对限制充分告知,未对不对的操作、与其她设备共同使用时易产生危害进行警告,未对的标示储存条件、消毒办法、维护信息,
15、未对因长期使用产生功能丧失而也许引起危害进行警告,未对合理可预见误用进行警告等引起危害。表2 初始事件和环境示例通用类别初始事件和环境示例不完整规定性能不符合规定;测量重复性、系统精确性等不符合规定;阐明书未对设备及附件维护保养方式、办法、频次进行阐明;未对校准间期进行阐明。制造过程控制程序(涉及软件)修改未经验证,导致产品测量误差不符合规定;生产过程核心工序控制点未进行监测,导致各部件配合不符合规定等;外购、外协件供方选取不当,外购、外协件未进行有效进货检查,导致不合格外购、外协件投入生产等。运送和贮藏产品防护不当导致设备运送过程中损坏等;在超过设备规定贮藏环境(温度、湿度、压力)贮藏设备,
16、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等。环境因素温度、湿度、海拔如超过给定范畴后也许导致测量成果不精确;过热、过冷环境也许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等;强酸强碱导致损害等;抗电磁干扰能力差,特定环境设备工作不正常等;设备供电电压不稳定,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等。清洁、消毒和灭菌使用阐明书中推荐清洗、消毒办法未经确认;使用者未按规定进行防护、清洗、消毒(如:使用错误消毒剂)。处置和废弃未在使用阐明书中对血糖仪或其她部件处置(特别是使用后处置)和废弃办法进行阐明,或信息不充分;未对设备废弃处置进行提示性阐明等。人为因素设计缺陷引起使用错误;易混淆或缺少使用阐明书:图示符号阐明不规范操作用法不清晰技术阐明不清晰重要警
17、告性阐明或注意事项不明确不恰当操作阐明等不对的测量和计量。失效模式由于老化、磨损和重复使用而导致功能退化/疲劳失效(特别是医院等公共场合中使用时)。表3 危害、可预见事件序列、危害处境和可发生损害之间关系危害可预见事件序列危害处境损害电磁能量在强电磁辐射源边使用血糖仪测量。电磁干扰程序运营。测量错误、测量成果误差过大。静电放电。干扰程序运营。导致测量成果误差过大、或数据擦除。机械能产品意外坠落。机械部件松动,液晶板接触不良。无法测量或测量误差过大,数据无法读取,严重时延误治疗。化学长时间不使用电池未经取出,导致电池漏液。电路腐蚀。设备故障,无法工作。操作错误血糖仪测试条插入口有异物。获得不精确
18、成果。依照测量成果采用不精确治疗办法。使用者操作有误(使用者插入已使用过血糖试纸条、在滴血标记浮现以迈进行测试、测试环境温度过低或过高、血样局限性、电池电量局限性)。得不到成果或者获得不精确成果。依照测量成果采用不精确治疗办法。不完整阐明书未对错误操作进行阐明。错误操作、不对的测量。测量值误差过大,测量失败,严重时延误治疗。不对的消毒办法。使用有腐蚀性清洁剂、消毒剂。产品部件腐蚀、防护性能减少。不对的产品贮存条件。器件老化、部件寿命减少。产品寿命减少、导致测量值误差过大。未规定校验周期。未对设备进行校准。测量值误差过大,测量失败,严重时延误治疗。由于血糖仪原理、功能和构造差别,本章给出风险要素
19、及其示例是常用而不是所有。上述某些只是风险管理过程构成某些,不是风险管理所有。注册申请人应按照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应用中规定过程和办法,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建立、形成文献和保持一种持续过程,用以鉴定与医疗器械关于危害、预计和评价有关风险、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上述控制有效性,以充分保证产品安全和有效。(八)产品技术规定应涉及重要性能指标本条款给出需要考虑产品重要技术指标,其中某些指标给出定量规定,其她性能指标因规定不统一或不是强制规定而未给出定量规定。如有附加功能,注册申请人应采用相应原则,详细可结合注册申请人自身技术能力,参照相应国标、行业原则。注册申请人如不采用如下条
20、款(涉及国标、行业原则规定),应当阐明理由。1.性能指标1.1 外观血糖仪外观应整洁,文字和标示清晰;1.2 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系统测量重复性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系统重复测量成果精密度应符合表4规定。表4 血糖仪和血糖试条测量重复性测试范畴精密度5.5mmol/L(100mg/dL)SD0.42 mmol/L(7.7mg/dL)5.5mmol/L(100mg/dL)CV7.5%1.3 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系统精确度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系统精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1.3.1 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测量成果偏差95%应符合表5规定;1.3.2 血糖仪和配套血糖试条对葡萄糖回收率为80%120%。
21、表5 精确度规定测试范畴容许偏差4.2mmol/L(75mg/dL)不超过0.83mmol/L(15mg/dL)4.2mmol/L(75mg/dL)不超过20%1.3.3 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对血糖仪精确度规定进行了调节,勉励注册申请人参照执行,但不做强制性规定(详见表6)。若注册申请人可以提供符合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精确度规定第三方检测报告(CNAS认证)则可在阐明书中明确精确度符合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
