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旅游疗休养管理制度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同意/03/30/系统文件新制订4A/0/同意:审核:编制:职员旅游疗休养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调动广大职员主动投身企业改革和发展,落实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职员办企业工作方针,切实把职员旅游疗休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职员身心健康,提升生活质量,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工作再上台阶,制订本措施。2 职责2.1 企业党委:全方面组织和领导企业职员旅游疗休养工作。2.2 企业工会:牵头组织开展企业职员旅游疗休养具体工作。 2.3 工会办公室:负责职员旅游疗休养人员统计、审查、协调、组织等日常工作。2.4 各部门(关联企业):负责本部门职员旅游疗休养
2、名单审查和安排。2.5 各分工会(工会):负责职员旅游疗休养名单统计和上报工作。3 管理要求3.1 职员外出旅游疗休养条件3.1.1 企业每十二个月各类优异(优异职员、优异共产党员、安全生产标兵)和生产骨干,企业“168、246”优异人才,运行岗位工作或检修岗位连续工作(生产部门),45岁以上老职员、管理科室,服务岗位20年以上工龄等符合条件人员。3.1.2 参与旅游疗休养职员应身体健康、无严重影响外出活动疾病,外出期间要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不发生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公德行为。3.2 旅游疗休养时间和费用3.2.1 职员外出旅游疗休养时间通常为10至15天。3.2.2 职员外出旅游疗休养费用
3、人均元,为确保和监督旅行社各项服务质量,每批外出疗休养人员费用,分两次付给旅行社。3.3 外出旅游疗休养程序和要求3.3.1 各部门、各分工会(工会)依据要求对部门职员进行模底统计,上报符合条件旅游疗休养人员,企业工会确定外出疗休养人员,并依据部门工作和人员情况,按具体指标安排职员外出旅游疗休养。3.3.2 职员外出旅游疗休养工作,企业工会依据企业各部门生产,工作情况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统一进行。企业工会依据各旅行社报价和服务承诺,精选旅游线路,(每十二个月提出新路线)广泛征求职员意见,研究确定当年旅游疗休养路线。对职员确定旅游疗休养线路,在旅行社确保服务前提下,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竞价标
4、准,择优选择多家旅行社。 职员在外出旅游疗休养前,企业工会推荐多家旅行社,依据大多数职员意愿选择旅行社,并签署协议,办理相关外出疗休养手续。每个团体指定旅游疗休养活动临时责任人,在旅游活动中代表企业工会行使职权,旅游中发生异议,以责任人意见为准,待疗休养结束返企业后工会办公室进行调解。 职员在外出疗休养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旅游疗休养路线(旅游路线以和旅行社协商确定路线为准),严禁利用疗休养空隙到疗休养路线以外地点旅游或乘座非本团体车辆单独行动,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负担,并按违纪处理。在外出旅游疗休养中发生不文明、不礼貌、不道德、损害团体荣誉者,不听指挥不接收管理者,经劝阻无效,返回后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其所在部门进行连带考评。企业职员受党内、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政治影响者,三年内不予安排其外出疗休养。4 汇报和统计4.1 企业职员旅游疗休养工作由企业工会定时向企业党委汇报。4.2 企业职员旅游疗休养名单、会议统计、旅游合相同资料由工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和保管。5 附则5.1 本管理措施由工会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5.2 本管理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