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实施,立即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职员人身安全和生产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安全副矿长
组员:采掘队长、机运组长、技术组长、安检组长、办公室主任
安全办公会每个月最少一次,有组长主持。
二、安全办公会关键任务
学习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示,听取安检组和各业务组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处理处理问题方法,讨论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章人员,检验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汇报内容
1、安检组汇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决议实施情况,分析目前安全生产动态,进行事故通报,传达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提出目前需要研究处理问题。
2、机运组汇报全矿机电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3、技术组汇报目前生产工作中存在技术问题,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4、采掘井队汇报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及处理方法和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考勤和统计。
3、参与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根据企业负责、国家监督标准,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安检组组长、技术组组长、机运组组长、采掘队队长为组员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安检组具体负责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二、各业务组对本单位和所管辖范围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三、采掘队队长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其它科(队)干部负责分管范围内和本职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
四、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业务组处理不了,须矿处理隐患。
B级:难度较大,采掘队处理不了,须由业务组处理隐患。
C级:区队、业务组必需处理隐患。
2、按事故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隐患确实定和上报:各基层区队、业务组在本单位安全检验基础上,每个月组织一次本单位事故隐患确实定,每个月28日前报安检组,由安检组按等级和类别处理,经矿事故隐患排查小组认可后,于下月3日前报矿,事故隐患在未整改以前,必需每个月全部报,直至事故隐患根本整改处理。
六、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分级负责,责任落实”标准。矿长全方面负责,分管副矿长、业务组组长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全矿井事故隐患整改,采掘井队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全方面负责,井队副职、各业务组负责本职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做到项目、方法、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七、事故隐患管理:安检组负责全矿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监督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统计和汇报,按统一报表进行管理。
八、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标准,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作业场所,要制订切实可行防范方法。无方法不得生产。
九、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时间内确定事故责任者。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确保我矿职员熟练掌握本职员作应含有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员培训每十二个月有办公室制订培训计划报矿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全员培训:
1、全矿每两年最少要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
2、培训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
法》、《采掘安全技术》、《岗位工操作规程》等。
3、培训内容必需进行试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及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培训统计并存档。
三、新工培训:
1、进矿新工人要进行不少于七十二小时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最少三个月现场培训。
2、培训内容:煤矿法律法规、矿多种规章制度、采掘技术基础知识、入井须知等。
3、采取理论试卷考试和现场打分两项进行考评,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井,入井后三个月实习期内综合打分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有帮带老工打分)。
四、依据上级相关要求,主动组织特殊工种培训。
五、任何工程开工前,必需组织职员学习本施工地点《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六、其它培训:
1、违章人员再培训。
2、安全月、安全周培训、学习。
3、利用班前会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学习。