22、规定。表6 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精确度规定测试范畴容许偏差5.55mmol/L(100mg/dL)不超过0.83mmol/L(15mg/dL)5.55mmol/L(100mg/dL)不超过15%1.3.4 数据传播可靠性规定(如合用) 1.3.5 血糖仪测量时间 1.3.6 血糖仪校正和显示功能2.血糖仪安全规定血糖仪安全规定建议参照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规定,执行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1某些:通用规定、GB 4793.9测量、控制和
23、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9某些:实验室用分析和其她目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特殊规定和YY 064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2-101某些: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专用规定中有关规定。 3.电磁兼容性设备应满足GB/T 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一某些:通用规定和GB/T 18268.26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26某些:特殊规定 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中规定规定。4.血糖仪环境实验应符合GB/T 14710医用电器环境规定及实验办法中合用条款规定。注:在进行重复性和精确性实验时,应依照血糖仪实际使用状况,选取血样(毛
24、细血管全血、静脉全血、动脉全血等)。采用静脉和毛细血管血样时,应按照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制备血样;采用动脉血样时,注册申请人应参照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实验办法,制定测试血样制备办法(制备办法拟定根据应在研究资料中予以阐明)。(九)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查代表产品拟定原则和实例1.典型产品应是同一注册单元内可以代表本单元内其她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产品。2.应考虑功能最齐全、构造最复杂、风险最高产品。3.注册单元内各种产品重要安全指标、性能指标不能被某一产品所有涵盖时,则应选取涵盖安全指标、性能指标最多
25、产品作为典型产品,同步还应考虑其她产品中未被典型产品所涵盖安全指标及性能指标。4.当没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同一注册单元内不同型号规格产品之间电磁兼容性能可以覆盖时,应选用每一型号规格产品进行电磁兼容项目检测。(十)产品生产制造有关规定1.生产工艺过程及过程控制点注册申请人应依照申报产品实际状况,以流程图形式对生产工艺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并依照流程图逐个描述其中过程控制点。工艺流程图中核心工序和特殊工艺应以特殊图型表达。血糖仪产品工艺举例阐明:血糖仪产品工艺普通涉及线路板焊接、组装及程序烧录、显示屏和控制按键安装和整机调试工序。除上述工序外,光学法血糖仪还包括光学探头安装工序。其中,线路板焊接、程序
26、烧录、光学探头安装(光学法产品合用,应明确光学组件生产及安装时环境规定)和整机调试属于核心控制工序。注:本阐明仅为资料性阐明,注册申请人可依照产品状况调节产品生产工艺和核心工序。2.研制、生产场地状况概述注册申请人应当对与申报产品关于研制场地和生产场地状况进行概述,重要涉及如下内容:研制场地:地址、位置、面积、研制环境条件、研制设备、验证设备、人员等。生产场地:地址、位置、面积、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人员等。如申报产品具备各种研制、生产场地,则对每一研制、生产场地状况均应进行概述。 (十一)产品临床评价细化规定按照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实验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告示(国家
27、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告示第12号)规定,自测用血糖分析仪(序号246)为免于开展临床实验产品。本指引原则中用于检测人体毛细血管全血和/或静脉全血中葡萄糖浓度血糖仪产品属于免于进行临床实验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中规定免于开展临床实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在申报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临床对比资料。本指引原则中用于检测动脉全血及毛细血管/静脉/动脉血清或血浆血糖仪产品不符合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实验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告示(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告示第12号)规定,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引原则及有关法规中规定,开展临床评价,临床评价可与配
