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工程
2012年甲控物资联合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JTJSZ(12)-02
外 加 剂
招
标
文
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目 录
第一卷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1、招标条件 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6.开标 1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8. 联系方式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1.1 项目概况 21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1.5 费用承担 22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投标预备会 22
不召开 22
1.10 分包、转包 22
1.11 偏离 22
2. 招标文件 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
3. 投标文件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3.2 投标报价 24
3.3 投标有效期 24
3.4 投标保证金 24
3.5 资格审查资料 24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
4. 投标 26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
5. 开标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5.2 开标程序 27
6. 评标 27
6.1 评标委员会 27
6.2 评标原则 27
6.3 评标 27
7. 合同授予 27
7.1 定标方式 27
7.2 中标通知 28
7.3 履约担保 28
7.4 签订合同 2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8.1重新招标 28
8.2 不再招标 28
9. 纪律和监督 2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9
9.5 投诉 2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3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3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32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4
附件六:确认通知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6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三) 37
1. 评标方法 39
2. 评标委员会 39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9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2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四) 43
1. 评标方法 45
2. 评标委员会 45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45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1
1.定义 51
2.标准和适用性 51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51
4.知识产权 52
5.联络 52
6.计划和报告 52
7.检验、测试 52
8.包装和标记 53
9.运输和保险 53
10.验收 53
11.伴随服务 54
12.备品备件 54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54
14.保证 54
15.质量保证 55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55
17.分包、转包 56
18.索赔 56
19.误期赔偿费 56
20.终止合同 57
21.履约保证金 57
22.不可抗力 57
23.税费 58
24.争议的解决 58
25.适用法律 58
26.合同生效 58
27.其他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9
1.定义 59
2.伴随服务 60
3.备品备件 60
4.聚羧酸系减水剂结算实行固定价 60
5.保证 60
6.质量保证 60
7.履约保证金 60
第三节 合同格式 61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1
合同协议书 61
附件二:履约保函 63
履约保函 63
第二卷 64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 65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67
一、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68
第三卷 7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目 录 74
1.投标函 7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6
3.授权委托书 77
4.投标保函 78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9
5.2生产能力证明 80
5.3近年财务状况表 81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82
(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2
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83
5.6履约信用证明 84
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85
6.投标报价资料 87
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3
7.投标人资格声明 94
7.1制造厂资格声明 94
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96
7.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98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9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0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1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02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03
13.其他材料 104
13.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104
6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工程
甲控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SZ(12)- 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工程甲控物资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分别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局、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共同授权委托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为招标牵头人承办此次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荣城际铁路位于胶东半岛,连接了青岛,烟台,威海地区的主要城市,是半岛城市群的重要联络通道。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的修建,对满足沿线城际旅客的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群的发展,保护沿线生态环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青荣正线设计起点为青岛北站站外,线路右转跨过青岛碱厂,再跨过既有娄山货场,下穿双流高速公路高架桥,在青岛机场南端与既有胶济线相接,之后利用既有线至城阳站。出城阳站后,在辛庄附近跨过济青高速公路后向东,经小庄村跨过青银高速后线路一直向北前进,从马山东侧自然保护区外经过;在蒲洼村东侧跨过青威高速一直向北,线路在郭家庄东侧第一次跨过既有蓝烟线,之后并行既有线经过莱西、莱阳。
青荣城际铁路正线线路长度298.971KM(鉴修)。桥梁164.696KM,占正线长度的55.09%;隧道23.490KM,占正线长度的7.86%,路基110.785KM,占正线总长的37.05%。桥隧比例为62.95%。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相应能力如下:
3.1钢材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2009年、201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3.1.5投标人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1.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2水泥
3.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水泥生产商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水泥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本集团内无熟料生产线,需外购熟料的企业不允许投标。
3.2.4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8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2.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检测报告;
3.2.6投标人近两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3.2.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3粉煤灰
3.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生产厂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及以上,能生产I级粉煤灰;
3.3.3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要求。
3.3.4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3.5投标人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3.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4矿粉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矿粉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
3.4.2矿粉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验;
3.4.3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代理投标,必须有矿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矿粉;
3.4.4.矿粉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粒化高炉矿渣》GB/T203-1994规定的要求;拥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4.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5外加剂
(1)减水剂:
3.5.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制造企业;
3.5.2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3聚羧酸系外加剂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拥有近两年铁道部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4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应业绩(注:为了确定投标包件聚羧酸系外加剂平均参量以及聚羧酸外加剂对当地骨料和胶凝材料的适应性,请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和实验);
3.5.5处于铁道部处罚期的生产厂家不允许投标;
3.5.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速凝剂
3.5.7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速凝剂生产制造企业;
3.5.8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9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速凝剂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速凝剂》要求;拥有近两年铁道部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10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应业绩;
3.5.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钢绞线