4、利用橱窗进行宣传学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方法,必需有生产技术组编制,矿长、生产、安全副矿长、技术组责任人、安检组责任人集体会审,签署会审意见,全部同意后方准下发施工单位,落实学习后实施。
2、变更设计,增添作业及方法内容,必需有矿长、生产、安全副矿长、安检组责任人、生产科技术组责任人、编制人集体会审同意签字后,下发实施。
3、井下动火作业,必需有动火单位到安检组填写动火申报单,由安检组制订对应安全方法,报安全副矿长审批签字,方准作业。作业时必需指定操作人员、瓦斯员、安监员三人联合作业。
安全监督检验制度
1、为了落实、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检验“三大规程“实施情况,预防矿井事故发生,常常性地对井下生产过程各步骤,根据标准和规程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验,清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矿安全检验组是矿安全检验常设机构,安全检验组管理人员要常常深入一线,检验、监督井下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发觉隐患要责令其生产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定。
3、安全检验组安全员、瓦斯检验员必需随生产一线工人跟班检验,发觉有安全隐患,要在现场监督生产单位,限期整改,并每班上报安检组责任人。
4、由安全检验组带头,生产技术组配合,每个月15日、30日为矿法定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日,在法定安全生产检验日,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需参与检验,无故不参与者,按违纪论处。
5、除矿法定每个月两次安全检验外,每个月最少进行三次不定时安全、生产质量检验。
6、安全、生产质量检验出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质量地完成。整改期间,安全检验组要进行监督,预防生产单位拖延整改时间,或不进行整改。
7、生产单位对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中检验出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不按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按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8、安全生产检验出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整改后,由安全检验组进行验收评定,并填写整改验收单。
安全奖惩制度
1、为了全方面落实矿制订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各项指标实施,制订本制度。
2、依据矿年初制订安全目标,层层承包,责任到人,使每个职员全部有安全生产责任,并依据责任目标和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按《承包协议》奖惩措施兑现。
3、对“三违”人员,依据违章性质,可能产生后果,除处以20-300元经济罚款外,并进行3-5天安全再教育培训。
4、对检举揭发“三违”现象或阻止“三违”人员人,可给100-500元奖励,并对检举揭发者给予保密。
5、对在事故隐患排除或发生事故进行主动抢救有功人员,可给表彰奖励。奖励措施有矿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在安全隐患排除或安全事故处理中,不听调度人,可依据性质、情节,给100-500元经济处罚和处分。
7、对有意破坏安全通风设施、设备人,可依据情节给经济罚款、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矿每十二个月评选若干名安全标兵,给表彰和一定奖励。
9、矿每季评选若干名安全标兵,给表彰和一定奖励。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确保矿山安全管理目标,并确定每个职员在目标体系中所处地位、责任和作用,制订本制度。
2、矿长必需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实现矿安全目标。
3、安全副矿长必需认真实施党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条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4、生产副矿长必需立即、正确安排生产计划,抓好工业卫生控制各项指标。
5、矿不发生死亡及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每十二个月不超出两起。
6、矿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其它事故,500——5000元其它事故,每十二个月不超出一起。
7、矿确保“四五”指标,(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因民事纠纷处理不妥而引发重大案件、无判刑劳教人员),消除“黄、赌、毒”违法行为。
8、完成以下安全生产条件控制指标。
(1)、采掘工程质量合格率达成85%。
(2)、机电设备质量合格率达成90%。
(3)、通风系统设施合格率达成90%。
(4)、安全技术方法施工质量合格率达成90%。
(5)、安全技术方法装备质量合格率达成95%。
(6)、完成工业卫生控制指标。
(7)、产尘点粉尘浓度合格率80%。
(8)、有毒、有害作业点毒物浓度合格率90%。
(9)、基层队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A.死亡、重伤事故均为0起;
B.轻伤事故不超出2起;
C.直接经济损失500——5000元其它事故不超出1起;
9、其它指标:
(1)、下井人员最少入井天数必需遵守:
矿长6天;副矿长18天;队长25天。
(2)、下井管理人员每个月抓违章次数必需遵守:
副矿长1;队长1;安监员2。
10、完成或突破安全指标,按每十二个月“承包协议”及矿相关制度奖罚条款进行奖、罚 。
11、伤亡、事故指标和其它安全指标有矿办公室监督实施。
防矿尘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党安全生产方针,最大程度降低矿尘对人体危害,预防煤尘爆炸,降低因矿尘引发其它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尘相关条款,结合我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矿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运输巷、溜爆眼、主运输井筒。
第三条 本制度由矿安检组负责监督。