28、套使用试条合并开展。对于通过临床实验方式进行临床评价时,可按照下述评价办法进行,下述评价办法仅对临床评价中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详细临床实验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引原则及参照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引原则规定进行。1.基本规定临床实验机构应为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认定发布临床实验基地。临床实验方案应合理、科学,可以验证产品预期用途。方案中临床病例数拟定理由应充分、科学;选取对象范畴应明确,涵盖产品预期用途;临床评价原则应清晰明确,且得到临床公认。临床实验报告应符合方案规定。临床实验成果应明确,计量或计数成果可靠,并进行记录学分析;实验效果分析应明确记录成果临床意义;临床实验结论应明确该产
29、品预期用途,符合临床实验目。下面对该产品临床实验中审查关注点进行阐述:2.对照产品选取2.1 建议采用临床实验室参照测量程序或使用临床实验室与参照测量程序进行过较好比对且验证了精密度和精确性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进行比对,该对照产品应是已批准上市产品。2.2 对照产品也可选取已批准上市血糖监测系统(血糖仪),但应详细比对申报产品与对照产品各方面性能,建议应尽量选取溯源性相似,敏捷度、检测范畴、检测原理、参照范畴等相近产品进行对照研究。2.3 两家临床实验机构对照产品应一致。3.配套试纸条选取申报产品配套试纸条必要是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或者是和本次申报血糖仪一起进行注册申报产品。对照产品配套
30、试纸条必要是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并且是通过审批容许和对照产品配套使用试纸条。4.病例选取4.1 病例选取建议参照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关于精确性有关规定进行,病例数至少200例,血糖浓度分布应尽量满足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对精确性进行评价规定,如极高或极低浓度新鲜毛细血管全血/静脉全血/动脉全血(也可觉得血浆/血清)样品数量局限性,可使用其她办法对血糖浓度进行调节,但应详细描述血糖调节办法及定值过
31、程,血糖浓度调节过程不应影响样本基质,不能带来新干扰物质。实验方案中应依照生产商规定,明确病例入选和排除原则(如红细胞压积等)。4.2 病例人群选取应尽量覆盖各个年龄(并明确年龄段)、各种类型糖尿病患者,病例选取应具备代表性。4.3 病例选取过程中还应注意选取一某些也许存在干扰因素病例,以进一步评价产品性能。5.检测样本类型5.1 如选取已上市血糖监测系统(血糖仪)作为对照,作为对照血糖监测系统(血糖仪)和申报血糖监测系统(血糖仪)均应采用新鲜毛细血管全血/静脉全血/动脉全血(也可觉得血浆/血清)作为检测样本。5.2如对照产品选取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可依照测量程序检测样本类型选取新鲜毛细血管全
32、血/静脉全血/动脉全血作为检测样本(也可觉得血浆/血清);申报血糖监测系统(血糖仪)检测样本类型应当依照详细状况选取不同样本类型检测。6.预实验建议在实验开始前先进行小样本量研究,在评价成果符合既定规定后再进行大样本量临床实验。7.实验成果评价7.1 实验前对参加评价血糖监测系统均应进行质控品检测,并记录检测成果,如对照产品为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应将质控图、校准图一并提交,如有质控成果未在靶值范畴内状况浮现,应先解决问题,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实验。7.2 实验成果建议按照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
33、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关于精确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精确度评价,并将评价成果进行详细表述。7.3 以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检测成果作为原则值,将申报产品检测值与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检测值进行比较研究。7.4 如对照产品为其她血糖监测系统,则以血糖监测系统检测成果作为原则值,将申报产品检测值与血糖监测系统检测值进行比较研究。7.5 对实验中浮现严重不符成果应进行进一步验证及阐明,并找出不符因素。(十二)产品不良事件历史记录参照国家药物不良反映监测中心数据库最新检索成果。美国FDA在8月13日对了采用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法检测血糖时存在风险发出警示。警示中报告了1997年间医疗机构中