3.6.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招标物资生产企业;
3.6.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3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6.4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5投标人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6.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7锚具
3.7.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锚具年产量在200万孔以上;
3.7.2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7.3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具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
3.7.4投标人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7.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8日17:00时前将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投标申请表(表5)电传给招标牵头单位。传真:0535-6739249。
请于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16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前院东侧附楼地下一层)持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持有合格的生产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8:30时至14: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9日14:00时,地点为: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前院东侧附楼地下一层)。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铁道工程二级交易市场交易许可证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2年3月29日14:00时。
②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牵头单位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马山路5号
联系人:侯建平 王辉
手机:15194350253 15966519039
传真:0535-6739249
邮箱:qrcjwzb@
(2)其他招标人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玉皇岭开发区田福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兴忠
手机:18766219219
传真:0532-58808008
邮箱:XUEXINGZHONG_XXZ@163.COM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莱西市开发区衡山路1号
联系人:方礼云
手机:18765218198
传真:0532-83963389
邮箱:353550606@
中交二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南路216号
联系人:李耀荣
手机:15269562008
传真:0535-7387668
邮箱:1171376833@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439号
联系人:何先海
手机:13589774805
传真:0535-2640638
邮箱:qrcj05@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宾馆四楼
联系人:林海
手机:18660376625
传真:0631-5976663
邮箱:linhai06252008@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工程2012年甲控物资联合招标采购
物资投标物资一览表(招标编号:JTJSZ(12)-02)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收货人名称
招标文件
售价(元)
一、
钢材
钢材
GC-1
吨
25000
中铁十四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材
GC-2
吨
25000
1500
钢材
GC-3
吨
18270
中铁一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材
GC-4
吨
18370
1500
钢材
GC-5
吨
200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材
GC-6
吨
20000
1500
钢材
GC-7
吨
348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材
GC-8
吨
34800
1500
钢材
GC-9
吨
25000
中铁十七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材
GC-10
吨
25000
1500
二、
水泥
水泥
SN-1
吨
150000
中铁十四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水泥
SN-2
吨
123500
中交二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水泥
SN-3
吨
80000
1000
水泥
SN-4
吨
2100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水泥
SN-5
吨
210000
1500
水泥
SN-6
吨
1500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水泥
SN-7
吨
150000
中铁十七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三、
粉煤灰
粉煤灰
FMH-1
吨
100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粉煤灰
FMH-2
吨
400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四、
矿粉
矿粉
KF-1
吨
20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000
矿粉
KF-2
吨
250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矿粉
KF-3
吨
25000
1500
五、
外加剂
外加剂
WJ-1
吨
33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外加剂
WJ-2
吨
4200
中铁十七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外加剂
WJ-3
吨
4200
1500
六、
钢绞线
钢绞线
GJX-1
吨
3000
中铁十四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绞线
GJX-2
吨
25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钢绞线
GJX-3
吨
5000
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七、
锚具
锚具
MJ-1
套
33100
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1500
注:各包件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1、发改基础[2010]377号
2、铁鉴函[2010]823号
3、青荣城铁物函[2012]17号
1.1.2
招标编号
JTJSZ(12)-02
1.1.3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牵头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马山路5号
联系人:侯建平
手机:15194350253
传真:0535-6739249
邮箱:qrcjwzb@
1.1.5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附件1
1.3.1
招标内容
外加剂,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减水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制造企业;
2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聚羧酸系外加剂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拥有近两年铁道部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应业绩(注:为了确定投标包件聚羧酸系外加剂平均参量以及聚羧酸外加剂对当地骨料和胶凝材料的适应性,请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和实验);
5处于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处罚期的生产厂家不允许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速凝剂
7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速凝剂生产制造企业;
8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速凝剂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速凝剂》要求;拥有近两年铁道部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应业绩;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9.3
招标人澄清
1.11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7日17:00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29日14: 0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附录5)和3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的证明;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复印件),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
3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各品种规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5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12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额为投标总价的2%,但每包件投标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
账号: 1606 0204 3962 2166 936
开户名称:工行烟台西大街支行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青荣城际铁路工程甲控物资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9 年至 2010 年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2009 年至 2011 年
3.5.5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2009 年至 2011 年
3.5.9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见本附表1.4.1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3
电子版要求
必须以U盘形式提供。不接受光盘。
4.1.4
封套上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2年3月29日14:0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下一层(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
携带资料: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按购买标书顺序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3.2.2
1.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2.成本分析表应真实详列材料的采购价格。
3.2
聚羧酸系减水剂结算实行合同期内固定价
1.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2.结算单价及调整方法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即到站价单价)
3.4.3
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2
开标时将用4.1.1密封件之一中的投标函唱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牵头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函;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如遇重大性政策调整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济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全额缴纳(包括招标人应缴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调查并在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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