第二节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各生产井队防尘设施设置必需经矿安监组、生产技术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第五条 采掘井队正职责任人为本单位防尘责任人,全方面负责辖区防尘管理工作,并对矿安监组负责。
第六条 井队责任人应定时总结防尘工作,实施奖惩。
第三节 防尘方法
第七条 矿井必需采取综合防尘方法 ,并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对煤尘较大采、掘工作面必需要设置防尘洒水管路,不然不得生产。对有淋水和潮湿煤层不受此限。
第八条 井下全部煤仓和溜爆眼全部应保持一定存煤不得放空。假如有涌水煤仓和溜爆眼,能够放空,但放空后漏斗闸扳必需关闭,并必需设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第九条 产生煤尘地点,必需采取防尘方法。
一、掘进工作面在岩层或半煤岩和煤巷中开凿时,必需采取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水炮泥、装岩(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方法。
二、采煤工作面应采取水炮泥、洒水、个体防护和其它防尘方法。
三、井下全部矿车全部应保持完好,预防漏煤。
四、井下煤仓、溜煤眼,井筒等轻易积聚煤尘地方,要进行喷雾洒水。
第十条 矿井综合防尘方法及组织和管理制度,由矿长组织编制和实施,并安计划对井巷定时进行清扫。
巷道中浮煤每半月最少清扫运出一次。
第四节 奖惩
第十一条 对防尘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按年度给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矿组织人员每半月对各单位综合防尘进行一次检验,对不实施或不按要求实施防尘方法单位,对承包责任人和责任人罚款20--500元。
瓦斯检验、管理和日报审查制度
1、每个月依据矿井生产布署工作安排,有安检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验计划图表,其内容包含瓦斯检验地点、检验次数、巡回检验路线、巡回检验时间、检验人员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长同意后实施。
2、瓦斯检验工配置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瓦斯涌出量改变异常采掘工作面,必需有专员常常检验。其它采掘工作面,能够不设专员检验,但必需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需要。
3、瓦斯检验工必需含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评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瓦斯检验工要进行定时培训,每次培训后全部要考评,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验工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需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米胶管、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验工必需严格按瓦斯检验计划图表要求实施。每次检验结果必需认真正确地记入瓦斯检验手册和统计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出要求时,瓦斯检验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方法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出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立即向地面汇报。
6、瓦斯检验不得发生空班、漏捡、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统计派班排板、检验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7、瓦斯检验工必需严格实施井下交接班制度。
8、必需定时检验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改变情况。
9、瓦斯检验工每班必需向矿值班室汇报检验情况。汇报次数由矿长依据各井生产、安全情况、井下环境条件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检验工发觉问题或隐患时必需立即汇报。
10、任何人检验瓦斯时全部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出3%区域,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出《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区域。不然,必需制订切实可靠安全方法,报矿长同意,并严格按方法要求实施。
11、矿值班人员,必需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改变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等问题,安检科应制订方法,报矿长同意后进行处理。
12、瓦斯日报必需送矿长、安检科责任人审阅,一矿多井矿必需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责任人审阅。
测 风 制 度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采区进风道和回风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道等处对风速、风量要求,为满足通风对人员呼吸需要;稀释排除有害气体及矿尘;改善井下气候条件;最大程度降低因通风不良对工人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程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矿测风员有瓦检员兼职,安检组负责组织、管理、培训。
第三条 在矿井总进、回风道,采区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道等处选择一段没有漏风、支架齐全,断面改变不大直线巷道作为测风站。测风员每十天进行一次测风。
第四条 测风仪表必需要正确可靠、定时校正。