34、发生13例与PQQ-GDH血糖测试有关致死病例,重要因素是患者按照错误诊断成果使用胰岛素。13例死亡患者中,10例正在使用艾考糊精腹膜透析液(Extraneal (icodextrin) peritoneal dialysis solution)治疗肾衰竭,3例正在使用具有麦芽糖药物。警示中给出了使用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法检测血糖时建议(详见附录C)。(十三)产品阐明书和标签规定产品阐明书和标签编写规定应符合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及有关原则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普通应涉及如下规定。1.阐明书阐明书应当清晰、简洁,应使用中文且易于被非专
35、业人员理解简朴词语,构造严整,易于阅读,尽量使用符号或图示,明确指出当验证显示成果无效时应采用办法。每台设备都应附带阐明书,阐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及有关原则规定,普通应涉及如下内容:1.1 产品名称:参照(一)审查;明确产品型号、规格及其代表意义。1.2 给出注册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1.3 给出生产公司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允许证书编号,委托生产还应当标注受托公司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允许证编号。1.4 给出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及产品技术规定编号。1.5 产品性能:参照(九)审查。1.6 重要构造构成:注
36、册申请人应规定出产品构造构成,可参照(二)中内容。1.7 产品合用范畴及禁忌症:参照(六)审查。1.8 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应按照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审查;同步至少应明确指出当验证显示成果无效时应采用办法;对诸如静电放电、磁场和其她电力学环境以及温度、湿度和其她环境因素防止办法(如合用);对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安全解决信息(如合用);注明葡萄糖脱氢酶(GDH)办法在何种状况下也许导致血糖检测值过高,有也许因胰岛素注射过量发生危险(如合用);注明葡萄糖氧化酶(GOD)办法应注明氧分压对测试成果影响,并阐明合用海拔高度;可用于静脉血、动脉血和新生儿检测产品,应阐明临床诊断办
37、法、参照范畴及意义;超过参照范畴时应建议患者及时就诊提示等。1.9 用法:注册申请人应明确配套试剂系统;用于校准样品类型,如全血或血浆;使用样品类型、任何特殊采集及预解决条件;使用仪器之前应采用防止感染办法;系统使用所需环境条件(例如温度、湿度范畴和海拔高度),海拔高度仅葡萄糖氧化酶(GOD)办法产品合用;详细质控程序,涉及确认使用对的质控物质以保证血糖监测系统运营正常,以及在质控程序失败后应如何解决建议;顾客应遵循详细校准程序(如合用);使用器械时应遵循测量程序和顾客依照测量成果采用办法建议等。1.9.1 使用器械时应遵循测量程序,涉及:校准程序(如,使用一种编号、编码试条、编码片等)测量、
38、核对数据顺序及规定期间间隔;测量前仪器准备环节顺序、测量(涉及样品量和建议使用样品外观)、测量后保养详细环节;仪器报告测量单位,如mmol/L或mg/dL;报告成果为全血/血浆/血清成果;仪器浮现错误信息时建议采用应对办法。1.9.2 顾客依照测量成果采用办法建议,涉及:参照治疗医生和/或糖尿病专家指引;警告顾客,未经征询医生或糖尿病专家意见,不能仅依照检测成果而违背她们指引;顾客以为测量成果有问题时对策;测量成果落在分析范畴外时系统警示顾客办法(如错误信息,错误提示等);应定期进行实验室检查,并将血糖仪测试成果与实验室成果进行比对。1.10 办法学原理和原则物质(溯源性):注册申请人应阐明检
39、测办法原理,注册申请人用于确立和评价性能特性测量程序和/或校准物质(如果合用,应当指明可以溯源至一种参照测量程序和/或较高水平参照物质)。1.11 保养及维护:注册申请人应给出产品维护和保养及定期检查办法;若有可由顾客自行排除故障,则应阐明故障种类和产生因素及排除办法等。1.12 运送条件:注册申请人应依照产品环境实验状况,明确运送办法及条件。1.13 储存条件:注册申请人应依照产品环境实验状况,明确储存环境规定。1.14 应明确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及在预期使用及维护条件下定期检查时间。1.15 应明确产品配件清单(如合用)。1.16 应参照有关国标及行业原则中规定,给出产品标签所用图形、符号、
40、缩写等内容解释。1.17 清洁办法:注册申请人应依照其产品状况列出产品清洁办法。1.18 明确阐明书编制和修订日期及版本号。1.19 按照GB/T 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一某些:通用规定规定给出符合电磁兼容性方面规定声明。产品阐明书内容均应有明确来源,与综述资料、研究资料等注册申报资料内容保持一致。阐明书中涉及技术内容且前述注册申报资料中未包括,建议提交相应验证资料。 2.标签血糖仪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YY/T 0466.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符号 第1某些 通用规定及有关原则规
