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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综合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综合项目施工专项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详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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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相关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管理暂行要求》通知 (沪建交[]445号) 各相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管理暂行要求》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经过,现予印发,请根据实施。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管理暂行要求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及使用管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暂行要求。   第二条 本暂行要求适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本暂行要求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方法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内容,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要求分项内容,依据经教授论证审核经过安全专题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内容。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该依据本暂行要求所确定费率,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人或含有资质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据本暂行要求所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根据常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标具体清单内容,并参考附件2指定控制方法项目总报价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方法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内容,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依据现行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订对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方案进行报价。   评标人应该对投标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和对应费用报价进行评审,报价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最低费用90%,不然按废标处理。   第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总费用,和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法等条款。   工程施工协议工期在十二个月以内,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50%;工程施工协议工期在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30%。其它费用应该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施工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从约定,但不得低于上述百分比。   第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该根据本要求及协议约定立即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要求和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造成份包单位不能立即落实安全防护方法造成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关键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该将施工协议中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支付计划作为确保工程安全具体方法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应该立即审查并签认所发生费用。监理单位发觉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方法,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必需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内容为依据,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未按本暂行要求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行为,由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要求给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生《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及使用管理要求》第十五条所列行为,根据该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创建文明工地,能够在原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基础上合适提升,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协议中约定。   第十四条 其它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能够参考本暂行要求实施。 第十五条 本暂行要求自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显著、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现场采取封闭围挡,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它地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   (2)建筑工程应该依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和周围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实体围挡;   (3)围挡材料可采取彩色、定型钢板,砼砌块等墙体;   (4)市政、公路工程可采取统一、连续施工围栏;   (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该设置实体大门,宽度不得大于6m,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   各类图板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隐患公告牌、文明施工承诺公告牌、消防保卫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通告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   企业标志 (1)现场出入大门应设有企业标识;   (2)生活区有适时黑板报或阅报栏;   (3)宣传横幅适时醒目。   场容场貌 (1)道路通畅;   (2)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二级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预防扬尘;清扫路面(包含楼层内)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   (4)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方法;   (5)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方法;   (6)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立即清理;   (7)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8)现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9)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出入人员应该进行登记。全部施工人员应该按劳动保护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和表明身份胸卡;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方法;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该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2)建筑物高度超出24m时,施工单位应该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含有足够扬程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够满足灭火需要时,应该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3)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应该和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防火隔离,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置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4)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该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5)临时搭建建筑物区域内应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临时搭建办公、住宿场所每100m2配置两具灭火等级大于3A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m2应配置两具灭火等级大于4B灭火器。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必需采取对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施工现场应配置常见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抢救器材;   (4)宿舍内应确保有必需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出16人;   (5)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具专柜,有条件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具储藏室;   (6)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场地;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7)食堂应设有食品原料储存、原料初加工、烹饪加工、备餐(分装、出售)、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等相对独立专用场地,其中备餐间应单独设置;   (8)食堂墙壁(含天花板)围护结构建筑材料应含有耐腐蚀、耐酸碱、耐热、防潮、无毒等特征,表面平整无裂缝,应有1.5 m以上(烹饪间、备餐间应到顶)瓷砖或其它可清洗材料制成墙裙;   (9)食品原料储存区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最少0.15m)存放,冰箱(冷库)内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10)原料初加工场地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材料建造,含有1-2%坡度。设有蔬菜、水产品、禽肉类等三类食品清洗池,并有显著标志;   (11)烹调场所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墙壁应铺设瓷砖,炉灶上方应安装有效脱排油烟机和排气罩,设有烹饪时放置生食品(包含配料)、熟制品操作台或货架;   (12)备餐间应设有二次更衣设施、备餐台、能开合食品传输窗及清洗消毒设施,并配置紫外线灭菌灯等空气消毒设施。 220伏紫外线灯安装应距地面不低于2.5m。备餐间排水不得为明沟。备餐台应采取不锈钢材质制成;   (13)在烹调场所或专用场所必需设置工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和保洁柜。工用具、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不得和蔬菜、水产品、禽肉类等食品清洗池混用。水池应采取耐腐蚀、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成。为就餐人员提供餐饮具食堂,还应依据需要配置足够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14)食堂应配置必需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15)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桶,并应立即清运;   (16)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17)厕所大小应依据作业人员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出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员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立即清掏;   (18)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19)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20)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置流动保温水桶;   (21)文体活动室应配置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具;   (22)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3)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方法,并应定时投放和喷洒药品;   (2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25)食堂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需清洗消毒。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根据TN-S系统要求配置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防护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各类电器应是合格产品;   (2)按二级保护要求,选择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0.18m高踢脚板。脚手架基础、架体、安全网等应该符合要求。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大于0.05m厚木板或两道相距0.5m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应该采取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该醒目。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出1.5m长洞口,除封闭外四面还应设有防护栏杆。应该采取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该醒目。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标准化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小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或每层设置一道硬隔离;应该采取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该醒目。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定型化、标准化防护栏杆,0.18m高踢脚板。安全警示标志应该醒目。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梯子或其它形式通道。   操作平台交叉作业 (1)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出10m2、高度不应超出5m;   (2)操作平台面满铺竹笆、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部署登高扶梯;   (3)悬挑式钢平台两边各设前后两道斜拉杆或钢丝绳,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吊环;   (4)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需装置固定防护栏杆;   (5)高层建筑施工或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根据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棚;   作业人员含有必需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        附件2: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率表 (一)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率表 项目类别 费率(%) 备注 工业建筑 厂房 单层 2.8~3.2   多层 3.2~3.6   仓库 单层 2.0~2.3   多层 3.0~3.4   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 低层 3.0~3.4   多层 3.3~3.8   中高层及高层 3.0~3.4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3.3~3.8   独立设备安装工程 1.0~1.15   注:1、居住建筑包含住宅、宿舍、公寓。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累计(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对应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最低总费用。 3、对深基坑围护、施工排水降水、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法项目和对沿街安全防护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等方法费用等其它方法项目,依据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仍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要求报价。一并计入施工方法费。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率表 项目类别 费率(%) 备注 道路工程 2.2~2.6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1.8~2.2   桥涵及护岸工程 2.6~3.0   排水管道工程 2.4~2.8   排水构筑物工程 泵站 2.2~2.6   污水处理厂 2.2~2.6   轨道交通工程 地铁车站 2.2~2.6   区间隧道 1.2~1.8   越江隧道工程 1.2~1.8   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以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累计(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对应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最低总费用。 2、对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清单内容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等方法费用,仍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要求报价。 (三)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率表 序号 项目类别 费率(%) 备注 1 民防工程 m2以内 3.49~4.22   2 5000 m2以内 2.13~2.58   3 8000 m2以内 1.82~2.21   4 10000 m2以内 1.63~1.98   5 15000 m2以内 1.49~1.81   6 15000m2以上 1.31~1.59   7 独立装饰装修工程 2.0~2.3   注:1、项目类别中面积是指民防工程建筑面积。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以国家《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累计(综合单价)为基础乘以对应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最低总费用。 3、对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清单内容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垂直水平运输机械、内部施工照明等方法费用,仍按国家《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相关要求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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