第五条 每次测风后结果必需立即汇报矿长或主管矿长。对被测结果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要求地点,由矿长或主管矿长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方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通风对井下空气成份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出0.5%。
二、有害气体最高许可浓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许可浓度
名称
符号
最高许可浓度
一氧化碳
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2
0.00025
二氧化硫
SO2
0.0005
硫化氢
H2S
0.00066
氨
NH3
0.004
三、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许可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各项要求实施。
第七条 井下多种巷道,工作面许可风速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井下巷道、工作面许可风速表
井 巷 名 称
允 许 风 速(m/s)
最 低
最 高
无提升设备风井和风硐
15
专为升降物料井筒
12
风 桥
10
升降人员和物料井筒
8
关键进、回风巷
8
架线电机车巷道
1.0
8
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
0.25
6
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煤巷和半煤岩巷
0.25
4
掘进中岩巷
0.15
4
其它通风行人巷道
0.15
第八条 测风员必需测风正确,不得弄虚作假,不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第九条 本制度经矿管委会经过后实施。
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预防生产作业人员酒后入井或将易燃物品携带到井下,特制订本制度。
2、各井口每班入井前,必需对全部入井人员要进行检身。
3、检身时,检身人员必需逐一人进行检身,检身必需仔细,并将检身结果填写清楚。
4、检身时,如有酗酒人员时,检身人员有权阻止其入井。如酗酒者强行入井,检身人员可通知保卫人员,强制其离开井口,如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可依据情况给100—500元经济罚款。
5、检身人员检身时,有权没收被检人员携带烟草、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6、被检人员在入井前,必需戴安全帽、穿棉织工作服、绝缘胶靴,佩带矿灯,缺任何一项者,不准入井。
7、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由检身工、班长负责。
8、检身工在检身时,同时把被检身者姓名及人数登记在册
9、登记册内容包含:入井人数、出井人数、姓名、有没有携带违禁品、班长、检身工姓名。
10、人员升井时,检身工清点升井人员姓名、人数,如发觉和入井人数不符时,应通知班长,班长负责查找。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我矿质量全方面达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生产、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生产技术组组长、机运组组长任组员,同时有办公室根据矿达标要求成立各项达标检验小组。
二、责任划分
各级领导分管达标项目:
生产副矿长负责采煤、掘进达标工作。
机运组组长负责机电、运输达标工作。
技术组组长负责通风达标工作。
三、达标计划
1、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消亡死亡及重伤事故。
2、采煤、掘进标准化得分在90分以上,优良率在60%以上,消亡死亡及重伤事故。
3、机电标准化得分在在80分以上,消亡机电专业直接责任死亡事故和特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机房、硐室达标率70%以上,机电设备完好率85%以上,事故率2%以下,无失爆现象。
4、通风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以上,巷道维修得分在80分以上,消亡一通三防责任事故。
5、运输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分以上,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达80%以上。
四、检验依据
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评级措施》和矿制订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考评评级。
五、奖惩措施
1、实施月度考评,季度奖惩兑现。
2、月末检验验收,达成矿要求标准奖该井600元,通风达标将技术组200元,机电达标奖机运组200元,降级或不达标者罚该井该井600元,通风专业降级或不达标罚技术组200元,机电不达标罚机运组200元,矿季度检验验收达成计划标准,兑现本季度各月奖总和,降级或不达标各月奖全部取消并罚该井1800元,通风专业因通风管理方面问题降级或不达标罚技术组600元,机电、运输因管理方面问题不达标罚机运组600元。
3、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及各分组参与验收人员,经上级检验考评矿井达成计划标准,可给合适奖励;降级或不达标 依据降级原因和责任范围对应给分管领导、检验组组员和基层达标领导小组组员相关责任人员行政下浮工资处罚,属矿外承包队罚责任人300元,直至达成计划标准后恢复工资。
4、不能达标矿井或专业中反复存在问题,在限期内不能达标或整改不立即处罚300-500元。
5、在上级验收时,由人为造成扣分项目,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
6、参与检验验收人员必需按要求时间参与检验,有事要向生产矿长请假,不然缺参与一次罚款20元,检验时各专业组对该专业考评结果应作出正确结论,严禁弄虚作假,一次做不到或检验不认真经领导抽查和实际情况不符者,追究验收组长及全部小组人员责任,对造成质量低劣、威胁安全责任者,按要求经行处罚。
六、本措施解释权属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未尽事项在实施过程中修订。
矿井关键灾难预防管理制度
一、每十二个月初由技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每季末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订补充方法。
二、《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基础内容
1、预防和处理地面洪水及火灾方法;
2、预防和处理井下火灾方法;