41、定。血糖仪标签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无法所有标明上述内容,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并在标签中明确“其她内容详见阐明书”。如使用符号没有既有原则,应当在血糖仪有关文献中对这些符号进行阐明。(十四)产品研究规定1.产品性能研究1.1 在开展产品性能研究时,应对产品技术规定中所涉及功能性、安全性及质量控制指标研究。研究资料应从产品设计角度出发详细阐明指标拟定根据,如:注册申请人设定血糖仪测试时间5s,则应给出酶反映时间和精确度之间研究及验证资料。1.2 可用于检测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产品至少应参照GB/T 19634体外诊断检查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按照不同血
42、样验证产品精确度和重复性。可对动脉和新生儿血样进行测试产品还应提供参照值及红细胞压积规定范畴拟定根据和验证资料。葡萄糖氧化酶法血糖测试产品至少还应对产品合用海拔高度进行研究,并提供理论根据及有关验证资料,附录B中给出了海拔高度和空气中氧含量关系;葡萄糖脱氢酶法血糖测试产品至少还应对其她糖类干扰(详见附录A)进行规定,并提供产品特异性验证资料。对于红细胞压积和干扰物质影响,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从红细胞压积和干扰物限制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见表7 “ 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红
43、细胞压积及干扰物质限值”。建议注册申请人在设计研发时参照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开展研究及验证工作。鉴于不同人群红细胞压积值不一致问题(普通男性红细胞压积正常范畴高于女性正常范畴,新生儿红细胞压积范畴高于普通人正常范畴),本指引原则中规定:用于新生儿血糖测试产品,注册申请人应对红细胞压积开展研究;同步勉励注册申请人对成人用产品开展研究,但不做强制规定;用于血浆/血清检测产品应提供对血清/血浆(包括红细胞压积0%样本)检测精确性和重复性研究资料。表7 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
44、规定中红细胞压积及干扰物质限值指标葡萄糖浓度应符合规定红细胞压积5.55mmol/L每个红细胞压积水平与中档红细胞压积水平平均测得值差值不超过0.55mmol/L。5.55mmol/L每个红细胞压积水平与中档红细胞压积水平平均测得值差值不超过10%。干扰物质5.55mmol/L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平均差值不超过0.55mmol/L。5.55mmol/L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平均差值不超过10%。1.3 共识误差网络(Consensus Error Grid)共识误差网络(CEG)以网格图形式直观反映出血糖监测系统中误差导致检查成果偏差。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
45、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原则中对CEG做出了详细描述,并对数据成果提出了相应限定(详见图6和表8)。ISO 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基于调查参加者共识,将CEG分为A-E等5个区域,其中A和B区葡萄糖成果无效应或对临床结局略有效应,C-E区成果会导致风险增长。原则规定1型糖尿病99%成果应位于A和B区,从而减少精确度误差95%以外值,对测试成果影响。建议注册申请人参照ISO15197: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用于糖尿病管理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规定中有关规定,进行研究。X:血糖监测参照办法或者可溯源至参照办法办法Y:待评价血糖监测系统办法图6 共识误
46、差网络网格图表8 误差网格区定义风险水平(CEG区)糖尿病患者风险A对临床操作无效应。B临床操作变化-对临床结局略有效应或无效应。C临床操作变化-也许影响临床结局。D临床操作变化-也许有明显临床风险。E临床操作变化-也许有危险效果。1.4 安全性指标验证涉及电气安全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两大类。电气安全指标应当涉及GB 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第1某些:通用规定及其她合用国标和行业原则中所有指标,电磁兼容指标应当涉及GB/T 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性规定 第一某些:通用规定及其她合用国标和行业原则中所有指标。具备能力注册申请人可对上述项目自行研究,并提交详细验证资料,不具备能力注册申请人可通过注册检核对上述项目进行验证,以注册检查报告作为该某些验证资料。1.5 研究资料中应详细写明通过研究验证拟定血糖仪产品构造构成及重要元器件信息。2.软件研究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