3、预防和处理瓦斯超限和爆炸方法;
4、预防煤尘爆炸方法;
5、矿井水灾预防和处理方法;
6、井下避灾路线;
7、顶板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法;
8、机电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法;
9、提升、运输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法;
三、编制《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附图
1、井上井下对照图;
2、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3、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4、矿井供电通讯系统图;
5、防尘灌浆管路系统图;
6、井下压风管路系统图;
7、井下主排水系统图;
8、灾坏处理表;
9、各工作面避灾路线示意图。
四、组织落实方法
1、矿领导和技术人员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员学习《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考试,作好统计,并率领本单位职员熟悉该工作面避灾路线。
2、没有参与学习考试,不熟悉避灾路线及相关《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内容干部职员不准下井工作。
3、井下施工地点改变后,要重新组织干部职员熟悉新工作面避灾路线。
4、《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计划》如有修改和补充,要组织干部、职员重新学习考试。
5、安检组负责加强监督检验,如发觉矿井灾难隐患和事故征兆,要立即汇报领导,方便立即处理。
6、井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严格按规程方法施工操作,并做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工作。
7、办公室负责器材、设备等抢险救灾物资供给。
8、施工井队、机运组负责安装各类安全设施,并要立即检验维修,确保安全。
9、出现重大事故由矿值班领导负责召集灾难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组员,立即组织处理。
10、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抢险救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492条-532条实施。
安全技措资金管理
1、应专用于维持矿井采掘正常连续,更新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顺利进行资金。
2、应按要求提取固定设备修理费用,确保其正常使用,充足发挥其效能。
3、应根据国家标准,按8元/吨提取安全技措资金。
4、应落实先提后用标准,根据要求用途使用。
5、在国家要求范围内,技措资金专款专用。
6、技措资金使用,要确保关键,兼顾通常,分清轻重缓急,处理关键问题,努力争取短期内收效。
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均衡生产,强化生产指挥系统,做到事事有些人管,人人有专责,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生产矿长、井口队长为首生产指挥系统。
二、每十二个月开拓、掘进、采煤工作面投入生产,全部必需提前制订作业规程。经矿长同意,于开工前向职员落实,不然不能开工。
三、在生产过程中如发觉条件改变,需要修改时,由主管技术人员立即提出修正意见,经同意后再向职员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任意修改或不实施作业规程。
四、各单位必需根据作业规程下达任务、工作地点作业,并提出确保计划完成方法。
五、开好班前会,班长在班前会一定要交清当班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安全方法。
六、加强现场指挥,班长、安检员必需亲临现场指挥生产、安全。班长不能上班时必需提前请假,队长安排其它人代理(必需在五小时以前),不然,后果自负。
七、提倡现场交班制度,明确各级指挥人员责任制。
八、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发生生产事故,矿上和井口关键责任人要亲临现场,立即采取方法进行处理。有权调动一切和处理相关事故人、车辆、物资,事后要组织职员进行追查。
九、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日常生产中平衡,协调处理技术问题。
十、定时召开调度会议,专题研究处理复杂生产问题,所定事项必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十一、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全权检验各项工作质量,没有该小组签发质量验收单,不予结帐付款。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全部无权决定停产(除井下特殊情况外)。
雨季“三防”工作方法
一、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员人身安全、预防雨季出现水灾事故,特制订本方法。
二、雨季防水关键任务时预防暴雨季节山洪忽然灌入井下,预防和降低大气降水和地表渗透井下。
三、对矿区地貌、地质构道,降雨量和山洪水流分布、采空区、老窑分布等全部要作具体调查,建立以矿长为总指挥雨季“三防”工作指挥部,领导组织防水工程施工和准备防洪抢险物资和设备。
四、矿井井口标高和工业广场内建筑物地基标高,全部应高于历年最高洪水值,以免雨季山洪爆发时地面洪水灌入井下或冲垮地面建筑物。假如受其它条件限制,井口标高在最高水位以下,必需修建防洪堤坝,排水沟,确保井筒和地面建筑安全。
五、为了截断山洪,预防大量雨水聚集矿区,必需时可在矿区边缘或漏水区上方迎着来水方向修建人工河道和引水工程,把山洪引出矿区。
六、对漏水池洪沟,采空区,老窑等,应立即堵漏或改道,采取以上方法确有困难时,可要用挖筑排水沟方法给予处理。
七、排到地面矿井水,必需妥善处理,避免再渗透井下。
八、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派专员检验矿区及其周围地面有没有裂缝,老窑陷落和采空区进水等现象,发觉漏水情况,必需立即处理;如漏水量过大,不能立即堵塞时,必需立即通知受水害地点作业人员撤至地面。
九、矿井生产区、生活区产生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必需定点堆放,严禁将上述杂物堆放在山洪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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